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践模式的思考
2014-04-17周杨
周 杨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江苏南京 210023)
【周 杨: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青年教师导师制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指为刚走上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指派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一、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的必要性
(一)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方式
按不同的构词方式,汉语中的“教师专业发展”可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教师专业·发展”,另一种是“教师·专业发展”。按前一种构词方式,“教师专业发展”可能被理解为教师所从事的职业作为一门专业发展的历史过程;按后一种构词的方式,“教师专业发展”则被理解为教师由非专业人员成为专业人员的过程。我们取后一种构词方式,把教师专业发展理解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或教师内在专业结构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的过程[1]。目前,大多青年教师是从校门到校门,角色从学生转变为教师,急需年长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指导,帮助解决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面临的诸多困惑,促进其专业发展。发展青年教师的缄默知识是促使他们专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是青年教师形成和掌握缄默知识的一种较好方式,这包括两种情况:首先,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教育实践获得缄默知识,即在“做中学”;其次,青年教师可以通过观摩导师的教学过程感悟和积累缄默知识,即在“看中学”[2]。缄默知识是难以形式化和通过他人的直接教学来获得,而只能由青年教师在教学任务实践中去构建或创造。当然,青年教师要行弟子礼,虚心学习,同时配以刚性的制度,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二)形成合作型团队的良好平台
中医院校青年教师几乎都来自于非师范院校,基本上没有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并不熟悉教学过程,对学生的学习心理也不够了解。因而,青年教师迈入岗位之初,适时融入所在学科、教研室,形成合作型团队是十分重要的。依托团队平台,可以帮助青年教师更快更稳更好地站稳讲台。在团队中,指导教师要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要有责任感、诲人不倦,其职责既是教学导师、科研导师又是生活导师。如在集体备课中,帮助青年教师领会教学目的,掌握教材体系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寻求适宜的教学方法。在科研方面,导师拥有较为丰富的科研资源,可以将青年教师纳入到自己主持的科研项目组,对青年教师的课题研究进行全面指导,同时青年教师的新观点、新思维、新方式也会给导师带来启迪,从而营造出“双赢”的局面。
二、中医院校运用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特色之处
(一)传统“师承”模式的沿袭
师承教育是古代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传承中医药学术思想、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有效方式,是中医药学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主要形式。它以言传身教、传承学术经验为特点,以中医药理论认识、实践经验、思辨特点、认知方式、道德修养为主要内容,以跟师学习为主线。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与传统“师承”模式异曲同工,为中医药的学术继承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传、帮、带平台。中医院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强调跟师学习,中医实践性比较强,老中医的很多经验也是在实践中体现的。第二,注重经典学习,即读好《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四本中医经典著作。第三,注重医德医风。部分中医院校青年教师身份具有“双重性”,在强调师德师风的同时,也要大力践行“大医精诚”、“医乃仁术”的理念。
(二)中医美学素养的培育
高校教师的主体形象是美学修养的客观反映,是高校教师综合素质的一种综合体现[3]。教师的美学素养是指其在长期的审美实践和对美学理论的学习中所积淀的美学文化底蕴及运用美学理论分析、鉴赏、评价审美活动和现象的能力[4]。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具有示范性作用,教师的美学素养程度会直接作用于学生。中医美学具有特殊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彰显中国传统美学的特色,可以用象、气、神、和、善等五个字来概括中医美学的基本范畴[5]。在中医院校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应该紧密围绕“中医美学”特色,对青年教师提出“特殊要求”,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其一,青年教师要注意形体美、体态美;其二,青年教师要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正气内存,邪不可干”;其三,青年教师要能够控制自己的负面情绪;其四,青年教师要以和为贵、以和为美;其五,青年教师要坚持“善是美的前提,不善不美”的审美思想。
三、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对策
(一)强化激励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的机制
激励机制的建设不仅仅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动力,它对于青年教师导师制度顺利有效地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一是要奖惩分明。对于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导师应在晋升职称职务、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进行公开表彰。把优秀新教师纳入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后备学科带头人梯队,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攻读学位、住房分配、资金和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二是要落实经费保障。目前,多数高校并没有关于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专项经费预算,真正用于导师制实施的经费很少。实际上,除了必要的导师和青年教师的指导酬金和课时补贴,还要开展与导师制相关的交流研讨会、外出观摩教学、指导业务培训、外部联系等,这些都需要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6]。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拓展深化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内涵和外延,将其打造成为校级人才工程项目,在培养周期内,配以一定额度的教学科研资助经费。
(二)健全导师制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
1.考核机制的健全依赖于两点:一是注重考核材料的完整性。学院作为直接的培养单位在结果考核时需要提交学院部署、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的有关通知;学院考核小组的组成情况、听课评价意见、考核答辩会的会议记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总结等。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作为考核对象需提交的材料如下:指导教师听课记录;培养计划表、培养考核表;培养对象的讲稿、备课笔记、听导师课记录;承担课程的试卷分析;发表论文的版权页和正文复印件;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申报书、结题书;教研室集体备课会议记录;参加学术会议证明;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证书等。二是量化《青年教师导师制检查评价表》,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更具有操作性。
2.依据层次分析法,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主要有两大目标:第一个目标是考察导师职责履行情况,项目内容如下:一是指导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二是从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协助选用教材教参,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三是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示范不少于10学时,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听课不少于10学时。四是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拟订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申请研究课题,正确开展研究(包括教学研究)工作。第二个目标是考察青年教师履职情况,项目内容如下:一是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二是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或临床实践等任务。三是在导师指导下,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所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四是每学期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10学时,并做好听课小结;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五是以所在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1篇论文。
[1]叶 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199-241.
[2]陈庆朋.高校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8(4):42-43.
[3]年仁德.论高校教师的美学修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15):29-31.
[4]黄 颖.论高校教师的美学素养[J].江苏高教,2012(3):91-92.
[5]赵永耀.中医美学范畴初探[J].医学美学与美容学杂志,1994(Z1):73-74.
[6]金祖庆.浅议高校教学导师制的范式创新[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5):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