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早启动遗产税
2014-06-27杨磊
杨磊
近年来,尽管国家出台了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对购房实行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手段,但京沪深等地的房价仍然节节攀升,“地王”频频出现,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和风险令人越来越担忧。为此,运用锐收这一杠杆来撬动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成为又一个法宝。目前,在上海、重庆、天津等大城市率先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遗产税也在酝酿之中,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的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遗产越多,税率越高,设定起征点,抑制个人财富的无限量增长。
现阶段开征遗产税有利也有弊,公众褒贬不一。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搜狐新闻客户端,对17 449人进行了一次调查,有63%的人表示反对,25%的人表示支持,12%的人没有明确表态。反对者的理由是:现在的税负已经不轻,税种繁多,有重复征收之嫌,容易损害工薪阶层利益。其次,我国当前不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个人房产信息都不公开,珠宝、字画、古玩等动产更无从鉴实,对遗产评估难度巨大,征收成本过大。更有反对者高调批评:“遗产税是对私人产权的粗暴侵犯,导致富人移民,财富转移国外,不存在什么时机成熟不成熟的问题,永远都不应开征”。
而支持者的理由是:开征遗产税预计每年将会带来2 000亿元左右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稳定地方收入来源;其次,遗产税能够将富人过剩的财产配置到稀缺的社会资源里,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稳定增长;第三,有利于完善我国目前的税制和税种结构,拓宽税基,对个人所得进行深层次调节;第四,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均衡社会财富,缩小贫富悬殊差距,缓解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思想对立矛盾;第五,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由于房屋等不动产在遗产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开征遗产税可以影响富人的投资观念,降低投资房地产的热情。
对于遗产税,有的人认为其意义和作用不仅仅是抑制房地产投资和利益再分配的问题,而更加重要的是将会影响甚至改变中国人传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对于治理贪腐,提升国人的人文品德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富裕阶层财富暴增。富裕起来的第一代已经步入退休高龄阶段,积累起来的财富面临向下一代转移。后代继承前辈的遗产,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无可厚非。但是,这些不劳而获的巨额财产,也会使一些人形成贪图享乐,坐享其成,不思进取的懒惰习气。自古以来,中国人有着勤俭节省,积攒钱财购房置业的传统观念,我们试想,如果前辈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传不到下一代手中,轻易地被遗产税拿走,还会坚守这种传统观念吗?官员们冒极大的风险贪赃枉法还值得吗?因此,我们以为遗产税可以促使富二代奋发努力,搞得好还会对治理贪腐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在现行体制与财富格局下,机会不公已形成向二代、三代传导的趋势。一方面现在富有阶层子女在财富、教育、科技等方面都具有市场领先优势,另一方面农民工和贫困阶层后代在经济条件和素质教育方面处在弱势地位,任其发展延续下去,势必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二者悬殊越来越大,而遗产税的独特功效和调节作用可以予以矫正。
近期,媒体报道陕西神木“房姐”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房姐不涉房,令民众忿忿不平。如将来开征遗产税,龚爱爱在北京等地购置的44套房产必难逃“税网”,所谓“犁上犁不到,耙上也要耙一下”,将解民众心头之恨。
在专家学者们看来,开征遗产税只不过是一个时间早晚问题,关键是要起征点设定合理,必须把握原则,遗产税只能是富人税不能伤害到工薪阶层,不能沦为地方政府敛财创收的工具。根据2010年修订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遗产税起征点定为500万元、1 000万元、3 000万元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84万、209万和1 035万税款。大多数人认为遗产税起征点为500万元较合理,但须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如:北京某普通居民,早年父亲单位分得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地处二环附近,按如今市价每平米7~8万元,如果将后也要征遗产税似乎不合情理。住房遗产税的起征点应根据各地市价,调查研究,慎重考虑。
新中国成立以来,遗产税多次被提上议程,1990年,国家税务局正式提出要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适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将遗产税和赠与税收入划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通过开征遗产税等措施,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13年后的今年,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提出,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启动遗产税已经列入了国家议事日程,势在必行。
当前,我们应加大遗产税宣传工作力度,使民众在心理上有所准备,对调控房地产市场起到一定的作用。要创造条件,做好开征前期工作,借鉴房产税征收工作的经验,可以先期对房屋等不动产征税,搞好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同时,也必须早有准备,防控移民资本大量外流。
(作者单位:进贤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