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抗爭是公民政治參與的常態
2014-06-20葉匡政
葉匡政
近來,各地群體性事件有增多的趨勢,從3月底的廣東茂名PX事件,到最近的浙江蒼南民眾聚集圍打城管、深圳公交司機罷工、東莞裕元鞋廠罷工、寶雞學生罷課堵路等,在網絡上都造成了很大影響。這些事件起因大多簡單,有抗議PX項目的、有因城管打人的、有因薪酬低伙食差的、有因勞動合同有問題的、有因周邊環境污染的,除東莞鞋廠罷工持續了一周多外,地方政府的處理手法都很相似,多由警察抓捕鬧事者,強力維穩,才結束紛爭。前幾天消息稱,茂名事件警方刑拘了14人、逮捕了5人;蒼南則刑拘了15人。
這些事件,仍是當下群體性事件的一個縮影。有民間學者,僅對微博有圖片報道的群體性事件進行統計,發現平均每天在40起以上,多時超過60起,包括工人罷工罷運、農民抗征抗拆、業主維權等各種情況,但各地平息事件的方式大同小異,就是動用警察抓捕民眾來平息事態,這種做法引發了網友普遍的質疑。社會穩定當然重要,但通向穩定的方式很多,只用壓制、管控手段對待社會矛盾,雖暫時控制了局面,卻難掩洶湧的民意。沒有對矛盾的疏導和對利益的調整,這種只知堵、捂、打、壓的做法,只會對社會肌體造成二次傷害。
這些事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民眾通過公開的利益表達和社會抗爭,希望借助社會力量對自己的訴求做出理性裁決。然而地方政府無一例外,對這些類事件都實行了新聞封鎖,導致民眾只能通過網絡流傳相關的消息和圖片,獲知事態進展。因為沒有公開而客觀的新聞報道,反而使得各類負面消息頻出,增加了其他民眾對社會的恐慌和不安全感。在一個通訊和網絡如此發達的時代,這種做法無疑顯得有些拙劣。
在現代化進程中,當民眾的價值期望與相關利益集團出現矛盾時,希望自由地公開自己的利益訴求,喚起社會理性的關注與決斷,這本來就是現代社會實現治理一種方式。公民們正是通過這種方式參與到公共事務中,通過對自己的負責,來達成對組織和國家的負責。地方政府應該保護公民的這種政治參與熱情,使得他們的訴求在一個更為廣泛的空間得聲張,民眾通過這種積極的互動,能感受到國家和社會機制在向一個好的方向轉變。這既是民眾制衡利益集團的方式,也會讓利益集團逐步學會協商和妥協的組織習性。這是公民社會的一種常態,只要制度安排得當,地方政府寬容對待,這類事件其實與社會及國家安全完全無關。
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因結構失衡和民眾迷茫,使得當下各種社會力量,已呈現出一種緊張對峙的狀態。導致這種緊張對峙的原因很多,社會分配扭曲、貧富差距過大、環境污染、價值道德迷失、利益集團僵化、社會競爭失序、民眾權利意識增強等,都會累積這類衝突的張力。但核心因素還是與行政權力的不作為、亂作為有關,因民眾缺乏正常的表達與維權渠道,會使這種對峙變得越來越緊張,無法得以疏解與釋放,最後只能以激烈的方式爆發出來。而如今的地方政府,仍把這種社會力量的對峙單純地看作維穩壓力,只知道增強維穩和控制社會的力度,而不是通過談判與疏導的方式,來減緩這種對峙的緊張度,這只會使各階層之間的矛盾累積得越來越多,民眾積怨也會更深。
香港地方很小,但常常一年會出現過上千次的遊行與示威,並沒有影響到人們對社會穩定的認知。民眾也好,政府和警察也罷,因為大家心態平和,沒有緊張與恐懼的心理,早就見怪不怪了。因為每個人都明白,社會抗爭不過是引起社會關注的一種形式,最終大家還是要坐到談判桌邊,切實解決出現的問題。人們把香港稱為自由之都,正是因為政府對公民這種政治參與熱情的保護,使民眾稍有不滿,便能通過各種方式得以釋放。這是一切民主社會要首先維護的公共道德原則。
民主社會與威權政治一個重要的不同,就是把社會抗爭看作一種合法而常態的政治參與形式。在非民主和民主社會之間,沒有一個刻板的邊界,更不可能實現一夜驟變,而是一個民主形態不斷遞增的漫長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抗爭政治對社會民主化的推動作用尤顯重要。它是在革命暴力和議會政治之外,社會達成民主化進程的一種更為平和的方式。公民與政府及利益集團關係的變化,主要是由抗爭政治來調整的。社會民主化不可能通過政治動員來實現,更不能只依靠單一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它真正需要觸動是社會關係的變化。
如果把民眾的社會抗爭,看作社會轉型的常態,它反而會會成為推動改革深入的動力,因為改革既是制度創新的過程,也是一個利益調整的過程。當中國的改革從經濟向社會制度和社會生活領域深入時,民眾的維權和抗爭,民眾對權利和利益的訴求,無疑會對既得利益集團形成壓力,成為政府打破僵化格局、推進改革的動力。這種社會抗爭,能迫使地方政府消除行政懈怠,改變地方官員不作為、亂作為的局面,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對利益機制進行調整,加快建立各種制度保障機制。1960年代,歐美一些國家的社會張力也呈緊張態勢,社會衝突和示威活動很多,但因各國政府應對得當,這些社會衝突和抗爭反而成為政治和社會進步的動力。
社會抗爭會使各種政治力量有對比的可能,在這個過程中,才能真正誕生出一個高能力的政府和一種高水平的協商機制,公共的民主意識與政治參與熱情才能得到培養,以權利和自由為核心的價值觀才能深入人心。可以說,只有通過社會抗爭機制的反復作用和磨合,社會才能自然而然地步入民主化的軌道。如果對社會抗爭不建立一種常態的制度認同,民眾的積怨或因社會不平等引發的矛盾,便無法被化解在正常的社會制度中,這樣就會讓社會總搖擺在暴力潛伏或爆發的兩極之間。長此以往,不僅會使社會公平失衡,更會導致民眾群體的心理扭曲。
社會抗爭不僅是國家實現民主轉型的一個重要機制,更是公民達成對國家政治認同的一種主要方式。抗爭政治的常態化,會使得過去臣民為中心的政治文化,逐漸被以公民為中心的政治文化所替代,公民的自主與自治意識會日趨成熟。這一過程,是個人重新理解自己與國家關係的過程,以國家為主體的意識,漸漸讓位給公民主體。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團的決策,也會更多地顧及到民眾的意志。可以說,每一次社會抗爭事件,都是社會朝向民主轉型的一次努力。因為每一次制度變革,都是在公民的政治參與下完全的,在此過程中,一旦公民形成了一種普遍的國家認同,也就意味著民主化社會初具雛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