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到位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2014-06-27刘金成赵忠望
刘金成+赵忠望
近年来,宜春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纪委和省审计厅纪检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为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一、抓好学习,做到教育到位
年初,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重点是抓好党章和党纪条规的学习贯彻,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贯彻党章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同时,注意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廉政纪律教育,明确市机关各业务科室在制定审计方案、进行审前培训时必须要有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内容和措施要求;对重点审计项目纪检组要进行审前廉政教育;平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
二、健全制度,做到规范到位
从内抓管理,外抓纪律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具体是做好三个围绕,即围绕审计工作的重点环节,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对审计过程和审计质量监控管理,规范审计权力行使;围绕强化责任管理、促进廉洁从审,健全完善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围绕管理中敏感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操作管理,扩大民主参与,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坚持谈话,做到提醒到位
为真正了解掌握审计人员思想实际,及早提醒、预防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审计风险,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做到四个必谈。一是局主要领导年内必须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沟通谈话,重点了解掌握被谈话人所在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和谈话对象履行职责和落实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二是纪检组必须与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对群众有反映或可能诱发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组进行必要的警示提醒谈话。四是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腐败问题和造成一定影响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诫勉督导谈话。同时,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基础上,对谈话的内容和方式还进行适当延伸和拓展,如年初纪检组长与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政教育谈话、纪检组长与县(市、区)审计局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谈话、纪检组监察室深入审计现场与审计人员进行谈心交流谈话、纪检组监察室与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访问沟通谈话等。
四、加强检查,做到监督到位
注重结合全年任务和上级安排的检查,经常深入基层和审计现场以及被审计单位进行调研走访和检查,及时掌握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疏漏缺失,制定措施,强化监督。一是围绕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审计人员执行新廉政纪律“八不准”等规章。二是在全市审计系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掌握当前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了解情况、制定措施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积极参与审计执法情况检查,参与审计报告复核把关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等活动,主动开展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回访和查询,全方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及时有效监督。
五、定期考核,做到奖惩到位
坚持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考制度,年底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在局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纪检组根据其工作实绩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进行评定打分,作为年终科室主要领导评选、奖励的一项重要依据和指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党组成员每年结合实际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汇报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不定期接受全局干部参加的廉洁自律、廉洁从审民主测评。此外,局党组和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年终奖惩、晋职提拔挂钩,优秀的进行表扬奖励,不合格的进行批评处理。(作者单位:宜春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