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如何定员
2014-04-29刘光明朱雪
刘光明 朱雪
引言:供电企业实施定员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人员的用工总量,确保生产岗位、管理岗位的實际用工数不超过定员数,以此实现岗位与人员的合理配置,促进供电企业用人水平与劳动效率的提升。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体验,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新颁布的《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中的内容,就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中的如何实现合理的定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在2009年初,国家电网公司颁布和施行了《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根据标准中的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劳动定员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了:要在1~2年时间内首先在省会城市的供电企业中率先达到新的定员标准水平;用3年左右的时间,要求有85%左右的供电企业应能完全达到新的定员标准水平;其余供电企业则应在5年内全部实现新的定员标准水平。和新劳动定员标准相比,我国部分县级供电所的定员管理水平仍有着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定员管理工作,并通过科学测算定员人数和落实劳动定员配置,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和用人组织效率。
一、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中实施定员管理的意义
(一)是提高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
在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化供电企业的进程中,大力推进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的定员管理,不仅能更高效的实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而且也是合理解决供电企业结构性缺员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供电企业应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对照标准水平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以及时制定有效的定员措施,从而实现供电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提升。
(二)是实施标准化建设的内在需要
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的定员管理,是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供电企业员工的调配与招聘,岗位薪酬的合理确定等等,都需要通过劳动定员来作为依据;供电企业组织结构的规范化和劳动用工的优化,都需要以劳动定员的测算作为基础。因此,做好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的定员管理,是供电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的内在需要。
二、新标准中对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的具体定员要求
(一)电费抄、核、收的定员要求
1.抄表催费
抄表催费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了:人工就地或远程自动抄表,电费票据通知单送达,电费催费,抄表日程和路线编制,抄表卡和抄表机的使用管理,提交现场抄表异常报告,信息数据和技术管理等等。其岗位类别属于城市营销/抄表催费,具体定员标准详见下表1所示:
0.5
另外还有两条补充规定:①严寒地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计算定员;②人工就地抄表项目中没有列出平均营业户数数值的,应按照插值法计算定员。
2.电费核算与账务
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了:应收电费的集中计算、复核、票据发行、编制并核对应收电费报表,处理营销业务流程中的电费业务;电费资金归集和解缴银行,银行回单核对,电费账务处理,编制欠费明细和电费明细报表;提交异常报告,抄表和收费的质量监督,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等。电费核算与账务的定员标准,详见下表2所示。
补充规定:当城区营业户数在5万户以上的,按照每多1万户增加0.4人进行定员,且定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0人。
3.电费收费
电费收费的主要工作范围是:营业网点的电费和各项业务费用的收取,预售电,以及在网点外的电费收费,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电费收费的定员标准,详见下表3。
补充规定:①折算城区营业户数=自收费营业户数+委托收费营业户数×0.6。②折算城区营业户数在5万户以上的,按照每多1万户增加0.5人计算定员。
(二)用电监察工作的定员要求
用电监察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宣传并协助用户贯彻执行《电力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用户的安全用电情况,《供用电合同》履约情况检查,违约用电处理,反窃电,接电验收,客户保电,收集整理用户信息数据、用电需求及建议信息等。用电监察工作的定员标准,详见下表4。
总结
本文从抄、核、收和用电监察工作中实施定员管理的意义出发,并就新标准中对抄、核、收及用电监察工作的具体定员要求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供电企业应切实按照《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中的要求开展定员工作,以有效盘活企业的人力资源存量,提高人员的配置效率,从而促进供电企业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白玲.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1(5).
[2]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山东省巨野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