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与学校
2014-07-27本刊编辑部
人民教育 2014年24期
本刊编辑部
“依法治国”,如黄钟大吕,回荡在每个人的心里。
低头走路的教育者,有没有想过,一个大国的行动该怎样点燃你的梦想?搏击中流的改革者,有没有扣问,一个民族复兴的理想该如何落地去照亮你的希望?没有法治精神的守护,教育追寻的诗意幸福,极有可能幻化成一个浪漫的乌托邦。
法治成就权利。依法治教之法,既是用来限制和规范权力的,又是用来保障權利的。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只有在权利之中,才能有现代精神的基本生存条件,才能理性有序地成长和发展。
法治成就公平。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单由个人意志而不是由法治精神说话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在学校里,程序正义的高贵不可践踏,我们要用坚定的态度,砌起这道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分水岭。
法治成就善好。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可能形同虚设。信仰是最根本的价值观。成就了崇高的信仰,就成就了美好教育与人生的基石。
让法治精神抵达每一所学校,抵达每一个人内心深处。让它去唤醒,那些仍旧沉睡的;去执守,那些久违的常识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