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2014-04-30高洪亮赵继福
高洪亮++赵继福
摘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合理建设住宅,节约利用土地面积。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所占用土地的比重较大,且分布零散,因此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如何使农村土地得到充分利用,是现在乃至将来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高效利用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6-05-1
宅基地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而且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在落实解决方案的过程中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科学化的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而促进有限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1 强化计划用地,控制乡镇建设规模
对于农村用地要有整体规划。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编工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来控制用地总量,合理对可利用土地进行布局,合理整顿村民点的数量、范围以及用地规模,一切开发建设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
2 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一味的寻求规模大肆建设,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村民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有计划的向乡(镇)以及其他中心村集中。我国农村建设用地遗留的问题是农村村点分布广,随意性较强,自然村不能集中靠拢,所占区域较大,土地浪费严重。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住宅建a设,要集中修建村民住宅小区,避免出现城中村现象,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进行二次拆建。对于农村住宅建设还存在房屋的二次建设现象。在农村房屋二次建设较为普遍,在原有房屋所占面积的基础上扩建,或者移到其他区域进行建设(其中包括占用耕地)。这些现象体现了农村建设用地缺乏规划性,不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合理建设。
3 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以及规范审批程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发展来看,审批程序与制度不够完善,所以完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需要具体落实和细化。
3.1 加强审批管理
各个相关部门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进行严格把控,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便利农民的原则。
3.2 加强对审批条件的把控
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必须在规定建设面积之内,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坚决给予反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农民住宅的建设面积及其审批条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把控,有效的限制了农村房屋倒卖和翻建扩建等行为,对农村土地保护以及促进土地的利用率起到了积极效果。
3.3 加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准确有效的对宅基地进行登记,笔者有以下几个建议:一是提高登记人员素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核心,依法行政,为农民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责任分配与落实。对于登记发证工作要严格审核,一定要保证发证的准确性。登记人员要对提报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定申报资料的合法化;三是坚持发证到户原则。发证到户并且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工作,要做到变更一个登记一个落实一个,充分发挥地籍档案在宅基地监管上的作用。
4 科学规划农村建设用地
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5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5.1 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国家土地资源政策的宣传,让人们了解相关最新资讯,深入到人们群众中去,广泛实行宣传教育,开展地方培训活动。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2 完善监管制度
加强监管制度,有效控制不合法建筑的产生,切实做到把农村住宅建设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尤其是城乡结合处要重点监管。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并且要严格审核宅基地的申报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居民严禁发放土地证。
参考文献
[1] 李国宏.乡镇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建议[J].浙江国土资源,2008,(07).
[2] 汪先平.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7.
作者简介:高洪亮,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总站杨木林镇国土资源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利用。
网络出版时间:2014-4-3 13:11:45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22.1186.S.20140403.1311.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