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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及其践行价值

2014-04-28李炳炎杨善奇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两极分化科学发展观共同富裕

李炳炎 杨善奇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根本原则,共同富裕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其物质条件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其实现途径是先富带动后富。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强调以人为本是共同富裕的本质与核心,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协调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可持续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是防止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武器。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科学发展观;两极分化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14)02-0020-09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尽管共同富裕思想源远流长,但随着空想社会主义被改造成为科学社会主义,人类共同富裕的理想才变为科学,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共同富裕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为主题,多角度、多层次地论述了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问题,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这个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马克思主义的共同富裕理论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根本原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特别强调共同富裕。他多次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要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上述是邓小平讲话、谈话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思想,这个主题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坚持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

尽管20世纪的中国人对于富裕和贫穷有深刻的感性体验,但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对待贫富问题长时间陷入理性的迷茫。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我们还按战争年代的那种朴素的思维模式,把国人排列到穷人和富人、好人和坏人的方阵中:穷人者,好人也;富人者,坏人也。于是,人人忌富、怕富,谈“富”色变。“一九五七年后,‘左的思想开始抬头,逐渐占了上风。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一哄而起搞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吃大锅饭,带来大灾难。‘文化大革命就更不用说了”[1](P115)。由此造成人民生活越来越贫困,发展到后来好像越穷越革命、越穷越社会主义,贫穷成了真理和正义的化身,富裕成了谬误和罪恶的渊薮。邓小平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论探索,在社会主义应该贫穷还是富裕这个根本性问题上进行了拨乱反正。

邓小平深刻批判了“四人帮”主张的贫穷的假社会主义。他指出: “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2](P312)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3](P52-53);“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1](P265)。他强调,“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P142);“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P364);“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P373)在上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中,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根本目标、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与社会关系、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与最终目的统一起来,划清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界限就是社会主义坚持共同富裕,这是他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大的理论成果之一。共同富裕的构想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两个首要的基本问题,因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科学界定,成为邓小平理论体系的主干。

(二)共同富裕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直接目的。剥削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也只有在社会生产力比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被消灭。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尽管剥削制度早就被消灭了,但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还存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能对奴役劳动者行为依法进行有力打击,对收入差距扩大适当加以限制和调整,新中国成立后早已绝迹的一些不好的现象就有可能死灰复燃,也可能出现两极分化。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强,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P111)怎样才能保证不走邪路?邓小平认为必须坚持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P149)他说:“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1](P172)在他看来,中国现在还比较落后,如果走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但绝大多数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民族矛盾、区域矛盾、阶级矛盾就会发展,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三)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1.发展生产力是消除贫穷的前提,只有消除贫穷才能走向共同富裕。邓小平强调,发展生产力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消灭贫穷。他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2](P128);“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2](P128)。

从唯物辩证法角度看,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但其中有一个矛盾居于主导地位,决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2](P182)邓小平把“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和“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看成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强调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本来就应该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

邓小平论证了发展生产力、消灭贫穷的原因。首先,从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看,“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1](P116)其次,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建立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而不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过渡来的,贫穷的现实决定我们首先要消灭贫穷。邓小平说:“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P10)同时,我们现在搞的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为“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 [1](P265)。另外,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叫共产主义[1](P137),而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需要生产力高度发达。他指出,从来就没有贫穷的共产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3](P52-53)。

2.发展生产力能为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他指出,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必然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这就意味着:第一,共产主义社会是典型的共同富裕的社会,是共同富裕的最完美、最典范的表现形式;第二,既然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就要尽可能地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准备基础;第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首先实现社会主义阶段的目标;第四,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又是共同富裕的完美形态,是“没有人剥削人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P137)。根据以上分析,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原则的高度:“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1](P172),其中发展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共同富裕是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的原则。1992年南方谈话时,邓小平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加以概括,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成为社会主义的首要方面,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最终要达到的目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显然是共同富裕的基础。

(四)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是先富带动后富

邓小平对怎样实现共同富裕讲得最多、最明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发展快的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帮助和带动发展慢的地区和个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构想中最具创造性的思想,是对共同富裕的一种规律性认识。在这个构想中,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一开始就被共富目标所规定。在先富、后富、共富链条上,部分先富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先富只有加上后富,最终才能达到共同富裕。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作为一个大政策提了出来。这个大政策以承认差别、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为切入点,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前提条件,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1](P155)。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力量,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新办法”。

这个大政策和新办法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战略决策。第一,共同富裕只有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才能逐步实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这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二,由于历史、地理、传统和文化等原因,我国现实生产力存在着多层次、非均衡的特点,物质基础、资金积累、生产条件、劳动资源都不一样。承认差别,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先发展,条件差的创造条件、逐步发展,才能缩小差别,最终消除差别。第三,在我国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中,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第四,就劳动者个体而言,人们的智力、体力和技能不同,所处的环境、地区和就业部门、单位不同,再加上家庭人口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一样。总之,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所决定的收入分配方式等差别的存在,决定了共同富裕绝不可能是同时富裕、齐步走。因此,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便成了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

让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拉大了我国东西部的贫富差距,但终究是我国共同富裕实现过程的开始,是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量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局部实现。部分先富说到底只能是手段、途径而非目的,不能总是停留在部分富裕阶段,让部分人富裕而另一部分人贫穷。所以,邓小平随后又及时提出了“两个大局”思想: “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1](P277-278)可见,“两个大局”是对一个大政策的深化和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个具有战略性、步骤性的构建。

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不是搞两极分化,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也不容许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中坚定不移的原则。邓小平对先富和两极分化的关系给予了斩钉截铁的回答: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路。他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并初步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1](P374)“对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1](P111)先富帮后富是先富起来的地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先富起来的个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当然,国家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保护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允许随便向他们搞摊派、拉赞助,随便吃大户。

当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后,收入分配有可能出现差距过大甚至是两极分化的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一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要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按劳分配对于防止两极分化和收入差距过大起到巨大作用, “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4](P470)。在这方面我们的基本方针应该是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与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和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既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一)以人为本是共同富裕的本质与核心

邓小平强调共同富裕有一个最基本的立足点: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民是社会主义的主人。第一,实现共同富裕为人民。邓小平一再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1](P155);“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1](P255)。他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代表着人民的最大、最根本的利益,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就是说,人民应成为社会财富的享有者,实现最大的权益。第二,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定性力量。邓小平反复讲,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充分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要通过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他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P380)第三,一切遵从人民的意愿。邓小平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提出要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是非成败的根本标准,叮嘱一定要“聚精会神地做几件使人民满意、高兴的事情”[1](P312)。他说:“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1](P381)

由此可见,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体现的人民立场、人民利益、人民标准是其深刻蕴含着的本质与核心。我们党进一步强化这种本质与核心,提出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以人为本与此是完全相通、一脉相承的。共同富裕思想始终贯彻着人民是主体、人民是主人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社会价值观,以人为本则是这一思想内涵顺理成章的引申和升华。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共产党人竭尽全力奋斗的最高理想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把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最大利益为最高准则。胡锦涛指出,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始终坚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始终信任和依靠人民群众,坚决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要始终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准则。这就把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进一步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即由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上升到了党要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

(二)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把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题,认为发展(首先是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是硬道理,强调发展是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他要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为两大文明都建设好了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P208)由此可见,邓小平所强调的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的全面富裕,共同富裕要求的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这同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是一致的。

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我们党对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认识日益提高,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全面发展”,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它向我们指明,全面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人民的生活需要是多方面的,在物质生活已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就更迫切得到相应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当向富裕、民主、文明三大目标协调推进。因此,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注重“三大文明”一起抓,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这样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现代化,全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协调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

邓小平所讲的共同富裕,既强调“富裕”又强调“共同”,其实质是反对和防止两极分化,让全国人民都享受富裕美好的生活。但“共同”不是“同步”,更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一个理想的最终目标,其实现需要一个长时期的过程,具体途径是“先富带后富”和区域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协调则是对这一重要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强化。

从上述构想可以看出,拉开收入差距是为了最终消灭差距,支持一部分地区先富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是协调发展的辩证法。尽管我国已经达到了总体小康水平,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东西地区发展的差距逐渐拉大,在发展进程中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国的发展进入了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动期,它可能有两种发展结果:一种是搞得好,经济社会继续向前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另一种是搞不好,社会出现贫富悬殊,社会矛盾加剧,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社会的动荡。针对新的发展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加大宏观调整力度、实现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中突出强调协调发展,明确提出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和自然、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五个统筹”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已经决定实施一系列战略举措:一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决定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通过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实现全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基础上,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的一体化发展;三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尽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高最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并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在奔向共同富裕的发展进程中,统筹与协调的力度在加大,我国经济社会将在更高层次上稳步发展。

(四)可持续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式

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中包含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其一,强调按经济规律办事,实现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邓小平指出:“我赞成劲可鼓不可泄。但是要强调一点,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2](P196)他认为“大跃进”式的高速度是以牺牲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代价的,不仅没有给经济建设带来真正的发展,反而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因此,他强调一定要注重经济速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走出一条发展速度既快、经济效益又好的新路子。其二,强调一切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他说:“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都成为严重的问题。”[2](P163-164)所以,他强调坚持计划生育,合理利用资源。其三,强调运用高新科技推动经济发展。他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求“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1](P279),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他多次讲“中国要发展,离开科学不行”[1](P183), 强调“要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以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2](P129),并且“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1](P378)中国的发展方式既要立足国情、立足当前,又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高新科技为第一生产力,合理利用资源,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和较低的消耗求得最好的质量、最高的经济效益。这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实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是防止产生两极分化的理论武器

(一)马克思关于两极分化的观点

两极分化与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本质的范畴,共同富裕还是两极分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根本性质。马克思针对两极分化指出:“第一种人积累财富,而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6](P781-782)资本主义积累“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6](P708)。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两极分化现实可以得出结论:两极分化是体现社会本质的阶级范畴,它表明社会出现了一个阶级,他们人数不多却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作为统治生产者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无偿占有别人创造的剩余劳动;同时,广大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只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从而产生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的两极,一极是资本家阶级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因此,两极分化与阶级分化是联系在一起的,两极分化就是阶级分化。

(二)共同富裕理论是正确处理收入差距扩大的理论依据

正确认识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是正确处理分配矛盾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贫富差距增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认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国目前收入差距是否正常?应不应将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为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正确认识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必须深入理解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客观认识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的必要性。首先,要看收入差距扩大的历史背景。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始于改革开放初期,这种扩大是反对平均主义的需要。邓小平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2](P152)这一思想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文革”结束不久,国民经济出现徘徊不前的局面,社会上“仇富”和“左”的思想根深蒂固,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极大摧残,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全国人民处于共同贫困之中。“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打破了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平均主义枷锁,收入差距拉开对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其次,要看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后果。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差距拉开、贫富差距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分配领域的矛盾,但这是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普遍改善必须付出的代价,没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不会有农村改革的成功和人民的丰衣足食,没有收入差距的适度扩大就不会有城市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腾飞。实践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适度拉开分配差距是打破平均主义、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措施,收入差距适度拉大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已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证明。

邓小平既主张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以不断刺激劳动效率,又反对分配差距过大以免造成两极分化,且提出先富应当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在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认为应当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合理的限度是什么,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是否处于合理范围?思考这些问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国际经验数据对比。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居民总体基尼系数小于0.2,这个指标在世界上几乎是最低的,收入分配呈高度平均状态。改革开放后我国基尼系数逐渐变化,1981年~1989年从0.288上升到0.349,1989年以后迅速持续上升,目前达0.53或0.54,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第二,我国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库兹涅茨提出著名的“倒U假说”认为,分配差距的变化通常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先扩大、后缩小。阿鲁瓦利亚将60个国家区分为低收入国、中下收入国、中上收入国、市场经济工业国四大类,认为中下收入国家基尼系数最高。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20世纪90年代基尼系数最高的国家是塞拉利昂、巴西、危地马拉、南非和巴拉圭等,同一时期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则远低于这些国家,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美国1997年为0.408,英国1991年为0.361,法国1995年为0.327。大体印证了上述结论。基尼系数的变化规律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要求,也印证了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客观真理性。我国正处于中下收入水平,基尼系数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还有升高的可能性。第三,我国的国情。我国是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国,有重人情、讲平均的传统,比较侧重于公平。同样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日本基尼系数低于美国等西方国家,东南亚许多国家的基尼系数也低于经济水平大体相当的拉美国家。考虑东方文化的背景,我国不可能容纳高收入差距,必须将城乡总体基尼系数控制在0.5以内。

(三)共同富裕理论是科学认识和处理两极分化的理论依据

防止两极分化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收入差距已处于非正常范围之内,而且近年还在持续扩大,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国正在进行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越来越起决定性的作用。市场机制本身具有经济分化的功能,极易引起社会分配矛盾加剧和两极分化,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经历过两极分化的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尽管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但不可能完全消除市场机制在这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如果国家调控不好就有可能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防止两极分化必须反对任凭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收入差距的倾向,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基尼系数的下降不仅需要经历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而且往往要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19世纪欧洲广泛的罢工浪潮和近年来部分拉美国家的动乱都说明了这一点。拉美的事实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国家不采取有效措施,任凭两极分化存在,最终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危及社会经济发展。

邓小平早就非常关注收入分配不公问题。1992年邓小平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7](P1356-1357)1993年进一步强调,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7](P1364)。在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中,有关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的严重性、克服的艰巨性、解决的可能性、分配调节政策的合理性等都有涉及,这为我们解决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提供了指导。

(四)邓小平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在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而分配方式直接决定着社会成员财富的多少,即社会成员的贫富状况。邓小平认为,除了制定政策时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以外,还必须从社会经济制度上予以保证,而且只有社会经济制度上的保障才是最根本的保障。邓小平把这一基本原理和当代中国改革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关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共同富裕的保障的思想。

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邓小平首先看到了与贫富差距直接相连的分配制度,认为资本主义贫富差距过大、两极分化的直接起因是分配制度、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能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两极分化。邓小平在1985年6月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1](P64)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公有制决定的,邓小平沿着这条思路在1984年10月预言,“按照现在开放的办法,到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几千美元的时候,我们也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1](P90-91),因为我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1](P91)。当他认识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对保证“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具有决定作用时断言:“在本世纪内最后的十六年,无论怎么样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还是主体。”[1](P91)1985年以后,邓小平形成了系统的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共同富裕保障的思想,并先后四次直接把“公有制”和“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第一次是在1985年全国科技大会期间,邓小平说,“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1](P110);“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P111)。第二次是1985年8月28日会见外宾时说:“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1](P138)这里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方面”虽然没直接说共同富裕,但是从共同富裕的反面来说的,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他还说:“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1](P139)显然,这既是对过去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预示,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要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第三次是1985年9月23日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邓小平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第四次是1985年10月23日,在会见外宾时邓小平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P149)邓小平深知,如果动摇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共同富裕就成为泡影,“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P149)。显然,这句话是他对二者联系的最集中的表述。在1992年概括社会主义本质的时候,邓小平虽然没有直接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概括进去,但把公有制主体地位导致的结果即“消除两极分化”概括进去了。因为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消除两极分化,也才能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4]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邓小平文选(1975年-198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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