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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论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抗救措施

2014-08-08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群发专区徐州市

郭 世 玉 蔡 雪 珍

(1.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徐州 221008;2.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公共教学部, 江苏徐州 221116)

析论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抗救措施

郭 世 玉1蔡 雪 珍2

(1.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徐州 221008;2.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公共教学部, 江苏徐州 221116)

本文通过对相关灾害史料的整理分析,探讨了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群发特征、社会影响,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抗救自然灾害而采取的相关措施。

徐州地区; 自然灾害; 抗救措施

1956—1965年,是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群发的典型时期,多发的自然灾害制约了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存与生活。为抗救自然灾害,徐州地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相关自然灾害史料的整理分析,探讨了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特点、危害及政府抗救举措,以期抛砖引玉,促进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研究及抗灾救灾工作的发展。

一、1956—1965年徐州地区自然灾害的典型群发

徐州地区位于华北平原东南部和沂沭泗流域下游,濒临大海,受暖温带季风气候的影响,易发生局部严重或全局范围性的自然灾害,是江苏省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集中发生的地区之一。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以暴雨洪涝、冰雹大风、寒潮霜冻为主流,同时伴有干旱与虫害的发生(见表1)。

纵观这10年,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多以群发的形式出现。所谓灾害群发,是指一定时期内单种或多种灾害相对集中发生,即灾害同时发生或相继频繁发生的灾害现象。1956—1965年,是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群发的典型时期。就单种灾害而言,雨涝、风雹、霜冻、干旱等都具有群发性。1956—1957年和1960—1965年是雨涝灾害的两个群发性期,1959—1960年是干旱灾害的群发期,1959—1962年是风雹灾害的群发期,1960—1962年是霜冻灾害的群发期。同时,这些自然灾害1年都相继多次出现,形成群发。比如寒流霜冻,1961年4月、5月与1962年10月、11月连续出现2次;风雹,1962年6月、7月相继出现2次;雨涝更是在1960、1961、1962、1963、1965年多次反复出现。

除单种灾害群发外,多种灾害群发现象在徐州地区也并不少见。多种灾害群发,形成灾害群。1956—1965年,徐州地区除1956年是1年发生1种灾害外,其他年份每年不低于2种自然灾害同时发生、集中发生。1958、1965年1年有2种灾害发生,1959、1964年1年有3种灾害发生,1960、1961年1年有4种灾害发生,1962年1年有6种灾害发生,其群发现象十分典型。多种灾害并发、交替、交互为虐,大大加重了灾情,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过单种灾害。

此外,1956—1965年的徐州地区是江苏省水灾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危害程度大的重灾区。除1958年外,徐州地区连年遭受暴雨袭击。特别是1962年,从7月到10月上旬102天,阴雨天59个,占57.84%,基本上是三天两雨,雨量集中,夏涝接秋涝。

表1 1956—1965年徐州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

资料来源:徐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徐州市志》,徐州市档案局(馆):《徐州自然灾害资料》等。

二、1956—1965年徐州地区自然灾害的社会影响

1956—1965年连续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徐州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无疑会产生严重影响。

第一,粮食欠收减产。1956—1965年的自然灾害,严重损害了农作物的生长,造成粮食生产歉收或失收。如1957年7月,徐州市和丰、沛、铜山、邳、新沂5县遭受了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50%以上的农田被洪水浸漫。据统计,徐州地区农田受灾面积633.8万亩,其中重灾430万亩,临时蓄洪滞洪被淹94.5万亩,微山湖水漫受灾112万亩。倒房屋28.3万间,死153人,伤198人,粮食减产5.6亿斤。[1](P.320)1961年4月,徐州地区受寒流侵袭,三麦遭受霜冻,不管是广度和严重程度都是1953年以来最重的一次。据统计,全区800万亩三麦,冻害面积达233.8万亩,占29.2%,减产1亿-1.2亿斤,占全年三包产量的40%左右。[2](P.26)1962年7月21日冰雹横扫地区,全地区受灾作物达31.6万亩[1](P.179)。连年的自然灾害,加之从1958年开始的“共产风”、“浮夸风”、生产“瞎指挥”、干活“大呼隆”,使得徐州地区的粮食生产不断徘徊下降。例如,1965年徐州地区遭受旱、涝灾害,全区受灾面积达408.26万亩,成灾面积306万亩,灾民1528700人。粮食总产22.8亿斤,比春季定产23.5亿斤减产约6000多万斤左右,比1964年实产25.3亿斤减产2.4亿多斤。[2](P.42)

第二,人口外流、社会动荡。1956—1965年的自然灾害,造成了灾民、饥民、流民遍野,导致徐州地区外流人口不断增加,社会秩序动荡不安。1957年2月江苏省民政厅电告徐州专区,丰、沛、邳、铜山四县流入西安市农民2300余人,邳县、睢宁县流入山东苍山县灾民500余人。[1](P.35)1960年1月至4月,徐州专区共计收容盲目流动人口203253人次,属于本专区的17666人次,占8.69%。到1963年1月中旬,徐州地区外流人口猛增到284000人,占总人口的54%以上,部分重灾社、队半数以上人口外流。9月25日,丰、沛、铜山、邳、睢宁5个重灾县外流灾民53814人,比8月15日的19513人增加1.8倍。加之外地灾民的急剧流入,在大街上和饭店食堂、公共场所等地不断发生抢夺食物,甚至抢劫偷盗,引起社会动荡混乱。据统计,1960年徐州专区共发生抢夺食物事件7425起,而且由个别抢夺发展到三五成群,结伙行抢,并从大街上和饭店门口发展到进入居民家中、商店抢夺、偷窃。[1](P.38)卖儿卖女和弃婴现象也十分严重。1960年前4个月徐州专区收容弃婴2027人,1963年卖儿卖女有所发展,1964年2月卖儿卖女和弃婴的达60余起。

第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1956—1965年的自然灾害,严重破坏了社员群众和城市居民的生产生存环境,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57年7月丰县遭受龙卷风袭击,马楼、蒋单楼、史小楼、王沟、首羡5个乡32个村受灾严重,共砸死124人、重伤189人、轻伤500余人、全家被砸死的有3户,砸死牲畜91头、伤46头,砸死猪羊361头,毁坏房屋2.2万间,刮飞麦秸(麦糠)116万斤,损失粮食3.7万斤。1960年的洪涝灾害,致使徐州地区倒塌房屋8万多间,砸死94人,砸伤223人,砸死牲畜464头。1962年9月1日,徐州市突降暴雨,造成地面积水过多,使得大黄山、权台、新庄3矿8个工作面停止生产280个工时,减产2686吨。1963年睢宁县连遭暴雨,5月以后全县倒塌房屋74576间,损坏75672间,累计150248间,占全县房屋45万间的1/3。1964年6月徐州地区冰雹狂风,损坏房屋20多万间,死伤数百人。1965年徐州专区连遭暴雨,暴雨中心睢宁、新沂、邳县、东海、赣榆一带都超过1963年同期雨量,倒塌房屋81500余间,砸死和淹死38人,伤117人。[1](P.43)“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自然灾害不仅能直接导致饥荒和浮肿病的发生,而且往往引起疾病蔓延和流行,极大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1958年丰、沛两县发生急性流行病,1960年疟疾在徐州专区大流行,1963年徐州专区流行性脑脊髓炎发病增多,1964年麻疹在徐州市大流行。因营养不良、劳动过度而引起的浮肿病时有发生,出现人口非正常死亡。1959年春徐州专区浮肿病多达18万余人,1963年发展到19.5万徐州地区时。三年困难时期,徐州专区非正常死亡7万余人。

三、徐州地区对自然灾害的抗救举措

1956—1965年,徐州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对持续而严重的自然灾害,领导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抗灾救灾措施,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一,开展生产自救。建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生产自救作为抗灾救灾工作的核心。“救济有限,生产无穷”。生产自救是减少灾害损失最有效方式。1956—1965年徐州地区遭遇的严重自然灾害,损害了农作物的生产,人民群众生活普遍困难。开展生产自救,首要任务是恢复农业生产,争取增收。各地根据不同灾情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田间管理,追肥松土,尽力挽救受灾农作物;开展补种、改种、套种、间种,力求多生产一些粮食;开垦荒地,利用十边地、自留地,扩大南瓜、豆类和青菜的种植,“以丰补歉,以菜补粮”。1960年徐州遭暴雨洪涝袭击后,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组织群众排涝保苗斗争,共补种晚秋作物50多万亩,播种胡萝卜89万亩。其次是实行“低口粮、瓜菜代”。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要求切实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口粮标准要从低、其他标准也要从低;同时,大搞瓜菜,大搞副食品,大搞代食品和代用品。[3](P.52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指示,渡过荒年,1961年4月中共徐州市委通知全市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见缝插针,利用一切空地,积极抢种瓜菜;1962年4月中共徐州地委发出通知,发动群众大种瓜菜豆,节约吃粮,防备夏荒。此外,搞好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鼓励群众在做好备耕的前提下,开展淡水养殖、编织、运输等,扩大生产经营门路,增加收入,解决口粮,“以副补农”。

第二,组织赈济救助。赈济救助是历代政府抗灾救灾的重要举措。1956—1965年,徐州地区的赈济救助方式主要有粮食赈济、钱物赈济、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等。1957年丰、沛、邳、铜山等县遭受特大洪水,灾情严重,由东北、内蒙。山东、河北、贵州等地调入杂粮8000万斤,省内调入大元麦、玉米等1.4亿斤。[1](P.1025)1961年,全年省拨款277万元,全区各县市捐献现金1.7万余元,寒衣3万余件救济灾民。[1](P.1746)1962年徐州地区先后遭受旱、涝、风、冻、雹、病、虫、霜等自然灾害。省拨救灾款580万元,拨救灾粮1.84亿斤,拨棉布480万尺、棉花38万斤、服装6000见,解决93万人的缺衣困难。[1](P.1747)1963年徐州地区遭受特大暴雨,受灾严重,全年共调进救灾粮食49000万斤,拨给救灾款3280万元,棉布207万尺,棉花20万斤,并且从兄弟地区调进19000多万斤蔬菜、代食品。组织解放军官兵、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和城市居民捐助救灾物资,计现金32万元,粮食41万斤,衣物75000余件。[1](PP.31-42)洪涝、风雹等灾害,往往致使灾民砸伤、砸死,加之因饥荒而造成灾民患上浮肿病等,甚至传染病爆发。为保护灾民身体健康,维护灾区劳动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大批医护人员深入灾区救死扶伤,开展医疗救助和医疗预防。1962年徐州地区治疗浮肿病人5.8万余人,治愈42750人。1963年全地区组织2900余名医生,办5800余个营养食堂,治好浮肿病27万人。

第三,修建水利设施。1956、1957年徐州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后,各地大力兴修水利,对防洪、排涝、灌溉系统进行综合规划,全面治理。[4](P.257)河湖治理方面,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徐州地区对南四湖、骆马湖进行了大规模治理,由“一麦一水”变为常年蓄水。1958年3月开工建设了邳苍分洪道。拦洪蓄水方面,1957年徐州专区和睢宁县规划建设了安庆水库,1958年又相继修建了云龙湖、阿湖、高塘等中小型水库。水土整治方面,1958年在邳县赵墩乡和睢宁县朱楼圩开始试点河网化建设,60年代初期兴建了配套管理的水利工程。1963年冬春在沛县敬安乡试点排涝治碱。运用洗碱、淋碱、躲碱、压碱、增施有机肥等多种措施,完成徐州地区173万亩盐碱地的治理工作。机电灌溉方面,1956年邳县运河乡开工建设徐州第一家机械灌溉站,修干支渠20多公里,可利用运河水灌溉农田2万亩。随后,沛县、丰县、睢宁县等地相继建成了机械灌溉站。从1958年开始,徐州地区又实施了邳新、湖西等机电排灌工程。至1966年底,徐州地区(不含东海、赣榆县)建设机械灌溉站215座,排灌面积178.3万亩,发展水面积21.9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71.7万亩,稳产高产面积42.6万亩。[1](P.314)

1956—1965年徐州地区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严重损害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粮食生产歉收减产,导致了人口外流社会动荡,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徐州地区的自然灾害高度重视,领导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生产自救、赈济救助、兴修水利等一系列抗救措施,抗灾减灾,推动了徐州地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1] 徐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徐州市志[Z]. 北京:中华书局,1994.

[2] 夏志高.徐州自然灾害资料[Z]. 徐州:市档案局(馆),1992.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卷)[Z].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4] 徐州市史志办公室.中共徐州地方史(第二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 光 翟)

2014-01-11

郭世玉,男,江苏沛县人,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馆员。 蔡雪珍,女,江苏沛县人,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公共教学部讲师。

K27

A

1671-1696(2014)07-0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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