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自杀式恐怖袭击
2014-04-29俞飞
俞飞
自杀式恐怖分子以死相搏,貌似不合情理。其实冷静分析其内在逻辑,不难看出处处追求以最小牺牲,赢取最大政治收益的理性算计
俄罗斯伏尔加格勒一辆无轨电车2013年12月30日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0人死亡,而此前一天一名女性自杀袭击者在伏尔加格勒火车站引爆炸弹,导致数十人伤亡,24小时内发起两起恐怖爆炸案,也给在40天后举办的索契冬奥会蒙上一层阴影。
女性自杀式袭击者在俄罗斯通常被称为“黑寡妇”,她们先前多次制造袭击,尽管俄罗斯联邦调查人员表示这两起爆炸都可以被认定为恐怖袭击,但目前还没有任何组织宣称对这两起爆炸案负责。
异军突起的自杀式恐怖活动
回顾历史,恐怖主义可谓历史悠久,其来有自。公元一世纪以色列西卡尼派(匕首党人)冒险犯难,对罗马占领军实施恐怖活动,屡屡得手。十字军东征期间,中东穆斯林专门培训刺客,以暗杀方式顽强抵抗。神出鬼没的行事风格,令占领军心惊胆战,寝食难安。英语中“暗杀者”一词(Assassin)脱胎于阿拉伯语,可见一斑。
以色列学者肖尔·谢伊把自杀性恐怖活动定义为:“一种出于政治动机,在理智的情况下主动实施的预谋暴力行为。实施者或是一个人或是几个人。他们在实施行动过程中与选定的目标同归于尽。实施者事先计划的死亡,是行动取得成功的一个先决条件。”
当代自杀式恐怖主义的始作俑者,非黎巴嫩真主党莫属。1983年,真主党动用一辆装满爆炸物的卡车,突袭美国驻贝鲁特大使馆,80人丧生,轰动一时。之后接连攻击美法两国驻黎部队得手。万般无奈之下,美国只好选择撤兵,里根总统回忆录承认:“我们不能冒着海军陆战队,再次受到自杀式袭击的危险继续待下去。”
保持史上最多自杀式恐怖袭击纪录(1987年到2001年合计197起)的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一贯以脱离斯里兰卡中央政府,建立独立的泰米尔国相标榜。黎巴嫩接受自杀式袭击训练的猛虎组织女性恐怖分子,选择人头攒动的政治集会中,引爆人体炸弹,无数平民哀鸿遍野,更创下成功暗杀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和斯里兰卡总统普雷马达萨,重伤总统库马拉通加夫人的惊人纪录。猛虎组织的自杀式恐怖袭击,让人谈虎色变,更吸引其他恐怖组织群起仿效。
2001年,“九一一”事件爆发,国力居全球之冠的美国,惨遭数十名心怀仇恨的自杀式恐怖分子,以最为原始的工具,直捣心脏地带。基地组织一战成名,借此掀起冷战后下一轮全球恐怖活动高潮。此后,自杀式恐怖主义如野火般,延烧二十余国,一发不可收拾。
美国著名反恐专家——兰德公司副主席霍夫曼指出,1968年以来,全球有案可查的80%自杀式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在“9·11”事件之后。2001年到2004年短短五年间,22个国家爆发472起自杀式恐怖主义袭击,死亡人数7000余人,伤者高达数万,波及纽约、伦敦、马德里、莫斯科等国际大都市。至于伊拉克和阿富汗等反恐前线国家,自杀式恐怖袭击甚嚣尘上,几无日无之,俨然成为各国心腹大患。
民族主义与极端宗教的狂热
风起于青萍之末,大凡一国政治动荡、经济贫困、民众心理失衡、族群冲突不断、宗教矛盾频仍,无一不为恐怖主义埋下伏笔,自杀式恐怖主义也非例外。诸如土耳其库尔德工人党、车臣分离分子、泰米尔猛虎组织和巴勒斯坦部分抵抗团体,多为民族主义驱使。激进民族主义组织妖魔化对手,更宣传自杀式攻击者,死后成为献身民族解放事业的烈士,无上光荣。借此大肆招募新人,无往不利。相对剥夺感最为强烈的弱势族群,民族主义吸引力之强大,不难想象。
美国前助理国务卿克拉纳承认:“诸多滋生自杀式恐怖主义的原因中,如没有前途、绝望、感到受害和不公、复仇心等,都存在于被蹂躏的人民中间。而狂热分子和极端分子为实现自己的可耻目的而利用这种情绪,从而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部分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信徒对西方主导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感到格格不入。长期的疏离冷漠,导致年轻的宗教极端分子日益激进化,一旦受到误导,极易退回到传统文化和宗教中,相互拥抱取暖。等而下者甚至选择以自杀式暴力方式,对抗主流社会。仇恨——暴力——更多的仇恨——更多的暴力,冤冤相报,终成恶性循环。
其实自杀式恐怖袭击,在伊斯兰教法上是否能自圆其说,不乏疑问。众所周知,各大宗教无不禁止信徒自杀。一千四百来,伊斯兰教明定自杀为重罪。正统伊斯兰教多主张妇女处于受保护的弱者臣属地位,不能成为战士,更不用说烈士。
只是近年来,部分伊斯兰学者态度出现微妙变化,开始强调目的正当证明手段正确。面对全民皆兵的强国以色列,以人体炸弹攻击其平民的巴勒斯坦人,系自我牺牲的战士。他们既不是自杀者,也不是恐怖分子,而是对占领者的合法抵抗者。至于死伤累累的以色列平民,则属于战争中无法避免的附带损失云云。
1996年3月,伊斯兰世界著名的宗教领袖谢赫·卡尔达维在卡塔尔电视台讲经时,悍然鼓吹,那些死于自杀式袭击的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和荣誉抗击窃取了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而献身的。他们不是自杀者,而是在圣战中倒下的殉教者,会被授予“烈士”称号。
对此,伊斯兰世界存在极大争议。反对者多从《古兰经》经文入手,加以反驳。经文宣扬伊斯兰为和平宗教,绝对禁止信徒自杀,对敌人禁止用火攻击,对平民不得无故杀害。其名言: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白纸黑字,掷地有声。他们拍案而起,批判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怖组织,拉大旗,作虎皮,滥用圣战字眼,败坏伊斯兰教声誉。
伊斯兰世界另一位著名学者卡德里,今年3月在伦敦发表长篇教令谴责恐怖主义,他呼吁穆斯林青年不要参与自杀袭击,因为当“人弹”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自杀人弹”是伊斯兰教的敌人。他在长达600页的教令中谴责:“自杀人弹最终将进入地狱,自杀式袭击不是烈士行为,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伊斯兰世界的英雄。人弹的牺牲和袭击行为永远不能称之为圣战。”
“伊斯兰教是一个和平宗教,以促进美好、善良,消除各种伤害和冲突为目标。而恐怖主义就是恐怖主义,暴力就是暴力,它们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没有任何理由被证明是正确的。” 卡德里感慨。
法国社会学家罗伊观察:“细究原委,极端伊斯兰主义,本质上决非传统宗教,而属于一种彻头彻尾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二者南辕北辙。”恐怖组织刻意曲解教义,美化暴力手段,将原本属于自杀的恐怖袭击,赞扬为杀身成仁,同归于尽的烈士壮举。其极力规避伊斯兰教禁止自杀的严格戒条,吸引信徒以死抗争的所作所为,无异劫持伊斯兰教。历史上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甚至佛教都曾遭恐怖组织利用,人所共知。
以小搏大的战略逻辑
自杀式恐怖分子以死相搏,貌似不合情理。其实冷静分析其内在逻辑,不难看出处处追求以最小牺牲,赢取最大政治收益的理性算计。恐怖分子透过发动不对称奇袭,营造无所不在的恐怖气氛,引发民众陷入恐惧甚至歇斯底里状态,向各国政府施加强大压力。
主谋者擅长激发弱势族群的悲情意识,对人体炸弹大肆洗脑。合理化自杀袭击正当性在先,操纵指使人体炸弹,选择公共场所以死相拼在后。再利用无辜民众的大量伤亡,引发社会恐慌。可谓策划于密室,煽动在乡间,点火于社会。不惜突破道德底线,只求阴谋得逞。
芝加哥大学教授佩普在《以死求胜:自杀式恐怖主义的战略逻辑》一书中,阐述自杀式恐怖活动,早已超越传统恐怖主义形态,一跃演变为娴熟社会心理的恐怖组织精心策划,主导议题设定,操纵国际媒体的首选方式。或高举宗教信仰大旗,或诉诸民族主义情感,号召追随者放手一搏,以自杀彰显虔诚。更以玉石俱焚,与汝偕亡的决绝姿态,耸动视听,吸引媒体关注。对于复仇、名声、反应三要素,恐怖主义组织深得其中三昧。通过强化成员的复仇心理,给予高度荣誉,再利用政府反应,达到最佳媒体宣传效果。
恐怖分子伺机而动,选择人口密集地区和要害地点,发起致命一击。其非对称的攻击手法,将人体变成武器,移动电话作为引爆装置,常人难以想象。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发起进攻,人人担心成为下一次恐怖攻击的牺牲者。瘫痪日常生活,扰乱经济秩序,造成民怨沸腾。
一旦政府反应过度,加强镇压,求之不得,正好为己所用。分化离间本已紧张对立的族群关系,以售其奸。政府掉入恐怖分子设下的陷阱,进退失据,疲于奔命,原先的弱者恐怖组织摇身一变成为强者。
九一一事件爆发,美国发动反恐战争。虽赢得伊拉克与阿富汗战场胜利,却远未赢得真正和平。各国极端组织煽动利用民族主义和极端宗教狂热,活动频繁,自杀式恐怖活动兴风作浪,向全球蔓延开来,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面对化整为零、层出不穷的亡命之徒,基于传统威慑理论的军事与刑事司法体系捉襟见肘,左右为难,让各国政府伤透脑筋,徒叹奈何。如何方能收拾人心,一举扭转乾坤?
十九世纪末兴起的无政府恐怖主义狂潮,屡屡行刺法国总统、意大利首相、俄罗斯沙皇、美国总统、奥匈帝国皇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肆虐欧美日的左翼恐怖组织,如德国红军派、意大利红色旅、日本赤军、德国直接行动组织、美国气象员组织。好景不长,形象破产,在国际社会一片喊打声中,彻底退出世界政治舞台。可见一意孤行。无不物极必反。
秘鲁与土耳其政府擒贼先擒王,1992年和1999年相继抓获恐怖组织光辉道路领导人古斯芒与库尔德工人党党魁奥贾兰,国内局势焕然一新。2002年印度尼西亚巴利岛恐怖惨剧发生后,民主进程加速,社会日趋和谐,治安状况大为改观。数年前,斯里兰卡政府清剿猛虎组织大功告成,堪称自杀式攻击翘楚的猛虎组织,终难逃失败命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其迎头痛击,决不妥协的反恐经验,可圈可点。
短期而言,宜严加打击恐怖组织的嚣张气焰。强化武力威慑和打击能力之余,及早着手制定专门反恐法律,统一反恐机构,强化情报收集。再切断恐怖组织资金链,防范恐怖组织利用媒体大肆炒作,蛊惑人心。
中长期来看,力争整合全国政策、军事、法律、情报、信息和金融力量,以本土为中心,官民合作,构成多重防护网,铸就反恐盾牌。更需改善族群关系,推进民族和解进程。辅之以发展经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重建正常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针对自杀式恐怖活动,标本兼治,软硬兼施,方能游刃有余。
普通民众也要参与“防恐”
“10·28”天安门广场自杀式恐怖事件,再次提醒世人。“东突”恐怖组织一直没有停止活动。我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虽取得巨大成就,但任重而道远。
1993 年,新疆和田人买买提托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纠集一伙“东突”分子在境外建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同年解体。1997 年,艾山·买合苏木和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纠集一伙“东突”分子,在境外恢复建立“东伊运”。这个组织已于 2002 年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
“东伊运”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基地”恐怖组织的资助,以及通过走私毒品、武器弹药和绑架等犯罪方式筹集的经费。这个组织挑选、招募从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专门训练,从事恐怖活动。
新疆恐怖主义势力虽受到严厉打击,但并未根除,且其活动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
恐怖活动频度提高。上世纪 90 年代初,新疆暴力恐怖活动明显增加。在国内防范打击并加强与国际反恐合作后,“东突”恐怖势力活动一度有所收敛。不过,北京奥运会前后,“东突”恐怖势力重新抬头。
本地化趋势明显。由于国内防范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的相当一部分逃往国外。但国内恐怖势力增强了其活动能力和独立性。恐怖势力呈现非组织化倾向,更多地表现出家族犯罪、个人犯罪的特征。反恐情报、预防以及打击的难度之大,不言而喻。
“10·28”天安门广场恐怖事件,属于典型的自杀式恐怖主义活动,说明恐怖分子为达到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煽动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影响极其恶劣。
如何打击?答案是:“堵”“疏”结合,综合治理。打击“三股势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强力打击,也需要综合治理。
境内外的经验表明:在对“三股势力”采取严厉打击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化地消除其滋生、蔓延的基础,尽可能地瓦解“三股势力”中的不同派别和组织,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其核心组织成员。
自杀式恐怖活动抬头,需要动员普通民众参与“防恐”。一来减少滋生恐怖主义极端思想的影响;二来,反恐行动及战争的动员,也迫切需要公众的鼎力支持与协助。
反恐不单是武装力量、安全、情报等强力部门以及专家的事,单纯的军事打击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反恐是一场全民的战争,没有公众支持的反恐行动和战争必定困难重重,离开公众参与的反恐是不完整的反恐,也不可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公众参与反恐的途径大致有二:一是被动防范,主要指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知识的普及,对恐怖主义有科学的认识;二是主动参与,即积极参与到反恐工作中,主要指协助、提供情报和预警,更为基础的是,公众可以参与到预防和消除激进主义产生和传播的工作中,这可以有效减少激进主义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