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自我认知与工作思路探究
2014-07-19陈鹏
陈鹏
摘 要:本文阐述了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现状和工作的特殊性,认为解决高职院校辅导员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应从辅导员的自我认知入手,探究了高职院校辅导员该如何自我认知并梳理出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思路,高职院校辅导员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走向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自我认知;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相当的规模,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尽管如此,辅导员队伍仍然存在结构不合理、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特别是在高等职业院校的辅导员队伍中,普遍存在对职业认同感不强、对工作没有信心等突出问题。而对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自我认知缺失、对工作思路认识不清等问题,是导致上述问题的关键。面对一个个有着鲜明个性的大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琐碎而枯燥,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必须在认清高职教育本质、辅导员工作性质和高职学生特点的基础上,抓住基本的工作思路。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现状
根据2013年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名单(截止2013年6月21日),一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有高职院校1321所,超过了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生师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辅导员岗位,可以推算,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数量巨大。而在这1321所高职院校中,1999年扩招之后新增的高职院校占了绝大多数。也就是说,建校不到15年的院校占了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对于辅导员的选拔标准、配备比例、考核、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做法不尽相同,经验不足。而在辅导员的选拔方面,无论是国家示范性的高职院校,还是普通高职院校,对辅导员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要求辅导员最低具有硕士学历。而高职院校的招生情况却恰恰相反,提倡面向人人,造成辅导员与学生主体之间在学习能力、习惯、观点等方面出现巨大反差。再加上无论从学生层面还是教师层面,都不同程度地对辅导员工作认识不够全面,认为辅导员工作只是事务性的,没有专业性。这些导致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不高,自我认知缺失,流动性大。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高职院校快速发展,有相当一部分辅导员是刚毕业的学生担任,虽然他们具有较高的学历,但自身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专业背景与辅导员工作不符,教育学、管理学知识欠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等问题突出,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工作避重就轻,抓不住要点。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在这样的现状下,必须首先从自我认知入手,解决心理问题。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该如何自我认知
1.认知高等职业教育
我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的80年代。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明确了办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是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是普通高等学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中指出:“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这就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说明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处于同等的地位,之间没有层次的差别,在法律上把高等职业教育提到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近十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未来十年甚至几十年我国仍将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也会逐渐改变。
2.认知辅导员工作性质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制度是我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从1953年清华大学率先建立了辅导员制度至今,经历了确立、发展、停滞、恢复、加强、完善等不同发展阶段。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被认为是新时期加强辅导员制度建设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第16号文件,2006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同时还颁布了《2006-2010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对辅导员队伍的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考核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辅导员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向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辅导员所从事的职业是全职的,可以视为终身职业,有统一严谨的专业知识体系,能够在明确的职责范围内和专业领域内相对独立地工作。
3.认知高职学生
学生作为辅导员工作的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来说,新时期的高职学生,除了具有90后广泛意义上的特点之外,更有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的鲜明的特点。从生源上来看,高职院校学生除了来自普通高中,还有来自中专、技校,甚至社会青年的一大批学生,学生在文化基础、家庭背景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在学习方面,学生普遍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心理方面,受社会和家庭的影响,高职学生仍然存在自卑心理,心理承受能力差。而其他方面,高职学生思维活跃,动手能力强,价值观更趋于务实。高职院校的毕业学生更多地走向生产、服务的第一线,可以说决定着我国劳动者职业素质的高低。学生复杂的情况是高职院校的常态,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和社会责任(下转第98页)(上接第89页)决定未来这仍将是常态。面对复杂的工作对象,辅导员要把握基本的工作思路,抓住突破口,才能暂时弥补自身的不足。
三、高职院校辅导员应把握的工作思路
1.树立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面对高职院校个性化和多样性的学生群体,辅导员如果按照统一的模式要求学生,是不科学也是行不通的,不符合教育的发展规律。个性化和差异化培养是高职学生教育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因材施教必须是建立在对学生个性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辅导员只有牢固树立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才能真正尊重和理解学生的各种思想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现实困难。
2.做院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
从根本上来说,学生与学校的利益是一致的。但高职学生存在的许多弱点决定学生与院校之间的矛盾会比普通高校突出,而作为与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学校一员,辅导员有着调和这种矛盾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站在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在坚持学校基本原则和根本利益的情况下,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反映学生的合理要求,是高职院校辅导员的重要课题。
3.基础工作与重点关注并重
辅导员工作应有两条腿走路的思维,既要做好基础工作,又要有重点关注的关键点。在基础工作方面,新生教育和骨干培养至关重要,奖勤助贷、评奖评优等学生服务不容小视。大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是他们独自面对大学生活的起点,这一阶段的教育引导对未来三年的班级凝聚力和学习水平起了决定作用。学生骨干是学生党员发展的后备力量,是辅导员必须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类评奖评优、奖勤助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如果做不到公开、公平、公正,会令学生失去对辅导员的信任,失去对学校的信任,更不能起到激励作用。重点关注方面,辅导员应该重点关注宿舍等安全问题,重点关注心理困惑、经济贫困和学习困难的学生。
4.就业是高职教育的灵魂
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所以辅导员的工作重心也应该围绕这一理念。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应贯彻始终,诚信教育和职业规范教育是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辅导员要帮助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己将来的职业要有基本的定位和必要的认识,从大一入学开始,就应帮助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符琳.简论辅导员工作的角色认知[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2]杜永峰,许敏歌.论高校辅导员自我认知的缺位与提升[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