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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的叙事艺术

2014-07-10张卫中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4年6期
关键词:茴香豆小伙计孔乙己

《孔乙己》的主题以往一直被定义为两个方面,首先是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其次是揭示了阶级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冷酷。然而细加辨析就能看出,其实这两点都很难成立。科举制度兼有利弊,在中国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不同阶层的流动,一个身份贫寒的学子,通过考试能够进入上层。封建时代进学不成的人很多,但是未必就成为孔乙己式的人物。其次,对弱者的冷漠与虐杀在社会的各阶段都存在,并非孔乙己所处的社会就特别冷漠。从今天的眼光看,鲁迅在小说中一方面讥笑了旧式文人的虚荣,另一方面也抨击了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势利与冷漠,表现了对弱者、失败者的同情与怜悯。

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对人类势利本性的谴责,对弱者的同情与怜悯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主题,事实上,新文学史上很多作品都表现了类似的主题。而在对《孔乙己》的解读中其实最重要的问题是:对于这样一个相当常见的故事,鲁迅如何使它成为文学史上的名篇,换言之,它其实更多的不是“写什么”的问题,而是“怎样写”的问题。

小说中的孔乙己是一个典型的弱者形象,其特点主要是善良和可怜。善良表现在,他已经穷途末路到靠偷窃为生,然而买了茴香豆,还能分给孩子,告诉“我”一个“茴”的四种写法。其次是可怜。孔乙己是所有人的笑料,他缺乏最基本的生活能力,没有能力进入成人世界,他不能理解世界和人际关系的复杂。因此,在别人调笑他的时候,他的反应是幼稚的。但是要写出这样一个人物,并不容易。生活中并没有一个“本来”的孔乙己,从不同角度讲这个人物,就能讲出不同的孔乙己的故事。

在塑造这个人物时,鲁迅遇到的问题是,直接让孔乙己成为叙事人,即直接使用第一人称视角显然并不合适,因为,孔乙己的悲剧更多地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出来的,如果让孔乙己自己讲自己的故事,他可能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悲剧性、包括导致悲剧的原因,从而降低作品的思想意义。其次,作者选择第三人称也并不合适,因为在第三人称叙事中虽然作者可以像上帝一样对人物所有行为、心理无所不知,什么都可以叙述,但是第三人称叙事往往缺少现场感,稍有疏忽就会使整个叙事显得空洞、浮泛。

在小说中,鲁迅精心选择了一个旁观者视角,即让咸亨酒店的小伙计充当叙事人。在小说中,首先这个小伙计是观察者,他一直在酒店里,能够就近观察孔乙己,另外他又是行动者,他与孔乙己有交往,孔乙己的善良、迂腐,与社会的格格不入很多都要通过这个“交往”表现出来。因此,《孔乙己》的成功与选择小伙计作为视角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换个视角或许就会写出一个不同的孔乙己。从这个角度来说,《孔乙己》的叙事艺术主要有这样两个特点。

1.使用了巧妙、复杂的叙事视角

《孔乙己》自发表以后,就一直是研究的热点,收入中学教材后,就更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关于这个小说的讨论一直就没有中断过。90年代以来,中国文坛引进了西方的叙事学以后,人们开始用叙事学的方法阐释这个小说。从叙事学角度入手争论比较多的问题是:小说中谁在看?谁在说?关于这个问题以往有几种观点:较早的观点认为,小说中的观察者和叙事人都是小伙计,小说中的观察与声音都来自他。然而,后来有人提出,小说中其实还包括了“老伙计”的声音——就是20年以后小伙计的声音。

王富仁认为,在《孔乙己》中担任叙述任务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小说严格按照这样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的眼光(意识)看他周围的世界,看待包括孔乙己在内的所有其他人物。”[1]严家炎在《复调小说:鲁迅的突出贡献》中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一篇短短的《孔乙己》竟能引起读者异常复杂的感受,就与作者安排了一个可以悄悄移位的叙事者有关。过去许多研究者的文章,以及中学语文课的教学提示,都把《孔乙己》的叙事者说成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这种说法不确切。如果叙事者真的是十二三岁的酒店小伙计,那么孔乙己给予读者的印象就会简单得多。……《孔乙己》的叙事者也是个成年人。”[2]

另外也有人认为:叙述者既不是王富仁先生所说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也不是严家炎先生所认为的是个“成年后的小伙计”,而是一个不断自我启蒙、自我成长的叙述者,他随着叙事进程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着自身的价值立场。他的视角和声音是行动发生时的视角和声音,也就是说,他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随着故事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化。[3]

这个问题如果引入“隐含作者”的概念,解释起来或许就容易得多。所谓“隐含作者”,就是指作者在作品中的“隐含替身”,即作者的“第二自我”,如韦恩·布斯所说:“不管一位作者怎样试图一贯真诚,他的不同作品都将含有不同的替身,即不同思想规范组成的理想,”[4]隐含作者其实也是作者的声音。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说,小说其实有两个视角,小伙计的视角和隐含作者的视角,小说是在一种复杂的视角运动中表现了孔乙己这样一个人物。在小说中,小伙计的视角很容易发现,小说主要都是小伙计在看。孔乙己两次被揭伤疤,偷书、没有进学,都是小伙计看到的。教“我”写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给小孩一人一颗茴香豆,最后一次到酒店来,都是小伙计“看”到的。

而小说中隐含作者的视角则是在叙事中体现出来。小伙计对待孔乙己的态度与咸亨酒店其他人没有本质区别,就是瞧不起他。孔乙己问“我”“茴”字的写法,“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他要教我,“我又好笑,又不耐烦”。最后一次见孔乙己,孔乙己已经非常可怜,腿打断了,坐在地上挪过来的。小伙计对待孔乙己的态度本来是轻蔑、歧视,如果小说中纯粹是小伙计的声音,读者也会受到这种态度的暗示与影响,很大程度上接受小伙计的态度;然而事实上多数读者看了小说以后,会对孔乙己充满同情。那么小伙计带有轻蔑与歧视的态度与读者的同情这之间的差距是哪里来的呢?这个差距,最终原因还是在于,小说中的叙事其实并非一个声音,即我们听到的并非仅仅小伙计的声音,小伙计的背后还站着一个操纵者,这个操纵者就是隐含作者。就是说,小说中的叙事既有小伙计的声音,也有隐含作者的声音,这是一种复合的态度与声音。

12岁的少年还不谙世事,从他眼睛里面看,很多东西是简单的。但是小说真正操控叙事的是隐含作者,是隐含作者让小伙计在看;看什么和不看什么都是由隐含作者决定的。例如,孔乙己给孩子吃茴香豆,一人一颗,这个细节反映了孔乙己的善良,如果从小伙计的角度看,他就是瞧不起孔乙己,对孔乙己有偏见,如果按小伙计的逻辑,对这样一个细节他也许就视而不见了。还有孔乙己的诚实,他很少欠酒钱。小说最精彩之笔是,最后一次,掌柜的说孔乙己又偷东西了,他与其说是否认,不如说在讨饶。“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小说里还有许多话,不像一个少年说的。例如开头一段对咸亨酒店的描绘,对“我”当时处境的感觉,都不像12岁的少年。有人说这是小伙计20年以后的回忆,其实用隐含作者更准确一些。

当然,在小说中,小伙计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不仅是一个观察者,也是一个参与者。在小说中,小伙计的作用有两个,第一,他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背景,增加了一种真实感,由小伙计带出了对咸亨酒店的介绍。开头有一段在说“我”的处境,“我”样子如何傻,不能侍候长衫的客人,又不会在酒里掺水,只好温酒,这样引出孔乙己就真实多了。小说要先有背景、氛围,否则,主要人物就无处可放。第二,小伙计在小说中也是势利者中的一员,他的存在一方面显示了世俗社会与孔乙己的差距,另一方面他也扮演一个施虐者的角色。

小伙计只有12岁,而且被老板认为太傻,但是他也远比孔乙己有心计。例如,孔乙己要教他茴香豆的茴字,还说:“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小伙计的心理活动则是:“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这儿在塑造孔乙己时其实是重要的一笔,他的不谙世事,连一个12岁的少年都不如。这里“我”的有心计,孔乙己的单纯是个非常有意思的对比。

那么在《孔乙己》中究竟是谁害死了孔乙己呢?可以说是孔乙己自己害了自己,或者丁举人杀死了孔乙己,但是也可以说,那个背景中的所有人都是杀人者,包括小伙计。

这样《孔乙己》中其实可以听到两个声音,一个是小伙计的,这个声音瞧不起孔乙己,充满了对孔乙己的蔑视;而另外一个声音,就是隐含作者的声音,隐含作者对孔乙己有更多的同情,这样,在小伙计的话中我们也能看出一种反讽,就是小伙计本人也成为反讽的对象。

2.使用重复的手法,提高了小说的表达效果

《孔乙己》很明显使用了重复的手法,小说中重复有两个系列。首先是三次“笑”。①“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②有人说他偷书,他坚持说自己是“窃书”,然后是“之乎者也”,“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③有人说他没有进学当秀才,他再次辩解,又“之乎者也”,“众人也都哄笑起来”。

短短的篇幅中,三次表现“笑”,并不是偶然的,它其实是在确定孔乙己的社会地位:他在社会中就是一个笑料。大家的笑是什么笑呢?是嘲笑,满含鄙视,是上对下,强对弱,那种居高临下的笑。他们在笑一个弱者,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在这个笑中,酒馆里的“群众”找到了一个“他者”,一个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的人,一个比所有人都更弱的人。本来“群众”还没有看到自己彼此之间的共同之处,见了孔乙己,大家立刻找到了一个共同点,就是与孔乙己这种毫无反抗能力、一个迂腐者、失败者的区别。小伙计原来也是可怜的人,但孔乙己来了以后,他也有了变化。“在这个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每一次重复都是一次强化。作者要突出的是孔乙己与众人的不同,他是一个笑料,一个被别人鄙视的人。

第二个系列是三次被揭短,或者被揭伤疤。第一次,别人说他偷书;第二次,别人说他识字却不能进学;第三次,掌柜的提到“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辨,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掌柜的说,“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这三次揭短实际上是小说的主线,也与主题密切相关。如果说,是当时的社会杀了孔乙己,这三次揭短也是无声的谋杀的一部分。这些人拿孔乙己的短处作笑料,实际上是侵犯他的尊严,也是剥夺了他做人的权力。

注释:

[1]王富仁:《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4-165页。

[2]严家炎:《复调小说:鲁迅的突出贡献》,《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1年第3期。

[3]李长中:《交流悲剧与自我成长式叙述——<孔乙己>的叙事学解读》,《河北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4][美]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0-81页。

张卫中,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责任编校:晓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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