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公民社会发展浅析
2014-04-29石林
石林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充分体现出转型时期公民社会的重要性和发展的必要性。要走出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的困境,不能再一味的强调国家权力的集中,因为在某些方面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顽疾,应更多的关注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结构的变迁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因此必须用“社会(权利)本位”观替代“国家(权力)本位观”。①
【关键词】公民社会;政府失灵;国家治理
一、公民社会的的概念界定
早期关于公民社会的研究发展与西方,当时的公民社会并不是指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新领域,而是意指与自然状态下相对应的人类社会,富有文明和政治的内涵。与古典的解释大为不同的现代意义下的公民社会,其本身发展还不成熟,其主要特征和具体作用还未得到发展,所以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显得模糊。公民社会的英文是:civil society,也被称之为市民社会或者公民团体。有学者的研究中指出,其最根本的释义应作市民社会,它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释义。公民社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对civil society的新译名,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civil society的政治学意义,即公民的公共参与和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②总体上说,公民社会既不属于政府的范围,也不属于市场的范围,它是介于政府的“公域”和市场的“私域”之外的“第三域”。
二、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下的公民社会
(一)市场失灵。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一次提出了资产阶级的经济主张,即追求放任和自由的市场经济。最早提出“看不见的手”的斯密认为,市场是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最有效手段,在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领下,追求資源生产的最高价值。而政府在强有力的“市场”下,只能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说政府的职责无非是保护国家的安全,制定维护安全秩序。市场并不是斯密所说的万能的,市场的实际表现不尽如人意,比如无法避免的经济危机、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危机、环境恶化等问题。为此一些福利经济学家提出了触及市场机制的问题,福利经济学家对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理论提出了新的质疑。他们强调如果不能满足以下条件,就会产生“市场失灵”。表现在:第一,经济信息完全对称;第二,充分的市场竞争;第三,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第四,不存在外部效应;第五,交易成本可忽略;第六,经济理性人的假设。
(二)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其一,政府在国家政治经济中处于垄断地位,极不利于激发社会竞争意识,导致公共物品分配出现低效率,从而致使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其二,公共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腐败滋生。其三,政府工作人员同样被假定为经济理性人,存在道德风险。其四,政治受到不同利益集团的诱导,会产生资源分配不公的现象。其五,政府管辖范围过宽,忽视市场的调节作用。其六,决策者掌握权力过大,容易导致不科学决策的产生。其七,信息不对称,公民没有渠道获得政府信息,很难保证民主化的推进。
(三)政府、市场双失灵下的公民社会。在面对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背景下,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开始纠正一元治理的弊端,重新定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诸如环境污染,上学、看病难等社会问题,政府的诸多政策很难在短时间内奏效,所以公民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等一系列公民社会组织便开始彰显其“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色彩,处于这一领域的组织会兼顾来自多方的利益诉求。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也成为国家治理的新要求。
三、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现状
(一)公民社会组织数量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是以国家主导一切的方针进行治理,对社会组织从数量和规模上都严格控制,公民社会组织没有机会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公民社会组织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有统计数据显示,50年代初,我国的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到1965年还不足100个,且这些社团的类型单一。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就激增到了1600多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截止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9万个,比上年增长8.1%,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7.1万个,比上年增长6.3%。③但是有学者统计的数据远超过了官方数据,清华大学在200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仅民间组织的数量就高达200万到270万个。
(二)公民社会组织的种类变化。从改革开放前到现如今公民社会组织的种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官方规定的公民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大类即:社会组织、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公民社会组织的种类随着时代的变化发生了重大改变,现如今还有很多新兴的公民社会组织类型也正发展壮大,如业主委员会、车友会、各种联合会等等。
(三)公民社会组织的新特性。公民社会组织新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社会组织是基于公民的共同利益而建立的,是非盈利性质的。第二,在面临政府和市场双失灵的状况下,公民社会组织能有效发挥其协调能力,帮助政府和市场协调二者很难触及到的领域。第三,公民社会的发展能促使政府决策趋于民主,公民社会组织能收集社情民意,并积极反映给政府,从而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第四,公民社会组织为公民参与政治的意愿拓宽了道路,增强了公民和政府的联系。第五,公民社会组织对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提供了着力点,而且在改善政府透明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四、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
(一)公民社会发育的基础是市场经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改革路线,市场经济打破原先的计划经济的国家治理单一局面,同时也打破了既定的社会利益格局。市场开始在微观层面发挥作用,国家则转换角色,开始在宏观层面进行调控。这就使得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逐渐产生分离,从而为社会资源的自主性流动打下基础,为公民社会的发育提供了良好的萌发机会,也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为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分离提供制度基础。一方面,产生了独立的公民社会领域;另一方面,公民社会的形成标志着公民的利益诉求有了新途径。
(二)法律健全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有效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我国法律对民间组织的发展持肯定态度。这就使得公民社会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说明其发展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公民社会的法律规定和法律限制也逐渐明确,这不仅可以保证公民社会的安定有序运行,也可以保障我国法制化进程的顺利推进。正是在这种健全的法制基础上,才使得公民社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
(三)公民社会自治的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推进。公民社会的蓬勃发展对民主政治的推进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公民社会的自治发展也需要民主政治的推进,二者是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一方面,公民社会的发展为政府决策民主化提供了参与的渠道,同时可以向政府提供有效的资源信息,使政府决策包含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推进也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打下基础,通过民主化的发展,公民拓宽了自身利益不受侵犯的维权途径。维权方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民的社会认同感,使民主价值观逐渐确立、民主思想广泛传播。
总 结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但却体现出社会的整体性进步。在现阶段,公民社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我国政治民主化的推进,也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面对新时期的新挑战,面对中国共产党提出改革的新目标,中国公民社会一定会快速发展,这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伍俊斌.公民社会建构的基础理论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7.
[2]俞可平.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Z].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