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德育方法
2014-04-29常燕丽
常燕丽
新时期,要加强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水平。德育对学生高尚品质、人格和情操的形成会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智力发展。从六个方面对此进行了探讨。
德育方法 学生 德才兼备
德育方法是指教育者用以培养、形成和巩固受教育者品德所用的方式和手段。它受教育规律和德育原则的指导,是实现德育任务,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重要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教育现状确已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的德育理念已不能全部适应现实的需要,所以德育理念的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所难免。
一、说服教育法
说服教育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受教育者明辨是非、善恶、提高品德水平的一种方法。它的基本精神是重视向受教育者进行正面教育,从提高品德认识入手,以理服人,启发自觉,调动内在积极因素,引导他们不断进步。说服教育法是在德育中运用最广泛到基本方法,无论通过哪种途径,采用何种方法进行德育,一般都要伴之以说服教育法。说服教育法的作用在于它有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品德认识、品德判断和品德评价的能力,从而增强其主动培养良好品德、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
说服教育法经常采用的形式有讲解、报告、谈话、讨论、参观、访问和调查等。
二、情感陶冶法
情感陶冶法通过自然地、特别是教育者自觉创设的教育情境,对人们进行积极感化和熏陶,潜移默化地培养教育者品德情感的一种方法。情感在品德形成中发挥巨大的动力功能,它能对人们的品德认识和品德行为起发动的作用。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就是讲的这个道理。所以,古代教育家总是强调“居必择乡,游必就士”。“孟母三迁”更是历代相传的佳话。但是,一般环境对人的影响总是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不可控制性,所以情感陶冶法所利用的环境,不仅是各种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的有力情境,而且是根据一定教育目的任务和教育对象有意识地精心创设的教育环境,它对受教育者的品德培养,特别是对品德情感的熏陶和感染起积极的作用。
情感陶冶法采取的形式很多,一般有“以情动情”、创设情境、艺术陶冶。
三、行为实践法
行为实践法是在教育者的指导下,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各种实践活动,训练和培养受教育者优良品德行为习惯的方法。行为实践法与其它德育方法相比,起特殊作用就在于更有利于形成和巩固言行一致的高尚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生品德的养成,无论是道德认识的提高、道德情感的激发、道德意志的锻炼,还是道德行为方式的掌握和道德习惯的养成,都离不开各种实践活动。学生的优良品德不仅要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形成,也要在不断丰富和深化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完善和提高。在实践中大量地采取各种实践锻炼方式,创设各种情景,在课堂上让学生对特定事情采取他们所认为有效且符合道德规范的措施,然后以探讨的方式用集体讨论法,最终得出一定的道德评价。
四、榜样示范法
榜样示范法是引导学生通过模仿英雄模范和其他先进人物的思想言行,促进良好品德形成的一种教育方法。教师不仅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还是学生人生道路的导航者。教师与学生朝夕相处,其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在学生心目中,老师是最直接效仿的榜样。为了充分发挥自身的榜样,老师要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一方面,对学生传授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努力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既重言教,又重身传,努力做学生修养品德的表率。
榜样示范法一般采用的形式有:
1.以革命领袖、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进行示范教育。
2.教育者的示范。
教育者包括范围很广,如父母、教师以及广大的德育工作者等,他们是受教育者接触最多、最直接的模仿对象。教育者以身作则的示范,不仅可以增强说理的可信性和感染性,而且能像春雨润物一样起着细微地、不易觉察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3.同龄人或同行业、同类型人中的优秀事迹的示范。
五、自我教育法
自我教育法是指在教育者到启发和引导下,受教育者对自己到品德表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监督、自我克制和自我改正,以提高品德水平,形成良好品德习惯的方法。自我教育是一个人在品德修养上自觉能动性的表现。自我教育作为一种德育方法来说,一般是从青少年期开始的,因为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逐渐发展,具有一定到独立性和批评性,初步具备了探求真理的能力,特别是自我意识的日益提高,渴望从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中,更深刻全面地了解自己,产生一种关心自身才能和品行发展的强烈要求,这都说明青少年期已经可以引导他们自我教育,使之从教育的客体逐步转化为教育的主体,从而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教育在德育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自我教育法的作用在于,有助于良好品德的形成和提高,有助于培养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能力。
自我教育法的形式很多,有加强道德修养、通过各种社会实践进行自我锤炼。
六、品德评价法
品德评价法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对品德规范的认识,并对品德行为产生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二是它有利于调节品德认识向品德行为转化。实现品德认识向品德行为的转化、知与行的统一,是品德教育的根本任务。品德评价法的形式很多:
1.从性质上,可分为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
2.从评价的主客观上,可分为舆论评价与自我评价。
3.从动态上,可分为行程性评价和阶段性、总结性评价。
德育方法的选择不是随意的行为,它制约于德育规律、教育目的、德育内容和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德育方法处于一种复杂的矛盾统一的体系中。各种方法,只有在作为方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时,它们才是独立存在的,实际上在整个德育过程中,它们总是以不可分割的、彼此有机联系着的整个方法体系,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很少孤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在德育中也没有灵丹妙药式的万能方法。一般地说,不管哪一种方法,如果离开其它方法,离开整个的综合影响来单独分析的话,那就既不能认为是好的方法,也不能认为是不好的方法。“像暗示、解释、谈话和公众影响等,我们通常认为是通行的方法,也不能说是永远绝对有益的。最好的方法,在若干情况下,必然成为最坏方法。”而且任何德育方法体系也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必须根据新时期德育的特点,在实践中创新的方法,抛弃陈旧的、不需要的方法。此外,我们还必须强调德育方法的运用,绝不是单纯的技巧问题,它实质上也反映出教师的个人品质。正如苏霍姆林斯基说的:对待学生缺乏同情、漠不关心的态度,会导致采取错误教育方法,给学生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新时期加强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个同步实施的过程,它对学生高尚品质、人格和情操的形成会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智力发展。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敢于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总结,深入实际,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为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适合国家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