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2014-07-29周宁
周宁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纠偏政策。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分解指标却过度向优质初中集中。要改变这一状况,分解指标计划的制定,在兼顾各初中教学评估的同时,应加大各初中考生数量指标的权重;分解指标最低录取线的划定应充分考虑各初中完成指标的可能性,从而通过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的杠杆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示范高中 分解指标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定向分解到各初级中学,是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以安徽省B市为中心,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评估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与对策。
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虽然高考录取率逐年上升,但是名牌大学或重点大学优质资源仍然相当稀缺。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扩招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考生和家长对重点高中的渴望。为了增加入读重点高中的概率,很多家长往往给孩子选择优质初中。而目前初中采取的是划片就近入学的招生方式,因此家长又会通过购买学区房,以实现重点小学和优质初中的无缝对接。高考竞争的压力被层层向下传导,在这种情况下,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本无法实现。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希望通过高中招生指标杠杆,缓解家长和考生对优质初中资源的过度竞争,从而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的实施及效果
2003年,安徽省开始全面试行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B市当年拿出30%的计划内指标,以后逐年扩大,至2013年已有80%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指标实现定向分解。从理论上说,这给薄弱初中发展带来了福音,让考生和家长看到了希望。然而实施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待于量化评估。
就招生指标分解计划的制定而言,目前B市的做法是兼顾考生数量和教育质量的公平。分解指标计划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数量指标,即依据各初中本市市区户口在籍在校报名参加中考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测算;第二部分是奖励指标,根据各初中教育教学评估结果进行测算。两部分各占分解指标总数50%。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相当公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招生指标过度向优质初中集中的状况。
2009年,B市六中在籍应届考生为全市考生人数的7.83%,B市省级示范高中二中分解指标占比为12.40%,两者之间的比值为1.58。也就是说,六中的生均分解指标系数是平均数的1.58倍。随后几年基本维持这个水平。2010年的比值为1.71;2011年为1.79,2012年为1.65,2013年为1.37。
反观薄弱初中。B市曹老集中学是一所规模较大的乡镇中学。2009年以来,该校考生人数波动很大,分解指标数量也有较大起伏。2009年,曹老集中学3.87%的在籍应届考生分到3.36%的二中分解指标,生均分解指标系数为0.87,2010年因在籍应届考生数量急剧下降,生均分解指标系数上升到1.00,随后逐年下降,2011年至2013年分别为0.79、0.74和0.74。剔除考生人数因素,近几年,六中生均分解指标系数始终是曹老集中学的2倍上下,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向优质初中集中由此可见一斑。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薄弱初中而言,有限的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计划要变成现实,还需面对诸多障碍。首先是划定分配指标最低录取线,即依据市区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浮一定分数,然而根据分配指标最低录取线,分别按各初中分配指标总数,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学校最低控制线内考生低于指标数,或因志愿填报原因出现剩余指标,该剩余指标调剂为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录取。这意味着省级示范高中指标虽然分解到校,但能否用完这些指标,最终还要看各校学生中考成绩。薄弱初中先天发展不足,学生成绩普遍较差,因此很多分配指标往往最终成为泡影,变成优质初中的调剂指标。以B市为例,近5年,六中的二中调剂指标均大大超过二中分解指标。在二中招生规模确定的前提下,这些调剂指标一定来自薄弱初中的分解指标。因此,薄弱学校学生就读省级示范高中的机会微乎其微。
三、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改进建议
任何一所学校的发展,生源、师资和硬件三者缺一不可,尤其生源更是重中之重。对于薄弱学校而言,中考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再不能落到实处,生源流失和教育质量下降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应当看到,地方政府为此做出的努力。以B市为例,近年来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率不断上升,目前已有80%的统招指标分解到校,但为什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没有太大起色: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分解指标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偏差。如前文所述,B市分解指标计划,考生数量和教学评估各占50%。笔者认为,教学评估权重过大,拉大了优质初中和薄弱初中的分配指标差距,使这一政策的导向性明显削弱。其次,分解指标最低录取线与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线相差不大,很多薄弱中学的分解指标变成优质中学的调剂指标,分解指标到校成为画饼。
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弱化教学评估权重是否对优质中学不公?降低分解指标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否对省级示范高中教学带来难度?首先,要明确这一政策本来就是纠偏政策。薄弱中学先天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短期又难以改变,如果再不以考生数量作为指标分配最主要的依据,如何让薄弱学校师生看到希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大意义上的公平?其次,分解指标最低录取线划定要充分考虑分解指标计划实现的可能性。分解指标和最低录取线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但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最低录取分数线要保证薄弱初中通过努力基本都能够完成指标。即使个别中学降分过大,但人数毕竟有限,对省级示范高中教学也不会带来太大冲击。
政策的调整会面临种种挑战,尤其是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一些优质初中考生和家长可能对此不理解,甚至抱怨;一些省级示范高中可能抵触,不愿降低分解指标最低录取分数线;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可能担心整体教学水平下降,影响高考升学率。所有的这些都可以理解,但应看到未来改革的大方向。
其实,某些地方已经大胆迈开了改革的步伐。比如,河北衡水,各县、市、区指标分配大多以初中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兼顾初中办学水平评估,甚至个别县、市完全以初中报名人数为依据;在辽宁阜新,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全部到校(各初中校),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平均分必须达到及格标准)。这些地区的制度改革,虽然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有力维护了城乡适龄人口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有效改善了薄弱初中的生源结构,减轻了初中学校的竞争压力,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政策落到实处,发挥这一杠杆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是未来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主旨所在。
参考文献
[1] 李金池.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实行分校录取——河北衡水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小学管理,2007(10).
[2] 李世春.中考招生“指标到校”利弊.中小学管理,2008(1).
【责任编辑 郑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