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2014-04-29蒋保信
蒋保信
法治问题,不仅是法律界,而且是整个社会都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我们社会的良性运转,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于10月23日下午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次全会中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这让人们对接下来的司法改革有了更多新的期待。
应如何解读四中全会的公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分论坛的牵头人王建勋。
共识传媒: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将于11月6-8日召开,其中的“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分论坛,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分论坛。您作为这个分论坛的主持人之一,能否跟我们谈谈它的意义和将要讨论的内容?
王建勋:对于当下中国,这个分论坛是非常及时的。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中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法治领域,并没有太大的进步。特别是在过去十年,法治的大方向出了一些问题——比如过分地强调调解,以至于调解优先,司法的政治化倾向非常明显。现在到了纠正这种方向性偏差的时候了,我们要走到正确的路上来,所以司改是人们非常期待的一个议题。
在上半场,我们将从理论上、理念上澄清一些涉及到法治的重大问题,比如“司法独立”、“违宪审查”等。在下半场,我们更多是关注法治建设中的实践层面,具体的议题包括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等,这些都是涉及到个人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重大问题。
共识传媒:四中全会的公报前几天刚刚发布,您怎么评价?
王建勋:我可能不像很多人那样对四中全会期待比较高。我不會因为它的主题为依法治国,就认为法治会自然而然地到来。
共识传媒:目前公报所提到的内容,有没有涉及到什么重要问题?
王建勋:就推动司法独立而言,我觉得基本上没有。它虽然提到了很多方面的改革,比如设立巡回法庭、法官专职化,还有要对干预司法的官员、领导人追究责任的制度安排,但我觉得这些都还没有触及到司法独立的根本问题。
从根本上讲,如果不能做到以下两点,在我看来司法独立是很难实现的。第一是法官终身任职。如果法官不能终身任职,如果一个法官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他就很难独立起来。比如说,如果一个法官判了一个案子,某个领导人不喜欢了,他的职位就可能因此被拿掉,那么他肯定很难做到独立。第二是法官在任职期间,薪水不得减少,他不用担心自己的生计问题。如果法官的职位和生计问题都解决了的话,其实他在很大程度上就独立了。至于法官的工资是从地方财政来,还是从中央财政来,我觉得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不管法官的工资来自于地方财政,还是来自于中央财政,只要没有人能拿掉他的乌纱帽,没有人能够随便减少他的薪水,他就谁都不用怕,也不用担心任何人。
共识传媒:从中国的国情来考虑,最高法院设巡回法庭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去地方化,一是去行政化。您觉得能起到这个作用吗?
王建勋:去地方化是一个伪问题,去行政化是一个真问题。
中国司法的根本问题就是不独立,谈不上什么去地方化的问题。我们常说地方法院受地方政府干预太严重,但其实它还受中央的干预。而且在我看来,它受中央的影响更大。过去司法领域出现的很多问题,不都是中央发布的命令吗?比如,要搞大调解,调解优先,要把调解率作为办案考评的一个依据等,不都是来自中央吗?这跟地方有什么关系?我们现在的司法扭曲、司法不公,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上面各种各样的命令。你现在要搞什么去地方化,那好,上面发出的任何命令,在地方法院都没有任何阻力了,都要无条件执行和遵守,如果中央发布的命令存在问题,只会使司法更加糟糕。如果说以前还有某种程度上地方抵制的可能性,那现在就变得完全没有可能了。但是,你怎么能保证中央发的这些政策、命令,都是正确的呢?如何保证它们都不会对司法带来消极的影响、不会扭曲司法?没有人能保证这一点。所以,所谓去地方化,根本就是个伪问题。
共识传媒: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您认为是什么?
王建勋:在于司法独立,还有违宪审查。
司法独立是重点,因为只要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未必是一个充分条件。就是说,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但不是说,有了司法独立,司法就一定公正。因为司法公正,需要很多因素,而司法独立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所以,若没有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非常困难的。为什么呢?因为公正肯定是建立在一个不偏不倚、中立的立场之上的,如果一个法官受制于他人的影响、命令和干预,他是不可能有任何公正可言的,他就不能根据自己的良知和自己的专业水准做出判断,从而不可能有任何公正可言。
违宪审查为什么也重要?如果说宪法不能够被司法机关适用,如果说法院不能够解释宪法、适用宪法、捍卫宪法,不能够判其他机构违宪,那么法治都不可能实现,宪法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意义。要想把宪法落到实处,违宪审查是唯一的选择。如果你一方面宣扬它是一个最重要的法律、根本的法律,你另外一方面又不让法院适用它,这怎么可能有法治和宪政可言?当然,这也取决于另外的一些非常重要的前提,比如说什么样的宪法才是一个合格的宪法,什么样的宪法才是一个能够实现法治和宪政的宪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上面说的两点,都是重点,同时也是难点。要实现它们,需要整个社会所有人,尤其是法律人的努力才行。
共识传媒:在制度安排上,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吗?
王建勋:就改一条,把“法官终身任职”先确立下来。所有法官一旦被任命之后,就永远是法官,除非他贪赃枉法、腐败了,只要没有这样的证据,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被解职,这些人都可以干到死,可以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