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突出“三类对象”
2014-07-04黑龙江省嫩江县委组织部
党建文汇·上 2014年6期
黑龙江省嫩江县委组织部
注重在非公业主中发展党员。对提出入党申请的私营业主,经审查表现突出的,列入县委组织部培养计划,并由党委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分别指派1名培养人,帮助他们克服缺点、不断进步。采取让私营业主列席当地党组织党内会议、参与专题讲座、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私营业主的政治认识,坚定对党的信念。
注重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企业骨干业务强、技术好,是企业的中坚力量,也是发展党员的重要来源。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定对象、定任务、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保证年年有发展计划,“不挂空档”。
注重在35岁以下青年中发展党员。为一线优秀青年员工建立“素质档案”,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方案,落实培养措施,认真做好考察、审批等工作,及时吸收条件成熟的优秀青年入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