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
2014-06-27贾颖
贾颖
春天,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
多少年前的三月,我坐在前阳中心小学的教室里,捧着书本,大声朗读着“春天来了,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我将目光望向窗外,看蔚蓝的天空上,是不是真的有小燕子,排着长长的队伍,飞翔。
窗外,有春风轻轻地吹。有春雨沙沙地下。可是,课文里说的梨花杏花和桃花没有开。小蜜蜂也没有开始忙碌。我期待的燕阵,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
春天的到来,总是没有一个确切的日期。
民间的习俗,是将立春的那一天,算做是春天。然而,二十四节气中立春的日子并不固定。说,春打六九头五九尾。通常,是在六九的第一天打春。细算起来,立春的日子总不出2月3日,4日,或者是5日这三天。
气候学上说,当平均气温连续5天超过10℃时,就是春天了。
到了立春的日子,雪还会时不时的飘落。气温也没有循着气候学的要求,自然地调到10℃以上。冬天的冷,还赖在立春后的日子里。
北方的春天,总是比南方晚一些。像是矜持的女子。总不肯爽快地把春天的暖,一下子都送到人们眼前。偏要等你心头的期待积攒得没了耐心,她才肯轻移脚步,款款来到你的眼前。
小时候,一到了立春日,我姥儿就会念一套嗑儿给我听:八月冷,九月温,十月有个小阳春。一到十一月冷忌日,一到腊月就打春。我姥儿说,这是叫花子唱的盼春歌儿。说到这里,我姥儿总是停下来,捏捏我仰起的脸,然后笑着往下说:花子花子你别欢起,打了春还有四十天冷天气。
这四十天的冷天气,不用掰着手指头数,只需看着冰冻的土地,在阳光的照耀下,一天天绵软起来。然后,有若有若无的绿色藏在路边枯黄的野草中。你明明在远处看到了那一抹生动的绿,可是,走到跟前时,却怎么也找不到。再一抬眼,看到那一抹绿,像是同你捉迷藏一样,又到了远处。当你这样一路追着绿色往前走时,不知不觉的,某一个清晨,或者是傍晚,你会蓦地发现,眼前,已经是绿满原野。
春天,就这样来了。
我们总是愿意在春天的时候,给自己种下许多的希望。仿佛希望是一粒种子,只有种在春天里,才有生根发芽的可能。
我们也愿意把一些美好,比喻成春天。以为春天来了,一切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开始,并按照自然界的规律,在春天开始之后,在夏天开花,在秋天结果。
1977年,我六岁。还没有上学。还不懂得上学读书,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也不懂得知识对于一个人一个国家的命运,有着什么样的份量。我在懵懂中感觉到空气中涌动着春天才有的那种气息。兴奋。不安。还有种子破土而出的那种渴望与冲动。
1977年的秋天,是许多人春天的开始。那一年的九月,中断十年的高考制度开始恢复,文献中的叙述是“中国由此重新迎来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
曾经的工人无业游民下乡知青,因为1977年的高考,成为知识分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
我从来不曾轻视过农民,我也从不以为知识分子就是高人一等的群体。我以为,精神的高尚,有了知识的辅佐,才会使生命蕴含尊严。1977年的春天,开始于对于知识的尊重。而不仅仅是一项制度的恢复或者是中止。
如果,我们肯静下心来,读一点历史的话,会发现,无论是在中国的历史上,还是在世界的历史上,都有许多这样的“春天”。
1492年的8月3日清晨,渴望在人类未涉足的土地上获得财富和荣耀的哥伦布,离开萨尔特斯海滩,顺风向南行驶。他发现了新大陆。他证实地球是圆的,不是传说中的四方形。也许他航海的初衷夹杂着不光彩的私心,而他行动的结果,却有着春天般的意义。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地球。人们将视野延伸到航船所能够行驶到的最远处。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苏联的潮流转向,使战争东线正义的抵抗开始从困境中解冻,艰苦的战斗盎然成蓬勃的春意,在人们心中复苏希望。
当春天背负使命开启一个新的时代的时候,春天便有了丰富的象征意义。
我们在一个又一个春天的轮回中,种下这样那样的希望。我知道,不是所有希望的种子,都会在秋天给我们一个硕果累累的收获。总有一些种子,等不到破土而出,等不到风雨后的秋日暖阳,等不到成熟后的喜悦与满足。
可是,我依然热爱春天。依然喜欢在春天来临的时候,为自己的人生许下一个愿望。依然喜欢在春寒料峭的日子里,等待梨花杏花和桃花盛开在枝头。
日子已经过了春分。再过些日子,割下的土豆芽子便可以栽到松软的地垄里了。接下来,要种苞米。要在稻田里蓄水,插秧。
春天,在人们的忙碌中,一点点展开绿的粉的红的画卷。孩子们会折下一枝泛绿的柳条,做成“叫叫儿”,放在嘴里,吹出各种声响。这是我们小时候在春天里最常做的游戏。我们会在此起彼伏的叫叫声中,比赛着谁的“叫叫儿”叫得更响,更好听。我们会奔跑在泥泞的稻田里,踩一脚春泥。我们会站在解冻的河水边,等待蛙鸣。我们还会在春游的时候,寻找从冬眠中醒来的蛇,他们穿过地上落叶的声音,就像是春雨一样,沙沙沙地响在树林里。北归的燕阵虽然没有飞翔在三月的天空,但是,只要你肯,每天仰望天空,总会看到他们排成人字形的队伍,像一串音符似的,在天空里自在的飞。
我已经感觉到了春天的暖意。
那么,就让我,在吹面不寒的杨柳风里,牵着你的手,走进万紫千红的春天吧。
春暖花开
风过。
花开。
风,是春风。
花,是迎春。
风,或者无心。花,却不留余地,开得赤诚。像是燃着的火苗,漫山遍野。
当赤裸的枝条上,迎春花开正浓时,像极了无遮无拦的爱情。
迎春是山野间最寻常的花。寻常到,以花怡情的李渔,对于迎春只字不着。只说,花之最先者梅。又说了妻梅之心的人,如何在梅花开放的时候,尽享与梅同床共枕的雅兴。
若我说,梅花太过矫情。上山赏梅要带帐篷;在花园里赏梅,要设一个屏风,屏风的四面还要有窗户,还要尽可开闭,随花所在,为的是风送香来时,可以闻香。
看一朵花,要如此繁琐,到底为的是哪般。我以为,只要有一个看花的心情,管它桃花儿艳,李花儿浓,杏花儿茂盛,只管凭心情看去。哪里有那么多的铺排讲究。
还是《花为媒》中的五可姑娘唱得好:花开四季皆应景,俱是天造地设成。
既然花开自然,不若随了花儿的自然之性,以一颗自然之心,情之所至,花开在哪里,便在哪里随性的观赏吧。
迎春花是春天的花引子。迎春之后,百花盛开,从春开到夏,再从夏开到秋,直至冬雪纷飞。
最有个性的花儿,当属牡丹吧。
话说武则天某年冬天浏览后花园,花儿们很晓得如何取悦武后,也不管是不是在节令上,只管争先恐后地开着。
牡丹却不。我有我的节令。我循着我的心。我开并不是为着取悦谁。只是在当开的时候开。如果一定要取悦,何不取悦自己?
于是,万花一夜竞放。独有牡丹,守着节令,不开不放。
花儿们大抵是正面向阳。但也不是都如此。偶尔的正面向了阴,背了阳,花儿们倒也不是很在意,很是能够委曲求全。
只有牡丹是不肯通融。偏要正面向阳。偏离一点点,便枯萎,便憔悴。宁肯委之于泥土。有人说,牡丹好大的脾气。我却以为,脾气大也好,脾气臭也罢,牡丹依然是牡丹。
说,群花品中,牡丹为王。芍药为相。王与相,差的大概便是这份霸气吧。
所谓王者之气,当如牡丹这般吧。
我听到的关于牡丹的故事,最动人莫过于聊斋志异里的葛巾。在我的记忆里,葛巾是一个爱上书生的牡丹花妖。因为这一个有情有义的花妖,年少的日子里,我总是将自己假设成故事里的书生,幻想着某一日去到洛阳,与牡丹花妖偶遇出一段情缘佳话,在民间流传。
据说山东的荷泽也有牡丹。我没有见过真的牡丹,只是在图画里,在民间传说里,在书本里,去想象牡丹的相貌。
花开富贵。开得富贵的,是牡丹。锦上添花,添的也是牡丹。要修炼多少个日月,才能做一朵圆润,饱满,傲视群芳的牡丹呢。
说,女人如花。春花是美人已嫁者。秋花是美人未嫁者。
已嫁之美,美在风姿之绰约。未嫁之美,美在楚楚可怜之纤弱。
用花名来作女孩子的名字,是最简洁贴切的事情。
贤淑的,叫素馨。只是叫素馨的女子太过柔弱,只怕经不起风霜。那么,就叫玫瑰吧。可嗅可观,可插可戴,“既能忠臣之身,又能媚子其术者”。花的本事,全都集中在玫瑰的身上了。只是,这样的女子,太过全能,叫男人情何以堪。
合欢虽然好听,万万不能用来叫作女孩子的名字。只宜种在庭院,种在窗前。
叫石榴的女孩子,一定是欢快的。叫杜鹃的女孩子,想必是气质忧郁。叫樱桃的女孩子,一定是活泼可爱,娇俏怡人的。
言情小说里愿意让女孩子叫紫薇。茉莉更多是唱在歌儿里。平常人家的孩子,比较钟情桂花的桂字。走在乡间,或者是走在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叫桂兰桂花桂香的女子,像开在山岗上的迎春一样,处处可见。
最美的名字是玉兰吧。三毛的《滚滚红尘》里不是有一个女子叫玉兰的么。玉兰的性情并非想象中的温婉。颇有些烈性子。开时,所有的花朵一起开放。谢时,所有的花朵一并枯萎,半瓣不留。这倒很像是如玉的君子。不是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么。玉兰,也是这么个性情吧。
我最爱听的评剧段子,是赵丽蓉和新凤霞演的《花为媒·报花名》。张五可且歌且舞,身姿妖娆,一个个花名报过来,四季便在花香缭绕中,芬芳而过。
只想做一朵花,风过时,摇落一地花瓣,犹如摇响无数彩色的乐音,在自然中回响。多么美。
开至酴靡花事了。如此说来,迎春是花事的开始,那么,开至酴靡,便是一个句号,是四季的又一个轮回了。
不知酴靡花开时,又是什么样子。
若,将花入药,细品药之所用,也是一件趣事。
随手翻来,《本草纲目》里皆是入药的花草。
不晓得为什么《本草纲目》对芍药的释名是,将离。这两个字,像是诗词里一句未说完的心事。芍药宜脾散邪,也是一味良药。好女人也是这样的吧,既是赏心悦目的风景,亦是贴心暖肺消愁去忧的灵丹妙药。
家中时常养着一两盆花。从小见惯的是灯笼花,像是开不倦的小灯笼,谢了开,开了谢。家中君子兰花开时,我还不晓得一盆君子兰居然可以像货物一样的买卖,而且可以卖至千万。据说现今流行的是兰花,一株稀世兰花价格不菲。不管什么花,只要成为财富的象征,或者是流通的货物,似乎,总是比人更值钱些。
千金买不来花开,却可以买得一些人心。不知,这是花的幸事,还是人的不幸。
说了这许多,我终究还是一个不懂花的人。因为家中所养的那一盆栀子花,在一朵一朵次第开放之后,很绝然的枯萎了。也许,她是在怪我不懂花语,辜负了她盛开的心事。也许,她视我为一介俗人,不是聊斋中能够以身相许的痴心书生,索性自行走了。将花魂寄于别处,而只将无法言说的遗憾留于我。
据说,农历的二月十二是百花生日。从前是叫做花朝。
花朝已经到了。
春暖花开的日子,也到了。
走在故乡的路上
走在故乡的路上时,我的脚步,一步步迈向了童年。
常常地,我不知道,怎么样去表达我的感情。热爱,或者疏离。我都不大懂得,该如何用语言本身,或者用肢体的语言去表达。
我只晓得,当我爱时,我很愿意,和相爱的人,一起走回到我的童年。我也很愿意,把我童年的生活,像讲一个有趣的故事那样,讲给爱人听。
那些过往,是我的秘密宝藏。
我会站在童年的老屋前,指着那一片正在生长着的苞米秧子,指着开着白色小花的土豆苗,还有菜地尽头搭起的那一个小棚子,告诉亲爱的人,那里曾经种着西红柿。那里是芸豆。菜地的尽头,是我姥儿垒起的一个锅灶,她在那口大锅里蒸很香的馒头。还会在那口大锅里烀黄豆,做大酱。
某一年的某一个季节,我姥儿烀了一锅的黄豆,让我看着锅底下的火不要灭了,也不要烧得太旺。我被锅里的豆香诱惑着,掀开锅盖,偷吃了一口又一口的豆子,直到胀得无所适从,满地乱走,才晓得这豆子的香气,也是一种考验。经不起考验,自然要受到惩罚。无论这惩罚是对于身体,还是对于心灵,我们都得接受。没有办法推拒。
房后的地里,一定是种着胡萝卜。因为我爱吃。我会像兔子一样,每天清早,背着书包,拔一根胡萝卜,在清亮的小河水里洗掉泥巴,一路吃着,走着,去上学。
我会带着亲爱的人去看我和我姐住过的那间屋子。屋子里藏着我们俩谈未来的话语,还有我们俩吵架逗嘴的声音。我因为贪玩儿忘记了写作业,直到天黑得充满睡意,我才想起,还有作业要做。于是,趴在书桌前,写作业。而作业,是永远也写不完的。只好去睡,在梦里继续写未完成的作业。
在我和我姐房间的后面,是我姥儿和姥爷的房间。是一铺火炕。过年的时候,炕烧得热热的,我和我姐围坐在我姥爷身边,玩儿押宝的游戏。我们把过年的压岁钱拿出来,当做自己的赌注。我是胆小的人,从不肯把很多的钱押在那未知的扑克牌上。我把一块钱,拆成角,再把一角钱拆成分。一分,两分,从不会超过五分钱,押到那些决定着我的输赢的扑克牌上。赢了,也不过是一分,两分,五分钱。输了,亦是如此多的钱。决不肯赌上全部的身家。
我姐却不然。她总是很有气魄地押上所有家当。大输大赢间,总会听到她快乐的尖叫,或者是失望的尖叫。她总不肯让自己的生命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的,不温不火。她此生的丰富和精彩,是把许多个人的一生,都集中在此生,一一经历。
我们俩是童年老屋里长出的,一棵树上的两根树叉,我向北。她向南。总之,我们向上伸展的枝条,是不同的走向。可是,不论我们的枝条隔着多远,方向有多么不同,我们的根是在一处的。我们此生,注定是生长在一起。她枯萎,我也不会鲜活。反之亦然。
走在故乡的路上,童年里那么宽阔的路,竟如乡间小路般的纤瘦。路边的那片稻田还在。稻田尽头的那些房屋还在。我上学路上,经过的那些如羊肠般蜿蜒的田埂还在。
田埂的尽头,是我的学校。
在我的学校里,有几个让我难忘的人。
有一个男生,他是孤儿。住在离学校很近的敬老院里。我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忽然有一天,他骂起我来。无论我是多么友好地待他,他总是要骂我的。我至今想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或者伤到他什么,他才会一下子从好朋友,变成了骂我的人。
有一个男生,喜欢把我的长辫子绑在椅子背上。当老师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清脆响亮的“到”声之后,会紧接着跟上一声痛的呼叫。老师总是批评他。我总是因为被绑了辫子而懊恼地哭。那个时候,我是多么爱哭的女生呀。哭得连我姐都会烦,说,你能不能不哭。
我姐是不哭的。她只会拎着书包,将欺负我的男生,一路狂追着撵进稻田里。然后,再理直气壮地敲开人家的门去告状。
童年,我会犯很多的错。我会忘记背书包就去上学。我会写不完作业,被老师罚站。站完之后,还是会玩得忘记还有作业这回事。我会偷吃我姥儿放在橱柜里的咸鸭蛋,只吃黄儿,不吃青。因为青太咸,不好吃。我还会偷出妈妈的备用眼镜,戴在自己的脸上。因为那样看起来像是很有学问的样子。
尽管我会犯很多的错,会挨打,但是我的心里,还是愿意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有学问,不是说,上了大学,才会有学问。很多学问,是生活里淘来的。像淘金子一样,有些人把金子淘出来,镶在生命里,闪闪发光。有些人,淘了一辈子,只是不停地把沙子堆积在生命里,没有闪亮。
很幸运,我上了大学。但,并非大学让我学会了生活,并学会在生活中,做一个有趣的人,懂事的人。
对。是懂事。我姥儿说,女人要懂事才行。不能胡搅蛮缠,不讲道理。要晓得进退。晓得吃亏不是件坏事情。晓得把锋芒藏在心里。她的语言不是这么乏味的表述,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讲的是有泥土味道的乡间土话。
我从来不觉得土得掉渣的话不好听。不美丽。我倒是很不爱听那些充满修饰,好像整了容的话。貌似好看,却是动过了手脚。失了本色。
我从我的童年走出来。走成现今这副样子。没有很优秀,也不至于太糟糕。
生活中大概到处都是我这样的人。可是,对于亲爱的人而言,我应该是不同的吧。
就像是,我的故乡和童年,与别人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可是,对于我而言,他们是我生命里最重要最别致的存在。
因为,他们,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 丛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