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红头文件”要退款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33期
广州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份在广州公证处办理网页公证时被违规收费。经举报后,广州市物价局确认收费违规并责令广州公证处退款。广州公证处于近日以发公函的形式通知冯先生前去公证处领退款。此举让冯先生觉得对方十分傲慢,遂自制红头公函答复对方,要么将钱打到指定账户,要么预约之后到他的住处办理退款手续,且限于三个工作日内。冯先生寄出函件次日,广州公证处就将钱退回了他的账户。
这件事以广州公证处违规收费被广州市物价局查处,并且向当事人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而告终,但是这份市民自制“红头文件”的出現,却让整件事情有了另外的价值和意义。
正如这名广州市民所认为的那样,违规收费的是你们,犯错的也是你们,为什么被举报之后,反而让我上门去领取退款呢?这不等于是说,你违规犯错在先,反而让我付出时间、交通等成本去为你的错误买单吗?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是长期以来,不但一些违规犯错的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甚至一些市民百姓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但是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百姓的权利意识也在觉醒。自制“红头文件”的出现,就是市民对原来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霸王做派和“潜规则”说不的表现,也是他们权利意识觉醒的表现。(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