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化过程中的甘宁青盐业
2014-07-30田旺杰
田旺杰
在民国以前,甘宁青盐业为地方管理,实行自由贸易,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民国以后,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盐税在对外抵押贷款、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西北作为大后方逐步得到重视,国民政府以整顿盐务为契机,逐步将国家政权力量向甘宁青渗透,加强了对该地区的控制。在清末兴起的回族军阀,统治西北半个世纪,在西北的近代化过程中打上了深深的军阀烙印。在中央权力渗透的过程中,军阀、地方力量为维护自身势力,百般刁难,呈现出了一个权力博弈的过程。本文以西北近代盐业为问题焦点,试图分析在多种权力博弈的过程中,西北盐业是如何走向近代化的。
民国三四十年代,随着西北战略位置的上升,甘宁青盐业引起时人的关注。在《西北导报》、《西北问题》等民国期刊上有不少关于西北盐业的记载。当代学者关于西北盐业的研究成果较少。黄正林①黄正林.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盐业[J].抗日战争研究,1999,(4):124-137.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盐业进行了系统梳理;房建昌②房建昌.历史上青海省的盐业[J].盐业史研究,1996,(4):46-50.对解放前的青海盐业进行了简单地总结。在一些通史中,《青海通史》、《青海经济史》中都有关于甘宁青盐业的论述。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郭婷③郭婷.近代甘宁青地区盐业研究[D].青海民族大学,2012.对甘宁青盐业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当前的研究都是基于文献和材料的梳理,没有从中央与地方权力角逐过程的角度去分析西北盐业。
一、民国以前的甘宁青盐业
民国以前,甘宁青的盐场分散、盐产量较少、盐质较差、交通不便。“甘肃盐务既无商纲,亦无引岸,种类繁多,私销充斥,费筹特别办法无以整顿。”④税收月刊[Z]:25.在民国以前,西北盐政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地方政府监管。“清初设引征课,清末征收统捐,悉由县署兼办。”⑤整理后之西北盐务[J].四川经济月刊,(6),6:23.
甘宁青盐池分布极广,可谓遍地为池。甘肃区主要有临夏池、高太池、苏武池、马莲泉池、汤家海池、甘盐池、喇牌池、哈家嘴池、刘家湾池、八盘池、巴敦子池、漳县池、西河池、石门等。宁夏盐池主要分布在花马池周围,以花马池、惠安池为名;同时租借有鄂尔多斯盐池和阿拉善旗盐池。青海境内有我国三大内流盆地之一的柴达木盆地,盐矿分布广,盐质佳,其中以察尔汗和茶卡天然盐池最为有名。
根据制产方法和盐质可分蒙青盐、红白盐和土盐。蒙青盐,包括宁夏区、阿拉善旗、鄂尔多斯旗所属盐池,青海茶卡池等池。产量丰富,盐多为正方形结晶块,用长勺捞出卤水淋去即可运输。
红白盐,因颜色成红白而称为红白盐。包括甘肃区哈家嘴、马莲泉盐池及宁夏区惠安堡等盐池均为红白盐,盐质次于蒙青盐。盐池系为天然池,采用方法为掘地为池,放入清水,经日光暴晒数日即成。
土盐,盐质较差而用锅熬成者。由于盐质较差,需求量极少,只有少数交通极为不便和贫困地区人民勉强食用,有时被用作工业。如白墩子池盐因质劣味苦,含有少量的硝,“可供兰州,临洮制造棉条水盐之用”①李亦人.甘肃盐产概况[J].钱业月刊,1934(民国二十三年),14(9):7.。
青海和宁夏盐池质量较高,甘肃境内盐池质量较差一些。惠安盐池“色白而味美,行销于灵武、金积、豫旺及平凉、凤翔等处”②袁见奇.西北盐产调查实录[M].1946(民国三十五年).。就是因为甘肃产盐质量较差,宁夏盐质量较好,需求量较大,导致对内蒙盐业的需求量加大,内蒙私盐运输渐盛。在私盐输运无力管辖的情况下,采取了既有利于管理,又能满足盐业市场需求的措施——租用内蒙两盐池。
在所有制方面,西北区的盐业私有制和公有制并存,大部分盐池为私人所有。“茶卡、雅布赖和吉兰泰盐池三大盐池,均属蒙番王公管辖,向由西宁护军使辗转租用,其池租由王公收取。”③马遇良.解放前青海盐业概况[G]//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九辑,1982:76.“花马池盐为公家所有”④马遇良.解放前青海盐业概况[G]//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九辑,1982:76.,其余盐池均为私人所有,有的以专业产盐为主,有的作为副业。
由于西北地处边陲,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清朝政府对西北盐业没有引起重视,将关注点放在了南方,实行引岸专卖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税收。但是随着对外赔款的增多,清政府财政压力的增大,逐步将西北盐业纳入中央统一管理之中。就其盐税收归中央时间过程看,与中央逐步消除西北军阀影响的关键时间点有相似之处。
二、西北盐务的管理
(一)包税制阶段。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为筹集借款,始将西北盐业逐步纳入中央统一管理,于民国三年(1914)在兰州设立花定榷运局,此机构成为中央在甘宁青设置的第一个盐务管理机构。榷运局的主要职责是征收盐税。考虑到盐场分散、大小不等、交通不便、人手缺少,税收征集难度较大,遂采取了包税制度,将盐税承包给当地的一些商人。
包税制与北京政府力图提高甘宁青盐税的征收数量是不相符的。包税制主要承包给一些大商人,这些商人在确保上缴的盐税之外,设法提高盐税的数量,中饱私囊,变为己用。后来,他们编造各种借口,尽量减少上缴数量,将更多的部分变为自用。这样以来,甘宁青盐税的征收数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同时,实行包税制后,榷运局对盐场的管理减少了,由商人不择管理。于是,商人巧立名目,提高税收比例,勒索盐户。有些盐户迫于压力,关闭盐场,从事其它行业。包税制的弊端日益显现。鉴于此,甘肃省政府于民国十五年十一月撤销花定收税局,合并榷运局,成立花定盐运使署,成为管理西北盐务的唯一机构。
(二)自由买卖阶段。北洋军阀时期,英国人丁恩任盐务稽核总所第一任会办,实行就场征税和自由贸易并存制度,逐步废除专卖的封建制度。民国七年,甘宁青取消包税制,实行征税制度,由民自由贸易。民国十五年冬,国民军入甘,省当局将稽核权收回。由于税收不敷军需,在花定区榷运局内附设食户捐局,每担盐加征食户捐一元。民国十六年四月,将榷税两局合并,改为花定区盐运使署,所属分局改设为六场,即花惠、中叶、条白、凉州、漳西、湟源。根据盐质优劣、地区不同,重订税率,每担征税最少七角六分,最高为二元,并有附加税。捐税为每担征收四元三角(民国十九年以后税捐定额)。中央附加三角,地方附加税一元,保运费一元。红白盐销于皋兰、天水、临潭、岷县、陇西、漳县、武威、古浪、永登、永昌、民勤、张掖、山丹等县。捐税为每担三元一角,其中:正税一元二角,中央附加三角,地方附加税一元,保运费六角。蒙青盐、蒙红盐行销于宁夏的宁塑、平罗、中卫;甘肃的平凉、固原、庆阳、泾川、化平、清水等。捐税为每担四元三角,其中:场税为二元,中央附加三角,地方附加税一元,食户捐一元。惠土盐行销于宁夏的金积、灵武;甘肃的静宁、平凉、固原、隆德、华亭、华平。每担捐税为一元六角,无附加。青海青盐行销于本省及甘肃所属之灵潭、岷县、武威和陕西的汉镇一带。每担捐税四元八角,其中:场税三元,中央附加三角,地方附加食户捐一元,池租五角。正税和附加税两种。正税又有场税和岸税。青海盐税很整齐,只有一种。
(三)各自为政阶段。民国十八年一月,甘宁青三省分界,盐区亦随之重新划分。同年二月,取消花定榷运使公署,改设甘肃、青海、宁夏三个榷运局。据盐务所的分类统计,到民国二十年自由制尚有辽、鲁、豫、晋、陕、甘、新疆、苏、浙、湘、鄂、皖、赣;及察哈尔、热河、绥远、宁夏、青海、西康等省。甘肃设立有分局、卡和办事处共30个,其中18个榷运分局,8个榷运分卡,设有省城河北榷运查验所1个,擦汗池榷运秤放处1个,玉门和敦煌场课办事所2个。夏河榷运分局为过境青省青盐;西峰镇榷运局、杨家漥榷运分卡、曲子镇榷运分卡,固原珍榷运分局为过境宁省蒙盐。
三省分制时税收项目包括正税、保运税、磅亏税及印花税。三省盐政收归中央后,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实行新税率,为正税、磅亏税和整理费三项。整理费为建设盐仓、修理盐池专款。并给贫苦盐户办理贷款,支持盐户多产盐。
由于各省盐业基础不同,在管理上各自为政,经常为盐运输跨境事宜发生纠纷,征税更加困难。税收项目包括正税、保运税、镑亏税并有印花税,间有加征票费。但各自征税,税率不一,且一税重征多次,盐价高昂,人民购买力薄弱,因而盐的销量大大减少,税收也毫无起色。三省每年所收盐税,甘肃为78万元,宁夏为80万元,青海不及10万元。
(四)官办阶段。税收数量的减少,引起了盐务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盐务署和时任甘肃主席朱主席电请中央,派员接收该省盐税。财政部于民国二十三年冬派水崇逊为西北盐务整理专员,前往西北整理盐务。由于水崇逊整理有方,一年后有明显的起色,财政部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接收了甘肃榷运局,正式成立西北盐务收税总局。同年十二月又将宁、夏两省盐务先后接管,直隶为中央领导。并将三省食盐产区划分为三陇、中条、凉州、宁夏、青海五区。每区设立盐场公署,就近指挥各产盐场所,办理放销、征税、缉私事宜。取消了保运制,全部改为官运商销。青海各盐卡实行中央官营专卖制,财政部在湟源、西宁、茶卡、上五庄、南大通、鲁沙尔、尕拉麻羊曲、贵德等县设置专卖机构经办批发业务。销盐采取计口定量售卖办法,凡设有专卖机构的县份,由官办机关直接按户计口,给证售盐;未设专卖机构的县份,则委托县政府发交各乡保甲,仍按户计口领购。每人每月定量1市斤,秋冬之交腌菜用盐,按每人每月2市斤计销。抗战时期,沿海盐区相继变成游击区域,西北食盐供应尤为重要。民国二十九年,宁夏盐场公署改为盐务管理分局。
甘宁青盐业在管理上,体现了明显的民族特色。“1724年青海蒙古二十九旗牧地重新调整后,即由蒙古茶卡王、青海王和柯柯王所占有,不经许可,难以自由采盐。”①马遇良.解放前青海盐业概况[G]//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九辑,1982:76.军阀统治以来,盐业的开采、运输统由军阀独家经营。民国四年,马麒兼任甘边宁海镇守使和蒙番宣慰使,其外甥马佐经办青海茶卡盐的产、运、销业务,同时又向甘肃榷运局承包湟源盐局盐税。在湟源、西宁设立盐店;茶卡盐池设立督运站;共和县尕拉麻羊曲设置盐税查验卡,所有盐的开采、运输、征税等业务统由马佐独家经营,是当时西北最大的盐商。民国十八年建省后,青海盐业纳入省财政系统经营范围,但是马麒家族不愿失去这一极大利益,大量进行食盐私贩。民国二十四年,财政部为统一管理,西北盐务管理局局长水崇逊到西宁接管青海盐业。其中规定,茶卡盐池按照租代方式,由西北盐管局承租,每年给池主加纳租金法币2万元。另外由茶卡按池仓照拨池主池盐200担,此项租金同池主食盐运据,统交青海省政府收转。
三、甘宁青盐业销售与私盐
(一)西北盐业销售情况
1.民国初期,西北盐业没有实行引岸制度。“西北区并无行地之规定,惟以盐斤销地远近不同,需要情形各异,行销区域似有自然之划分。”②西北盐务近况[N].矿业周报,1936(民国二十五年),(408):6-7.
民国四年,实行包税制,由陇东、陇西、陕西三大公司承担运输和缴纳税款。下表为三大公司每年食盐销量和缴纳税款情况。
表一:三家包买公司食盐销售及缴纳税款情况
2.西北盐业实行自由贸易后,曾做出了盐场行销地点的规定(见表二),但是由于盐场分散,道路不固定,受以前未定销岸制度的影响,仍然按照就近原则和市场需求销售。
表二:西北区盐斤指销地点所属自由行销县
3.三省分制后的四年,甘宁青三省各自为政,由于管理机构的不健全和民族、地方势力的干扰,盐运成本较高,盐户对产盐和销售不够重视,产量和销售数量没有大的改变。后来,随着国民政府对西北盐业的重视,鼓励增加产量和销量,随之初见成效。自民国二十四年甘宁青三省盐务管理收归中央后,才有大的变动。
图一:1927—1949年甘宁青产盐和销盐数量
图一两条曲线变化走势基本吻合,体现了甘宁青盐务政策的变化对盐产量和销量的变化。民国十六年至民国二十年,三省建置之前,实行统一税率,产量、销量统一,多年未发生变化。三省建置后,各省加强对盐业的管理和盐税的征收,产量和销量逐步增加。1937年抗战爆发后,西北作为大后方,成为内地盐运输的主要发源地,产量和销量明显增加,从民国二十六年的年产469万担到民国四十年达到2049万担。
抗战以来,陕西、河南对西北食盐依赖性加大,西北食盐运销数量剧增,盐税也随着增加。
图二:西北盐区1932—1942年盐税及盐专卖利益收入
图一和图二曲线,反映了西北盐的产量、销量和收入在自由贸易期、专卖期及抗战胜利后走向萧条的特点。
(二)西北私盐盛行的原因
在商品交易市场上,专卖往往与走私并存。盐税作为近代中国的三大税收之一,实行专卖和引岸制度,把盐的交易限定在特定的场所,违背了自由交易的原则。在西北,私盐泛滥除了具有其它地区私盐泛滥的共同原因外,还有其特殊性。
一是甘肃、青海两省作为西北的产盐区,盐场分散,在历史上一直疏于管理。进入民国以后,中央政府出于财政收入和战略考虑,才将西北盐业逐步纳入中央统一管理。在西北地区,一直没有实行严格的引岸制度,盐商可以自由贩运,但受制于交通道路和运输工具的限制,只能在盐场附近销售。
二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青海省自古少数民族杂居,有蒙古、回族、汉族、土族等。盐场管理权起初掌握在蒙古王公手中,进入民国以后,回族军阀马步芳、马麒及亲戚马佐控制盐业,成为军阀控制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勒索百姓的工具之一。马佐依靠马麒起家,最初作为包商控制青海盐业,包税制废除后,其作为青海盐务的管理者直接管理青海的盐业。马步芳掌握青海政权以后,与中央在青海的盐务机关展开角逐,将青海盐业的管理权逐步掌握在自己手中,以向中央申请支付百姓和政府机关食用盐为名,增加食盐供应,实为增加自身收入。
三是盐的质量和需求量。历史时期,甘肃尽管盐场数量多,但大部分盐质较差,无法食用。内蒙古盐场多、盐质好,陕甘地区经常有蒙盐进入。陕甘总督勒尔谨曾经奏报:甘省产盐地方不多,食盐不足,边地有买食土盐和夷盐者。所谓夷盐就是蒙盐。该地区向来听民买食夷盐,是因为“地处边陲,闾阎贫苦,兼之山路崎岖。若运销官引,脚费既重,盐价倍昂,小民力难买食,是以定例听从民便。积久遵行”①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四十三年三月十七日·陕甘总督勒尔谨[B].。嘉庆五年(1800),甘肃按察使江开阳亦奏:“中卫边外有大小盐池,今为阿拉善王所辖,其盐洁白坚好,内地之民皆喜食之。私贩者络绎不绝。大约甘肃全省食花马小池盐者仅十分之三,食各县私池盐者十分之一,食阿拉善王之盐者约有十分之六,陕西一省亦居其三。闻阿拉善王但于两池置官收税。不论蒙古汉人听其转运……故于民甚便。私贩日多,骆驼牛骡十百成群,持挺格斗,吏役不敢呵止。惟得其常例。以此为例,私盐盛行而官盐壅滞,职此故也。久非国法之所能禁。不若明开其禁,令沿边各州县各隘口所从入之处,俱设局收税。”①(清)邵之棠.皇朝经世文统编·卷六十九·理财部十四·盐务[Z].上述史料说明,由于甘肃省的盐质低劣、价格昂贵,内地之民大多喜食洁白质优的蒙盐。因此,在沿边州县隘口设局收税,既对蒙旗无碍,又变私贩为官贩,确是两全之策。
(三)对私盐采取的措施
侵灌甘宁青的私盐严重扰乱了西北的盐业市场。私盐的销售,造成大量官盐积压,政府税收减少。为了打击私盐的入侵,保证财税收入,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成立缉私队。为了保护盐的运输,民国四年成立包运队,以甘肃省各县长兼充本盐务保运专员。包商时期,缉私队费用由包商认交。故兵士须听其指挥,于是商视兵为雇佣,兵依商为护符,遂至运私放私竟出缉私队之手。民国七年,包商合同期满,榷运局始将缉私队收回,改编为盐运队,成立两营,内分马运一营,步兵一营。民国九年置缉私统部,由局长兼任统领,改编盐巡马步二十队。民国十六年花定盐运使署成立后,复改称为盐务缉私队,计编为六队,分作五十棚。民国十八年三省分制后,缉私队由三省各自管理。青海盐的运输则被回族军阀统治者所掌控,成为军阀政府敛财的重要来源。“为严密缉私,以重摧运起见,特于日前令饬驻青办事处兼湟源收税局局长狄占纲,将该局直属税警区区队,扩充为税警区区部,并增加招募士兵数十名,以资拨调各处,随时缉私。”②一月来之青海[J].新青海,1937(民国四十八年),5(3)-42.
西北税警缉私。民国二十四年以前,沿用旧制,实行缉私马步。民国二十五年春改为盐务税警,并设课专司缉务训练,训练内容比较陈旧,不合时宜。民国二十六年春改编为甘宁青三区预定编税警十九队。各区驻警数量未能按照预设配备,各队干部多由警士长代理。由于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缉私案件频发,各地税警不能真正执行任务。同年七月仍按甘宁青三区改编。甘肃为一等区部,宁夏为二等区部,并仍编十九队。即一等队七个,二等队十二个,每队又编设分队三个,共编分队五十七个。抗战全面爆发后,紧缩编为十八个队,共五十二个分队。除个别实行队长负责制外,大部分由各地收税人员兼代队长及分队长。甘肃区由税警科长兼代甘肃区长;宁青两省收税主管员分别兼代两区区长职位,均不另外支付薪金。这种配备人员的方法,虽然节俭了经费支出,但收税人员缺乏军事学识及缉务经验,又是兼职,难以兼顾,影响缉务训练。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在不增加税警人员的前提下,遴选具有文化的人员充实到税警队伍中,经考试合格,充任队长、分队长,专职负责训练、教育、防范缉私等工作。整编后,缉私效果明显。“合计二十八年,全年缉获私案之多,实为西北历年缉私成绩最著之年份。”
加强武器装备,巡缉私盐。西北税警所用武器,有杂色步马枪、土枪、单打一铅枪等,数量最多时500余支。在北湾一带,“一般商贩,勾串蒙人,运入山丹、东乐、甘州等处销盐。私盐充斥,妨碍税收。乃在北湾人宗口各地,设置局队,从事查验,并规定税率征收,寓禁于征。”③李亦人.甘肃盐产概况[J].钱业月刊,1934(民国二十三年),14(9):10.在北湾一带专设缉私人员查缉私盐。
结语
西北区的盐业从被疏于管理到逐步加强,最终被国民党财政部收归中央统一管理,说明西北盐业的重要性。西北食盐是近代甘宁青地区商业交换和贸易的主要商品之一,在扩大商品市场,提高政府税收和活跃地方区域经济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甘宁青的近代化。抗日战争时期,甘宁青地区成为输往西安等地的主要食盐产地,有利地支援了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