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瘦身 开门放权
——南京市民政局全方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2014-06-23施惠宇张国胜
施惠宇 张国胜
主动瘦身 开门放权
——南京市民政局全方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施惠宇 张国胜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的重要举措。为此,南京市着重购买服务制度框架、购买服务项目“清单”等顶层设计,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作为负责社会组织发展的职能部门,南京市民政局率先启动,迅速出台《南京市民政局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自我革命、主动“瘦身”,吸引社会组织参与,推进政府职能转移。
一是向自己开刀。局党委班子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以社会视角看民政职能,着力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行政行为方式。在局机关自身职能上“动刀”,主动把权力拿出来,把“暗箱”部分亮出来,经多轮调整、磨合,最终梳理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52个,包括千年古镇评定、公益创投实务培训等,总金额750多万元。
二是对社会招标。目前,第一批19个项目已有31家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应标。2月21日,社会组织评估等7个项目首次开标,经过14个场次的现场竞标和专家评审,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中标,其中有3家来自局主管以外的社会组织。
三是以机制增效。制定出台《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列出外包清单,规定购买流程,制定绩效标准,明确各方责任,长效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同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处长负责制,将外包成效与处室考核挂钩,定期督查。
实践中,我们感到,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政府改革的新支点,已成为满足社会需求的新渠道,在观念上冲击着民政,也在行动上改变着民政。
一、民政自身:多元治理的理念逐步深入。现阶段,治理的关键在于政府让渡空间,与以往不同,这一轮购买服务“革的是自己的命”,要从当“老板”,转为做“伙计”。实践过程中,我们感到观念障碍、权力本位、利益壁垒仍存在,推动变革,关键是局党委班子的思想统一,要害是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转变。实施购买服务近两个月来,民政工作有了一些可喜变化。一是横向,打破业务处室条线阻隔,形成组团融合发展态势。购买服务后,处室不再圈囿“领地”,工作视野放宽、治理意识渐浓。二是纵向,市区联动更加活跃,形成体系化工作格局。面广量大、直接面向基层的事项放权给各区,并由各区民政部门推行购买服务,充分调动了基层民政积极性。三是内部,机关各类资源重新配置,形成整合联动推进局面。随着项目外包,各类资源一体化配置,互通有无、“一盘棋”运作,取得效应最大化。比如,社区建设资金开始投向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
二、社会组织:参与竞争的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社会组织习惯于“政府配餐”,参与竞争、能力危机意识比较淡。市民政局《实施办法》规定,凡属购买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自行指定单位承接服务,不得擅自向局主管社会组织拨付资金。一律通过公开竞标,优胜劣汰的方式进行选择。此举激发了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许多民间性质的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竞标。同时,我们鼓励局主管社会组织参与竞标,经过市场竞争取得资源,实行优胜劣汰。购买服务后,局主管社会组织面临从“喂食”到“觅食”,由原先依赖行政机制分配资源转变为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从原先行政管理关系转化为契约治理关系。
三、服务对象:多维评估的监督机制形成。所有局转移职能购买服务项目都要签订合同,实行绩效评估。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效果,不再以处室意见为唯一标准,而是引入专家评估、服务对象满意率等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听取购买服务受益群体对服务绩效的评价,建立“部门-社会组织”双向反馈机制,将服务方式对不对,服务效果好不好交由社会评判,交由市场检验,真正让社会组织能够按需服务,科学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民政,既是职能转移需要,也是发展社会组织利好,势必带给民政更多的变化。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探索以下工作,以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长效深化。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横向拓展融合,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效率,体系化发展民政。二是坚定不移增强市区合力联动,能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一体化推进民政。三是坚定不移推动资源整合配置,盘活各类资源,集约化建设民政。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