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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军工企业的影响分析

2014-06-19李智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8期
关键词:军工企业营业税增值税

李智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现代军工企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对现代军工企业的意义为基础,并详细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军工企业对应的税负和利润等的影响,随后提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 增值税 军工企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含义即把原本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调整为增值税相应的征收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继2009年增值税改革以后,又一重要的税收结构性改革。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主要规定如下表1所列。

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服务内容\&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小规模纳税人\&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主要如下:第一,影响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的整体发展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能够促进行业持续、长远发展。但对于不同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来说,影响大相径庭。对于部分技术成熟、资本与产业密度高的行业,如航空与铁路两种运输业而言,尤其高铁经营受益颇多;第二,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商业服务行业同样受益;第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利好。金融机构原有的高税负既束缚着自身盈利能力的提高,又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若全面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则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的税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定要会因大幅受益而迅速发展;第四,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扣除重复计征的税率,在减少房地产企业建筑总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房地产行业的盈利能力。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军工企业的影响

(一)军工企业原享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军工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主要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第一,军工企业间为生产军队用品而彼此协调合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部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武器装备免征增值税等等。

(二)科研配套服务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从服务提供方角度而言,6%的增值税税率大致和营业税的税率保持协调,但因为提供配套服务的军工企业使用、拥有的固定资产与原材料等的数量多且价值巨大,其抵扣金额相对也比较多,所以存在着很大的降低税负的可能空间;从服务接受方角度而言,金额一致的科研配套服务合同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单独计入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的从试点区域取得的发票在计入成本的同时,其进项税额能够实施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服务接受方的税负。

(三)减轻税收申报缴纳风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增值税的抵扣更加便捷。军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能够进行抵扣,当然要剔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军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有效减少低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税收申报、缴纳税款等的工作量,更可以有效防范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军工企业税收筹划

军工企业的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一定要尽快了解并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确保可以利用好营改增为自身生存及发展创造更多空间,要充分借助于营改增做好税收筹划,达到有效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管理层要创新管理思路

军工企业可以借助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来避免重复征税,有效减少经营成本及税收负担,推进军工科研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针对某一军工科研服项目的母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军工科研项目下放至其他下属分公司时,这些分公司也需要缴纳营业税,导致了重复征税现象极为严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其被纳入抵扣范围,即不管军工科研项目要经历多少环节,其总体税负始终保持不变。“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军工企业管理层必须及时创新管理思路,做好企业相关决策的税收设计,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财务人员要更新税法知识

“营改增”试点对于军工企业而言,是税法知识的更新换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税率、税收软件、税收申报、税款抵扣及免税认证等工作均要更新。这就要求在军工企业中从事相关工作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对新税法知识的认识与理解,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税收征管问题。军工企业必须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税法知识的培训,聘请税法专家或资深学者对这些知识进行深入讲解,帮助财务人员加深理解,争取尽早掌握悉“营改增”涉及的各类知识,防止因财务人员欠缺相关知识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财务部门更新税务管理方法

“营改增”会使财务管理工作发生如下变化,一是开具发票由初始的开具营业税发票直接转换成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是缴纳税款部门由原来的向地税申报缴转换成向国税申报;三是税控机和税控软件的使用面临着更新;四是要全面考虑发票的购置、保管、开具及抵扣等工作。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工作的这四个变化,要求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税收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发票购买、发票开具及发票抵扣等工作不产生错漏。

参考文献:

[1]王炳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及筹划建议[J].会计之友,2013,23:74-76

[2]郭静娟.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各行业的影响分析[J].科技风,2013,16:250endprint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现代军工企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对现代军工企业的意义为基础,并详细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军工企业对应的税负和利润等的影响,随后提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 增值税 军工企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含义即把原本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调整为增值税相应的征收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继2009年增值税改革以后,又一重要的税收结构性改革。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主要规定如下表1所列。

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服务内容\&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小规模纳税人\&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主要如下:第一,影响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的整体发展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能够促进行业持续、长远发展。但对于不同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来说,影响大相径庭。对于部分技术成熟、资本与产业密度高的行业,如航空与铁路两种运输业而言,尤其高铁经营受益颇多;第二,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商业服务行业同样受益;第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利好。金融机构原有的高税负既束缚着自身盈利能力的提高,又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若全面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则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的税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定要会因大幅受益而迅速发展;第四,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扣除重复计征的税率,在减少房地产企业建筑总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房地产行业的盈利能力。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军工企业的影响

(一)军工企业原享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军工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主要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第一,军工企业间为生产军队用品而彼此协调合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部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武器装备免征增值税等等。

(二)科研配套服务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从服务提供方角度而言,6%的增值税税率大致和营业税的税率保持协调,但因为提供配套服务的军工企业使用、拥有的固定资产与原材料等的数量多且价值巨大,其抵扣金额相对也比较多,所以存在着很大的降低税负的可能空间;从服务接受方角度而言,金额一致的科研配套服务合同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单独计入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的从试点区域取得的发票在计入成本的同时,其进项税额能够实施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服务接受方的税负。

(三)减轻税收申报缴纳风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增值税的抵扣更加便捷。军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能够进行抵扣,当然要剔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军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有效减少低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税收申报、缴纳税款等的工作量,更可以有效防范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军工企业税收筹划

军工企业的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一定要尽快了解并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确保可以利用好营改增为自身生存及发展创造更多空间,要充分借助于营改增做好税收筹划,达到有效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管理层要创新管理思路

军工企业可以借助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来避免重复征税,有效减少经营成本及税收负担,推进军工科研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针对某一军工科研服项目的母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军工科研项目下放至其他下属分公司时,这些分公司也需要缴纳营业税,导致了重复征税现象极为严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其被纳入抵扣范围,即不管军工科研项目要经历多少环节,其总体税负始终保持不变。“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军工企业管理层必须及时创新管理思路,做好企业相关决策的税收设计,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财务人员要更新税法知识

“营改增”试点对于军工企业而言,是税法知识的更新换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税率、税收软件、税收申报、税款抵扣及免税认证等工作均要更新。这就要求在军工企业中从事相关工作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对新税法知识的认识与理解,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税收征管问题。军工企业必须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税法知识的培训,聘请税法专家或资深学者对这些知识进行深入讲解,帮助财务人员加深理解,争取尽早掌握悉“营改增”涉及的各类知识,防止因财务人员欠缺相关知识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财务部门更新税务管理方法

“营改增”会使财务管理工作发生如下变化,一是开具发票由初始的开具营业税发票直接转换成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是缴纳税款部门由原来的向地税申报缴转换成向国税申报;三是税控机和税控软件的使用面临着更新;四是要全面考虑发票的购置、保管、开具及抵扣等工作。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工作的这四个变化,要求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税收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发票购买、发票开具及发票抵扣等工作不产生错漏。

参考文献:

[1]王炳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及筹划建议[J].会计之友,2013,23:74-76

[2]郭静娟.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各行业的影响分析[J].科技风,2013,16:250endprint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现代军工企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对现代军工企业的意义为基础,并详细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军工企业对应的税负和利润等的影响,随后提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 增值税 军工企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含义即把原本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调整为增值税相应的征收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继2009年增值税改革以后,又一重要的税收结构性改革。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主要规定如下表1所列。

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服务内容\&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小规模纳税人\&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一般企业的影响主要如下:第一,影响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的整体发展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能够促进行业持续、长远发展。但对于不同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来说,影响大相径庭。对于部分技术成熟、资本与产业密度高的行业,如航空与铁路两种运输业而言,尤其高铁经营受益颇多;第二,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商业服务行业同样受益;第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利好。金融机构原有的高税负既束缚着自身盈利能力的提高,又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若全面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则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的税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定要会因大幅受益而迅速发展;第四,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扣除重复计征的税率,在减少房地产企业建筑总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房地产行业的盈利能力。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军工企业的影响

(一)军工企业原享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军工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主要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第一,军工企业间为生产军队用品而彼此协调合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部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武器装备免征增值税等等。

(二)科研配套服务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从服务提供方角度而言,6%的增值税税率大致和营业税的税率保持协调,但因为提供配套服务的军工企业使用、拥有的固定资产与原材料等的数量多且价值巨大,其抵扣金额相对也比较多,所以存在着很大的降低税负的可能空间;从服务接受方角度而言,金额一致的科研配套服务合同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单独计入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的从试点区域取得的发票在计入成本的同时,其进项税额能够实施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服务接受方的税负。

(三)减轻税收申报缴纳风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增值税的抵扣更加便捷。军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能够进行抵扣,当然要剔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军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有效减少低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税收申报、缴纳税款等的工作量,更可以有效防范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军工企业税收筹划

军工企业的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一定要尽快了解并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确保可以利用好营改增为自身生存及发展创造更多空间,要充分借助于营改增做好税收筹划,达到有效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管理层要创新管理思路

军工企业可以借助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来避免重复征税,有效减少经营成本及税收负担,推进军工科研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针对某一军工科研服项目的母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军工科研项目下放至其他下属分公司时,这些分公司也需要缴纳营业税,导致了重复征税现象极为严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其被纳入抵扣范围,即不管军工科研项目要经历多少环节,其总体税负始终保持不变。“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军工企业管理层必须及时创新管理思路,做好企业相关决策的税收设计,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财务人员要更新税法知识

“营改增”试点对于军工企业而言,是税法知识的更新换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税率、税收软件、税收申报、税款抵扣及免税认证等工作均要更新。这就要求在军工企业中从事相关工作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对新税法知识的认识与理解,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税收征管问题。军工企业必须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税法知识的培训,聘请税法专家或资深学者对这些知识进行深入讲解,帮助财务人员加深理解,争取尽早掌握悉“营改增”涉及的各类知识,防止因财务人员欠缺相关知识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财务部门更新税务管理方法

“营改增”会使财务管理工作发生如下变化,一是开具发票由初始的开具营业税发票直接转换成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是缴纳税款部门由原来的向地税申报缴转换成向国税申报;三是税控机和税控软件的使用面临着更新;四是要全面考虑发票的购置、保管、开具及抵扣等工作。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工作的这四个变化,要求军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税收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发票购买、发票开具及发票抵扣等工作不产生错漏。

参考文献:

[1]王炳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及筹划建议[J].会计之友,2013,23:74-76

[2]郭静娟.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各行业的影响分析[J].科技风,2013,16:25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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