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法制研究
2014-06-23谢宗谱孙敏
谢宗谱 孙敏
摘 要: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国际、国内多重矛盾错综交织,各种突发事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作为一支快速反应的武装力量,武警部队担负“处突”任务的频率不断增加;从近几年部队遂行任务情况来看,在财务保障法制建设上还存在着方案不完善、法规适用性不足、配套法规不完善等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对促进部队综合保障能力提升,确保“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突发事件;财务保障;法律问题
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自然灾害频发,国际国内随着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多重矛盾错综交织,局势日益复杂,我们不得不面对进入“危机世纪”的事实,各种突发事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宪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法律赋予了武警部队担负“处突”任务的重要职能,《2008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更是明确了“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作为后勤保障的重要基础,快速、及时、有效的财务保障是部队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首要条件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新目标,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本文以此为着眼点,试图从法律的视角,对武警“处突”财务保障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分析与阐述,对提高部队应急财务保障能力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的特点
(一)事发突然,保障时效性较强。突发事件最重要的特征是事发的“突然性”,时间、地点和规模都无法预料。同时,由于其特殊的“破坏性”,对社会造成的冲击和震撼往往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引起世人广泛关注。事件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政府执政能力水平的最直接体现。因此,部队闻令必须立即出动,准备时间非常有限,要求财务保障工作必须做到 “边行动 、边准备”,确保部队在第一时间得到充足的经费供应,一旦贻误战机,就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二)准备仓促,资金筹措比较难。部队从接到命令到组织开进,通常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准备时间,但任务完成时限又难以预料。因此,“处突”期间,部队财务保障工作往往处于“边筹备、边供应”的持续紧张状态中,时常遇到难以预料的困难,尤其是现金筹措携带,还面临失窃等安全风险,难度更大。
(三)保障面宽,统筹计划难度大。一方面,“处突”力量编成比较复杂,和增援部(分)队、公安、民兵等单位协同作战时,经费保障沟通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经费使用原则难把握,预算难度大。“处突”现场情况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在经费审批原则上必须打破常规,结合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特事快办”的要求来办理。此外,一些平时由上级供应,或本级储备但未携带的装备器材,也可能因为时间紧急而只能现地筹措购买。因此,什么时候花钱,需要花多少钱都难以估计,给财务保障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法制现状分析
《人民武装警察法》为武警部队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其中第二章第13条和第四章第26、27条,分别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经费保障进行了规定;《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规定》等法规、规章为部队提供了基本行动依据,但可操作性不强,和财务保障相关的配套法规还很不完善。
(一)预案制订不完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武警部队遂行处突任务,往往受命紧急,准备时间仓促。因此,详实可行的预案是确保财务保障及时、高效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但从目前情况看,财务保障预案制定在各单位并未得到应有重视:有的没有制定,有的虽然制定了,也都是些大原则、大框框,和当前形势任务结合不紧密,可操作性不强。
(二)法规适用性不足。武警部队遂行“处突”任务,无论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还是社会安全事件,不管是局部行动,还是跨区域联合作战,都具有内容复杂、范围广泛、时间跨度大等基本特点。这就对财务保障机制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健全的法规制度,就是使相应保障机制得以高效、有序运行的根本前提。现行财务法规,一方面对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应用所带来的变革估计不足,普遍存在法规修订、充实滞后问题,不能适应现行条件下部队遂行“处突”任务对财务保障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相关法规、规章通用性较差。武警部队遂行“处突”任务,现行财务保障机制建立的主要依据是中央军委、解放军四总部和武警总部制订的相关法规和军事规章,普遍设定了密级,民众不知悉法规、规章内容,军地通用性差。
(三)配套法规不完善。《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其它军事法规、规章对部队“处突”财务保障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缺少相应配套法规:一是不能因地制宜确定经费保障的原则、标准。比如,执行任务初期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但目前只在应急部(分)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储备金制度,很多单位由于储备金不足导致资金短缺。同时,受政治、地理等因素影响,突发事件在处置方式、时间跨度上很可能和预期出现偏差,如果财务保障缺少相应的应急法规制度,就很可能影响部队行动。二是军地协调保障法律支撑不够。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法规制度对“处突”军地联合财务保障的范围、方式、标准,结算程序等进行规范,在实际协调过程中经常面临各种现实问题。三是缺少系统规范的财务人员选培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队官兵在行为准则、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方面面临严峻考验,部队财务人员岗位特殊,思想一旦出现滑坡,或者业务素质不过硬,平时小则影响部队正常工作,大则给经济犯罪埋下隐患,如在战时,将会对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目前,财务人员选拔标准不统一,培训制度落实难的问题在各单位都有不同程度存在。
三、对策与建议
习主席明确指出:“要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首长以此为契机,强力推进部队遂行任务能力建设,而法律能够以最大优势确保部队战斗力生成所需的人、财、物等各个要素能够科学、合理、高效运行,直接决定着部队“能打胜仗”的目标能否实现。
(一)科学合理拟制保障预案。财务部门要在认真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形势任务实际,按照细致周到、完整准确的标准科学合理拟制保障预案,确保财务保障工作跟得上、靠得紧,经得起实战检验。
(二)提升相关法规法律位阶。提高法律位阶,是解决现行相关法规因通用性不足而影响军地联合保障机制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如《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可以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制订,对行动中涉及军事秘密的内容,再由军队制定相应军事行政法规、规章进行规范。
(三)健全加强配套法规建设。首先,健全优化部队“处突”应急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保障体系。其次,充分发挥武警部队双重领导优势,建立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法规制度,有效提升“处突”财务保障应对风险和综合保障能力水平。最后,科学制订财务人员选培制度,加强财务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财务人员政治过硬、乐于奉献、业务精湛,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为部队“处突”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参考文献:
[1]于安.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理论框架[J]. 法学杂志,2006(4)
[2]孙大雄.论法律体系完善中的配套法规建设[J]. 社会主义研究,201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