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经营环境分析及对策
2014-08-02李小斌
李小斌
【摘 要】 从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两大主体参与者(船公司和码头企业)入手,分析目前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营运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和制约因素,并提出建立规范化运输市场环境的对策及建议:健全法律法规,指导、约束市场规范化;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重点治理严重问题,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提高行业综合服务水平,逐渐与外贸接轨。只有健全和完善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机制,并加以引导和规范,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才能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内贸集装箱;经营管理;经营环境;水路运输
随着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快速发展,其暴露的问题日益俱增,单证不统一、超重问题严重、港航交接混乱、船期随意等诸多问题制约着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发展。本文从船公司营运管理、码头企业运作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当前我国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市场的环境现状。
1 船公司经营管理环境分析
船公司又称船舶管理公司,是指具有专业船舶管理技术,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公司,可以管理自己的船舶,也可以接受其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进行管理。船公司作为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主体的参与者,其经营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
1.1 营运资质
早在内贸运输逐渐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国家水运部门为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货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于2001年出台《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船舶经营者的经营条件、运力要求、人员配置、资质证书等。这些规定对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经营者起到很好的规范、制约作用。随着市场逐渐发展,需求不断扩大,航运企业加大了内贸市场的投入,海运人才开始出现短缺,甚至出现部分船公司一人多用、一证多挂等现象,再加上新旧规定尚未统一,船型和运力大小不一,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从而导致经营资质出现杂而乱现象。
1.2 单证规范化
单证作为内贸运输过程的环节之一,主要承担信息的传递和流转,规范、统一格式的单证在信息传递的正确性以及流转的快捷性方面起到很大作用。目前,我国内贸单证尚未有统一标准,有的公司以海运提单作为参考,自己制作,有的则是完全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制作,致使出现多样化的单证。在流转过程中,每个经手人都将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再加工,以满足公司的要求。如此一来,每个环节都会浪费一些时间,造成流转不顺畅,信息无法及时传递,严重影响运输效率。因此,单证不规范、信息不及时制约内贸集装箱运输的发展。
1.3 集装箱载重
集装箱作为具有高强度、一定规格尺寸的装货容器,可以装载大重量货物,但是由于运输工具、装卸设备、操作安全等因素的限制,其载重须在一个合理的重量范围内才能正常运输和装卸。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符合GB/T 1413―200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箱和40英尺箱单箱总重超过 kg的为超载箱。可见,外贸集装箱已有了严格的重量要求,一旦超重,便不能出运。目前,对于内贸集装箱的重量要求还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根据码头作业设备以及箱体承重作为参考,默认20英尺集装箱载重量为25~30 t。近几年,随着内贸集装箱运输的高速发展,货源竞争转变为价格竞争,导致价格越来越低,单箱成本越来越高,在利益的驱使下,增加单箱重量以降低成本的做法开始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据统计,内贸集装箱超载率已达30%以上,严重影响内贸运输市场的安全,其主要原因在于船公司把关不严,为了揽货对超载箱制作未超重单证,而码头则按照单证进场放行,造成港口机械设备负荷加重,增加安全隐患。虽然目前码头的一些智能卡口可以检测集装箱重量,但因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很难拒绝放行。
1.4 电子信息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航运领域已经广泛应用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但节约单证的流转时间,避免手工操作造成信息失误,而且提高了市场整体的管理水平。目前,在外贸方面已经形成规范化管理,电子信息应用较为成熟,如各大船公司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平台,实现与码头、货主、货代、海关等数据共享,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船舶上装有先进的计算机系统,用以接收电子海图及各种航行数据,并计算船舶装载性能指标,以确保数据的精确和航行安全;但在内贸方面,电子信息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各个船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加上货主要求各异,难以形成一个统一标准,导致电子信息化无法实现,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港航各个单位的运转,同时也阻碍了内贸运输市场的发展。
1.5 班轮船期
班轮运输指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的水上运输方式。货主通常根据船公司制定的船期表订舱出货,挂靠港和船期表一旦确定,将不能随意更改,外贸集装箱运输对此要求更加严格。内贸集装箱运输受市场营运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集装箱通常无法按时进场,船公司为保证客户利益,一般不设截关期,从而造成船舶靠泊后作业时间无法安排,而船期的随意更改造成本港船期不能确定,使下一港口泊位计划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内贸集装箱船舶正处于新旧交替时期,一些老旧船舶适航能力差,受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且因没有拖船协助而经常无法按时靠离泊,因此,严重影响港口正常的作业顺序。
2 港口码头企业运作环境分析
2.1 工艺流程
港口码头企业作为参与水运市场的另一个重要主体,管理水平、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等对市场发展产生间接影响。目前,大多数集装箱码头都涉及内外贸业务,一般岸线较广、机械设备充足的码头在内贸集装箱船运作方面与外贸集装箱船使用相同的设备和装卸工艺流程。这种做法对于码头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比较简单,但外贸集装箱船对船期和效率的要求很高,而对于内贸集装箱船来说,由于船期的不稳定,配置相同的机械设备较为浪费。另一些码头企业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为了节约资源,降低码头作业成本,针对内贸企业管理不规范、要求低的特点,对内贸集装箱船和外贸集装箱船施行分开管理,制定不同的工艺流程,为内贸集装箱船划定专门泊位,安排故障率高、老旧的机械,配置较少的作业工人和车辆进行运作,目标仅是完成作业。虽然这种不同的工艺流程安排为码头节约了大量的资源和成本,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贸集装箱运输的发展。
2.2 装卸费用
集装箱码头的经营收入中装卸费用占据很大比重,因此,装卸费用收入是影响码头企业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以下简称《收费办法》),装载一般货物的内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率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为220元/TEU,仅为外贸集装箱的50%左右。当码头企业投入相同机械和人力时,内贸集装箱与外贸集装箱两者的平均成本相差并不大,但完成两者作业的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却相差很大。该《收费办法》同时规定了各码头企业在基准价基础上允许有20%的自由调整幅度,上浮20%可以缩小与外贸集装箱装卸费的差距,但就目前我国港口普遍存在重复建设、区域定位偏离、货源重叠等现象的情况下,码头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经营业绩,只能按基准价的最低调整幅度争取客户资源。内外贸集装箱装卸费价格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使码头企业消极对待内贸集装箱船作业,拒绝更新和完善设备、流程等,这种恶性循环不仅阻碍集装箱码头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发展。
2.3 码头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码头企业拥有一套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内部运作以及外部业务活动,相较外贸业务有相关监管单位严格协管来说,内贸业务监管较为松懈,而过于松懈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规范。有关港口安全管理制度中,针对进入港区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核实,外贸船员管理尤为严格,船员下船、进出港区必须备案并按时返回,并由代理进行办理,但在内贸方面,船员下船无限制,使港区的作业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外贸相关业务由于涉及责任多,且航行周期长,发现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港口档案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各种业务单证、票据、船图须保留一定年限,以备后续查询;但内贸业务周期短,涉及责任少,操作简单,归档制度常常很少被执行。这些管理现象使港航企业无法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内贸运输,思想的落后使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向规范化市场发展的进程更加缓慢。
3 规范营运市场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3.1 健全法律法规,指导、约束市场规范化
目前,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还未完全市场化,对于一个资金型、技术型和信息密集型的行业来说,仅靠市场自身调节作用指导市场运行显然还不足,政府必须发挥对市场的适度调控作用。首先,应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相关部门应完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国内集装箱运输规则》等已有的法律规章,对各自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重新审核,去除过去适用而目前不适用的相关条款,明确管理组织结构,清楚划分权限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其次,建立内贸运输市场的基本法律框架,除对现有法规进行修改以外,还应根据市场发展特点,制定新的政策法规,使市场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明确市场准入条件;最后,在完善政策法规后,各个部门须加大执行力度,通过行政手段规范市场运作,保证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的规范和稳定。
3.2 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信息技术已成为日常工作中的主要技术手段,信息化也已成为各行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目前,我国航运信息化发展还相对落后,而内贸集装箱运输方面受制于多种因素,发展更为缓慢。加快信息化发展包括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智能系统的投入两个方面。在加快内贸集装箱运输管理信息化进程方面,必须对现有的业务资源进行整合,逐步采用EDI系统和国际互联网技术,各种数据以电子文本形式流转,与EDI平台连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实现运输管理和单证无纸化运作;引进先进的智能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形成实时、统一的数据信息平台,开通短信服务、邮件定制和查询、网上咨询服务中心等多种服务模式,更新老旧的电子设备及计算机系统,采用通用的计算机管理软件。
3.3 重点治理严重问题,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
目前,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操作规范,内贸集装箱运输可借鉴其标准,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营规范。
港航企业应按照政府制定的限重标准进行集装箱运输,针对货主、货代或船代等虚报、瞒报、谎报集装箱实际重量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由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屡次处罚仍不改正的货主、货代或船代等,行业协会及港航企业应联合禁止与其相关业务往来。
制定内贸集装箱运输的市场准入条件,对参与经营的承运人、代理、托运人以及港口码头企业等的经营资质和诚信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关口。从事内贸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除了达到管理规定要求的标准以外,基本的资金保障和信用保障等也须进行审查,同时应遵守并执行行业标准和规定,规范业务操作,创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3.4 提高行业综合服务水平,逐渐与外贸接轨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的航运业比拼的将不再是技术,而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决定了运输市场的发展之路,提高内贸集装箱运输服务水平,必须从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着手。我国海运人才短缺,尤其对于内贸运输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在人才竞争方面处于弱势。对此,内贸集装箱运输必须开拓渠道,与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定向技术人才,对现有的优秀员工由企业支付费用继续深造;在企业内部设立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正确认识内贸与外贸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提高队伍的综合能力,逐渐与外贸人才缩小差距。
4 结 语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一些不规范行为,作为航运市场发展中的一个新亮点,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的表现更加确立了其市场地位,只要健全和完善内贸运输市场机制,同时加以引导和规范,内贸集装箱运输必将在未来成为推动航运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