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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课堂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与创新

2014-06-01李叶青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法学案件案例

李叶青

(盐城师范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高校法学课堂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与创新

李叶青

(盐城师范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强、综合实践性强的学科体系,而培养与提高学生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成为法学教育的重点。传统的授受制教学方式,注重法律知识的死记硬背,忽略学生专业技能以及综合运用能力的提升。随着高等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与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成为了摆在我们前面的重要研究课题。

高校;法学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以及在我国法学课堂中应用的必要性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教学方式又被称为个案法教学,指的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研究、谈论,指导学生从具体的、个别案例出发,积极上升到抽象的、一般的规律认识。通过案例教学,能够更好地推动学生对法学原理、应用原则等知识的掌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问题教学方法,指导学生们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研究,并积极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在了解具体案例事实的基础上,客观评判案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通过系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学生的智谋与辩才将会更加出众。

(二)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课堂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1.案例教学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在传统的授受制教学方式中,教师注重知识内容的传输、死记硬背,教师与教材是整个教学的核心,而学生一直处于被动的接受知识局面,很少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课堂教学互动性较差,很容易导致教与学的脱节,长此以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势必会下降,甚至出现厌学情绪。通过案例教学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现状。通过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将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与作用,将被动的学习积极转化成我要学,进一步掌握法学规则与原理。

2.案例教学法的开展有利于指导学生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

在具体的法学教学过程中,部分法律原理、法律概念比较抽象,如果运用传统的授受制教学方式,学生很难理解,更难谈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实践活动中来,更好地通过自己已有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对于学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提升具有很大帮助。

3.及时检验课堂教学效果

通过开展案例教学方法,教师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们知识学习的现状,进而针对具体的教学现状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的灵活调整。及时发现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有助于教学有效性的提高。

从整体上来说,通过案例教学能为学生积极营造真实的法律环境,为学生们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的锻炼提供素材与机会。学生们真正站在律师的角度思考问题,将自己定位成案件的律师,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辩论能力以及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岗位的实际需求。

二、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课堂中开展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定位不合理

站在法学教育立场来看,我国法系教育属于人文科学教育,并不是职业性法律训练,教学目标并不是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案例教学的开展,只是作为理论授课的补充与理解,甚至达不到补充与解释的作用,只是对法律理论的重复。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实践型人才,是职业化教育。要想进行教学目标的转型,需要积极借助案例教学这一具体工具。

(二)案例选取不恰当

现阶段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案例基本上都是虚拟的,是为了进行理论知识讲解而编造的虚假案例。更有甚者,案例教学成为一种摆设,教师在理论教学完成之后,形式上举个案例,缺乏系统性的分析与推理概括。在具体的案例教学中,仍然以教师为主导,教师向学生们介绍案例、提出问题、点名让学生回答问题、进行评价总结。这样的案例教学无法真正起到案例教学应用的作用,缺乏对学生的指导与启发,忽略了学生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能力,没有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可以说,这样的案例教学只能是传统满堂灌教学的翻版。

(三)师生互动问题

在现阶段的案例教学中,教师依然是教学的主导,学生们处于从属地位。从根本上分析,这与案例教学的班级规模有很大联系。新型案例教学的关键是引发学生之间的交流、讨论、争辩,并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展示。但是,在现阶段的案例教学中,仍然是大班制教学,案例教学显然无法得到真正开展,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缺乏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失去了案例教学应有的价值与意义。

三、高校法学课堂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对策

(一)明确案例教学内涵与关键,贯彻诊所法律教学宗旨

法学教学最重要的是培养、锻炼学生们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并不是单纯地通过研究法官判断学习法律知识、原理。法学专业教学目标定位不合理,会严重阻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案例教学法强调的不仅是学生对法学原理与制度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培养和锻炼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实践能力。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必须明确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一名合格的职业法律人,必须具备三种素质:第一,深厚、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第二,良好的法律从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第三,较强的专业能力与实践能力。不同的素质培养,需要不同的教学方式。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积极处理案例教学与授受教学的关系。在采用授受教学方式时,需要注意教学方法的趣味性与生动性。比如说,可通过生动的案例,将抽象、深邃的原理形象化、具体化,帮助学生理解与掌握。授受制教学方式,能使学生掌握更多的间接知识,这是学生进行实践的基础。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方式,才能加强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转化,进而将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与职业道德。所以说,案例教学法与授受制教学并没有轻重之分,都是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方式。新形势下,教师只有合理处理案例教学与授受教学的关系,充分发挥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作用。才能使授受制教学更好地服务于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进一步促进授受制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科学的选择案例

首先,选择客观性案件。也就是案例教学法应用的过程中,所有案例的选择必须是客观发生的实际案例。一方面,可以包括现行法律框架之内的案例,这一类案例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材料,能够更好地帮助学生再现案例,也就是真实反映法律运用全过程;另一方面,可以包括法律框架之外的案件,这一类案件主要反映的是律法滞后性与生活多样性之间的冲突。如果案件已经超出了现行的法律框架,应该怎样选择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带着问题去再现法律处理过程,积极锻炼学生的法律思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其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其次,选择比较典型的案件。不管案件的繁简、大小等外在因素,只要能合理解释法律原则规定的使用方法与内涵,就是有代表性的案件,就可以积极纳入案例教学活动。比如说,备受大家关注的四川籍编剧李亚玲状告陈思成《北京爱情故事》剧本侵权案件、中华书局古籍点校获赔17万古籍整理出版物版权归属案件、苹果公司侵犯中国大百科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版案件、复旦大学同学毒害室友案件、李天一案件等等,都可以引入法学案件教学课堂,加强教学与时代的关联。

最后,案件的疑难性。不应该考虑案例情节的复杂与否,应该考虑案件的疑难性,一个案件能适用多种解决方式,也就是存在多种结论性意见。对案件不同意见的分析,能进一步拓宽学生的思维空间,提高学生思维积极性。2013年12月4日“重大疑难案件法律研究中心”在汉成立,在知识产权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犯罪法等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可以加强与该部门的联系,积极引入教学案例,锻炼学生创造性思维。

(三)加强师生互动

进行班级制教学改革,将大班制教学改为小班制教学,从而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从而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体验到法律实际的过程,包括案例的实际讨论、审判案例、模拟法庭、法庭审判、调查取证、诉讼等多个环节,极大推动教学效率的提高。

四、高校法学课堂中案例教学法的创新

(一)诊所案例教学模式的创新

诊所案例教学模式是西方国家广泛兴起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宗旨强调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共同参与、共同交流,进而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将学生定位为一名法律职业人,并积极融入案件从发生到处理的全过程。通过具体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学生对于法学理论、原理的深入了解与掌握。在该教学方式的运用过程中,教师是教学的指导者与帮助者,教学真正的主体是学生。学生真正地参加法律咨询、法律谈判、起草文书、案件代理、审判等具体环节,教师及时提供指导。需注意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并不是简单的模拟案件处理,而应该强调在法律审判阶段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二)积极拓展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空间与方式

案例教学法的空间选择与实施方式也应该具有多样性与综合性。高校需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司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为学生的案例教学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还应该积极借助新兴科学技术,研发法学案例软件,更好地模拟法律运用的全过程,全面提高学生“玩”的积极性,让学生在“自娱自乐”过程中,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与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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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

A

1673-0046(2014)3-0132-02

2011年盐城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立项项目(课题名称: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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