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维度下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的价值分析*
2014-04-17孙台维徐元善
孙台维,徐元善
(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无锡214121;2.江苏师范大学 公共事务研究院,江苏 徐州221116)
乡镇公务员道德是指乡镇党政机关和乡镇政府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活动中,运用内心信念和真善美的标准进行人事和判断,自觉调节人与社会、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乡镇公务员道德还具有政治性、先进性、榜样性、冲突性、规范性的特征。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这对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创新社会治理概述
(一)当前社会治理的误区
1 把社会治理只是当做社会问题管理或社会危机管理 社会问题管理就是当社会出现了障碍,比如说出现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官民冲突等问题时,进行跟进型管理。社会问题管理没有先导性,管理始终落在社会问题的背后。其原因在于我们不把它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部分。社会没有爆发危机的时候,看不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出现问题,就运用成本无限高而效益极其低下的举国体制来运动型地应付一下。
2 我们把社会治理当成政治管理,当做政治控制,不承认社会的自治逻辑 创新社会治理要求的是还社会以秩序,政治管理的要求是还权力以规范。创新社治理要求政府和政党承认公民自治的社会价值,而传统社会管理的严重扭曲是把管理控制看得太重,把社会组织政治化,上升到国家层面。
(二)创新社会治理的含义
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个人等诸行为主体建立平等的合作的关系,依据先进的、有效的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等因素,给社会一个自治秩序,给社会一个自治秩序,使社会能够按照一定的规范自我治理和自我控制,降低国家的运行成本和政府的管理代价,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分析。
1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 在政府的“管制行政”的社会管理模式下,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它们对社会管理是通过实施权力来实现的。我国社会主体显现多元化的趋势,社会治理仅仅依靠国家或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
2 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容 包括了对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社会制度的各个部分、社会事业的不同方面和社会观念的各种形态进行组织、控制、协调、监督、评价反馈的过程。
3 创新社会治理的手段 社会治理不但要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且要促进全面与可持续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往往认为国家或者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强调使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这在社会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已经不适用,只有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教育手段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丰富社会治理的途径,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二、创新社会治理对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
(一)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状态。所谓“公平正义”是给每个人他所“应得”,即“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的合理利益。无论是哪一个社会群体,只要其利益要求是合理的,那么都应当予以一视同仁的保护。”[1]
乡镇政府是农村社会治理中维护公平正义的最重要主体。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健康有序的社会发展。因此,我们需要一个超越不同个人、不同阶层的权威力量以承担起无偏私的仲裁人角色,而真正承担起这一责任的只能是政府[2]。换言之,承担乡镇社会治理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主体只能是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一方面,乡镇政府在治理整个社会上有着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组织需要乡镇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才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当前的现实状况还无法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功能。因此,公平正义是作为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公务员只有具备了公平正义的道德价值取向,才能调和农村社会各方面矛盾,促进农村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人为本
十八届三中全报告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就是社会治理要以人文本,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工作中心,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工作方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求乡镇公务员积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扎实深入地开展工作。
以人为本在经济上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经济更健康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政治上就是要人民当家做主。乡镇公务员要转变观念,从“管理者”变成“服务者”,组织群众,善待群众,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利益关系,为人民用权力,为人民动真情,为人民谋利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在道德上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农村社会,要实现社会治理的以人为本,就必须通过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尊重和保护人权,建立和完善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强调人文关怀。
(三)民主法治
民主与法治都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民主与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越来越成为人们奉行交往的准则,也成为当前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治理方式要促进自身治理手段的多元化创新,转变过去单一呆板的行政手段来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通过构建政府与民众以平等对话、协调、商讨的平台,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调节、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因此,在治理方式上就实现了从管理控制到协调对话的转变,即创新社会治理对乡镇公务员道德提出了民主法治的基本要求。
(四)协同合作
进入21世纪,公共治理是全球关注的热点,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在1995年发布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公共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综合。它是使相互冲突的利益主体充分协调,最终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个人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3]公共治理的特质是:公共政策的研究途径从传统以公共部门基础的单一取向,转而扩散到包括第一、第二部门与第三部门三个角色互动的框架。换言之,公共治理不是政府一个部门或一个角色的工作,它还包括了其他两个部门,私部门与第三部门[4]83。因此,在公共治理时代,社会治理的协同合作尤为重要,也就要求乡镇公务员道德要体现相关理念,满足社会治理的协同要求。
三、做好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的价值分析
(一)有助于提升乡镇公务员道德的人本理念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这表明,实现“以人为本”必需扎扎实实落实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发展,提高文化水平,陶冶道德情操,进而建成小康社会。在农村社会要完成这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公务员,他们不仅是农村发展的带头人、组织者、管理者,而且是农村公民道德建设的领路人。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培育乡镇公务员”爱民如伤”的人本情怀,让他们的社会治理工作每一分每一毫都蕴含着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最大满足,让人民群众的困难得到圆满解决,用他们的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二)有助于深化乡镇公务员道德的法治观念
建设法治中国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公务员法治观念不仅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的必由之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法治还是德治,公务员都是整个过程中的关键所在。乡镇公务员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优秀的道德素质,有才能施展才华,才能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达到“修以安百姓”的境界。另外,公务员代表的不仅是个人,他还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身正,不令其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乡镇公务员只有具备了较强的法治观念,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成为社会的表率,从而营造人人学法律,事事讲规矩的氛围,促进“幸福农村”的实现。
(三)有助于强化乡镇公务员道德的民主思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创新社会治理不仅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民主的社会治理方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乡镇公务员的道德建设,强化乡镇公务员的民主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努力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减少官民之间的认识隔阂,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益。用创新社会治理助推民主工作作风的教育,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用民主工作作风构建通畅的对话平台,切实有效地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有助于强化乡镇公务员道德的民主思想,有助于把民主意识深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推进农村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四)有助于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的服务意识
创新社会治理强调政府工作的服务属性,这就需要提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乡镇公务员道德内容中必须包含以人为本、服务至上道德取向。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乡镇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能力。在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中,乡镇公务员坚持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落实好国家的财税政策、福利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不仅如此,通过加强乡镇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农村社会治理氛围,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创新社会治理的服务职能。
有此可见,社会治理与公务员道德建设密不可分,创新社会治理对加强乡镇公务员道德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 吴忠民.走向现代和谐社会[J].理论参考,2005(3):14-16.
[2] 王莹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下的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2(2):23-25.
[3] 邵鹏.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
[4] 周光辉.社会公正与政府责任学术论文集[G].长春:吉林人民出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