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和级数敛散性的几种证法
2014-04-29曹西林
曹西林
【摘要】级数是进行数值计算的重要工具.调和级数就是一种重要的级数,在考察正项级数的敛散性时,我们常将调和级数作为被比较的对象,判断所求正项级数的敛散性.笔者从事高职高等数学教学多年,总结出适合高职高专学生掌握和应用的几种简单证法.
【关键词】调和级数;部分和;收敛;发散
项目名称:职业院校高等数学课程改革的质量标准与评价研究,项目编号:(XTZY14J14)
调和级数∑∞n=11n的发散性最早是由法国学者尼古拉·奥雷姆给出了证明.后来,大数学家约翰·伯努利也作出了经典的证明.而今,随着级数理论的不断完善,调和级数敛散性的证法有许多种.本文根据高职高专学生的知识储备和理解能力,给出了调和级数发散性的几种证明方法.
一、 几何证法
调和级数∑∞n=11n的部分和Sn=1+12+13+…+1n,作函数y=1x的图像,构造n个矩形(如下图).
由图可知,Sn就是n个小矩形的面积之和,且面积之和大于所围成的曲边梯形的面积S曲,由定积分的几何意义可得:
Sn>S曲=∫n+111xdx=lnxn+11=ln(n+1).
因为当n→∞时,ln(1+n)→∞,所以limn→∞Sn=∞.所以,调和级数∑∞n=11n是发散的.
二、 反证法
假设调和级数∑∞n=11n收敛,且 limn→∞Sn=s.
显然有limn→∞S2n=s,limn→∞(S2n-Sn)=s-s=0.
而S2n-Sn=1n+1+1n+2+…+12n>12n+12n+…+12n=12.
故与 limn→∞(S2n-Sn)=12≠0矛盾.
所以调和级数∑∞n=11n发散.
三、比较判别法
1.利用不等式x>ln(1+x)
由上不等式可知,∑∞n=11n=1+12+…+1n+…的各项均大于下面级数的对应项.
ln(1+1)+ln1+12+…+ln1+1n+…(1)
而(1)式的部分和为:
Sn=ln(1+1)+ln1+12+…+ln1+1n=ln2+ln32+…+lnn+1n=ln2×32×…×n+1n=ln(n+1).
因为 limn→∞Sn=limn→∞ln(n+1)→+∞,
故调和级数∑∞n=11n发散.
2.利用放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