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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更需要法制监管

2014-04-29李斌

新财经 2014年2期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制监管

李斌

107号文让P2P(个人网贷)公司因被纳入影子银行范畴而感到高兴。一些P2P公司认为,这说明监管层至少重视这个行业,承认互联网金融的地位,对行业发展是一个正向的积极影响。

那么,互联网金融今后到底该归谁监管?如何监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贷帮网创始人尹飞认为,将互联网金融全部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也不可能,因为现有的条件无法做到。最合理的监管方式就是建立法制,加强法制监管,减少行政监管,抓大放小,让市场来优胜劣汰,最后留下的一定是市场需要的。

谁来监管?

在107号文对于影子银行的分类中,“不持有金融牌照,又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一类中,把互联网金融纳入了影子银行的范畴,被称为“新型网络金融公司”。针对各类影子银行的监管,文件提出了监管责任分工,按“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但这次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提出详细的监管要求,只称“要求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办法”。

目前来看,国内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以支付宝、拉卡拉为代表的第三方及移动支付公司;还有一类是以阿里巴巴金融为代表的新型贷款模式;而目前最受关注的是以宜信、人人贷为代表的P2P企业,它们是未来互联网直接融资模式的雏?形。

事实上,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特别是P2P公司,两年来,类似的P2P公司数量已经超过千家。但由于入行门槛不高,一些不专业的人也挤进了P2P行业,在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不健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一些P2P公司上线不久就遭遇了风险警告。2013年下半年,先后有湖北“天力贷”、浙江“非诚勿贷”等多家P2P公司出现挤兑或难兑付事件。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及暴露出的风险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2013年8~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公安部、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等多个部门赴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的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实地考察。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的行业规范可能会在不久后出台。而这次107号文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监管措施以及监管归口部?门。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向《新财经》记者表示:“在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完全实现之前,我们现在其实处于金融市场化阶段。而在金融市场化进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的分业监管体制急需做出调整,这个调整就是由目前的按主体的分业监管,调整为按业务的分业监管。”

但是,对于P2P公司来说,由于是互联网和金融的跨界合作,所以,到底该归谁监管一直困扰着监管层,更让P2P公司心里没底。爱投资CEO王博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既不归互联网协会管,也不归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管,其实我们特别希望把公司好好做下去,希望这个行业能健康发展,所以还是应该有一个准入门槛,比如颁发准入牌照,这样老百姓也能分清楚,有牌照的公司肯定比没牌照的公司更靠谱。”

但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工商系统给予P2P平台设定的是“金融信息服务类”经营范围,既然被界定为中介、信息机构,恐怕央行不太可能再给予金融牌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建军认为:“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规模比银行小得多,关键是还有可能出现大的问题,一旦出问题就很麻烦,因为它只是一个平台。对P2P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觉得P2P还是需要一定的门槛,不能把所有的门槛都降低。如果门槛定的合适了,再加强监管和信息披露,这个行业还是能健康发展的。”

那么,P2P公司到底该归口哪个部门?鲁政委认为,所有做存款业务的机构,人民银行都应该去管。任何承诺了稳定、固定回报的,都可以定义为存款,而存款是天然归属于银行的特权。P2P公司是明确承诺投资者收益率的,所以也应该归人民银行?管。

如何监管?

另外,P2P要不要管?怎么管?似乎也已经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2014年1月16日,记者来到金融街鑫茂大厦,深圳贷帮网创始人尹飞接受了《新财经》记者的专访。贷帮网早在2008年就有了雏形,2009年正式成立,主要做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在P2P行业,尹飞的贷帮网应该是较早进入的公司。

经过6年的摸索和发展,尹飞对于这个行业的认识也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当记者问及107号文出台后,P2P是否会归属人民银行监管,尹飞的回答是:“不可能,因为理论上不必要,实践上不可行。”

尹飞认为,监管层要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全国的银监会共有3万人,人民银行有18万人,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加起来才20多万人。对目前被纳入监管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已经很吃力了,压力也很大,天天绷着神经,就怕出问题。如果再把互联网金融、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这些机构纳入监管层监管的话,人民银行即使膨胀到200万人也不一定管得过来。再问问国务院编制办,能不能给人民银行200万人的编?制。

而且从目前金融监管制度来看,即使是一家中等银行任命一个支行行长,都要报银监会审批,要走流程。如果把全国几万家小微金融机构都管起来,比如贷帮网要任命一个分公司经理,也要被纳入人民银行的监管,也需要审批,这怎么可能?

所以,监管要有侧重,既要监管,又要减轻监管压力,现在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已经占到50%,把国有银行监管好了,50%的机构都不会乱了,其他的还怕什么。

尹飞的观点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应该强化法制监管,减少政府干预。“我们现在的金融监管是政府对市场的不合理应用太多,法制监管相当薄弱,结果才使这个市场变得这么糟,一放就乱、一抓就死。”

从目前来看,中国的整个财经和金融领域的立法极不完善,而且发条过时,很多贷款规则还是很久以前的,不符合现在的形势。所以,法制监管要从立法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要对财经领域进行立法。

尹飞说:“法制监管是一个规则的监管,它没有政府的随意性干扰,政府要出台一个文件相对比较容易,但颁布一个法律是非常复杂的一个过程。所以法制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如果P2P公司触犯了法律,法院的处理要比政府行政官员相对客观一些。而且,在法制监管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各个参与主体会跟着法规走,法律的变化频率也没那么快。而政府行政公文变化太快,就像这次发的107号文,一年发这么多文件,让这些从业人员怎么跟得上。”

P2P既然能发展这么快,说明这个需求市场很大,这个行业也一定会生存并发展下去。如果加强了法制监管,丢掉政府监管,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符合市场需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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