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资助政策看我国高等教育公平
2014-04-17李化树
温 馨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四川南充 637002)
从学生资助政策看我国高等教育公平
温 馨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四川南充 637002)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以及高等教育入学收费制度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学生因经济拮据而失去入学机会或难以继续学业,有失教育公平。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效缓解了这一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追求;另一方面,由于资助政策本身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不公平的现状。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并扩大资助范围、加强学生资助的管理和监督,是完善资助政策的应有举措,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
学生资助;高等教育;教育公平
随着高等教育实行扩招和入学收费制度以来,高校贫困生数量增大,贫困生问题日益凸显。据教育部对全国普通高校贫困生数据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2285.1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527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66.1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7%[1]。“高校贫困生问题,不仅仅是学生的个人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教育公平的问题”[2],这种教育的非均衡发展已引起人们广泛、高度关注,而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向学生提供经济援助,能有效地缓解这一矛盾,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学生资助”是指向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助、补、减”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缓解贫困生问题、增进和维护高等教育公平有重要意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体现教育公平的价值理念:
(一)体现了教育起点的公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贫困生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体现了起点公平。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以后,越来越多的贫困生因经济拮据而失去入学机会或难以维持学业,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则有利于改善这种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状况。一方面,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向贫困生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可以增强他们的教育支付能力,提高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经济准入资格,使其不因学费问题而失去入学机会;另一方面,对于已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生,学生资助政策可以为其扫除一定的经济障碍,防止贫困生因经济问题而辍学现象的发生。总之,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保证每一个有能力继续学习的人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体现了教育起点上的公平。
(二)体现了教育过程中的公平。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弥补贫困生在教育过程中资源的不足,使其处于公平的竞争地位,体现了教育过程中的公平。贫困生由于经济问题在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物质资源相对贫乏,因而在竞争过程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如他们饮食节约、营养不良会影响身体素质进而影响学习,因无钱购买必要的学习书籍和资料则会直接影响学习,不能承受额外社会活动开支会限制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影响自身的更好发展等等。学生资助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贫困生的经济状况,为他们提供与其他非贫困生公平竞争的条件,体现了教育过程中的公平。
(三)体现了教育结果的公平。学生资助制度有利于贫困生获得与非贫困生同等的学业成功的机会, 体现了教育结果的公平。学生资助制度不仅可以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的援助,促进他们学习上的发展,也可以为他们带来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贫困生获得全面发展和取得学业成功奠定了基础。据统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共资助学生4170.14万人次,资助总金额500.64亿元。其中,奖学金奖励738.56万人次,奖励金额110.2亿元;助学金资助665.25万人次,资助金额152.13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发放242.53万人,发放金额136.46亿元;特殊困难补助207.45万人次,发放金额6.07亿元;勤工助学271.92万人次,发放金额17.07亿元[3]。这些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都不同程度地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有助于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学生资助政策引发的教育公平失位
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日趋完善,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政策本身和实施过程仍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教育公平失位。
(一)资助资源配置不公平造成资助力度不均衡。资助资源配置不公主要表现为地域间的不均衡和校际间的不平衡。地域间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奖、贷、助学金的投入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地方院校资助资金投入较为充裕,而贫困生比例较高的中西部地区的地方院校资助资金投入则明显较低。第二,在助学贷款的发放上,东部发达地区贫困生比率最低,申请助学贷款的获贷率却最高,中西部地区贫困生比率较高,获贷率却较低。校际间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央高校和地方院校间的不平衡,由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实力悬殊,所以部属高校资助资金投入较为充裕,而地方高校资助资金投入明显较低。第二,“985”、“211”高校学生人均获得的奖、助学金和贷款金额要远远高于一般院校的人均水平。以广州市为例,据2010年广州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调查显示,“985”高校学生人均获得的资助金额为5345元,“211”高校学生人均获得的资助金额为3166元,一般院校学生人均获得的资助金额为2166元[4]。
(二)各项资助措施资金比例不合理,影响资助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第一,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具有明显资助功能的,对促进教育公平有明显推动作用的资助措施资金比例过低,主要表现为:助学贷款资金仍显不足,相当比例的贫困生不能获得贷款,贷学金还未充分发挥其主导资助的功能;勤工助学岗位不足,资金有限,不能有效解决贫困生生活费缺口问题,而且部分岗位工作过于简单,很难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第二,奖学金比例过高,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强调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功能,由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差距,贫困生中能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很少,如果奖学金比例过大,更会加剧资助资金的配置不均衡。
(三)政策运行机制不完善,使资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正。第一,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完善,导致资助资源分配有失公平。贫困生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资助资源的分配,目前大部分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上都有明确的条件规定,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如贫困生的界定难以把握,贫困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等。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应当受到资助的群体”与“已经受到资助的群体”的偏差。第二,缺少对各种资助项目的统筹安排,导致资助力度不均。现有奖、助、贷、补、免五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性不强,在实际操作中也缺乏一套对个人受资助限额的设定以及资助项目的整合方案,致使出现政策的交叉、重合,“重复资助、过渡资助、资助不足的现象同时存在”[5]。
三、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在当前学生资助政策下,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及其运行机制,切实维护贫困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一)完善和落实资助政策。第一,建立资助资源平衡机制。学生资助政策作为一种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政策,公平应当是其首要价值目标。在资助资源总量短缺、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前提下,建立资助资源平衡机制对于改变资助资源在不同地区、学校、群体间配置不公平的现状、促进资助资源合理配置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作为资助资源配置的主体,不应只重效率而忽视公平,不应利用行政手段人为拉大差距,而应当将中央财政资助主要向中西部投入,加大对落后地区、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当前资助资源均衡配置的准则首先应当是‘雪中送炭’,其次才是‘锦上添花’。”[6]第二,建立健全资助效果反馈机制。“资助效果的反馈机制是资助体系的管理主体有效掌握资助体系功能实现效果的机制”[7],高校可以通过座谈、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建立资助效果反馈机制,了解资助体系的运行情况、功能实现程度、实现功能与预期功能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困生及其他学生对资助体系的评价等多方面情况,从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资助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同时,通过反馈机制还可以了解受资助学生获得资助后的学习及消费情况,对于不珍惜国家资助的个别行为可以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二)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据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秋季新学期,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为70.28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41.1%[8]。相比之下,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的比例较低,满足不了高校贫困学生的需要。目前,我国资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力量相对薄弱且处于无序状态,由于资助金额有限,导致资助范围和资助力度还远远不能解决广大贫困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为此,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学生资助工作中来,拓宽资助来源渠道;另外还应建立必要的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管理机构,加强对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引导和管理。
(三)加强学生资助的管理和监督。第一,完善资助法律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法规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相关的政策文件中,但对其资助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规定还不明确。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需要法律法规的依托,立法应从贫困生认定、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资助方式及各方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尤其是在助学贷款方面,对于借款双方的职责权限要做出明确规定,既要保证资助资金充盈,又要保证贷款回收率,尽可能促使学生贷款处于良性运作状态。第二,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相关机构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收费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确保资助公正和资助金的合理使用。要加强对资助金全过程的监督,“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必须加强对资助全过程的监督”[9],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对评定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督,严厉查处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对学生资助金使用的监督,杜绝学生不正当使用资助款。
总之,只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学生资助政策,才能更有效地资助最贫困者和最需要资助者,促使更多的贫困生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充分发挥学生资助政策在实现教育公平中的作用。
[1]2009年普通高校困难学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人数23%[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0/08-12/2463649.shtm,2010-08-12.
[2]黄建美,王莉芬.教育公平理念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J].价值工程,2011,(15).
[3]2011年我国累计资助困难学生近900亿元[EB/OL].人民网:http://edu.people.com.cn/GB/17139130.html,2012-02-17.
[4]王 红,陈纯槿,童宏保.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J].中国高教研究,2011,(9).
[5]任双利.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公平和效率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09.
[6]刘 欣.由教育政策走向教育公平——我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公平机制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7]张家王月.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制改革初探[D].天津师范大学,2008.
[8]吴 芳.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刍议——基于制度的分析[J].辽宁教育,2013,(2).
[9]戈国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J].人民论坛,2011,(11).
(责任编辑:李文富)
On Educational Equality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of Student Finance Assistance Policy
Wen Xin Li Hua-shu
(Sichuan Education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Sichuan, 637002, China)
Along with the scale expansion,as well a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ee system in China's higher education,more and more students are refused by society or quit school because of the economic pinch.Therefore,educational equality can by no means be achieved in China.The implementation of student finance assistance policy,on the one hand, effectively alleviates this contradiction and to a great extent,realizes the people's pursuit of educational equality;on the other hand,due to the policy itself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of the policy,to some extent the inequity in education is becoming worse.Therefore the key to promote educational equality in China and to perfect the student finance assistance is to perfect and implement the student finance assistance,collect more money through different channels to expand the assistance coverage,and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is assistance.
student finance assistance;higher education;educational equality
2013-08-08
温 馨(1989—),女,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2级硕士研究生。
李化树(1964—),男,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四川省院校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
G640
A
1674-6120(2014)01-00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