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与金融风险防范问题
2014-07-28宋晓华
宋晓华
摘要: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在金融部门打破了“单一银行”的体系之后才开始发展的,非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阶段大概也就是这近二十几年的时间,但它对金融领域带来的影响却是不容小觑的,但由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部门,所以在与市场上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往往更容易产生金融风险。
关键词:非银行金融 机构监管 金融风险 防范问题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机构,分别是存款类机构、证劵类机构、保险类机构、以及其他一些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更为灵活多变,而且其服务以及外汇融资方面都更为广泛,再加上其业务方面种类也比较多,所以,对我国银行金融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由于我国银行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而且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及自律管理制度都有所滞后,这其中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性,因此,对于非银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必须要引起加大重视。
一、金融风险的类型划分
在所有的金融风险分类中,信用风险是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一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与发展更为不易,其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也是信用风险。从系统方面划分,金融风险可分为系统金融风险与非系统金融风险,系统金融风险主要是指不同的政治或是经济因素带来的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非系统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因为客户自身毁约或是经营管理不善带来的资金风险。如果是从另一方面的划分来说,金融风险又可划分为微观层面的风险以及宏观层面的风险,微观层面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机构管理经营不善、决策失误或是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所带来的金融风险,而宏观方面的风险主要是指机构自身管理制度的缺乏以及宏观调控的失误带来的金融风险。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与金融风险问题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符
一般来说,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的前提条件应该是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基础之上的,但在实际的机构设置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的市场需求,在设置非银行金融机构时往往容易陷入“逆向思维”的误区,尤其是在证劵或是信托机构设置时,会出现严重的机构设置与实际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一旦设置的机构与市场经济不相符,那么就很容易造成机构的盲目性,比如以信托机构的设置为例,信托机构在我国现有的银行或是财政部门都有设置,但是普遍存在现象就是信托机构的设置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多,这种不考虑实际市场需求,盲目增设信托机构的做法使得有限的业务量在短期内成为争抢对象,而且还会造成各家机构为了生存与发展,出现机构之间相互盲目竞争的现象,这种现象只会给非银行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混乱现象。
(二)业务监管与人员监督之间的相互分离带来的金融风险
要想更好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进行监管,最离不开的就是业务监督人员,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所以它较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制度,所以说,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监管与业务监督人员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而在实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中,业务监管与人员之间却是相互分离的,比如说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来说,他们有的是受当地政府直接管辖的,而有的却是直接受命于地方政党的管辖,再或者是直接受命于地方的指派,对于人民银行以及分支行来说,想要进行直接干预也很无从下手,再者来说,我国现有的人民银行以及分支行的组织体系很难摆脱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尤其是非金融机构的经营负责人以及其相应的行政责任,这种业务监管与监督人员之间相互分离的状况,也是造成人民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直接负责人或是法定代表人难以直接监管的主要原因,在这种状况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就更具有自由性,同时也是造成非银行金融风险发生可能性更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原因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带来的金融风险
面对市场经济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现有的规定业务与资金来源范围已不能够满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发展需求,所以,有一部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就开始进行违规经营。之所以会产生违规经营这一现象,主要还是因为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日常资金的周转遇到困难,虽然国家对非规范资金的采取方式已经进行了整顿,但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获得足够的可用资金,还是会利用各种方式方法从银行获取拆入资金,比如说在1995年时,累计卖出的回购证券有3000多亿元,剩余金额大概有700亿元,同比利率要比国家规定的利率高出50%--100%,而在非银行金融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使回购业务发生了质的变化,导致了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金融信用风险,最后累计拖欠100亿元以上,而能够到期准时交易的只有60多亿元,一旦这些资金被投入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使用中,在短时间内是很难能够收回的,甚至还会造成有一部分资金无法收回的现象,由此靠这些资金进行违规经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更容易产生金融风险,而且还会出现越来越难控制的局面。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是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
不管是银行金融机构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动是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关键,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转主要是受到利益的动机驱使,把过多的资金流入到了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以及股票市场等等一些高风险的基础产业领域,只把一小部分的资金投入到了基础产业以及生产领域方面,资金在流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流动周转出现困难的情况,这就使得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钻法律政策的空子,以此来从非正规渠道获取资金,比如说,以信托贷款的名义从事一般的贷款业务,然后在短期的贷款业务时间内变相的提高资金利率,对客户资金进行非正规的透支或是挪用,然后向股份制企业贷款,争取贷款企业的股票承销业务,以此来达到操纵市场,制造一些虚假价格的信息的目的。这种非正规获取流动资金的状况一般更多地会发生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中,这也正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一大根源。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与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大实行分业经营与管理力度
要想对非银行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首先就要加大对实行分业金鹰与管理力度,尤其是在实行证劵业务以及商业银行业务分业经营与管理方面,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一旦商业银行参与到证劵业务中去,客户作为短期储蓄的资金很容易就会被当做长期证劵使用,当这些证劵投资成功之后会获得较大的利润回报,而商业银行支付给客户的还只是有限的存款利息,其他的收益则被商业银行的股东占位所有;另一方面来说,一旦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证劵投资失败,则损失的绝大部分则会由储存客户或是保险公司担当责任,商业银行自身只会承担少许责任。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对于证劵投资的预期效果都会比较理想,所以就会动用大量的资金作为高风险高收益的证劵投资,然而,在实际的证劵投资中却是和预期的恰恰相反,会由于人为或是股票暴涨暴跌中出现银行金融危机,所以说,为了减少甚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对证劵业务以及商业银行业务分业经营与管理的力度,减少商业银行由于投资证劵带来的银行金融风险。
(二)对经营效益不好或是存在巨额亏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兼并或是破产计划
不管是银行金融机构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运作的过程中出现破产倒闭或是兼并都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的发展趋势,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银行才能够更好的发展经营下去,不然只有破产倒闭或是兼并。现如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越来越多经营越来越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也有一些即将破产倒闭的非银行金融企业,要想改变这种金融危机现象,切实有效的化解这些金融风险,首先就要对这些金融机构进行整顿,对于资产没有抵债以及尚可挽救的金融机构要重新注入资金,或是进行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兼并,以及冲销一部分的债务让这些金融企业起死回生,再者就是对于存在巨额亏损已经无法经营下去的金融机构,要对其进行撤销或是关闭或是破产宣告。
五、结束语
现如今,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还存在一些金融方面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要在根本上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在这些风险未发生之前就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与管理力度,对经济效益不好或是存在巨额亏损的非银行金融企业进行兼并或是破产计划的打算,做好金融风险防范的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王恕.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分析[J].时代金融,2012.5
[2]王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J].金融观察,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