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负面道德环境及对危机传播的影响
2014-06-28任福兵
[摘 要]网络负面道德环境是网络危机传播的基本环境因素之一,网络负面道德环境体系包括网络社会的道德泛化、道德低俗化、道德苛刻化、道德弱化等,表现为道德越位、道德缺位和道德错位,这些负面环境对网络社会危机传播起到推动和强化作用。
[关键词]网络社会;危机传播;道德越位;道德缺位;道德错位
[中图分类号] G206,B8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4)06-0035-05
[收稿日期]2014-02-10
[基金项目]上海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网络社会危机传播理论研究”(2013JG014-BTQ702)。
[作者简介]任福兵(1968- ),男,江苏扬州人,华东理工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信息管理、竞争情报。
作为现代通讯交流工具,网络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现实性和虚拟性、自由性和平等性、高效性和方便快捷性等特征,已经成为人们传播新信息、获取新知识、接受新思想的重要传播渠道和交流平台。网络危机是发生于网络社会或现实社会的危机事件,借助网络传播渠道和平台在网络空间迅速传播发酵,对个人和组织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它对网络危机的传播必然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作为网络危机传播环境的构成因素之一的网络道德环境,对于危机传播产生着重要影响。本文认为,道德泛化、道德低俗化、道德苛刻化、道德弱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网络危机的负面道德环境体系。它们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网络危机的产生、发展和传播。
一、道德泛化:网络社会的道德越位
道德泛化是目前网络社会危机传播最重要的环境。道德泛化又称为泛道德主义,即道德成为衡量、评判一切的准则[1],它使整个社会患上道德嗜血症,人们会在道德的旗号下任意攻击那些被认为不道德的人,由此催生了大量的伪真、伪善。道德泛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它使道德评价被无限拔高并广泛渗透到社会评价体系中,道德成为其他评价体系的主宰。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工具和道德价值被道德传受者泛化运用到一切传播领域,使得效果被放大扩散。
1.道德工具泛化。
(1)道德工具垄断化。道德具有大众化和平民化的特点,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掌握,被运用到几乎所有社会领域,从而成为社会的主导评价工具。在网络危机事件频发的社会,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自媒体,都将道德作为主要切入点和立足点,对危机事件传播以道德视角去说明、分析和评价,使之成为整个网络社会最具影响力的评价工具。
(2)道德工具扩张化。道德工具扩张化主要表现为,简单地将许多社会问题划归道德领域,用道德工具进行道德批判。道德作为一种问题观察和分析工具被运用到社会、政治、经济等的一切领域,掠夺了原本属于科学化、情境化和法律化的工具的领域,成为一切社会现象判断评价的唯一标杆。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成为危机传播的一个重要工具,当这一工具被简单化、扩大化运用或滥用于进行道德批判,比其他工具简单有效,具有广泛号召力,产生道德旗号指向哪里都无往不胜的效果,因而推动了危机传播。泛道德化倾向,表面上看是一种简单的好坏价值判断的思维懒惰,实质上是道德乌托邦思维[2]。
2.道德价值泛化。
(1)道德价值选择化。传统道德从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拓展,传统道德价值也随之进入虚拟世界。但网络世界的信息海量,道德价值观念因地域、历史、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因素不同而呈现多元化,道德价值呈现自主、开放的特点,各种道德价值相互多元并存交融,引发人们道德认知与信仰的不稳定。网络世界的强势异质文化必然会渗透弱势文化,对居于弱势的道德价值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导致部分网民对传统道德价值不再坚守,而是进行道德价值选择,以致造成道德价值取向的迷失、紊乱和错位。
(2)道德价值简单化。道德价值简单化,即对道德价值以是非来区分,这种价值认知效率极高,但偏差产生的可能性很高,常表现为以点盖面、以偏概全的评价倾向,易形成二元价值评判,结果是只产生对与错的极端评价,将网络受众的价值思考局限在道德与否的简单判断范围内,从而失去了促进价值对话、反思的可能。
网络危机传播中,网络道德价值多元,使得对危机事件传播的道德视角多元化,危机传播者就会从道德的多层面传播危机,对危机传播进行多角度放大,结果导致传播的分众化和扩散效应;网络道德价值二元化使道德包容和道德适宜失去了存在空间,更多地是以简单的道德指责取而代之。在网络信息海洋中,道德价值二元化导致眼球集中效应,容易吸引公众注意力,产生传播聚焦效应和轰动效应。
综上所述,道德泛化本质上无助于厘清事实本身及其本质。
简单的道德批判迎合了受众关于社会道德沦丧的认知心理,但也容易出现诸多消极影响;过度的道德谴责引发社会焦虑,反而异化为负面情绪的宣泄;道德工具的滥用,造成评价视角的狭隘,容易忽略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社会问题;片面单一的道德泛化则蚕食社会互信,深化民众间不信任感,影响人们对社会道德水平的认知,进而改变人们的社会道德行为,影响整个社会对道德的积极追求,给社会造成极大道德创伤。
二、道德低俗化:网络社会的道德缺位
网络社会的道德低俗化表现为道德认知拒绝深刻性而肤浅化、道德价值失去稳定性而感性化、道德追求脱离严肃性而娱乐化,道德一定程度上失去其基本作用,导致道德缺位现象。道德低俗化具体内容表现为:
1.道德认知肤浅化。
(1)认知要求肤浅化。许多网民认为,网络社会对道德认知的要求低于现实社会,他们对自身的道德认知要求也因此降低。即使承认网络社会是道德社会,也认为网络隐匿性可以将自己伪装成“非我”身份,因而放低自己的道德要求。部分网民甚至认为,网络社会无任何道德要求。以上三种观点部分为网民的放任自我、言行出格做了道德认知的准备。
(2)认知层次肤浅化。网民认为网络是自我放纵的舞台,无需了解网络道德规范。即使认为网络社会存在道德规范,对道德规则也是知之甚少。对于网络道德底线的认识更是模糊,对网络犯法不甚知晓,因而网络言行基本不会去认真思考道德规范,更不会在此基础上践行道德认知。可见,道德认知的浅化源于道德认知要求的弱化。
(3)认知程度肤浅化。网络道德认知肤浅化表现在认知程度方面,只能达到即时性、平面化、粗线条、去情境的线性认知水准,而非立体认知水准,即基于道德认知对象情景化场景中的道德认知水平。因而,这种认知水准远低于现实世界的立体化、情景化、深入化的道德认知水准。
网络危机传播中,由于对道德规范缺乏完整深刻的认识,必然导致无意识地参与危机信息传播。过于相信网络“非我”身份对现实自我身份的保护,以及网络隐匿性的隔离作用,受到网络因素的激励参与其中。对道德认知水准的即时情境化,对危机信息的道德认识停留在浅表层,甚至是一些情绪化信息。
2.道德价值感性化。
(1)价值环境感性化。网络环境具有易感性,它表现为网络信息只要以道德价值为旗号,借助于网络平台中网络群体的非理性推动,即可实现快速裂变式传播,产生一呼百应的传播效果,进而引发出网络危机事件,推动危机事件发展,甚至发展到失控状态,并对整个社会产生广泛影响。
(2)价值判断感性化。网络社会中多元文化共存,不良文化泛滥成灾,道德价值的判断和理解趋向简单化、感性化,进而导致人们的精神追求变得越来越注重自我感官享受。以娱乐、消遣、休闲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通俗文化被视为时尚,经过包装的信息能够广泛传播,根本原因在于网民的道德价值判断感性化[3],这导致相当数量年轻人的网络信息判断能力弱化。
(3)价值主体感性化。道德价值环境易感化,网络意见领袖、信息传播者等影响力持续走强,网民易受这些网络环境影响,往往会在没有道德价值判断或没有深入道德价值研判的前提下,产生信息传受的道德首因效应,进而依据自己的道德感知或道德认知,发表网络观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沦为他人的传播工具或舆论帮凶。
网络危机传播中,网民自身对危机事件及其道德内涵判断因为感性化而产生偏差,同时受到外部感性化环境,包括道德价值旗号的引导、非理性支配、网络意见领袖等传播者外部因素的干扰,从而成为危机扩散的传递者甚至成为助推者,使危机信息实现快速裂变式传播。
3.道德追求娱乐化
道德是严肃的,道德追求娱乐化本质就是一种失敬行为。从娱乐对象看,无所不能娱乐;从娱乐时间看,无时不在娱乐;从娱乐形式看,无所不尽其能;从娱乐程度来看,无所不尽其极。娱乐至死成常态,娱乐成为道德基本表现形式。道德娱乐化主要表现为:虚拟空间中对严肃社会事件的异类化解构和娱乐化解读,催生泛娱乐化网络氛围和浮躁化群体心态,恶意诋毁、侮辱谩骂、盲目跟帖转发充斥其间,低俗网络文化大行其道,泛娱乐化网络氛围滋生网络暴力 [4]。
(1)利益目标追求娱乐化。当今社会的道德地位不再,利益追求高于一切,由于利益驱使,网络社会无所顾忌地宣扬拜金主义、渲染暴力血腥、展示放纵煽情、宣扬人性扭曲和伦常反例等娱乐形式,以低俗内容博取眼球,实现自身的利益追求,严重误导了社会基本价值取向。
(2)内容解构追求娱乐化。内容解构包括文化解构、精神解构、历史解构、能力解构等。波兹曼指出,媒体最大好处是纯粹娱乐,最糟糕用处是企图涉足严肃主题;通过内容解构以追求娱乐,网络娱乐占据了民众思考空间,以致失去了思考动力;同时让文化成为监狱和舞台[5];为吸引网络眼球,戏说化、阴谋化历史事实,其后果就是消解精神传承。
(3)能力展示追求娱乐化。当人们在现实社会难以找到其能力展示舞台,网络世界变成了首选甚至是唯一的替代选择,如在网络上运用科学知识去制造病毒;盗取网络账号等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利用普通民众的知识缺乏和信息需求,通过夸大事实真相、谎报危害程度、挖掘公开他人隐私,通过展示能力实现自我娱乐,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全感,在“娱乐至死”的旗号下,能力展示追求屡屡突破媒介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6]。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追求目标设定不合理,容易导致手段不合理或非道德化,脱离道德准则的利益追求无所不为,低俗恶搞充斥网络,内容结构娱乐大行其道,失德能力展示无孔不入,为网络危机增加传播驱动力。
三、道德苛刻化:网络社会的道德错位
作为网络社会的负面道德环境因素,苛刻化道德排除了道德的中间性和适宜性,以致产生道德错位,表现为道德评价的标准、规则、要求、评价、践行等产生了对象性、等级性的偏差或错误。具体表现为:
1.道德标准高尚化。
与道德追求低俗化对应,网络世界也存在道德标准高尚化趋势。它要求所有道德主体的思想、言行都要以高标准来要求,都要体现出高尚道德标准,成为网络世界的道德圣人。这一现象的凸显,固然和道德高尚派要求有根源性联系,但更重要的是,网络社会反道德事件频发,一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被认为是社会道德标准过低,进而促使道德标准高要求反弹,将高尚道德标准大众化。
(1)道德标准对象的全面化。网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网络环境也非常复杂,每个人的道德水准因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化水准也各不相同。道德标准高尚化要求所有道德事件和每位道德主体一律以高尚道德标准要求,包括道德事件本身和道德主体的言语谈吐、行为举止、思想观点等等,否则即被认为“不道德”。
(2)道德标准要求的唯一化。道德高尚化不仅将对象全面化,而且将道德标准一元化,对每位公民都以唯一道德标准为衡量尺度,这在当今网络社会很难具有适用性。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将行为合宜视为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这一道德观是人性化标准,而不是以纯粹“道德人”作为行为价值的道德标准,事实上全世界对于不同事件是否符合道德有不同的理解[7]。
网络危机事件中,道德标准高尚化将所有道德主体置于高道德标准的拷问之下,结果会制造更多的危机传播点,推高和激化原本已经存在的危机传播面,使危机传播呈多点扩散的态势。
2.道德规则刚性化
道德通常被认为是柔性内化力量,它具有自律性。但在网络社会,道德规则大多被用作针对他人而非自我的外在强制力量,成为他律而非自律的工具。因而,网络道德的他律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刚性化属性。道德规则的刚性表现如下:
(1)道德规则的谴责刚性。道德刚性产生的根源在于网络道德规则的他律。当网民认为他人行为不符合公认的道德标准时,或者发生的危机事件有损社会道德,就会运用道德规则作为尺度去衡量,进而对这些事件和道德主体进行谴责和责难。在网络社会,这种谴责和责难会形成远超现实世界的规模效应,产生谴责刚性。
(2)道德规则的惩罚刚性。当网民认为危机事件与自己关系不密切时,道德规则谴责刚性是一种必然。反之,当危机事件与网民关系密切,特别是利益相关时,道德规则的惩罚刚性会即时显现。这种惩罚会打着道德旗号,高举道德大棒,发动道德攻势,轻则影响个人和组织的形象,重则干扰政府正常工作,降低其公信力,使公司利益受损直至破产,个人受到网络攻击、现实生活受干扰、生命财产受威胁。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规范的刚性以他律形式出现,对危机中的道德主体进行责罚,极易导致网络暴力,以道德极化来责罚个人或组织,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传播进程中将危机推向高潮,因而在网络危机传播中备受推崇。
3.道德要求纯一化。
道德要求纯一化是指在抽去个体差异的基础上,依据道德普遍性,提出统一的道德要求,这一要求高于一般道德要求,具有苛刻性特征。
(1)道德要求的精神纯一。道德现象纷繁复杂, 不同国家民族和宗教团体等都有各自的道德体系,甚至同一国家民族和宗教团体不同历史时期的道德内容也有所不同,但是网络社会道德至清派认为,道德要求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首先从精神源头开始,且只有精神纯一,道德方能神圣。道德精神纯一要求人类去除精神杂念而彻底净化,以内心净化推动行为净化。
(2)道德要求的实践纯一。道德要求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行为规则,它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现实基础上的实践。网络道德要求的精神纯一必须付诸于社会实践,在社会道德实践中要求观点与言论统一、言论与行为统一、行为与目标统一,而忽略道德实践的具体情境性差异和行为个体的差异。
网络危机传播中,纯一化要求将道德圣人标准普及化,所有达不到这一道德标准的人都有可能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从而成为新的危机源。从实践要求纯一上升到精神纯一的整体纯一,体现了道德苛刻化要求。这一要求势必将危机中更多的道德主体推到危机传播中,给危机传播加柴添薪。
4.道德评价极端化。
(1)道德评价的二元极端。网络道德评价标准被简单化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和道德规范,即是非好坏,以“道德人”和“非道德人”来划分道德主体,否认在二元极端之外还存在中间地带,这是道德评价二元化的典型表现。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忽视符合基本道德规范、道德底线以上的人群和事件,脱离道德情景的道德纯粹化。
(2)道德评价的逻辑极端。网络道德评价是从逻辑起点开始的全过程评价,即沿着道德心理——道德思维——道德言论——道德行为——道德影响的路径对道德发生的过程进行评价。在网络社会,道德评价采用的道德圣人标准,无数网民组成的道德评审团以各自标准从若干角度对道德主体进行环环相扣的评价和论证,评价实施过程一步否决,体现出评价的极端性。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评价极端化促使危机道德评价纯粹化和过程化。参与网络危机传播的网民必然会对危机传播中的道德主体进行道德放大处理,以求道德至善。基于这样逻辑推理的道德评价,无益于危机传播的理性和降温。
5.道德践行暴力化。
(1)道德践行的语言暴力。语言是网络传播中最基本的表达工具。拥有话语权是道德执法的前提,网络上不同利益群体基于自己立场,展开网络话语权的争夺,宣传己方的观点,促使社会舆情、政策制度等倾向有利于己方的利益诉求,对竞争对手则进行不客观的评价,如道德批判、人身攻击,直至发展到语言暴力,滥用暴力性词语,谩骂侮辱他人,并通过网络工具进行传播,呈现情绪化和非理性化。
(2)道德践行的行为暴力。网络社会,苛刻化道德行为常会从语言暴力发展为行动暴力,网民们动辄给他人扣帽子、贴标签,以群集、恐慌、骚动的形态出现,进行非常态社会聚集,用道德标准相威胁。在“道德”和“正义”旗号下,运用网络手段如人肉搜索暴露他人隐私,进行道德攻击和道德审判,使当事人名誉受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造成直接影响,干扰和破坏正常社会秩序。
在危机传播博弈中,攻守双方常会打着道德旗号,高举道德大棒,对一切不符合他们利益需求的行为一律棒杀,而且这种手段非常有效。由于道德大棒的有效性,导致危机事件传播中道德标准滥用,不同利益追逐者展开道德博弈,有时还会借助外力如网络水军,想方设法卷入更多的裁判员甚至政府参与其中,进行持续的利益需求和政策诉求表达,以求保护自身利益。
四、道德弱化:网络社会的道德失位
网络具有隐匿、自由、互交等特征,网络人际交往在这些特征的作用下,道德常失去其应有地位,弱化趋势非常明显。网络隐匿特征弱化了人们交往中对道德的坚守,自由化特征导致道德偏离轨道,互交性特征将人类灵魂更多地带入无道德规则世界。无道德规则、无道德轨道的世界必然无道德信仰和道德坚守,道德失位必然驱动道德责任、能力、约束、人性等弱化,道德弱化环境表现在以下方面:
1.道德责任弱化。
网络环境的道德责任弱化的驱动力来自道德主体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由此分别表现为隐匿型道德责任弱化和引导型道德责任弱化。
(1)隐匿型道德责任弱化。网络隐匿性可使网民以一个虚拟身份存在于网络世界,道德舆论约束力和法律权威控制力被弱化,这就为网络个体道德责任意识淡化埋下了伏笔。一些在现实世界中遵纪守法的网民感觉到网络环境下道德责任约束虚无化,可能忘却现实世界的道德自控、信念习惯、良德善行,极易放纵自己的行为, 忘却社会责任,丧失道德信念[8],成为恣意发表不良言论、散布不良信息、表现不良行为、目无法纪的网民。
(2)引导型道德责任弱化。网络分布式结构排除了传统社会权威,使网络空间成为一个去中心化的虚拟世界,所有人都是主人,谁都不能成为最终管理者,这就为相对道德主义创造了条件。网络中盛行绝对自由、质疑一切、否定权威的言论,对网民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导向性。一些道德信念和法律意识不坚定者、缺乏思考深度和批判精神者容易在上述言论引导下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道德信念,放纵自己的行为,道德责任逐渐淡化甚至消解。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责任弱化导致部分网民自认为可以隐匿于道德约束和法律惩治之外,以至于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标准和道德追求来传播网络危机,而无需对此负责,因而在危机传播中充当哄客或意见领袖,参与危机扩散进程。
2.道德能力弱化。
网络环境使得网民隐瞒身份成为可能,网络人机环境割断了人与周围的联系,造成人际关系的淡化;相对封闭的环境减少了人们与他人接触的机会和对社会的依赖,道德主体出现自我角色迷失和性格多重变化,人性趋向孤立和冷漠,以至于道德困惑、价值失落。这些使网络道德环境真实感和道德感弱化,不利于道德人格生成发展。而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的严重干扰不利于判断是非能力的培养,直接造成社会道德能力弱化。
(1)道德认知能力弱化。道德认知水平低,首先在于道德知识匮乏,主要表现为对网络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管理规范等内容知之甚少。网络环境海量庞杂的网络信息、快速的网络传递更是冲淡稀释了原本就不丰富的道德知识。在此前提下,道德认识能力不高是必然结果。因而,当今现实环境和网络环境都不利于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
(2)道德判断能力弱化。在道德认知能力弱化的前提下,网络道德规范与道德价值多元、不良信息泛滥、时空往返穿越的信息环境综合作用,
导致人们经常无力判别危机事件和道德主体的道德本质,尤其是面对与传统道德相悖的信息时,容易陷入道德迷茫和认知混乱,难以辩证地处理各种道德关系来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此时的道德判断能力就显得无招架之力,甚至会被这些信息误导,进而影响其网络社会道德行为能力。
(3)道德践行能力弱化。道德认知能力影响道德判断能力,道德判断能力也会影响道德践行能力。道德践行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反映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第一,自控能力弱化:网络隐蔽性引导个体思维偏离传统道德轨道,自由的网络环境没有现实世界的各种监督和责任约束,约束力弱导致个体劣根性彻底释放,个性极度张扬,进而责任感丧失,自控力弱化,表现为对网络言行不负责任。第二,沟通能力弱化:
长期沉溺网络会导致现实交往中孤寂冷漠和网络依赖心理,个体网络道德行为和现实道德行为异化,人际信任危机产生,逃避现实人际交往,导致现实人际交往中产生沟通障碍,沟通能力下降 [8]。
网络危机传播中,网民基于网络环境的外置保护与消极影响,内在道德需求不足,道德能力弱化,对危机信息善恶真假难辨,以至危机传播中大量流言充斥其中,扩大了危机传播范围,强化了危机影响力。
3.道德约束弱化。
道德约束的弱化源于道德约束边界的消解和道德约束力量的消解。
(1)道德约束边界的消解。网络环境虚拟性使人作为道德主体具有网络虚幻性,人们不必带着道德冰冷的镣铐进行表演。传统“熟人社会”的各种“在场道德力量”的约束和限制被网络消解,同时网络道德规制尚未建立,网民可以肆无忌惮地显露真实内心, 还原人性本来面目,此时此地是非善恶的道德边界变得模糊, 现实世界的道德约束面临消解。
(2)道德约束力量的消解。网络的自主性和隐蔽性促使个性意识的觉醒,脱离传统道德束缚的网络个体成为自己言行的主宰和自我精神的主人。人们开始了道德约束的自我松绑,现实世界的道德约束力量不再发挥作用,道德对网络个体的束缚力量在逐步消解。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约束被网络所消解,道德个体在为自我松绑的过程中,其危机传播行为也摆脱了道德现场力量的规制,传播选择的任意性和道德判断的情绪化蒙蔽了理性的力量,危机传播会呈现出规模化非理性效应。
4.道德人性弱化。
(1)道德情感弱化。道德情感弱化包括情感信心弱化和情感维系弱化。第一,道德情感信心弱化。缺乏社会公认的交往规则约束,人们网络交际的不信任感增强,人际交往的信任度大幅下降,道德情感信心丧失了最基本的培植土壤。第二,道德情感维系弱化。网络给予人们独立存在的空间,淡化了人们对社会群体交往的依赖,人们情感维系大受影响;同时,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和多重身份的特点使交往主体的网络活动缺乏真实感和确定性。这两者使得人们的道德情感维系逐渐淡化。
(2)道德意志弱化。网络社会中,现实社会被约束的人性“假恶丑”的一面在这里得到无约束的宣泄,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约束和道德能力因为受到冲击而弱化,道德自律和道德自主的毅力丧失,道德信仰被放弃,道德坚守被遗忘,道德主体难以有效自我管理,道德水准下降,道德意志弱化,道德人格难以养成。
网络危机传播中,道德人性弱化乃至缺失,各种趋利避害的非道德行为呈泛滥之势,道德律令遭遇遗弃。许多危机传播者放弃道德坚守,或成为网络“非道德”意见领袖,或称为拥有“非道德”话语权的多数派,或成为放弃道德坚守的逐渐沉默的少数派,他们彼此间相互作用,产生传播的“沉默的螺旋”效应。
网络社会是网络危机发生和传播的空间场所,网络道德环境中道德泛化、道德低俗化、道德苛刻化、道德弱化相互促进和相互制衡,构成了网络社会的负面道德环境,它们所表现出的道德越位、道德缺位和道德错位相互作用,最终形成网络危机传播的驱动合力,对网络社会危机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网络危机传播的道德环境还与制度环境、法律环境与文化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促成网络危机的发生、发展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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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郑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