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5-01-23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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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5项、暂停征收7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共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已生产药品登记费、药品行政保护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费、新药审批费、新药开发评审费等。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12/t20141229_1173518.html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