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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014-05-10铁钢

北方经济 2014年4期
关键词:事业性涉企自治区

铁钢

一、我区出台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情况

自200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共取消、免征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0批次,涉及项目384项,年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2012年以来,各级政府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形势,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一)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3]61号),一是实行“零成本”注册,对注册登记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办理变更登记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减负约1亿元。二是免征小微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以及气象、文物、绿化、消防、地震、质检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减负约2亿元。

(二)暂停和下调部分收费项目

自治区政府发布《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3]95号),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炭维简费,减免部分铁路运杂费,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预计今年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约12亿元。

(三)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

2013年,自治区发改委继续开展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取消涉及我区的铁路用地管理费,降低了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轻企业负担5000万元。2013年8月2日,国家又降低了14个部门20项收费标准,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万元。

(四)下调部分铁路运输价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发改委下调了珠贺、贺东、伊白和郭白铁路运输价格,共计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

(五)降低银行收费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开始执行,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11.5亿元。

(六)加强口岸经营性收费管理

开展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暂停地方审批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71号),取消各口岸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落实了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疫检验物免收出入境检疫检验费的政策。我区取消了海关部门收取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施封锁成本费、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费等收费。对策克口岸参观门票价格从每人次30元下调至20元。以上取消和降低收费政策落实后预计减少收费总额2000万元左右。

(七)降低和取消房屋、土地权属档案信息查询证明服务收费标准

2012年自治区发改委降低了自治区房屋、土地权属档案信息查询证明服务收费标准。2013年9月6日,取消房屋、土地权属档案信息查询证明等五项收费,预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200万元。

二、我区涉企收费基本情况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各级发改部门通过逐年治理整顿,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渐趋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收费项目从2007年的600多项减少到2012年的306项,其中,国家设立的228项、自治区设立的7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233.22亿元。各种利用职权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81项,其中,国家设立的70项、自治区设立的11项,2012年收费金额合计156.29亿元,与2011年相比减少10.76亿元,同比下降6%。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占地方财政总收入6.26%,占地区生产总值0.9%。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土、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卫生、工商、质检、人防、环保等部门,其中,交通收费约97.6亿元,占总额的62.46%;国土收费24.4亿元,占总额的15.61%;环保收费13亿元,占总额的8.31%;技术监督收费4.5亿元,占总额的2.87%。金额较大的收费项目是政府还贷车辆通行费、建安工程社会保障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收费等项目。

(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

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收费标准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已经放开,收费标准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具有垄断性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部门设立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国家实施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这些收费重点集中在银行、铁路、交通、国土、住建、公安、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截至2012年底,我区实施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31项,包括国家管理的20项、自治区管理的10项、盟市管理的1项。2012年收费金额合计236.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1.7%。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不断增多,如消防远程网络服务收费、数字证书服务费、税务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以及近年开展的能评、环评收费等,这些收费项目虽然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而设立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

三、涉企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仍然存在乱收费问题

一是依托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的行业协会强制收取会费,标准高,缺乏必要的监管。例如:运输企业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中小企业协会等以会员费名义收费,存在强制企业入会收费问题。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登记时收取会费,税务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报税时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会费等。二是行政机关指定中介组织进行项目可研、评估、技术指标检测等服务,垄断收费,标准偏高;两个以上收费部门同时享有收费权,致使重复收费,增加企业收费负担。例如,国土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在土地和建设审批过程中,测绘、放线、验线方面存在重复收费。三是个别部门由于工作职能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偏杂,收费频次偏多,标准偏高。

(二)部分行业负担较重

从行业方面来看,在煤炭生产、流通、销售环节收费项目较多:一是生产环节税费多。根据对乌海市庆华企业的调查,生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达27种,其中,税收8项,基金2项,收费17项,总额8017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8.7%。二是铁路运输收费杂,调查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达35项。即使铁路实施“一口价”后,杂费也还有46项。从鄂尔多斯调研情况看,生产环节每吨块煤的费用为24.98元,占售价的23.5%,煤炭生产企业负担偏重。

(三)垄断行业收费偏高

一是银行收费杂,捆绑收费多。如交通银行2012年收费项目就达312项,但实施政府指导价的仅有12项。二是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的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检验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高,个别收费标准已经高于产品本身价格,同时,检验频次也偏多。三是消防产品检验和消防远程网络监测收费标准偏高。四是涉房收费项目多。商品房建设手续费又高又多,主要有新增建设用地费、土地复垦费、土地登记费、征(土)地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建安工程社会保障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铝合金门窗生产许可检验费、审图费、绿化费、噪声超标排污、消防安全检测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建设档案审查费、放线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物业管理基金等20多项收费。

(四)流通环节不合理收费偏多

一是铁路运输杂费多。据调查,铁路部门在运价和杂费之外,还制定了许多其他收费,如抑尘费、护路费、过磅费、装卸费、保价费,滥收攒堆费,故意拖延手续办理时间收取超时费。二是公路收费站点多,收费公路逐年增加,流通成本加大。三是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进展缓慢。

(五)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多

项目立项审批前(包括需要年检的项目),需要由中介机构出具评审报告等强制性前置条件的各种评审、评估(包括环评、能评、安评)、决算报告环节较多,中介机构收费标准高,企业负担较重。如,乌海市某煤矿进行采矿证变更履行的手续达43项,缴纳评审费、验收费等多达21项。

(六)经营性服务收费底数不清

一是由于没有及时修改《政府定价目录》,而收费项目在不断变动,我区存在对哪些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哪些收费项目应当实施市场调节价管理界定不清的问题,未能按照目录进行管理,管理不够规范。二是由于国家没有建立经营性服务收费统计制度,存在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项目和金额总数不清的问题。

四、减轻企业收费负担的政策建议

对企业反映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重点清理,组织力量开展成本调查和研究。针对不合理收费,根据管理权限,权限在国家的向国家提出合理化建议,权限在自治区的采取暂停征收、降低标准、减免或取消项目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

1.取消和降低部分国家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铁路、国土、房管、消防、技术监督、环保和煤炭等管理部门的收费进行梳理,提请国家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一批偏高的收费标准。建议取消农电管理费、利用档案咨询资料费、利用档案资料证明费、邀请工本费、组团计划名单工本费、两院院士评审费、自费出国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公证处注册费、公证员注册费、基层法律机构注册登记费、商服业用地年地租最低限价、计划生育手术收费、节育手术按例承包收费等。

2.降低一批收费标准。一是降低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部分产品监督检验费、计量器具检定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少计量器具检定检验频次,产品监督检验市场抽检不得收费。二是气象部门收取的避雷针检测对风力发电企业继续由每检测点收费250元降低至每检测点90元,每个风力发电机组按6个检测点收取;对其他建筑物避雷针检测收费标准实行减半收取。三是建设部门收取的审图费及社保部门开展的技能鉴定费实行两年内减收50%。四是消防远程网络监测收费标准按减半计收。

3.免收和暂停部分收费项目。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尽快下发我区《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4.取消搭车收费。禁止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代征或代收行业协会会费、培训等项目收费。

5.取缔行政机关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机关不得从事有偿经营服务,不得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收费。

6.降低流通费用。研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方案,推进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开展。降低部分地区较高的铁路运输价格,取消或暂停部分收费,推动铁路杂费 “一口价”政策在全区实施。加强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二)加强收费监管,开展对涉企收费的专项检查

一是要求涉企收费单位必须进行收费公示,特别是在向企业收费时,必须出示收费的文件依据,并在收费票据上标明收费的项目、标准和金额,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二是着力强化日常巡查、涉企服务和举报受理,采取与纪检、纠风、审计等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选取技术监督、国土、安监、工商、环保、交通、公安等重点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三是着力加强对垄断行业包括电力、铁路、公安、交警、消防、电信、银行、有线电视及住建部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收费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收费管理制度

1.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分别纳入政府定价目录,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着力加强政府宏观指导。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定价目录,由自治区政府公布。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涉企收费具体项目目录和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年统计制度,摸清底数,规范管理。

2.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开展对各类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清理,重点清理以转移职能为主的各种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对部分管理部门指定的评审费、评估费(包括环评、能评、安评)、审查费等收费纳入监管,必须领取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并降低收费标准,能减免的一律减免。

3.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充实收费管理人员。收费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应当尽快补充人员,以保证收费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二是保障经费。收费年审、证照印制目前均缺乏经费保障,建议各级财政将管理经费列入预算解决,保障经费,解决困难。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责任编辑:杨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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