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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自学考试实效性探讨
——以学科型课程向应用型课程转变为视角*

2014-04-17

关键词:考试制度助学自学

唐 静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江苏 南京 210024)

一、学科型课程向应用型课程转轨是当代自学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课程改革既是教育改革的核心,也是考试改革的核心,更是自学考试改革的核心。就自学考试而言,课程设置的结构、内容和类型,直接影响着命题的走向,影响着学习的方式,也影响着考生学习的质量和考生的整体素养。设置课程涉及到价值取向和理论根据。高等教育课程设计一般有学术取向和应用取向二种价值取向。学术取向的课程体系重在从事知识的研究、反思和生产,其主要目的是研究高深学问、探讨高深真理、生产高深思想。这种价值取向课程的典型特征是,内容上远离生活经验、强调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抽象性、深刻性和结构性。知识的呈现载体以教材、讲义等为主;教学的方式主要是讲授、研讨和思考;考核的主要方式是以文字表达为主要形式的笔试。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现代社会经济社会的应用取向日益突出,学术取向的课程越来越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社会需求,同时也越来越脱离了受教育者的需求。在现代社会,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目的日益表现为应用型、职业性和普通性。应用性正在成为现代高等教育课程设置重要的价值取向。“大学的功能正从早期‘传播知识’,发展到19世纪末的‘发展知识’,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应用知识’”[1]。

与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相对应,高等教育课程设置有“学科型”和“应用型”两种类型。学科型课程以学科知识的逻辑为组织方式,以体系化的教材为表现形式,以传播、生产和创造学科知识为主要目的,是精英教育时期和传统社会高等教育的主要课程形态。随着现代科学的日益分化与综合,以及现代高等教育应用型特征的彰显,学科型课程的缺陷不断显现。“学科课程既不容易随着科学的分化而同步分化,也不容易随着科学的综合而相互渗透,因而始终是20世纪以来课程改革的热点。”[2]应用型课程以应用型知识为组织方式,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和能力为主要存在方式,以培养和提升学习者的技能和素养为主要目的,特别是将培养劳动者掌握和形成适应现代大生产需要的现代技能作为重要目标。当然,强调应用型课程体系占高等教育的主体地位,并不否认学术型课程在高等学校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因素。在自学考试制度设立之初,其作为缓解民众接受高等教育需求与高等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矛盾而存在,其学习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和提高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这决定了自学考试服务对象的平民性和大众性,以及其教育功能的职业性和应用性。当代自学考试的能力取向和职业取向,已经成为自学考试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与合法性前提。如果说在精英教育时代学历具有象征性功能和符号性功能,那么,在大众教育阶段,获取学历本身已经不再具有象征性功能和符号性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学习本身给受教育者带来的现实性功能。强化技能、突出实践、注重应用、面向职业,既是当代自学考试制度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特征,也是深化自学考试制度改革、提高自学考试制度社会认可度、民众吸引力和存在合理性的内在需要。由此,自学考试的课程体系由学科型向应用型转轨,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自学考试制度发展和改革的内在需要。

二、自学考试课程结构与助学成效、自考吸引力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性

自学考试作为“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3],其内在规定性表明,只有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而没有社会助学的自学考试虽然也可以获得合法的国家文凭,但其内在的教育属性缺失,以及教育过程的阙如,都与高等教育制度的宗旨和价值取向相背离,既不能代表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趋势,也广受包括学习者在内的社会成员诟病。在今天,社会助学的成效已经成为衡量自学考试质量的核心指标。在大众化教育时代,在应用型高等教育时代,提升能力、增长技能、改善工作,日益成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

当社会助学成为自学考试制度的内在属性、核心特征和根本属性的时候,改革、完善和发展社会助学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助学的成效,就成为当代自学考试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提高社会助学成效和质量的关键是调动学习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习者的参与作用和支持作用。这一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过程的吸引力和学习结果的实用性。而“今天,研究型大学仍甚嚣尘上,高等教育的应用性仍被轻视”[4]。这种应用性被轻视、学术性僭越,对高等教育的直接影响是同质化严重,脱离社会、脱离生产、脱离实践,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与社会需求相脱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部将推动地方本科院校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轨,列为了重要的高等教育发展指向[5]。

如果说普通高等教育的应用型式微带来的是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和人才社会适应性的下降,那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存在的学术性僭越,带来的就是整个自学考试制度的社会认可度降低,社会吸引力下降,以及由此形成的自学考试制度整体的合理性危机与合法性危机,这是由自学考试制度的学术惯性所引发的。自学考试制度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和重学术轻应用的取向,严重地脱离了受教育者的需求,降低了自学考试制度的实效性。因为,就普通高等教育而言,尽管其应用性影响着学习者能力的提升和技能的增长,但由于其全日制的就学特征,使得教育的“过程性”特征明显。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其助学活动的短暂性、师生交往、生生交往的时限性和校园文化影响的缺失性,使得助学课程本身的应用性、助学过程本身的实用性和助学效果的有效性成为决定自学考试制度生命力和吸引力的关键性因素。学员在有限的助学过程中,如果不能从课程和教学中获得实际、实用和有效的知识和技能,这种教学对他们而言就不仅是一种“多余”,甚至还是一种“负担”和“浪费”。现实情况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自学考试内容向普通高校看齐的办学思维,以及助学活动中“重知识、轻技能”“重记忆、轻应用”“重学术、轻实践”的学科型课程思维惯性,造成了大量的助学活动排斥应用型课程、推崇学科型课程,或者减少应用型课程、增加学科型课程。这种现象对自考助学活动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降低考试和助学本身的吸引力,制约了自学考试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因此,改革自考制度,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自考吸引力就成为了一件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三、推进学科型课程向应用型课程转轨,提高自考实效性和吸引力的思考与建议

(一) 强化专业设置改革与课程改革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改革中的龙头地位

专业设置改革与课程体系改革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独立运行。从总体上看,应用型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社会实践的专业,其课程体系以应用型为主。深化专业设置改革是推进自学考试制度课程体系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轨的基础和条件。专业设置是自学考试制度的基础,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特色与质量。专业设置改革要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学习者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并将课程体系由以培养学科、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自学考试的专业计划要实现从学科型专业向应用型专业转变,从学科型课程体系向以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转变。”[6]为此,必须建立起专业设置动态调整的体制机制,形成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规范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专业设置改革思路。既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一些基础性、稳定性的自考专业,也要根据地方和国家新技术、新领域、新行业的需要,动态变更专业体系,优化专业结构。专业设置作为一项科学性、规范性的人才培养制度和方案,需要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和细致的设计,需要国家制定出相应的规则和制度,保障专业设置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人才培养规律相适应;同时,专业设置要为地方、学校的课程改革留出空间,让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开考学校根据当地经济、产业、社会、考生等多方面的需求,进行自主设置、自主改革和自主完善,并建立起顺畅的审批和反馈机制。

(二) 构建起以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课、专业选考课和专业实践课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

应用型课程体系并不排除学术型课程,只是学术型课程的比例要降低,并且学术型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对应用型课程的理解和运用。应用型课程体系的主题是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用性,主体是实践性课程和技能性课程。其课程体系应该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践课四大类。专业核心课程作为专业建设的内核和根本,其目的是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应设置那些最能体现专业特点的基础性、核心性知识与能力的课程,应占课程总数应不少于1/3。专业技能课主要是服务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产业和领域而设置的应用性课程,以实验、实践、操作和训练为主,一般不在封闭的教室里进行简单的讲述和讲解,而是通过现场教学、案例研究、实训操作等方式进行,其考核也主要是通过助学单位教师独立进行。选考课程是为了发挥主考学校的特色与优势、引导考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领域,增强自学考试的灵活性和选择性。选考课程既可以在专业技能课中进行,也可以在专业实践课程中进行,还可以探索在某些专业核心课程中进行。选考课程对于增加考试的选择性具有重要价值,其课程门数占课程总数也可以达到1/3。实践课程是指学员运用所学理论和技能分析实践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可以通过项目研究、案例分析、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实践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以1门为主。

(三) 深化自学考试制度综合改革,为优化自学考试课程体系、增强自考实效性和吸引力提供支持系统

应用型课程体系的构建、技能性课程、选考课程、实践课程的开设和开考,要求相应的评价方式、计分方式和评价标准改革。在大众教育时代,学历不再具有唯一的表征功能,学习过程的参与性、学习结果的有效性将成为重要的价值取向。考试的内容应该更多地体现为技能型考核、实践性考核,即使是理论知识的考核也应该重点考察其理解、领会和参与学习过程的状况。其中的技能考核和实践性考核,应该以助考学校考核为主,以授课教师考核为主,并且重视技能学习和实践性知识学习的过程性。这就需要打破以往学科型课程闭卷考试为主、客观性试题为主、严格的计分区分为主的考试模式,而代之以开放性技能考核、个性化展示和等级性鉴定为主。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自学考试制度改革,将自学考试制度放置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景、放置于学习化社会的背景下,淡化学术性、强化技能性;淡化客观性、强化个性化;淡化闭卷、强化开放性应用;淡化选拔性和淘汰性、强化发展性和过程性,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综合性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让自学考试制度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因素,成为推进人力资源强国和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 汤尧,成群豪.高等教育经营教育学[M].台北:高等教育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

[2] 张乐天.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

[3]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J].价格理论与实践,1988(5):48.

[4] 王建华.高等教育的应用性[J].教育研究,2013(4):57.

[5] 鲁昕.积极探索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路径模式[N].中国教育报,2014-01-13(2).

[6] 本刊编辑部.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的思路与进展——访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J].中国考试,201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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