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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的命运

2014-04-29梁盼

新财经 2014年4期
关键词:银号盛宣怀通商

梁盼

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无法想象的。但是,金融机构并非天然地存在于我们身边。尤其是近代以来,当西方金融机构大举来华开展业务之后,中国商人和政府才深刻意识到,金融机构不仅仅是只是放贷与存钱,它还关乎整个国家的安全。道理很简单,财政经济的崩溃,往往都是一个国家垮掉的第一步。有鉴于此,清末,在盛宣怀的倡导下,中国开办了第一家商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

从票号、银号到银行

近代以前,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现代银行,但从明代中后期中国社会从谷物经济过渡到货币经济之后,金融业自然就会形成,而且有的把业务做得很大,譬如山西票号和北京的“四恒银号”。

山西票号起初主要是做商业汇兑,简单地说就是商人拿着某家票号的票据,就可以在异地立马兑换成现银,便于人们资金的携带与流通。后来,票据就可以直接当货币使用。如此一来,其银行的性质就很浓厚了。山西商人自明代以来就富甲天下,为其自身贸易往来的便利,也为了“汇通天下”的金融理想,他们就责无旁贷地做了中国银行业的先驱。

山西票号有钱,连八国联军的“庚子赔款”,慈禧太后都要找山西票号大佬乔致庸借,可见其财力和影响力。而“四恒银号”——“恒兴、恒利、恒和、恒源”——最初则是南方宁波商帮郑氏家族在北京创办的银楼(销售金银首饰),后来发展为4家连锁的放贷“银号”,并在从清初到清末的200多年时间里,逐步垄断了北京城的资金存贷,堪称京城第一金融大鳄。就连士绅来京“捐官”(法定的花钱买官),也找其贷款融资,甚至由其一条龙代办。

可是,票号也好、银号也罢,传统中国金融机构的安全都是来自于同乡、同行、血缘和地缘的道德伦理保障,相互的制约往往是约定俗成的,没有西方商业银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的契约与合同。故而,传统中国金融机构很脆弱,倒闭的风险很大。

举一个例子,传统金融机构对于贷款抵押做得很不够,总是不能以法律化的合同把对方的抵押物界定清楚。没有抵押物,对方看似贷得很舒服,但往往却要承担倾家荡产的无限责任。没有抵押物的贷款,是金融行业最大的敌人。而中国的商业文化环境使得商人直到19世纪晚期,还因为贷款需要抵押物而倍感丢份,觉得这是一种羞辱和不信任。

另外,鸦片战争之后,西方银行大举入驻各通商口岸,它们通过汇率手段,逐步控制了中国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并通过牢牢地控制上海的金融业而掌控了全中国的金融业乃至经济走向。正如当时英资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的一位经理,在总结自己25年以来与中国人做的总计几亿两白银的交易之后,说道,汇丰银行要对中国的钱庄和商人保持最大的信任。言外之意,这位经理从中获取了太多的利润与满足。

官办还是民办

正因为如此,洋务派的很多官员早就想设立完全属于中国人的现代银行,把金融业乃至经济的控制权从西方外资银行手中夺回来。尤其是甲午战败之后,朝野上下一致认识到金融业对实业的重要性以及国家仰赖现代银行的紧迫性。近代史上最大的官商盛宣怀就抓住这个历史机遇,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向朝廷上《自强大计折》,正式提出开办“中国通商银行”的请求。

洋务运动后期,中国商人和官员逐步认识到,以前所谓“官督商办”的企业模式,因为各级政府、官员的“瞎指挥”和“为己谋利”,也就无法最大化地发挥商人们的积极性,更难以对资源进行高效的配置,产生与欧美一争高下的民族工商业。故而,盛宣怀在奏请开办商业银行的同时,一再向朝廷强调,中国通商银行总部应该设在上海,为“商办”,而非“官办”。可是,当时的强势中央机关“总理衙门”却坚持认为:“通商银行”的总行应该在北京和上海同时设立;政府要获得50%而非20%的盈余回报;通商银行要以低于市场行情的低利率,贷款给政府;10万两以上的业务,必须报告政府。很明显,总理衙门的做派依然是当年“官督商办”的思路,想要掌控银行,并夺商人之利。盛宣怀当然不能同意,他马上予以反驳,指出,北京既不是商业中心,也不是股东集中之地,强行在此设立总行,只会严重影响商业效率;针对政府一贯的吸血鬼角色,他援引外资银行的佼佼者“汇丰”,来说明商业银行本该有的自由和政府也本该有的克制。

与此同时,因为总理衙门的苛刻要求,使得原本认购了通商银行股本的商人,也纷纷退股,数额达70万两白银。最后迫于无奈,也不愿过多伤害商人们的兴邦梦,总理衙门才答应了盛宣怀的各项请求。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中国通商银行正式在上海开张营业。不过,不管中国通商银行多么想成为一个纯粹的商办银行,也不管盛宣怀本人的意愿有多么强烈,从根本上讲,通商银行的官办色彩还是很浓,毕竟盛宣怀自己就是官商,而且通商银行也是奉皇帝的“特旨”而开设。

因为是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又得到盛宣怀的全力保驾护航,通商银行得到了清政府的大力支持,还享受到中央银行的权力,如发行钞票。1905~1911年,仅仅是发行钞票所带来的贷款收益,就达到80万两左右。

从官商银行到民营商业银行

但是,草创之际的通商银行,从一开始就多灾多难。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通商银行北京分行的现银和财产损失达到9万两。同时,天津分行的总经理梁绍祥不善经营,并贪污、挪用公款,造成亏空达63万两。事发后,梁绍祥已病故,其胞兄梁绍刚作为担保人应赔偿银行18万两,但他却只允诺赔偿1万两。

当时,梁绍刚在一家外国公司任职,并加入英国国籍,这样官司就从香港一直打到伦敦,并一直拖到武昌起义爆发。盛宣怀作为铁路国有化的提倡者,对引发辛亥革命有一定的责任,被迅速褫夺官职。如此一来,官司不了了之,梁绍刚没有予以丝毫赔偿,反倒是通商银行光诉讼费就花了7万多两。

除此之外,1904年,镇江分行无法兑现当地政府53万两的存款,盛宣怀严查相关责任人,还闹出了人命。就连上海的总行也不消停,被一个名为韩祝三的布匹商人骗去巨款10万两。还有,4个日本人居然于1902年年底在大阪仿制通商银行的钞票,然后把假钞带入中国。假钞被发现后,立马造成存户取款、兑换现银的狂潮,给通商银行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最后,通商银行将真钞全部收回,连同还未发行的钞票,一并销毁。直到1905年,才重发新钞。

虽然命运多舛,但通商银行作为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它除了为股东牟利,与外资银行竞争,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中国金融市场之外,它还一直坚持向着民营化的方向发展,在业务上尽最大可能脱离政府的控制。

早在成立之初,清政府为了表示对通商银行的支持,从户部的国库中出资100万两作为通商银行的存款,但仅仅只是存款,而非股本。而这都是盛宣怀运作的结果,他不允许政府直接入股通商银行,他需要的是一个相对民营化的商业银行,只要是财政的钱,一律作为存款,而非股本。不过,在最初200多万两的原始股本中,很大一部分本身就官商难以厘清,这是当时洋务运动的一大特色。

本来,通商银行的股本预计为500万两白银,但最终只募集了不到一半,而盛宣怀直接或间接占有的股份达到75%以上。但是,随着清帝国的覆灭和盛宣怀退出中国的商界和政界,到了北洋时期,通商银行把“官”的印记进一步褪去,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真正的民营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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