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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殡改力度,促进绿色殡葬

2014-05-30李代萍

信息周刊 2014年50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李代萍

【摘 要】 目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发展进程,绿色殡葬文化,是城市建设、城市生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从现在传统殡葬方式分析,常规的有这样几个步骤:人死后送殡仪馆——火化——运回家乡入殓——寻地下葬。而每一步都在增加家属的负担和造成环境破坏严重,能源消耗巨大,耕地大量减少,人死后的最后一次挥霍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而,推进绿色殡葬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从达州市殡葬的现状入手,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而探寻破解问题的路径。

【关键词】 绿色殡葬;生态文明建设;殡葬改革

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现辖2个区(通川区、达川区),4个县(宣汉、开江、大竹、渠县)和1个县级市(万源市),众所周知,四川达州市的殡葬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差、发展慢。

一、达州市殡葬的现状

(一)火化情况

据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年终统计,达州市7个县市区殡仪馆火化遗体数4110具(其中通川区2275具,万源市210具,宣汉县459具,大竹县551具,渠县615具,达川区和开江没有殡仪馆),包括外地遗体1271具。[1]

(二)丧事办理情况

灵堂设置数逐年增加,在主城区群众基本上都在殡仪服务单位办理丧事。物价管理严格,灵堂费用基本持平,但平均火化费用略有提升。单从殡仪馆的帐目看,消费并不多,最多不过3000元,但实际操作下来却并不是那么回事,比如死者下葬时的寿衣,普通棉布面料要600-1000元,绸缎面料至少要1500元一套,骨灰盒廉价的五、六百元,但一般家庭也要红木的,面子上才过得去,一个买下来又是二、三千元。购买墓地的费用更加惊人,一般情况下墓地开销要占整个丧葬总额的50%以上。目前达州主要有凤凰山公墓、雷音铺公墓两处集中墓地,最便宜的墓要四、五千元,但地势较好、交通便利、规格较高的墓穴至少要二、三万元,最高的达到了近四万元。丧葬花销的利润空间都相当大,一般在200-500%左右,如寿衣成本费不过五六十元,花圈成本不过几元钱,最好的玉雕骨灰盒也不会超过2000元,却能卖到上万元。除了在遺体安葬上的费用,需要打点的地方也不少,包括给搬运遗体的工人、火化操作师、遗体整容师、风水先生、墓碑刻字、锣鼓锁呐队伍以及墓碑下葬工人的“好处费”,每个环节都是一、二百元,这笔费用又是二、三千元。总之,丧事办理费用较高。

(三)骨灰处理情况

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多不愿选择抛撤、树葬、花葬等绿色葬式。截止2014年6月底,达州市仅有5个树葬,455个壁葬,绝大多数选择土葬。

(四)城市经营性公墓建设

2013年底规划建设墓地39400个(通川区12000个,万源市4900个,达川区16000个,宣汉县400个,大竹1500个,渠县1100个,开江3500个),已经建成16451个(通川区7860个,万源市401个,达川区5212个,宣汉县360个,大竹1250个,渠县190个,开江35个)[2]。

(五)城市经营性公墓销售

已售14131个(通川区7450个,万源市13个,达川区4356个,宣汉县245个,大竹1250个,渠县187个,开江630个),达州市城市经营性公墓2013年的销售情况来看,5000—10000元价位销售比例最大;10000—20000元次之;5000元以下和30000以上所占的比例最小[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火化后二次安葬情况严重

在达州市特别是农村通行的做法:人死后,亲属以各种手段逃脱死者被火葬的命运。无法逃脱的,将尸体送殡仪馆火化,然后将骨灰(盒)放入棺材中,入土安葬,堆砌坟头,甚至树立墓碑,依然按照旧有风俗办理丧事。达州市经济相对落后,自然条件较恶劣,是一个农民占90%以上的农业大市,火化——入馆——土葬的第二次安葬情况较为严重。

(二)殡葬行业政企不分,导致行业垄断、暴利,服务质量差

由于殡葬业行政管理和事业经营政企不分,政企不分的利益纠葛,使殡葬业长期处于垄断经营状态,约680万人口的达州市仅5家殡仪馆,绝对的垄断产生“殡霸”。垄断造就绝对卖方市场,行业暴力横生。传统的厚葬习俗,又强化了卖方的强势地位,经营者借“特殊消费”心理漫天要价、说一不二,诱导消费者“花钱买心安”“有苦说不出”。

(三)殡葬执法力度薄弱

达州市的宣汉县,多年前县政府成立了“宣汉县殡葬执法大队”,与宣汉县殡葬管理所合署办公,负责全县殡葬执法工作。但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5人中有3人接近60岁。其中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1人,部队一级伤残军人1人,还要兼职社会救助、扶贫等工作,大量的民政物资的发放、监管都顾不及,殡葬执法就更无暇顾及。再加上达州市宣汉县又属小数民族县,区域幅员广阔,人口约120万,目前这支队伍是根本不能胜任如此重任。

(四)执法条款刚性不足

民政法律、法规、规章有86部之多,涉及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法规少而刚性不足,由于殡葬执法条款刚性不足,造成很多殡葬执法行为得不到切实的执行。比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违反规定的,民政会同工商等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现实执法中,一是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没有准确界定;二是被处罚人拒绝执行,殡葬执法部门的执法队员束手无策,要强制执行需要政法部门的配合。

三、破解问题的路径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殡葬理念

1、加大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达州市确定2014年为殡葬改革宣传年,应以此为契机,开展以“绿色生态、文明节俭、为民惠民、规范管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改革陈规陋习,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党委政府要建立奖励机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打破行业垄断,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殡葬创造良好的条件

1、打破殡葬服务行业的垄断经营。理顺竞争机制,打破殡葬服务行业的垄断经营,改变目前国有模式独占市场的局面,引入民间资本,构建国有、民营两大模式并存、合法合理竞争的格局;理顺管理机制,改变殡葬经营权和管理权甚至执法权紧密地连在一起的现状,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将殡葬行业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推行阳光殡葬,不仅殡葬服务价格要进行价格听证,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还应建立起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包括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力量都应引入到监督体系当中来。

2、把生态文明纳入现代殡葬总体布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等情况,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统筹确定殡葬基础设施数量、布局、规模和功能。

3、加强公墓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让人们完全不保留骨灰还不太现实,只有解决骨灰的安葬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落实改革的方针,因此必须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好骨灰安置问题。同时,严格控制经营性墓地面积和墓穴面积,加强对城镇经营性公墓入墓情况和价格的监管,暂停批准新的经营性公墓用地;合理规范公益性墓地规模,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完善配套措施,创新丧葬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1、成立独立的殡葬执法机构,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处罚权。绿色殡葬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因此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处罚权,把殡葬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的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县级殡管所处罚款按比例返还殡葬管理机关和乡镇,以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和调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强乡镇政府的责任意识。

2、从严治理乱埋乱葬和骨灰第二次土葬现象。指定规划的地点,如沙化治理的区域,不能绿化的石质山等。规定的埋葬方式:不能起坟包,不能立墓碑。这一点可能群众不易接受,但可采取折衷的办法,如在葬地周围栽活5-10棵树,既是生命的延续,还能绿化环境。规定的棺材:规定棺木的制作不使用天然的木材。火化后的骨灰盒不能再装进棺材,进行第二次安葬,同时,扩大殡葬惠民政策对象和范围,减少骨灰存放费用。

3、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殡葬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操作规程和质量价格标准公布制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对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积极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奖励政策。

(四)坚持“以人文本”,提高殡仪职工的整体素质

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殡仪工作者,服务对象不仅是逝者,更多的是生者,因此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克服工作轻率敷衍、粗糙冷淡、差错频出的不良现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改变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殡葬职工的成见。

2、探索后续心理抚慰,使“亡者安、生者勖”。殡葬从业者应积极探索后续心理抚慰,可尝试在丧事结束后,遗属居住区域建立精神抚慰中心、心理抚慰氧吧等制度化服务机构,对遗属提供哀伤抚慰的精神性支持和精神性资源,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恢复健康、阳光、积极的生活态度,尽快从丧亲之痛的冲击所造成的不良情绪中彻底解脱出来。

(五)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态的祭祀方式

1、绿色安葬的方式:节地殡葬、生态殡葬、循环再生殡葬。这些都是绿色生态、低碳低耗、可循环发展理念指导下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殡葬。

2、倡导绿色、生态、文明的扫墓方式。民政部门应按照惠民殡葬、人文殡葬、绿色殡葬、科技殡葬、阳光殡葬等理念,积极倡导和引领广大市民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卡片追思、种一棵树、一条悼念短信等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方式祭拜已故亲人,共同营造一个绿色、环保的生态祭祀方式。

参考文献:

[1][2]达州市民政局的资料。

[3]达州市达川区、大竹、宣汉民政局殡管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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