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现实:当代社会新型母亲教育观探微
2014-04-17李从娜
李从娜
(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 330013)
【李从娜: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母亲教育、中国近代女性史研究】
中国自古有“母道”一说,教子是古代女性的重要职责之一。中国古代社会一直传承和延续着一系列对女性“为人母”的规范或要求,如母亲教子时要注意言行和环境等,正所谓要求女性“学养子而后嫁”。历代名母、贤母如数家珍,四大名母(孟母、陶母、欧母、岳母)的教子故事家喻户晓。而今,优秀的母教传统似乎离我们太过遥远。越来越多的母亲或主动或被动放任母职的滑落,流失母教责任感,缺乏必备的母教观念、知识、方法等。而日益频发的青少年问题、为数众多的留守儿童群体等,无不拷问着当前社会的母亲及母亲教育。如何做母亲,母亲应该具备怎样的教育素质,已成为极具紧迫性和现实性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历史与现实反思的基础上,探讨当代社会新型母亲教育观的构建,以求对母亲教育研究和母亲教育理念推广有所助益。
一、中国母亲教育传统管窥
妇女史学者杜芳琴提出:“母亲是一种社会建构……‘母亲’是对女性的一种社会文化角色的指认派定,‘母性’则是对母亲角色的界定、规范和塑造。”[1]在古代儒家文化氛围及其性别制度规范里,“‘好母亲’需要在职分、气质和道德上接受文化的重重塑造,并不断加强‘母性’修养,才会得到主流社会文化的认同。”[2]而经过塑造的“好母亲”,大体满足能育善养、相夫教子、敬长恤幼、克己持家等标准。
大量的历史文献多为传统观念上的“正史”,对女性的记载体量甚微。而仅有的女性记述中,对于历代母亲及其母亲教子事迹的记述占了相当的篇幅。西汉时期刘向的《列女传》,首列母仪篇,列举启母涂山、周室三母、邹孟轲母等传记,占了全书10%左右的篇幅[3]。明代以前,《列女传》成为记录母仪、母道、母亲教子典范的重要文本,慈母、严母、贤母等形象构筑了古代母亲群像。明代以后,士人所著的母亲传记多了起来,如归有光的《先妣事略》、徐渭的《白母传》等,多为赞扬母亲在其成长中的重要性以及教子的辛劳。清代西南巨儒、文学家郑珍在为母亲守墓期间,模仿母亲口吻,为后世留下《母教录》[4]一书,记录其母生前教育子女的种种言行。《母教录》是古代社会少有的专门记述母亲教育的著作。在书中,郑珍写到母亲如何重视对子女的人格教育与劳动教育,如何注重使用言传身教、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榜样作用等教育方法。这些教育理念直至今天,仍有深刻的教育价值,值得我们借鉴。
各种女教书中更是强调母教。唐代的《女孝经》(郑氏著)专列《母仪章》。著名的“女四书”——《女诫》(东汉班昭著)、《女论语》(唐代宋若昭著)、《内训》(明代仁孝文皇后著)、《女范捷录》(明代刘氏著),均不同程度记录了贤母事迹,尤其是母亲教子的内容。例如,《女论语》言及母教:“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亦在于母。”[5]《女范捷录》指出,与父亲相比,母亲对子女身心的影响更为重要。“父天母地,天施地生,骨气像父,性气像母。上古贤明之女有娠,胎教之方必慎。故母仪先于父训,慈教严于义方”[6]。女教书中对母教的论述,以明朝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所著《闺范》最具代表性。吕坤在《闺范》中专论“母道”,重视母亲的教训作用,强调:“母道:母不取其慈而取其教,溺爱姑息,教所难也。”[7]清人冯树森也在其著作《四言闺鉴》中论述了母教,认为“教子心法,作母指归”。
由此可见,中国自古便是一个母教传统深厚的国家。不可否认,“男主外女主内”不平等的性别分工使得女性接受教育成为奢望,社会也没有给予女性接受正规教育的资格和途径,但古代的中国并不缺乏“如何为人母”的教育。大量母教知识和经验的传授通过非正式的、亲属间的口口相传得以实现。
即便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面临内忧外患、呼吁救亡图存的爱国志士仍主张母教。梁启超极力推崇女学,与其对母教的认识紧密相关。“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惟妇人能因势而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苟为人母者,通于学本,达于教法,则孩童十岁以前,于一切学问之浅理,与夫立志立身之道,皆可以粗有所知矣”[8]。要实现“正人心、广人才”的目标,离不开母教,而要开展母教,则必须兴女学,“而二者(‘正人心、广人才’)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9]。因此,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中强调,兴女学可以“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10]。此时,母亲教育已经被赋予强国保种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金天翮更是在其表达女权、女学思想的传世之作——《女界钟》(1903年出版)中首提“国民之母”。“国于天地必有与立,与立者国民之谓也。而女子者,国民之母也”[11]。欲使国家民族富强,应首先塑造国民;欲塑造国民,则必先塑造国民之母。在此,以母教为核心的女学成为培养国民之母的当务之急。这种观点在当时有一定影响,受到《女子世界》、《东方杂志》等报章的推崇。
二、百年来母亲教育的尴尬境遇
然而,20世纪以来,中国的母亲教育却遭遇不幸。20世纪上半叶,女性解放运动渐兴,女性走出家庭,寻求社会价值,母亲教育被视作私领域活动而“无价值体验”,甚至出现儿童公育的主张。因此,母亲教育被贬抑或忽略。20世纪50-70年代末,“去性别化”的女性解放和男性标准之下的“男女都一样”,促使广大女性投身于社会工作。在工作与育儿之间,前者成为绝大多数新中国女性的首选。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大批托儿所的出现是这一时期的特色之一。不得不说,此时的母亲教育已遭遇严重滑坡。改革开放至今,经济发展的大潮使得人们在观念上保留了近代以来女性解放的成果,母亲教育却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国家正规教育体系之下,各种学科门类及课程不断发展完善,却始终没有给予母亲教育一定的位置。近年来社会上大量涌现的各种教育培训机构,也甚少以母亲教育为培训内容。
百年以来,母亲教育被置于尴尬的境地:国家和社会不重视母亲教育,母亲教育严重断层;大多数女性对母亲教育不以为然,几乎没有接受任何培训便上岗。母亲教育严重错位或缺失。
1.忽略母职、母教。越来越多的母亲在权衡事业和家庭双重角色时,往往将心中的天平向工作一方倾斜。母亲直接将孩子托付给亲属照顾、自己外出务工的做法,催生了中国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12]。母亲陪伴、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时间大为减少,导致其在子女成长中所起到的作用极其有限。不仅如此,母子互动的缺乏,母子感情的冷漠,为孩子的性格养成和未来发展埋下隐患。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子女跟随在母亲身边,大多数母亲也是习惯于对孩子日常生活以及学习的关心和照顾,认为所谓的“教”是学校的事情,学校应该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和师资等,并为孩子的教育负主要责任。她们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教育者的身份,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子女中所能起到的作用。
2.母教知识匮乏。在全球化、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各种教育理念、教育知识不断问世,更新愈加频繁。然而,母亲教育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却举步维艰。王东华指出:“目前,很多母亲还是‘自然母亲’,即凭着感觉、本能来教育孩子,完全没有教育子女的经验。”[13]农村母亲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教养子女的做法多来自于女性亲属长辈的经验传授。她们不仅缺乏教育子女所需的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而且对于各种教育知识的接受、学习能力也十分有限。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地区,即使母亲的文化层次相对较高,其所具备的文化知识也多为工作、实现社会价值所需,她们同样缺乏基本的教育子女的相关知识,不懂得孩子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生理、心理状况。
3.施教不尽合理。就教育内容而言,在当前应试教育大环境影响下,母亲过于注重孩子的智力学习,忽视其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发展,对于孩子的道德品质、心理、性格发展、行为习惯甚至性别意识等方面的培养,少之又少。就教育方法而言,有的母亲对孩子管教过严,惯于打骂;有的母亲对孩子“放养”,疏于关心和教育;有的母亲则对孩子习惯包办、代替,不问孩子喜好、兴趣,武断地为其做各种选择。更有不少母亲盲目照搬她人的成功教子案例,却适得其反。2010年以来,“虎妈”蔡美儿的严苛式教育在美国社会激起巨大的震惊。然而,单就蔡美儿两个女儿的优异表现来说,“虎妈式教育”仍可被视作成功的母亲教育案例。不少饱受教子焦虑的母亲们争相效仿“虎妈”,甚至出现某些极端事件,如武汉4岁男童因未完成作业在母亲要求下当众扇自己耳光[14]。
母亲教育地位的滑落、母亲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为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青少年极端事件如弑母等,找到了注解。母亲教育问题拷问着政府、社会以及每一个人。
三、新型母亲教育观的构建
在当代社会,重视母亲教育、构建新型母亲教育观十分必要。关于母亲教育的研究,近年来,学界已经有所展开。吴闽波、陶志琼等分析了母亲角色、母亲教育观念、母亲教育方式等内容,李群、米春红等讨论了母亲教育现状的某些侧面。《中国母亲教育批判》、《母亲教育》等著作,以大量案例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当前母亲教育的误区,阐释了母亲教育的内容。《母道:母亲文化与家庭教育》[15]以亲身教子的经验体会,透析了母亲教育的原则、方法等。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著名母亲教育专家王东华不但在《发现母亲》中,站在国家民族的高度,本着婴幼儿、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极力强调母亲教育的重要性,呼吁在全社会宣传和普及母亲教育观念,而且对母亲教育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母亲教育有三层意思:教育孩子——母亲负有教育责任;教育母亲——母亲需学习教子知识;教育社会——社会应尊重和承认母亲教子的价值[16]。他首创全国第一家母亲教育研究所(即华东交通大学母亲教育研究所,成立于2000年),并率领其母亲教育团队多年来致力于母亲教育的研究、宣传与推广:多次再版《发现母亲》,发行《发现母亲文库》系列母亲教育、家庭教育书籍;不定期举办母亲教育研习班;应政府、妇联、高校、电视台等机构邀请,奔赴全国各地开展母亲教育讲座或论坛;等等。
笔者以为,新型的母亲教育观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第一,充分认识母亲教育的重要性。日前,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提出:“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17]此建议旨在解决目前幼儿家庭生活缺乏母亲陪伴或母亲陪伴严重不足的问题,却不为广大女性所认同。几乎无人反对母亲应该照顾、陪伴幼儿的观点,因为母亲教育是如此重要;然而,人们却不得不担忧女性由于离开工作、脱离社会所带来的权益丧失。虽然目前实行女性3年产假、阶段性“回归家庭”之举是不切实际的,女性不一定非要回归家庭才能履行母职,但母亲教育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女性3年产假本身,而在于全社会以及女性自身对于母亲教育是否重视。只有重视母亲教育,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才能够恰当处理母职和社会工作的关系。自近代女性解放运动以来,女性已在社会工作上找寻到价值存在。政府和社会也应该在性别平等的原则下,改变长期忽视女性家庭劳动价值的状况,让女性在母职上也拥有价值体验。重视母亲教育,会进一步促进母亲教育责任感的培养和树立,促使母亲在一切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正发挥正面、有效的作用。第二,切实提高母亲的教育素养。母亲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提高母亲的教育素养,使其具备丰富的教育知识、足够的教育能力、优秀的教育品质、合理的教育观念。具体而言,在教育知识方面,要求母亲不仅具备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知识,而且要具备儿童卫生保健、儿童生理学、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家庭教育学等相关的专业教育知识。在教育能力方面,既要具备观察、思维、表达、沟通等基础能力,还要具备如下关键能力:了解儿童的能力、指导儿童的能力、评价儿童的能力、协调教育关系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进取的能力、把握分寸的能力、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以及创设优良环境的能力等。在教育品质方面,要求母亲具备责任意识、教育意识、敬业意识、榜样意识、创新意识、科学意识等教育态度,以及慈爱、耐心、细心、信心、宽容、敏感、理智、威严等教育心理。在教育观念方面,要求母亲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人才观、亲子观以及教育观。在儿童观上,认识到儿童发展具有差异性、阶段性、整体性等特征,认可儿童拥有各种合法权利;在人才观上,强调对儿童的期望要理智,建立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和科学的人才标准;在亲子观上,要求在“儿童是独立的个体”、“儿童与成人是平等的”观念基础上,把儿童摆在恰当的位置;在教育观上,要认识到教育尽管重要,但并非万能,母亲的教育责任和作用不可替代,并对儿童实施全面教育,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18]。第三,遵循恰当的母亲教育原则。母亲在教育子女过程中,有一些原则也是应当特别注意的。比如,母亲教育是一种亲职行为,母亲必须在接受有关母亲教育培训和学习的同时,亲力亲为,对子女进行教育;母亲应认识到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同等重要,并着重非智力因素如道德、生活、情感等方面的教育,以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母亲教育是高度个性化的教育,母亲只能针对自己子女的身心发展状况与规律确定教育内容及方法,在借鉴她人教子经验时切忌盲目照搬,等等。
此外,实现各种新型母亲教育观渗透于教子过程的目的,塑造“学习型母亲”成为首当其冲的举措。不可否认,没有一位母亲一开始就掌握教育子女所需要的全部知识、观念、理论等。陈会昌指出:“在对下一代人进行素质教育之前,还应该有一个‘前素质教育’,即对教育者进行教育。”[19]推及母亲教育,母亲同样需要有一个“前素质教育”的过程。一名合格的“学习型母亲”,需要在不断学习中更新教育观念、储备教育知识、提高教育能力。
四、结语
中国自古重视母亲教育。20世纪以来,这一优良传统却在社会转型之际遭遇百年滑落,母亲教育几乎毫无地位可言。母亲教育的错位与缺失及其负面效应,不但呼唤母亲教育传统的回归,而且呼唤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探索、构建适合中国社会现状的新型母亲教育观。在教育知识、教育能力、教育品质、教育观念以及某些教育原则等方面探讨,构筑新型母亲教育观丰富而具象的体系。对于中国广大母亲而言,“学习型母亲”的塑造势在必行。唯其如此,她们才能在新型母亲教育观的指引下,切实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并依据子女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给予子女适合其成长和未来发展的教育。而践行新型母亲教育观,绝非易事,离不开母亲的身体力行与全社会的共同推进,任重道远。
[1][2]杜芳琴.母贤子孝:“母道文化”的历史建构与实践[J].文史知识,2003(9):15-25.
[3]衣若兰.史学与性别:《明史·列女传》与明代女性史之建构[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299-300.
[4](清)郑珍.母教录[C]//郑珍集·文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5](唐)宋若昭.女论语·训男女章第八.
[6](明)刘氏.女范捷录·母仪篇.
[7](明)吕坤.闺范·母道[C]//中国古代版画丛刊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8][9]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女学[C]//饮冰室合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9:37-38.
[10]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C]//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19-20.
[11]金天翮.女界钟[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12]全国妇联课题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J].中国妇运,2013(6):30-34.
[13]王东华.发现母亲(图文本,上)[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101.
[14]贾晓燕,彭赛男.榜样家长并非“虎妈”、“狼爸”[N].北京日报,2012-12-26(19).
[15]王开敏.母道:母教文化与家庭教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16]王东华.发现母亲(精华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序言.
[17]邹 乐.人大代表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N].北京晨报,2014-08-11(A12).
[18]莫建秀.学前儿童母亲教育素质及其开发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9]关注家长前素质教育[EB/OL].(2008-04-22).http://www.jiaj.org/?action - viewnews - itemid -5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