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农村新型农业合作社 助推区域经济逐步增强
2014-04-30张宗梅何慧君
张宗梅++何慧君
摘要:互助合作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通过互助合作,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技术合作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经过合作社的推荐和推销,经济效益会得到提高,而且其竞争能力也会提高。农业合作社的功能首先就应该是服务功能,成立合作社的目标就是要为社员服务、为社员的农业生产服务、为社员提供新技术服务,为社员提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资金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是农业合作社成长的沃土,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 F3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6-09-1
在全国各地,新农村合作社正在蓬勃发展。吉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积极组建农村合作社。面对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趋势,传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已经不能有效适应其发展。农业机械的发展也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进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而且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势,可以积极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社的优势
1.1 正确认识农业合作社的性质
我国在上个世纪实行了合作社,后来因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度解散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农业机械化等大农业格局已经实现了大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也应该得到更新。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核心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旨,以深化农业改革为目标,以深加工为标准,在农业生产中从事同类或多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一部分农户组织。组建农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发展的需要,是农业大生产的需要,同时还可以保证农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技术、资金、信息、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互助合作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通过互助合作,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技术合作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经过合作社的推荐和推销,经济效益会得到提高,而且其竞争能力也会提高。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新型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新型组织形式。这个组织属于民间组织,不受政府的干预,属于农民自己自发组织起来的机构。而且实施这种组织进行农业生产,也不影响家庭承包方式的农业经营。农业合作社具有自己的建社章程,社员要遵守这个章程,但是不排斥社员对农田的经营自主权,而且进社自由,退社也自由,涉及到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实行交割。
1.2 正确认识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
农业合作社的功能首先就应该是服务功能,成立合作社的目标就是要为社员服务,为社员的农业生产服务,为社员提供新技术,提供扩大农业生产的资金支持。还有要为社员提供新的信息,供求、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等等的信息支持。努力帮助农民完成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式服务,促进生产链条能够顺利进行。
农业合作社也是一个中介组织,农产品的销售需要合作社帮助完成。以往是一个农民单独去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往往显得身单力薄,一个农民的个体行为是很难完成的。同时信息的闭塞也是导致农产品销售不畅通的关键因素。而依靠新型合作社则情形大不相同,信息更加丰富和快捷了,信息可以直接为农业的产品销售提供服务,提高农业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更是链接市场和农民及农产品的纽带,农业合作社负责把商家吸引到农户这里,负责把市场上的信息介绍给农户,这就是一个桥梁、一个中介,是农业合作社的重要功能。
2 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是农业合作社成长的沃土,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个农业大省,在国民经济中农业经济占有重要的比重。广大农村人口也是全国人口的大部分,解决这部分人口的致富问题,是关乎国运兴衰的大问题。所以近几年,我国的政策都向农业方面倾斜,大力扶植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关注三农问题,重视农业生产。农业合作社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是带动农民致富的关键,也是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桥梁和纽带。农业好了,人心就稳了,经济发展就有基础了。
做好农业合作社的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这种新型的农业发展形式也可以成为一种制度,对于城乡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一种划时代的意义。这也为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思海.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思考[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0.
[2] 唐忠,龙静峰,孔祥智.农业经济[M].人民出版社.1993.
[3]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四)[J]. 农村经营管理.2012,(12).
[4]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J].中国合作经济.2012,(11).
[5] 任亦秋.浙江省农业专业合作社立法初探[J].农村经营管理.2012,(05).
作者简介:张宗梅,汪清县大兴沟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