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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是叫我“连科哥”

2014-06-30阎连科

文学教育 2014年7期
关键词:饭碗帽子小伙子

阎连科

说我的理想,请让我说几件少年之往事。

第一件,在我小时候,小的如一只兔子刚会出窝晒太阳,一只小绵羊刚能走出羊圈寻找它爱吃的一把草——那时候,我也许是六岁或七岁,饥饿像链条般,每天都拴在我的脖子上,想要把我吊死在空中,将我的喉管勒成一根无法透气的枯枝或败草,想要把我的生命如掷铁饼的运动员,一下将它甩到狂野的坟墓边。就是这时候,我的父亲在20里外修公路的工地上,传话说让我去一趟,到他那儿有肉吃。我就在一天去找我的父亲了。我边走边问,一路谨慎,担心我找不到父亲,但却找到了丢失的门扉。然而,饥饿也是一条通道,我还是一早出门,午时到工地见到了父亲。他拍拍我的头,拉着我的小手,把我交给了工地上的炊事员。炊事员就把我领进边上的一间小屋子,给我端来大半碗煮熟的肥猪肉——那一天,工地上杀了一头猪。同时还给了我两个白馒头,然后,他把糊了窗纸的窗户关上了,把屋门从外边锁上了,不让任何人看见我藏在屋里正在偷吃肉。

我就在那一片漆黑的小屋里,狼吞虎咽,以最快的速度吃完了那大半碗肉,还又喝完了半碗完全等于是油的煮肉水。从此,我知道了猪肉是白的比红的香,肥肉似乎比瘦肉更可口。可是,在我从那间小屋出来、挺着肚子要走时,我的父亲在送我的路上问:“你全都吃完了?没有给你姐姐留一点?”——那时候,我姐姐常年生病,每天都躺在病床上。那时候,我看着父亲的目光,来自我内心对吃的、贪婪的懊悔,如同我在路上顺手捡了一样东西,结果却成了贼一样。那个周末的下午,我手里拿着父亲没舍得吃的一块熟肉,用纸包着回家时,一路上再也没有吃肉时的香美感;没有那种幸福感。我一言不发,默默走着,多年之后,今天回忆起来,还有一种无法消退的委屈和愧疚。

第二件事,是我们村里有个脱发的病人,男,小伙子,俗称是秃子。因此他一年四季头上都戴着一顶帽子。冬天戴棉帽,夏天戴一顶单布帽。天太热时,也会戴草帽。因为是秃子,因为头皮有病难看,就没人会去把他的帽子摘下来。谁突然去摘他的帽子时,他就和谁打架,并朝死里打。他敢拿起一块砖头朝对方的头上砸。因为他的头上戴的不仅是帽子,还是一种他做人的尊严和神圣。

然而,这一天,村人都端着饭碗在门口吃饭时——乡党委书记——那时不叫乡,叫公社;叫革命委员会——我们村有幸一直是公社——乡所在地——那天相当于乡党委书记的革委会主任,突然把秃子的帽子摘下来,一下抛在空中,让那帽子打着旋儿朝下落。这一下,他动着小伙子的神圣了,冒犯小伙子的尊严了。小伙子大喝一声,举起饭碗就要朝革委会主任的头上砸过去。这时刻,这才叫千钧一发,才叫危急时刻。就在小伙子要把饭碗砸将过去时,就在村人们以为局面不可收拾时,可小伙子下子认出扔他帽子的不是别人,正是相当于乡长、书记的革委会主任了。

气氛极度安静了几秒钟。那时真是一针落地,犹如一声巨响。可就这时候,几秒钟,小伙子把举在头顶的饭碗,又缓缓收将回来了。他用柔和的、对不起的目光看看革委会主任,转身从革委主任身边默默走过去,默默地拣起帽子,戴在头上,默默地离开大家,端着饭碗悄无声息地回家了。

他走去的身影,柔弱无力,宛若深秋在空中无奈落下的一片叶。这片秋叶在我的头脑中,从我的少年飘到我的中年,还没有找到落脚地,一直地飘着、飘着,总是飘在我的记忆里。

第三件事情是,刚才我说的我们那儿修公路,要在我们村头的河上建造一座桥。桥是我们那儿自盘古开天后修的第一座钢筋混凝土的水泥桥。来修桥的是省会郑州的第一桥梁建筑公司。而这公司中有一对夫妇是钢筋工,广东人,借住在我们家。这家人专爱吃狗肉,非常让人烦。可他们家有一个小姑娘,比我小一岁,叫见娜,长得漂亮,穿得漂亮,走路蹦蹦跳跳的脚步,如弹奏钢琴的手指一模样;脚步声和音乐一模样。她总是叫我“连科哥”,上学放学都拉着我的手。我总爱替她背着书包让她空着手。我以为,生活本就这么阳光灿烂,春暖花开,连从天空落下的雨滴和冰粒,都如一对少年踮着脚尖奔跑在田野的脚步样。然而,然而在一个假期里,我去深山区我的姑姑家里住了几天,当我回来时,村头的路修通了,那座桥异常傲然地竖在村头河面上。可那些修桥的人,总是拉着我的手叫我哥的那个小姑娘,他们全家突然不在了,随着建筑公司不知搬到哪去了。

那个叫见娜的小姑娘,给我留下了她用过的铁皮铅笔盒,作为纪念她就消失了。永远消失了。除了在我的回忆中她会出来和我见一面,之后就连我把她写入小说作为文学的寻人启事,也没真正见到她。

感伤如同岁月的雨季;岁月如同雨季中的伤感。我就这么从少年走入了青年,在20周岁时离开了我的故乡,当兵了。当兵之后我在新兵连的第一顿晚餐是吃的包子。那一顿我吃了18个如拳头大的肉包子(还有一位我的同乡战友吃了22个)。第二天连队吃饺子,我和全连的士兵,每人都平均吃了一斤多饺子。我亲耳听见新兵连长在电话上,向营长汇报我们这批来自穷乡僻壤的新兵情况时,他骂我们全是猪。他对营长愤怒地说:“这些穷小子比猪都能吃!”他骂我们,可我们——是我,一点都不生气。一点都没像我们村有头病的小伙对革委会主任那样黑下脸。因为来到这座豫东的军营里,我第一次坐上了火车;第一次见了电视机;第一次在电视中看到打排球,知道中国女排在世界上赢得了三连冠。更重要的,是我第一次读到了外国小说,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著名小说《飘》。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中国是有翻译小说的。此前我在乡村看的全部是中国“红色经典”的革命小说。我以为全世界的小说都和中国的小说一模样,故事中百分之七十、八十的革命加上百分子三十或二十的爱情,就是百分百的最好小说了。是《飘》让我明白,有太多更好看、更伟大的小说和中国的革命故事不一样。它们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样。之后我以《飘》为桥梁,跨过阅读的河水,去读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托耶夫斯基、雨果、司汤达、福楼拜、契诃夫、欧·亨利、杰克·伦敦等。我读所有19世纪能找到的名著和18世纪那些大家的作品。当这些作品读多时,当我也开始业余写作、并因此去回首往事,翻捡我过去的记忆时,我刚才说的那三件少年往事的意义,就因为文学、因为阅读发生变化了。

原来,我以为我跑二十里路去吃大半碗肥肉是因为饥饿才去的,后来,阅读和文学,让我明白那不仅仅是因为饥饿。还是因为理想。因为渴望今后吃饱吃好的人生理想我才跑去的。

原来,我以为村里有头病的小伙子,没有向革委会主任动粗打架,是因为害怕妥协的;后来,阅读和文学让我明白,那不仅仅是害怕,还有几乎所有的人们对权力的敬重和恐惧。

原来,我以为我和那叫见娜的小姑娘的分手,是天真无邪、情窦初开的惆怅,后来,阅读和文学让我明白,不仅是这样,更重要的是你对某种来自都市的文明的向往和追求。

大约,这也就是我少年时的向往和理想:向往吃饱吃好,向往受人尊重,向往现代的都市文明。这三种向往集合在一起,就是一种理想:希望离开土地,到城里去,自我奋斗,寻找自己人生需要的一切。这就是我首先要谈的,关于理想。

(选自《南方周末》2014年5月8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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