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及经验探析
2014-07-29肖大兴吕天甫
肖大兴+吕天甫
为了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选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三县一市的12所中小学进行调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对策,以期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现实经验和理论依据。
法制副校长 现状 经验
法制副校长是指从基层政法部门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参与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立,对于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三县一市的12所中小学的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研。
一、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
通过自编问卷,选择学生、教师、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为调查对象,分别从法制副校长在校知名度、进校开展工作次数、内容选择、工作的形式、针对对象、考核、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1.法制副校长在校的知名度
调查结果发现,学校教师都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但是学生中却有17%的不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其原因,一方面是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学生对什么是法制副校长并不清楚,还有可能是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次数太少,给学生印象不深。
2.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次数
根据被调查市、县的相关文件规定,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应不少于两次,以此达到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2]。
但根据学校的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自己的反映可以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固定次数至少一次,但未达到文件要求两次的有7所学校。
3.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
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直接关系着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力,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可以提升教育效果,反之,难以达到教育日的。
根据调查,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在内容选择上自定成分较少,而根据学校需求选择组织内容所占比例较大,其中双方共同协商选择内容也占据较大成分,这与调查中和个别学校领导交流了解的情况相吻合,很多学校在学期初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并把相应法制教育写入校历,以确保法制教育有序开展。
4.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
教师是直接接触学生最多的教育者,更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需的法律知识,因此,他们的想法是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重要参照点。
从调查结果反映出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重要性依次是:普法知识(92%)、通报学校周边治安动向(89%)、处理校内安全事故(77%)、转化问题学生(62.8%)。这些内容正好是法制副校长的特长,在一定程度可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内容选择的参照。
5.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
法制副校长工作方法的选择,一方面受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制约,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授课教师自身的素养,最后还需考虑教学环境、教学设备等条件。必须在考虑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学生喜欢且能接受的方法进行教学,才能取得教育的效果。
从调查中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最多的是大讲座,其次是图片影视宣传,最后才是活动和班级授课。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形式分别是普法讲座、案例分析、实际参观和情境模拟。因而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讲座的形式是有效的,一方面学生需要,另一方面能节省人力、物力、时间等。但是一定要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辅助使用参观、情境模拟等方法。
6.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对象
对学生的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学生需要懂法,同时教师、家长也需要懂一定的法律法规,学生、家长、教师都应接受一定的法律教育。
从调查结果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主要的对象是学生,针对教师的比例不大,针对家长的更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学生是教育的主要对象,相比教师、家长法律知识更少;另一方面是学生相对更好组织。同时在对学生开展讲座或活动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也参与旁听,从中受到一定的教育。而家长相对较难组织。
7.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情况
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合理化和落实的规范化,一定程度上对人具有督促、激励、引导作用,了解法制副校长考核的情况,一方面可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考核机制提供参考。
从调查可以看出,法制副校长清楚上级是如何考核自己的。相关文件规定法制副校长工作实绩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提出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命、培训、管理、考核工作。被调查的学校中市属学校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但参与考核人员相对单一,只是学校领导单独参与考核。而县辖的学校根据文件规定均未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
8.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满意度
开展工作满意度的高低,直接说明其效果的好坏,为此从学生、教师层面了解对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可以全面考察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效果。从调查结果看出,77%的教师和95%的学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是满意的。
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及困难
1.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应结合当地学生典型案例;②分年级选择教学内容;③多种方法综合使用;④考虑学生需求及兴趣;⑤抓好学生安全常识的普及及突发事件的应对;⑥利用好家长会,多与家长和学生交流。
学校领导方面:①预防为主、有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②与学生成为朋友;③以身作则、做好榜样;④通过讲座、授课、活动、广播、宣传媒体等形式开展活动;⑤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活动;⑥学期初邀请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⑦有规律地开展活动。
2.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面临的困难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警方与学校很多地方不同步,有时间冲突;②学校设施不全,不利于进行工作;③经费不足,无保障;④自身能力不足,教研能力不足;⑤难组织。
学校领导方面:①在校学生人数较多,学校组织开展活动有一定难度;②学校教学任务重,活动内容多,在时间安排上有局限性;③法制副校长是兼职工作,忙于两方工作,任务重;④考核制度执行力不够;⑤奖惩机制不健全;⑥学校难以直接参与考核。
3.法制副校长希望得到上级或学校的支持
①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相互支持,相互配合;②希望学校能主动配合,给予图文、电视等媒体资源的支持;③希望与家长多沟通;④经费的保障,制度的完善;⑤上级重视,完善考核制度,通过课件、听课、签名、图片等进行考核。
三、对策
1.主管部门方面
(1)巩固成形经验。根据调查发现,很多法制副校长多年担任此项工作,已经总结出了很多较好的经验,相关领导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逐一调查了解或召开专门经验交流会,把经过检验的好的经验进行巩固推广。
(2)完善规章制度[3]。根据调研发现,对法治副校长的管理特别是考核制度相对薄弱,且操作性较低,在现行条件下学校难以直接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管理。为此,应在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3)加大督促力度。通过不同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了解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法制副校长高质量履行好此项职责;同时协调好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督促其给予法制副校长大力支持。
(4)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划拨部分经费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活动的开展、基础设施的建设、绩效奖励的发放等。
(5)组织专门培训[4]。除常规的开会动员、聘任、相关制度的学习,更应组织相应教学技巧、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以此适应学校教育的特点。
(6)开展课赛交流。由主管部门组织,法制副校长参与的县、州级的课赛交流,通过此种形式,把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从而提高法制副校长工作水平。
2.学校方面
(1)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根据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学生并不知道本校设有法制副校长,也不知道法制副校长能给自己提供哪些帮助。为此,学校应大力宣传,让每个师生都知道法制副校长,有困难会主动寻求法制副校长帮助。
(2)转变思想,主动联系。由于学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性质不同于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其二者会有一定的矛盾冲突,学校应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如学期初工作计划会议、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等,有时法制副校长可能由于自身工作任务重等原因不能参与,但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协调安排相应人员到校开展工作。
(3)认真策划,积极配合。学校应在学期初科学制定法制教育相关事项,然后规范地写入校历,并组织好相应人员参与协助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同时尽可能地提供所需的设施设备。
3.法制副校长方面
(1)妥善处理工教矛盾。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一职,就应该履行好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为此,法制副校长应协调好本职工作与法制副校长工作中的矛盾,安排一定时间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
(2)不断提升教学能力[5]。法制副校长并非专职教师,在某些教学技巧技能方面相比长期在校工作的老师有不足之处,因此,要不断地学习总结,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从而提升对学生的教育能力。
(3)认真开展课题调研。根据进校开展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或遇到的问题,进行一系列的对应研究,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
[2] 楚雄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学校兼职法制教育工作副校长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教字[2012]45号.
[3] 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探析.思想理论教育,2008(1).
[4] 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6(3).
[5] 陈立,姜德祥.知己知彼入情入理——法制副校长讲课怎样切实结合实际.贵州教育,2011(1).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