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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言非受事主语被动句考察

2014-05-29

语言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补语水缸指向

阮 桂 君

(武汉大学 文学院,武汉 430072)

宁波方言被动句的主要结构形式为:NP1+拨+NP2+VP。其中“拨”①目前江苏教育版和汉语大词典版的《宁波方言词典》,被动标记词记为“拨”,音(李荣1997:297,朱彰年等1996:194),本文调查的田螺山地区被动标记词的实际读音为,可写为“得”。“拨”与“得”在语法功能上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拨”多用于与外界接触多的人口中,“得”多用于较少出门的原居民口中。文中例句用字写作“拨”,音标标实际读音。是被动标记词,引出体词性宾语NP2,且NP2不能省略。对现代汉语被动句来说,受事主语是最常见的,其他语义类型的成分一般较少作主语。宁波方言被动句的主语语义类型则丰富得多,除了是受事外,还可以是施事、感事、工具、材料、地点、对象、蒙事等非受事的类型。本文具体考察了NP1为非受事的情况。文中用例均取自笔者的母语宁波(田螺山)方言。

1 NP1是施事

根据NP1与NP2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1)NP1与NP2同指;(2)NP1与NP2不同指。句子的侧重点在于表述言说者蒙受了“拨”字引出的事件。

(1)NP1与NP2同指。NP1是V的发出者,具有自主性,以名词及其短语充当;NP2回指NP1,一般以代词“伊”充当。例如:

1)葛日夜到,黄狗拨伊叫勒一夜啦!(那天晚上,黄狗被它叫了一个晚上)

2)瘟小鬼昨日夜到拨伊哭勒一夜啦!(臭小孩昨天晚上被他哭了一个晚上)

从NP1的词性看,这类表述中的NP1只能是体词,而且是具体体词,它是动作V的发出者。“黄狗叫”、“小鬼哭”是不可控的,这类句子的VP往往以组合式述补结构出现,补语多为时间短语,强调某种不好的环境持续的时间之长。V具有不可控性,它的发生与否取决于它们的施动者,别人很难干预。从NP2来看,都回指前面的NP1,我们可以把“拨伊”去掉,句子的基本意思不变,只是句子的类型从被动变为主动。

从语用层面看,这类句式,被动语义的实际承受者需要从语境中推出来。例1)表示“黄狗”的叫声影响了说话者本人。“昨天晚上黄狗整整叫了一个晚上”这个事实对说话者的睡眠造成了影响,所以采用了一种有标被动句的形式说出来。例2)强调的是小孩子哭对说话人造成了影响。可以说,这类被动句的实际遭受者在句子之外,而且不能补出。

(2)NP1与NP2不同指。NP1对V来讲,具有自主性,以名词及其短语充当;NP2是造成NP1实现VP这个行为的责任人,可以是代词,也可以是名词,它对V来讲不具有自主性。例如:

3)一只猪拨俉逃带出,寻勿着!(猪被你逃了出去,找不到了)

4)牢监犯拨诺逃带出,葛糟犯关!(囚犯被你逃了出去,这下坏事儿了)

猪逃出来对猪而言是主动的,但是对言说者(猪的主人)来说是不希望看到的,所以猪逃出来对主人来说是“被逃出来”,这里是要追究“俉”的责任。同样,“牢监犯”是应该关在监狱里的,如今逃了出来,肯定是没有看管好,这个责任人就是“诺”。

如果NP2是第三人称“伊”的话,就会有歧义:如果把“伊”看成是人,那么跟上面分析的一致,既表述了猪逃出来这个事实,又表达了言说者的遭遇,也把语义的矛头指向了责任人“伊”;如果把“伊”看成回指前面的“NP1”,那么就成了前文(1)所说的情况了。

NP1为施事这个用法是宁波方言表被动的“拨”字句的一大特色。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这些句子中的“拨 NP2”成分可以去掉,句子依然能够表达原先的意思,不过由原先的被动句变为主动句,由原先的表达复杂的意思变为一个简单句。可见,被动句的句式对语义表达有很强的反制约。

2 NP1为感事

感事是非自主的感知性事件的主体。V多为感觉心理动词。NP2指代前文出现过的主体或者某种没有说出来的影响物,整个句子表原因。例如:

5)介有趣小顽,人真拨伊欢喜煞啦!(这么好玩的小孩,人真被他喜欢死了)

6)侬搭隔壁阿爷介名贵个花摘带落来,姆妈拨诺惶恐煞。(你把隔壁爷爷这么名贵的花摘了下来,妈妈被你惶恐死了)

这类表述中的NP1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代词,它们是VP的主体,VP用来说明NP1的状态。从VP的类型来看,是述补结构的省略。上述两个例子都可以在 VP前面加上“弄勒”构成述补结构。从NP2来看,只能是代词,除了用“伊”,还可以用“诺”、“俉”,它不回指 NP1,而是指代前文提及的主体或某种没有说出来的影响物。“拨NP2”一般不能省略。如例5)去掉“拨伊”变成“人真欢喜煞啦!”只是一种叙述了。例6)去掉“拨诺”后变成“侬搭隔壁阿爷介名贵个花摘带落来,姆妈惶恐煞”,句子的重心就不突出了。

从语用角度看,很显然,宁波方言这类被动句其实是一个超句体,整个被动句式表述一种原因。以例6)为例,“姆妈拨诺惶恐煞”这个句子首先要说的是“姆妈惶恐”这个意思,“拨诺”则告诉我们姆妈惶恐是有原因的,是在某个特定情况下并非出自自愿的“惶恐”,这个“拨伊”与前一个分句的信息联系起来,说明惶恐的原因是“侬搭隔壁阿爷介名贵个花摘带落来”。从这一点看,宁波方言表被动的“拨”字句有比普通话被字句更为丰富的传息功能。

3 NP1为工具

可以分为两类:(1)NP1是一般的工具;(2)NP1是身体部位。

(1)NP1是一般的工具。这类工具是被使用的对象,本身含有一定的受事意味。例如:

7)红布拨伊对牢,“咣”泼过去。(红布被他对准,“咣”的一声泼了过去)

8)链条锁拨伊锁牢。(被他用链条锁锁住了)

NP1“红布”、“链条锁”都是被拿来为某种目的而用,说成相应的普通话,一般都会在这些工具格前加上“用”字。这儿的NP2是一个定指的人称,一般在语境中出现过,它是V的发出者。从语义来看,这类句子的语义与句末语气词有关:语气词为“啦”[lɐʔ12]多表达一种警告和提醒,句末语气词为“”则是陈述一种客观事实。

这类句子实际上隐含着一个真正的受事成分,可以在NP1前补出受事成分。例如:

7’)<该梗蛇>红布拨伊对牢,“咣”泼过去。

8’)<自行车>链条锁拨伊锁牢。

(2)NP1是身体部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动词与这些身体名词搭配。如“眼睛”与“看”搭配,“耳朵”与“听”搭配,“脚”与“走、踢”等搭配,等等。例如:

9)眼睛搭拨伊看花啦!(眼睛都被他看花了)

10)胡咙拨伊呕哑。(喉咙被他喊哑了)

这些句子都可以在人体名词前加领属者构成“X+NP1+拨+NP2+VP”格式。X主要是人称代词,NP1一般为名词,能够与后面的补语构成主谓结构,可以移位至NP2后面。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A.V语义指向X和NP1,X是施事,NP1是工具,指向X的语义不含被动,指向NP1的语义含被动。补语的语义指向NP1,表结果。例如:

9’)<人>眼睛搭拨伊看花啦!(人眼睛都被他看花了)

10’)<我>胡咙搭拨伊呕哑。(我喉咙都被他喊哑了)

例9’)中的“看”这个动作是施事“人”发出来的,“眼睛”是“人”发出“看”这个动作凭借的工具。在语义上突出主体的因素,强调某种结果是由于主体特意这样做造成的。可见这个NP2需要有语境支持才可以弄清楚它究竟指什么。

例10’)中的动词“呕”(喊)语义指向“胡咙”与“我”,“我”是“呕”(喊)这个动作的发出者,是施事;“胡咙”是“呕”这个动作凭借的工具。补语“哑”语义指向“胡咙”,表结果,说明我用喉咙喊,最后喉咙喊哑了。这儿的NP2意义很虚,很难说具体到底指什么。可以认为是引起“呕”的原因,表示我是因为某个原因而喊,最终喊哑了喉咙。这个NP2也可以认为回指前面的“我”。“呕”这个动作是主语“我”发出来的,“胡咙”是“我”发出“喊”这个动作的实际运动者,在语义上突出主体的因素,强调造成某种结果是由于主体因为某个原因(伊)不得不这样做。

我们可以把NP1移到NP2后:

9’)<人>拨伊眼睛搭看花啦!(人被他眼睛都看花了)

10’)<我>拨伊胡咙搭呕哑。(我喉咙都被他喊哑了)

B.V一般情况下不跟宾语,语义指向X,含被动义;V的语义不指向NP1,NP1不表被动,补语语义指向NP1,不指向X。NP2“伊”是一个新信息,意义比较实,指某种原因。例如:

11)<我>苦胆搭差眼会拨伊嚇破啦。(我苦胆都差点儿被他吓破了)

12)<人>活灵啊拨伊嚇出!(人魂都被他吓出来了)

“我”是被某个东西(伊)“嚇”了,被“嚇”的结果是差一点“吓破”了胆。同样,NP1可以移到“NP2”后面:

11’)(我)差眼会拨伊苦胆搭嚇破啦。

12’)<人>拨伊活灵啊嚇出!

C.有时候,NP1还可以是三个以上的体词性成分构成。例如:

13)<人><手骨><茧>搭拨伊磨出啦。(<人><手上><茧>都被他磨出了)

14)<人><脚底><泡>搭拨渠拉走起啦。(<人><脚底><泡>都被他们走起来了)

前一例,“人”是“手骨”(手)的领属者,“手骨”是“茧”所依存的处所,动词“磨”的语义指向“手骨”,“手骨”是受事,它是被“磨”的对象,结果是磨出了“茧”。后一例,“脚底”也是“泡”所依存的处所,不同的是,这儿的“脚底”不是受事,而是兼有工具的性质。动词“走”的发出者是“人”。本类句式中的NP2语义虚灵。

4 NP1为材料

15)糯米饭拨伊搭老酒搭掉。(糯米饭被他做老酒用掉了)

16)人家丢掉眼个编丝绳拨伊打勒一只篮。(人家丢掉了的编织绳被他编了一只篮子)

糯米饭是用来做酒的,编织绳是可以用来编篮子的,VP为动宾结构,它的完成需要有NP1为前提。

5 NP1为地点

根据V的特性,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V不能与NP1构成动宾结构,NP1是V所涉及的范围;(2)V能够与NP1构成动宾结构。

(1)V的受事者不好补出,V的与事可以补出,但必须是第三人称,可以是代词“伊”,也可以是具体指人的名词,且必须与NP2同指。这类句子的V可以分成两类:

A.NP1是V所涉及的范围,VP为自主、不及物的动补结构,该句式强调的蒙受者不在句中,也不一定是言说者,具体是谁需要从上下文推出来。例如:

17)眠床勒拨伊睏勒五日。(床上被他睡了五天)

18)后头山拨伊盘勒两日。(后山被他躲了两天)

例17)中的NP2“伊”是V“睏”的发出者,NP1“眠床勒”是“睏”这个动作的活动范围。例18),“后头山”是“盘”(躲)这个动作所涉的范围。这类说法的蒙受含义相对较弱。

B.NP1是VP到达的终点,VP为自主、及物的动补结构,该句式被动含义相对较弱,语义的侧重点在于描写某种结果。

19)余姚搭拨伊走到啦。(余姚都被他走到了)

20)水缸里头拨伊爬进。(水缸里头被他爬进了)

例19)“余姚”是动词“走”的终点,受事意味相当的弱,被动标记词表达出来的隐含义是“伊”所在的地方肯定离余姚很远,如果一个人从“伊”所在的地方走到余姚,那就是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例20),处所“水缸里头”,是“爬进”的终点。这类被动句的谓词必须要有一个方所词参与,而且这类说法的VP多为及物性的动补式。

(2)有些NP1为方所的“拨”字句实际上是省略了受事,可以补出,该类句式的V能够与NP1构成动宾结构,语义指向补出的受事成分。例如:

21)水缸里头拨伊甩进。(水缸里头被他扔进了)

22)山洞里头拨伊丢进。(山洞里头被他扔进了)

我们可以在NP1前补出受事成分:

21’)<手榴弹>水缸里头拨伊甩进。(<手榴弹>水缸里头被他扔进了)

22’)<两梗金条>山洞里头拨伊丢进。(两条金条山洞里头被他扔进了)

“手榴弹”是受事成分,动词“甩”的语义指向“手榴弹”,补语“进”的语义指向方所词“水缸里头”。在具体使用中,这类句式的受事成分一般省略。

(3)NP1位置的灵活性

在口语交际中,当“NP1+拨+NP2+VP”中的 NP1是方所词时,其位置是很灵活的,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些句子都可以把NP1移到“拨伊”后面。例如:

18’)拨伊后头山盘勒两日。20’)拨伊水缸里头爬进。

甚至还可以把NP1置于句末,像补充说明那样出现。例如:

18’)拨伊盘勒两日,后头山。20’)拨伊爬进眼,水缸里头。

6 NP1是对象。例如:

23)一晌工夫两幅图画拨伊画好。(一会儿的工夫两幅画就被他画好了)

24)两把宝剑老早拨伯伯做好眼勒。(两把宝剑早就被伯伯做好了)

7 NP1是受影响的对象

我们称为蒙事者。一般来说,宁波方言“NP1非受事+拨+NP2+VP”句式所要表达的就是言说者的蒙受事实,不过蒙受者很少在NP1这个位置上出现。当受事与蒙事一致的时候,也可以出现。例如:

25)半夜过敲门,我拨伊敲掉觉。(半夜里敲门,我被敲醒了)

26)其交关会造乱话,阿拉拨伊造怕。(他非常会撒谎,我们被他撒怕了)

8 余论

宁波方言“NP1+拨+NP2+VP”被动句 NP1非受事的情况主要有:施事、感事、工具、材料、地点、对象、蒙事七类,不管哪种类型,整个句式所要表达的是言说者蒙受“拨”字引出的事件。这种用法在普通话中已不多见,但是在历史上这种用法六朝已初见端倪,到宋代以后已较为常见了。例如:

27)吾到此土,六度被人下药,我皆拈出。(《祖堂集》2第28《祖菩提达摩和尚》)

28)曹真、夏侯尚,被陆逊伏兵于内,诸葛瑾伏兵于外,内外夹攻。(《三国演义》85回)

29)那怪被老孙上天宫启奏玉帝。(《西游记》第31回)(见何洪峰(2006:158))

其他方言中也有类似的用法。如湖南隆回方言:

30)我吃其烧个一双鞋。(我被他烧了一双鞋)

31)咯桌子高头吃其刻起一滴字,刻个粉。(这桌子上面被他刻了一些字,刻烂了)(丁加勇 2006:100)

可见,从方言之间的联系以及方言与汉语史的关系看,表蒙受的被字句并非孤立的现象。

李荣主编、汤珍珠等编纂 1997《宁波方言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

朱彰年、薛恭穆、汪维辉、周志锋 1996《宁波方言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何洪峰 2006 论蒙事型被字句,邢福义主编《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丁加勇 2006 隆回湘语表被动的“吃”字句式及其配价研究,邢福义主编《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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