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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问题探讨

2014-05-23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内容提要]阐述营口市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实践、瓶颈问题,提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对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切实搞好党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党外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培养、选拔和任用关乎全局、涉及长远。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这个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之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和直接参与者,在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诉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民主监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培养选拔一批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经得起考验的党外代表人士,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途径和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保证。我们党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合作共事越充分,越有利于发挥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

(二)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就需要不断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广泛凝聚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准确把握党外干部的智力资源优势为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一则党外干部专业特长突出,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某些问题钻得比较深,研究得比较透,他们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发挥着先导作用,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体现决策者的意图,实现决策目标。二则党外干部组织资源丰富,依托党派、团体组织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厚实的调研资料,党外干部不仅能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民主、工作更科学,而且往往能收集到基层的真实情况,使决策更科学、更有针对性、更能解决问题。三则党外干部行业代表作用明显,瞄准区域发展的重点和难题,集合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科技攻关、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将党外知识分子的个体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把党外知识分子的智力资源辐射到发展的各个领域,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向前发展。

(三)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实现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实现统一战线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本任务是人的可持续发展。没有人的培养和选拔,没有大批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通力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空话。特别是当前,统一战线处于整体性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的关键时期,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力度尤为重要。我们党在长期的统战工作中,十分重视做好党外干部工作,一大批党外干部在党的领导下,风雨同舟、荣辱与共,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把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提到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培养是统一战线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必须大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握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着力培养一批有素质、有影响、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推动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发展。

二、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实践与瓶颈

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格局。

(一)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实践。以我市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为例,几年来,我市在党外干部工作上做了积极的实践与探索。

1.实职安排方面:(1)市本级安排情况。安排党外人大副主任1人;党外副市长1人;党外政协副主席4人,占市政协领导班子的50%。在34个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干部12个,占35.3%,其中正职4名,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级法院配备1名党外副院长,市检察院尚未配备。(2)各市(县)区安排情况。6个市(县)区安排党外人大副主任7名;党外副市长、副区长6名;党外政协副主席16人,占市(县)区政协班子总数63%。政府职能部门共安排了19名党外领导干部。法院安排了3名党外副院长、检察院安排了1名党外副检察长。

2.政治安排方面:(1)市本级安排情况。市第十四届人大327名代表中有党外代表85名,占代表总数的26%。人大常委总数为40人,党外常委4人,占常委总数的10%。第十一届市政协375名委员中,党外委员222名,占委员总数的60.7%,8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党外常委51名,占60.7%。(2)各市(县)、区安排情况。市(县)区人大代表总数为1 162人,党外代表为311人,占代表总数的27%;常委总数为119人,党外常委20人,占委员总数17%。市(县)区政协委员总数为1 340人,党外委员797人,占委员总数60%;常委总数为209人,党外常委131人,占常委总数的63%。endprint

目前,我市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已经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但在一些方面还没有完全达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如:省委要求党外人大代表应占整个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我市为26%;中央要求党外人大常委应占常委总数的35%(根据辽宁实际,省委没有明确要求),我市42个常委指数,应该14个左右,我市为4个;省委要求加大党外干部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选拔任用,力争在3年内逐步配齐,我市市、县(市)区检法两院14个,现在只有5个安排了党外领导干部;省委要求,各市应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人大常委会、政协副秘书长,我市尚未配备;按照要求,省政府工作部门选配有党外干部的领导班子应占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总数的40%以上,各市可明确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部门的应当比例,并在5年内按规定比例配齐,目前,我市达到35.3%,还有空间。

(二)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瓶颈。1.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认识不够到位。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虽然中共中央有明确规定,并且带了头,但很多地方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的认为党内具备条件的人多的是,用不着到党外去找,有的认为行政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干部,工作起来不方便,有的甚至认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仅仅是一种姿态,是“政治需要”,而不是“工作需要”。究其原因,是这些地方党的主要领导缺乏统一战线意识、多党合作意识和广纳群贤意识,在健全和完善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上缺乏长远眼光,同时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又缺乏硬性的考核激励措施,从而造成个别决策领导和执行部门在思想上没有形成压力,在行动上缺乏动力。

2.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不够协调。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相互协调和密切配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组织和统战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却明显地存在着“两驾马车”现象。由于党外代表人士是统战部门的主要工作对象,所以发现和培养党外干部后备人员是统战部门的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当统战部门将发现和培养出来的党外干部后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组织部门推荐之后,却往往是“杳无音讯”。这种现象,严重挫伤了党外代表人士的上进心,影响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统战部门的工作效率。这主要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相互之间配合不够协调,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造成的。

3.党外干部选用视野不够开阔、使用不够大胆。物色推荐党外干部视野狭窄表现在习惯把眼睛只盯着民主党派代表人物、从少数人中选人,没有真正消除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的限制,不仅影响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质量,而且影响了其他党外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安排使用党外干部工作中存在片面性,表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有意或无意地将党外干部安排在业务技术部门,安排在副职岗位上,而不能像使用中共党员干部一样使用党外干部,对那些具备了担任政府重要部门领导职务和一把手条件的党外干部不能放手使用。这些都是因为某些地区和部门党的主要领导在思想上对“党的领导”的理解和认识比较片面和机械。

三、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思考与探索

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实践,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统战部门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有效途径,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党委重视,形成合力,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力度。党委重视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的根本保证。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视。统战部通过常委会等各种方式,汇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呈请同级常委会研究,提出相应的规定和措施,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经常与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沟通和交流党外工作,提高他们对党外干部的关注程度,从而使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从战略大局上来理解和认识党外干部安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党外代表人士先进典型,在广泛宣传中营造环境。通过对党政领导的重点宣传,对党员干部的反复宣传,对全社会的普遍宣传,起到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消除阻力,推动工作的作用。扫除认识上的障碍,就会为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全面推动打开了“思想通道”。从营口市情况看,近两年,通过积极争取党委领导重视,我市在开展全市择优选任领导干部工作中,市委专门设置了5个副局级党外领导岗位,职位面向全市党外人士实行公开选拔,最后有5名党外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在我市新成立的北海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中,也配备了一名年轻的党外干部任管委会副主任,为我市实现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率先崛起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推进党外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推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操作程序。在操作过程中,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做到“六联合”,即联合发文部署、联合物色推荐、联合教育培训、联合考察人选、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研究上报。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和统战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坚持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起制定目标规划,一起确定后备干部名单,一起搞好培训教育,一起选拔使用,一起跟踪管理,为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提供开放性的工作平台。建立“两部”协商机制。在党委领导下,统战部与组织部在党外干部推荐、培养、考察等工作程序,形成了统战部具体负责,组织与统战两部门共同培养、推荐、考察、提名党外干部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外干部考核和回访制度。将党外干部年度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每年定期不定期向党外干部和所在单位了解履职履责、廉洁自律以及政治经济待遇落实情况。对党外干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和鼓励,并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希望与要求,做到在使用上高看一眼,在要求上一视同仁。党外干部每年也要向统战部门进行一次书面述职述廉,使统战部能较全面的了解党外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党外干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市从2003年开始建立了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上级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等重要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研究磋商。大力实施“115工程”,即每年推荐10名可供近期安排使用的县处级党外干部;重点培养100名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立500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社会团体积极发挥作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机制。

(三)开阔视野,勇于突破,不断拓展党外干部安排使用的领域。党外人才分布于各行各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拓宽渠道,由单纯依靠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物色推荐党外人才向由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非中共组织共同物色推荐拓展,逐步形成党内党外互动、上下左右联动的物色格局,真正使党外优秀人才都能进入党委和领导的视野。要注重从教科文卫系统、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中选拔干部,还要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选拔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的有益做法,逐步消除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等限制,真正对党外人才物色推荐实现全覆盖。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工作创新,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大力实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按需聘任等方式选拔优秀党外人才。通过到法律院校或上级检察院、法院机关通过交流、竞争性选拔或公开招考等方式解决检法两院党外干部安排问题。县(市)区党外干部的来源问题,可以从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引进,县(市)区没有大中院校、科研院所,要注意从事业单位,比如医院、中学等高级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选拔一些人,给他们一个台阶,从事行政工作,锻炼一段时间,引进到党政行政机关里来。另外,在每年新毕业的大学生,考入的公务员里面,一些优秀的人才,有意识地留在党外,作为党外干部来培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选配力度,加大党外正职安排力度,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担任部门(单位)行政正职。”注重把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乃至担任行政正职。加强党外干部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安排的同时,也要注重党外干部在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选配力度,不断拓展党外干部安排的领域。

课题组组长:孙新宇,女,原营口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课题组成员:王 煜,男,营口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兼调研室主任

付育新,女,营口市委统战部统战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执笔)

以上人员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顺宝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