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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小说《儿子与情人》中的人物形象阐释

2014-04-29葛有进

语文建设·下半月 2014年1期
关键词:儿子与情人人物小说

葛有进

摘要:劳伦斯是英国二十世纪杰出的小说家,也是西方文学史上有争议的文学家之一。他的小说《儿子与情人》是第一部成熟的、自传体式的小说,它奠定了劳伦斯作为现代杰出小说家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本文基于小说内容,分析了《儿子与情人》的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物,以及小说中人物的形象塑造,不仅用文字描写生动, 同时也是心理分析中的精品。

关键词:儿子与情人 小说 自然生态环境 人物

与其他作家不同的是,劳伦斯的作品在他去世20多年后才被人们所认可,他的伟大之处,也许不仅仅在于写作技巧的精湛,更重要的是他超越时代的勇气。代表作《儿子与情人》是一部深受读者喜爱的作品,也是一部吸引了很多评论家关注的作品。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中,不仅有很生动的文字描写, 也是心理分析中的精品。在这篇小说中, 作者通过精心构织的人物由于错综复杂关系,心理矛盾,向我们展示了家庭中的琐事,特别是其中的两个主角:保罗和他的母亲, 正如小说本身所表现的劳伦斯不仅是一位作家,他也是一位心理学家。不但探求了人性,也控诉了工业文明给自然的戕害。

一、小说人物与自然生态环境

在小说的开篇,劳伦斯就为读者生动地呈现了一幅受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破坏的自然景象:“街道原是青山巷旁那条溪边的一片墙面凸凹不平的茅草屋,那里住的是在两个区以外小矿井里工作的矿工们。小溪从赤杨树下流过,还没有受到这些小矿井的污染。矿井的煤是使用毛驴吃力地拉着吊车拉上地面的。乡村里到处都是这种矿井,有些矿井在查理二世时期就开始采掘了。为数不多的几个矿工和毛驴像蚂蚁似的在地下打洞,在小麦地和草地上弄出奇形怪状的土堆,地面上涂成一块块的黑色……”即便是这条“年代久远业已声名狼藉的地狱街”,也在“大约六十年前”“被一把大火烧得精光,大堆垃圾也荡涤一空”。不久,“那里就有六个新矿”。而后,为了安置大批矿工,一个个大大的四合院在贝斯伍德山脚下出现。后来,又在河川的地狱街上,建起了河川区。这里的房子“构造坚固、相当大方。……但是,这只是外表,……对着另一排房子的背面能看到的只是一片杂乱的后院和垃圾堆。”

矿工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如此,其他人的也好不到哪里去。保罗第一次工作的地方——托马斯·乔丹父子外科医疗器械厂里环境阴暗。且看莫莱尔太太陪儿子第一次来该公司进行面试时所看到的景象:“他们探险似的进了牌楼,仿佛闯入龙潭。他们走进一个宽大的院子,院子像一口井,四周都是高大的建筑,地上乱七八糟地堆着稻草、纸盒和纸板。阳光照在一只大板条箱上,里面的黄色的稻草撒得到处都是。院内其他地方和矿井一样阴暗。里面有几扇门,两个楼梯。正对着他们的楼梯最上面有一扇肮脏的玻璃门,……莫瑞尔太太走在前面,儿子跟着。当保罗跟在母亲后面登上了肮脏的台阶,走向那扇肮脏的门时,他的心情比查理一世上断头台时还要沉重而紧张。”

虽然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中着力描写自然环境之恶化,但他从未因此而丧失希望,他坚信人与自然能够和谐共处,每当遇到失败与挫折时,大自然会给予人们以慰藉和力量。小说的第一章,當莫莱尔太太和丈夫争吵之后被丈夫拒出门外,她“气得失去了知觉,……身上备感清凉,这更使她激动的心灵愤怒不已。她无助地站了一会,呆呆地看着门口那些发光的黄叶子……”这时,她突然看到“挺拔雪白的百合花在月光中摇曳,空气中沁透着淡淡的清香,好像有精灵附着似的。”顿时她悲愤的心情在大自然中平静下来,心胸也随之开阔了起来,不再计较他丈夫的行为。“她对着镜子解下胸针时,见脸上沾满了百合花黄色的花粉,不由得咧嘴笑了笑。”

和莫瑞尔太太一样,米莉安姆也对大自然怀着一颗痴迷执着之心。她经常接近大自然,从中寻求慰藉。“她生性不合群,极少能跟别人正常交往,所以只有大自然才是她的朋友、伴侣和恋人。……她放慢脚步,以一颗温柔、倾慕之心去拾集那些叶子。她爱意绵绵地摩挲着红叶,内心的激情喷泻而出。”米莉安姆无法从保罗那儿得到慰藉和满足,因此她经常投身于大自然,陶心于大自然。

在这部小说中,劳伦斯构建了一个理想中的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的威利农场。小说第六章,保罗和母亲一起去了威利农场。他们看到:“在前方,挨着树林的边有一片矮矮的红颜色的农舍。……林边还有一个苹果园,园内落英缤纷,洒落在石头路上。深深的池塘边树着树篱,还有几株枝条低垂的橡树。树阴里站着几头母牛。农庄和农舍构成了四四方方的图形,其中三面都沐浴在树林上方洒下的阳光中。周围静寂无声。”在威利农场,因为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侵袭,那里的人们过着安静祥和的生活。在《儿子与情人》中,我们随处可见劳伦斯对这种令人遐思万千的自然原野之美的无限期盼,表达了他对自然生态的关注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思想。

二、《儿子与情人》中的人物塑造

贝斯特伍德村位于诺丁汉郡和德比郡交界处,小说就从这里展开:“大约60多年前,这里忽然变了样,小矿井被金融家的大矿挤掉了,诺丁汉郡和德比郡发现了煤矿和铁矿,并成立了‘卡逊——魏特公司。”乡村小镇的宁静就这样被工业的发展打破了。

矿工出身的瓦尔特·莫雷尔年轻时是个英俊快活的小伙子,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十岁就下井做矿工,像“地老鼠”一样每天钻到地下,到了“晚上才伸出脑袋来看看外面的情况”。生活虽然艰苦,但是年轻时的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格特鲁德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圣诞节的舞会上。他“体格健壮,身材挺秀,风度翩翩;一头波浪形的黑发闪闪发亮,还有浓密的黑胡子,脸庞红通通的,红润的嘴更引人注目。他笑口常开”,“生气勃勃,有声有色,动不动就说笑话,跟每个人都一见如故,十分投机”;并且“性格和气,不文绉绉,热诚待人,还有点爱跳跳蹦蹦”。因此当格特鲁德看着他时,简直入了迷。莫雷尔喜欢跳舞,“他的动作得意洋洋,有股微妙的魅力”。格特鲁德“觉得他真有趣,她还从没碰见过他这样的人呢”。同时她感到“这个人生命里那股情欲之火不断散发出幽幽的幸福的柔情,就像蜡烛冉冉发光似的从他那血肉之躯中自然流露出来,不像她生命里的那股火花受思想和精神的压制和支配,发不出光来。因此,对她来说,这股火似乎是某种不可理解的奇妙东西”。可以说她已经爱上莫雷尔了,就连他的矿工身份,她都觉得很高尚。与此同时,莫雷尔对这位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小姐也是一见钟情,于是在第二个圣诞节他们就结婚了。婚姻初始阶段他们的生活还是过得很快活的,可是几个月以后矛盾就暴露出来了,瓦尔特·莫雷尔的悲剧命运也从此开始。

莫雷尔太太出身于体面的古老市民家庭,血管中流淌着古板的清教徒父亲身上的血液。新婚之初,她快活极了,她觉得快乐的莫雷尔周身散发着一股“情欲之火”,“似乎是某种不可理解的奇妙东西”。但是后来,她听厌了绵绵情话,想正正经经跟他讲讲话,可他却听不懂;他从未受过任何教育,说话满口俚语,语句不通;他在残酷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压榨下,变成了只图感观享受的酒鬼,而她却硬要他讲道德和信仰。夫妻間的这种冲突,常被认为是文明与自然的冲突,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牵强,因为莫雷尔已经远不是年轻时生气勃勃的自然之子了,他的人性已经被残酷的现实完全扭曲了。但是,莫雷尔人性的扭曲与变形,正是莫雷尔夫人“背后”的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造成的。因此,这种提法也是应当被认可的。

莫雷尔夫人对丈夫完全失望后,便把感情转向了儿子,她把生活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了儿子身上。有一次,莫雷尔把大儿子威廉的一头金黄卷发剪掉了,她竟发疯似的要宰了她丈夫,并从此将丈夫当做“局外人”排斥于家庭生活和情感空间之外。这是个极富象征意义的细节:当矿工的父亲本能地认为不该把儿子打扮成一个“丫头”,该让他有点阳刚之气,这本来是自然而且正当的行为,但在母亲看来,儿子这头金黄卷发恰恰衬托出自己不同于矿区其他妇女的淑女身份,她要儿子出人头地,她要儿子按照自己的意愿成长,并以此来维持自己在家庭出身上的优越感,她要儿子来实现自己在婚姻生活中难以实现的社会抱负,正是这种潜意识导致了母亲如此强烈的怨恨。这个细节不仅体现出夫妇二人所代表的不同阶层在社会价值观上的巨大差异,同时也在暗示所谓的文明对人的异化,因为儿子在认同母亲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阉割”和“女性同化”:虽然大儿子威廉在很多方面酷似父亲,但至少在感情的天平上还是在向母亲这边倾斜,而且他还把女性看做是庸俗无聊的;而后来保罗则无论从情感、体貌、还是性格、爱好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出女性的气质。毫无疑问,在劳伦斯看来,这种由母性的溺爱所造成的“性别错位”和“阉割崇拜”恰恰是现代工业文明的总危机,是文明社会用精神意识替代肉体意识所导致的灾难性的后果。

莫雷尔太太对儿子的“爱”不仅导致了家庭内部的冲突,也体现在她与自我(即人天赋的、自然的性本能)的冲突中:莫雷尔太太溺爱儿子,显然是扼杀了自己的自然本能,但是极富讽刺意味的是,她竟一度对闯入她生活中的年轻牧师表现出异常的热情,这一细节说明,人的自然性本能是天生的,非文明可以扼杀的;一旦这种本能受到文明的压抑,人就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非人。这种对于本能的压抑行为在劳伦斯看来,恰恰就是“文明社会”最大的罪恶,而遭到压抑的本能和欲望本身并不是罪恶。这一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劳伦斯作为一位小说家、一位思想者乃至一个自然人全部思想的“原点”与归宿,是他在作品中甚而在个人生活中孜孜不倦地探索和为之抗争的根本。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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