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微博“随手拍”道德伦理失范及对策

2014-04-17陈彦兵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4年2期
关键词:博客伦理道德

陈彦兵

一、“微博随手拍”形成与传媒特点

微博是以网络为载体,通过WEB、WAP等组建的个人社区,是基于用户关系实现个人信息的即时发布、传播,同时获取、分享他人信息的平台。每条微博被限制在140字内。“微博随手拍”则是拍客在微博上发布、传播用数字摄影设备随手拍摄的音像资料。世界上最早的微博twitter,于2006年在美国诞生。随着这一新媒体的出现,人们更能时刻表现自己,了解周围朋友;twitter也因此受到了广大用户的青睐。到2012年,其用户激增至5亿人。Twitter的发展同样影响到了中国,2009年推出 “新浪微博”,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不少政府官员、知名人士和政府机构也在使用微博。与新浪微博竞争的还有网易微博、腾讯微博等多家微博运营商,受到微博影响的人数以亿计。

随着微博的普及,单一的文字叙述方式远不能满足微博客感官对各种直观、生动信息的渴望,他们拟通过声光画等体验微博信息,科技发展为这种愿景提供可能。博客通过微博拓展链接画面和音像资料,可随时随地拿出身边的手机、平板电脑等能记录音像信息的工具来摄录想记录的场景、人物或事件,并通过微博平台进行即时的发布、传播,“微博随手拍”应运而生。“随手拍”不仅具有其他媒体应有的共性,还有其自身的传播优势及独有特征:(1)简便性。只要会用数字影像器材,就能用音像把原本用文字语言表达不清楚或不好表达的信息表现出来,让信息变得更简单易懂。(2)直观性。图文并茂,信息表述简捷清晰,一目了然,更便于领悟,更震撼。(3)创新性。对随身工具创新性运用;创新了沟通的方式,创建了社交新平台,提供了敞开心扉的新途径。(4)感染性。动画效果的GIF图和视频文件,更真实,更生动,感染性更强。一些非正常手段拍摄的影像资料的微博新闻,更有揭秘感,更具诱惑力。(5)个体性。它是自媒体,信息的思想立意、发布传播方式、视角水平等都是个体意愿的体现。(6)互动性。发布者、传播者与受众间,可即时进行多向度的角色互换、互动、放大。(7)迅捷性。传播效果覆盖广、速度快。

二、新媒体“微博随手拍”引发道德伦理失范

“随手拍”无疑对弘扬正能量,引领潮流,引导时尚,推进法律规范、道德伦理进步有积极的作用,但也可能引发道德伦理失范等社会问题。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它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有善恶观、荣辱感,指导或控制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标准。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道德伦理规范不同。当道德价值缺失或缺乏有效性,丧失正常的调节作用,造成社会行为混乱时,我们称之为失范。当今社会,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最终形成的主流观点往往折射出中国社会的普遍道德观念。网络舆论失范,则说明现实社会某个方面出现问题。

1.“随手拍”折射出的社会道德失衡现象。“随手拍”舆论存在色情、恶俗、晦暗、暴力。2006年的“虐猫”事件,图片通过手机拍摄微博上传到网上,更多的微博客效仿发布相关“虐待动物”甚至是虐待婴幼儿事件图组,令人毛骨悚然,惨不忍睹。这些微博图片、视频展示反人类的晦暗、暴力。此外,色情、庸俗的“随手拍”视频信息也多有传播。“随手拍”频现虚假信息、PS图像。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我国“随手拍”中出现的因核辐射极度扭曲的人体图片及 “抢盐防辐射”图文舆论;“北京安贞医院惊现超级病菌”消息等,这些图文信息传播时间短,影响面广,造成民众恐慌,后经查证属虚构。此外,“随手拍”中过度的自我展现欲:“郭美美Baby”微博拍客发布的炫富照片,虚拟的耀官身份;深圳读高二的“小山”配有车内仪表盘的微博图片,加“午夜狂飙!刚刚上200”的短语。这种追求刺激、满足自己的逆规范虚荣心理,引发社会轩然大波。

2.“随手拍”对隐私权 、名誉权、肖像权等的侵害。微博平台这个“自媒体”,为每个用户个体提供了信息的生产、积累、共享、传播的便利,在具有互动性和个性化的同时,还具有相对的公开性。这极易导致“随手拍”对隐私权 、名誉权、肖像权等的侵害。如“随手拍”与隐私权:成都市青白江区青白江大湾镇小磊妈妈用“随手拍”在微博上“晒幸福”照使小学生小磊遭到绑架事件,破案后证据链显示,家长构成了隐私侵权,而被犯罪分子利用。“粉丝”随手拍下名人、明星信息,上传、转发,涉及个人信息,拍摄者和转发者事实上已在不经意间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随手拍”与名誉权:北京大学前教授邹恒甫微博实名账户爆料——“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经查属谣言,严重损坏了北大的社会声誉及其教师的个人名誉。2011年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微博上对金山公司的负面言论,被法院以名誉侵权判赔8万元,并公开致歉。这个国内“微博第一案”说明,互联网世界有自己的规则,虽然微博个性化、随意性较强,但也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随手拍”与肖像权:随手拍具有隐蔽性和灵活性,摄像设备一般都附设在其他数字设备中,其设计比较隐秘,让人无法分辨拍客到底是偷拍还是在使用数字设备的其他功能,其操作也十分简便,摄像头对准需要拍摄的主体,按下拍摄键即可完成。只要有网络信号,联通即可上传信息。不少形象因其唯美,未经肖像权人许可,就被任意发布。有的拍客用手机“街拍”时装照片,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即任意作为时装广告的配图,这都事实上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3.“随手拍”引起的道德伦理争议。其一,“随手拍”与“人肉搜索”行为。人肉搜索是网民利用人工参与配合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手段。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肉搜索”事件都是由微博引起的,微博客根据其自身目的,利用一定的外部环境形势,从民间挖掘出各种有趣的人、各种有争议的事利用微博上传,一些上传的照片更使微博事件像有证可查。中国微博客数量庞大,热衷参与虚拟世界的热门事件,不少自认为是主持正义,因而不择手段,利用堪称无所不能的微博人肉搜索引擎对“犀利哥”、“虐婴门”等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搜寻和发布。被搜索者多被网络舆论弄得没人权可言。其二,“随手拍”与解救乞讨儿童。2011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应一位母亲的请求,发微博寻找其失踪的孩子杨伟鑫,希望通过“随手拍”的传播力量,让相关部门看到微博后给予重视和采取相应的行动,使家人能与孩子团圆。然而,该行动是否使被营救者丧失其隐私权和肖像权,是否造成被营救者心理上的负面影响,是否有利于被解救者今后的生活,都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其三,“随手拍”与协助执法。深圳、西安等地执法管理部门拟通过奖励“随手拍”鼓励市民参与纠正和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以减少执法部门的人、财、物力支出。但“随手拍”照片能否作为执法依据,如何辨别图像证据的真实性,街拍会否侵犯公民隐私,会不会产生“职业拍客”或仇家整蛊现象等都有待商榷。

三、“微博随手拍”道德伦理失范原因的分析

“微博随手拍”出现道德伦理失范的原因是综合的、多因素的和互相联系的。在诸多因素中有发泄自我和扭曲心理;有释压心理和群体附和等等。

1.心理因素分析。首先,在人类社会中,人类个体内心有着与生俱来的对孤独感的恐惧,这是人的一种正常的潜意识,人们需要用表现自我和了解他人等社交方式来消除这种孤独感。“随手拍”用户通过微博这样一个平台,既能展现自我又能看到大千世界,以此来排解自己的潜意识的孤独感,聊以自慰。此外,人们除了有孤独感外,也还承受各种社会压力,而这些压力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释放出来,才能使人们身心得以舒缓。微博平台的简易、便捷、匿名、随意、时尚创新等特点使其成了释放压力的最好场所,较好地满足了微博客的减压的需求。而“随手拍”的微博又比普通的文字微博更具有直观性和诱惑性,除可导致微博客自身在心理上得到更好的宣泄外,还可能诱发其他拍客的心理宣泄;当然,也不排除可能造成其他微博客新的心理压力和厌恶的可能。还有,现实社会中人们在许多方面由于诸多因素影响,不能或无法表现自己,满足自我实现心理,于是通过虚拟世界来寻求一定的弥补。其次,微博客和他们的受众间会在某种价值观上达成一致。在他们的交际圈中,少数人会受到群体中大多数人的影响,产生从众心理。换句话说,“粉丝”会受到他们所关注的人的影响,或受到社会名人的影响,在认知或行动上与这些人相同、相似、相仿。无论是草根还是精英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同向度信息的影响。“随手拍”既然成为微博客眼中的时髦,在其生活中当然不可或缺,不玩就OUT啦。当某微博用户用手机等数字设备拍摄并在微博上发布图像信息展现其与众不同时,其他微博用户就必然趋之若鹜,千方百计成为拍客。从众心理造成“随手拍”这一新媒体形式比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旧媒体,甚至其他网络形式在传播速度、涉及范围、影响程度等方面都要强。而由于“随手拍”记录的多是些个体的思维凌乱、缺乏逻辑甚至碎片化的画面,如未经过整理在微博上展现,这些信息随着不同的理解、议论及被转发,将会影响、扭曲其他拍客的思维。

2.社会因素分析。人类社会进步,科技日新月异,数字设备已成为社交的重要工具。人们除了正常的现实社会交往外,更多的是通过网络进行虚拟的社会交往,拍客将其拍摄的反映其对外界看法的图像及表达自己意见的文字信息发表在微博上,与受众交流、分享。微博这个虚拟社会实际上是现实社会的一个写照,现实世界中发生了什么,微博就会相应地反映出来。“网上道德行为是现实道德行为的延伸与拓展,网络道德问题的根源和核心在于现实道德。”微博客作为社会的一员,组成成分复杂,他们怀着不同目的、不同的道德取向发布信息,造成微博信息五花八门。因此,不少微博客各种在现实社会中不能满足的欲望,对现实社会某方面的怨怼,自身压力负面情绪的释放等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微博世界中展现和发泄,从而得到所谓的“满足感”,虚拟世界人们的言行变得再无忌讳。

3.市场逐利分析。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获利普遍成为人们的价值取向,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与微博网站合作是潜能无限的低成本、高效力的营销模式。不少商家挂羊头卖狗肉,或打着企业官方微博来宣传自己的不良产品或不实服务等。不少微博网站在发布企业微博信息时直接跳过了过滤的环节,不顾真假、信誉,给钱就发,给诈骗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少微博拍客为了增加点击率提高知名度任意链接有不良视频及图像的网站,“电商”鱼龙混杂。

4.社会欠缺分析。社会对微博、“随手拍”失范现象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其破坏力预见不足;我国微博的监管还在探索起步阶段,网络没有专业的流程审核与把关,相关法律、制度等也有待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确,忽视网络伦理教育,事不关己,听之任之,虚拟社会的相对无序是微博客无所顾忌因素之一。运营商不对网络信息进行选择和过滤,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开方便之门,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地直接由传播者流向受众。一旦部分微博客言论责任意识下降,道德自觉性不高,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失衡,当宣泄和自我表现凸显时,微博上的信息将失控。另外,从技术角度分析,由于微博网络的互联互通,从任意角度都可以互相链接,挡火墙、安全挡板仅能在现有已知的某个路径、某个层面对不良链接给予拦截,尚未能达到对所有信息实时全方位地鉴别和过滤,而用人工鉴别、过滤及查处成本费用很高。

四、“微博随手拍”道德失范的防治

要改变“随手拍”等行为的道德失范状况,就要从社会、国家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三方面着手齐抓共管。

1.社会网络舆论的构建和引导。“随手拍”行为失范现象其实是现实社会各种失范在虚拟世界的反映。仅把伦理失衡现象局限于微博这个虚拟环境,而忽略现实社会失衡的治理,是治标不治本;故在现实中,主流媒体的正面引导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主流社会要对各种扭曲心理重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用正确的道德伦理予以引导,对怨气要做好疏导,各级政府可责成信访部门负责,专门对“随手拍”等微博信息进行浏览,通过了解微博拍客这个社会侧面的动态掌握社会众生相。还可由财政出资招聘专职心理机构建立微博平台接受和疏导宣泄,避免积压成更大的矛盾被利用;对民情民意的信息,要勇于面对,及时、积极地反馈,进行解释、解决。营造不夸大、不虚假且有责任、有秩序的社会环境,塑造新型的符合社会发展的道德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网络道德规范。

2.完善网络新媒体的管理机制。在这一方面立法准确性和明确性有待完善,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微博管理条例,但这些条例还不够有针对性,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逐个解决。国家在立法方面必须重视从国家安全的层面和角度来考虑,要把网络管理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对相关监管对象的管理予以细化,改变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状况;在技术和管控手段等方面加大投入,对运营商和网络商提高准入门槛及处罚成本,管住渠道源头;明确一旦在其经营范围内出现问题,运营商除负连带责任外还要取消经营资格,提高其失范成本。社会要积极倡导、调动各种显组织和潜组织的能动性进行举报和封杀,要使网络的不良信息和各种失范视频如过街老鼠,无容身之地。有条件的还应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对不良信息及时予以删除。政府要及时调整、构建新的网络管理机制,准确地规定每一项行为准则和违规的处理办法。新机制要总结现行新媒体管理的经验教训,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同时还要配备动态调整机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要建立主流社会的微博平台,在政府微博平台发布各项政策、法规,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提升民众对政策的知晓度。针对公众质疑,进行定期的信息发布,用及时、权威、全面、连续的信息引导网络议题、议程,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还可由财政出资招聘专职机构在微博平台进行答疑及心理疏导。总之,让政府微博平台成为公共议题发现、讨论和跟进的重要载体,并成为培育民众自由、平等、民主参与意识与行动的延伸空间。要大力弘扬、表彰网络遵纪守法和严持道德伦理规范的典型,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要对反社会、反人类的极端分子典以重刑。

3.网络商、微博运营商严格把关。网络商、微博运营商在市场上虽有行业竞争,但须协同管理,网络最简易也最有效的把关者是网络商和微博运营商。主流网络商、微博运营商利用着国家赋予的网络资源进行经营,更应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不应为蝇头小利或局部小集团的利益置国家的大局而不顾。应把好入口、通道关,研发、建立一系列的监控体系,对网上转发、传播的微博信息进行核实,采用删除、屏蔽、截断等手段,从技术上遏止不良道德信息的蔓延。微博信息的传播是个多环节的过程,从撰写到发布,再到转发和受众,能在这么多环节上把好关,漏洞就会减少。此外,社会舆论也须发挥监管作用。

4.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是防止失范、纠正失范的有效机制。微博拍客(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当今社会应用现代科技的一份子,应从自身着手进行自律。年青人作为微博的主要使用人群,有一定的学识和素养,更应清楚无论是虚拟还是现实,任何行为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必然为法律所约束;而每做一件事情都可能受益或承担风险,其受益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其风险也是多方面的;故在实施前必须做好评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要一时的幼稚、冲动,盲目做利益不大,风险不可预估的事情。网络微博平台不是污秽信息的集散地,更不是无法无天的虚拟世界。微博客要寻求一个发泄的平衡、一个满足的实现,在发布广告、在述说自己心声的同时不要损害到他人。故正确选题十分重要,可以选择积极的、正面的信息来传播,用正能量来相互影响,人家高兴我快乐,人家受益我发财,共同愉悦。随手拍也应选好角度,或拍摄完后通过后期制作处理遮挡带有隐私的信息,尊重他人也是在尊重自己。要加强自然人个体对自身生理、心理的塑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加强法人自身商誉维护,树立守法经营重信誉的理念,自觉自律。社会要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通过将现实道德伦理规范在网络上延伸,制定网络言行的是非标准,并请有一定威望的专家组成网络仲裁机构,对微博客、拍客们提出的是非曲直,进行分析、讨论、裁定,以正视听。总之,如果每个人都能自律,再配合社会监督、国家立法和渠道把关等方式他律,加上主流媒体深入浅出、寓教于乐的正面引导,共同建立一个积极向上的、现代化的网络环境,必定会逐步扭转现在“微博随手拍”道德伦理失范状况,最终营造一个有序的、有道德的新的网络社会。

[1]宫承波,刘姝,李文贤.新媒体失范与规制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

[2]宫承波.新传媒:第1期[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

[3]宫承波.新传媒:第3期[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1.

[4]谢耕耘,陈虹.新媒体与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5]约书亚·罗森伯格.隐私与传媒[M].马特,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6]微博随手拍的传播学探析[EB/OL].http://www.doc88.com/p-7962909094825.html,2014-01-20.

[7]刘俊英,刘平.网络伦理难题与传统伦理资源的整合[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8]韩秋明,赵需要.微博存在的问题及其规制策略研究——基于信息伦理学视角的分析[J].情报资料工作,2012,(1).

猜你喜欢

博客伦理道德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头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跟踪导练(五)(2)
道德是否必需?——《海狼》对道德虚无主义的思考
用道德驱散“新闻雾霾”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
婚姻家庭法的伦理性及其立法延展
博客相册
博客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