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英语:废除还是改革
2014-04-17喻聪舟
喻聪舟
高考英语改革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社会各界对于这个问题高度关注,看法不一。问题主要集中于高考英语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是否需要改革以及如何改革等问题上面。
一、学习英语的意义
分析高考英语的存废以及改革问题,应当明确在当前时代背景下英语学习的意义。如果英语学习的必要性已经不存在,那么高考英语就可以废除了。如果要对高考英语做出改革,那就要以英语学习的意义作为改革出发点。
(一)英语是丰富学生思维的文化符号
无论考生对学习英语是否认可,但英语作为一种语言学习,是一种训练学生思维能力的工具,不仅能够发展学生的阅读、写作与表达能力,还在很大程度上砥砺学生的心性,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性格品质。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每种语言背后都体现着不同的思维方式,汉语的文字、语言特点对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每种文化都有其固有独特的特点。英语具有与汉语不同的构成特点和语法特征,其背后所体现的不同思维方式是对我国汉语所代表的思维方式的有益补充,不同语言之间的对比学习能促进学生对本民族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英语代表着一种不同于汉语的思维方式,高考英语对于丰富考生的思维方式有着巨大的意义。英语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更具有文化意义,“学习其它语言是人文学科中必要的组成部分”。〔1〕语言更是一种文化,卡西尔认为语言“它的功能是赋予主观的、流动不居的世界以确定的意义,使之成为客观稳定的世界”。〔2〕英语是学生应当具备的一种基本文化素质。
(二)英语是进行世界交流的重要工具
阿特巴赫(P.G.Altbach)认为“全球化是指一个更加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信息技术及通讯技术、国际知识网络的出现、英语所起的作用,以及学术机构控制之外的其他力量共同塑造的现实。”〔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英语学习对个体与国家发展的作用不容忽视。信息社会使“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完全成为可能,一个人可以不用离开家门就能了解世界各个地方所发生的事情,极大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空间。英语是世界最被广泛应用的语言之一,若想更好的了解这个世界,就必须以一定的英语水平为基础。因此,英语学习不仅为开阔考生了解世界的视野,更为考生提供了一种生活的可能,减弱了地域对个体发展的限制。在当今世界,知识的产生与传播对综合国力的影响日益巨大,然而大部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杂志尤其是自然科学类杂志都集中在西方国家,因此“学者们都是以这些杂志为导向,采用杂志的出版文字——目前主要是英文——来写作,并且一定程度上发表这些杂志所看重的研究成果”。〔4〕我们需要通过外文的文献才能了解许多世界前沿知识的发展情况,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若想得到世界的认可,也需要以英语为语言载体进行传播。可见,英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前世界知识的生产与交流,成为我们连通世界的重要入口与出口。
简而言之,英语不仅作为一种语言文化能够丰富学生的思想、训练学生的思维,还可以作为一种我们与世界沟通的必要工具,进行知识与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从这个角度看,英语学习对于学生的个体发展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英语有必要继续作为高考的科目之一而存在。
二、当前高考英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发展,高考英语考核方式的弊端已经开始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导致学生对英语的过度学习现象
高考对于中学教学有巨大的指引作用,导致所谓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即高考关注什么,中学就关注什么;高考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当前我国的高考模式,英语与语文、数学都是高考必考的三大“主科”之一,分值均为150分,占高考总分750分的权重较高,这就必然导致从学校到家长再到考生都对英语学习高度重视。与语文相比,考生对于英语更为陌生,在同等分值下考生愿意把更多的学习时间倾注在英语学习上。要学好数学,往往需要一定的天赋,并非所有人都能学好数学,而英语对于考生天赋的要求较低,只要付出足够的时间勤奋学习,就更容易获得较好的分数,因此英语学习容易引起学生的重视。基于上述原因,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长与学生,都对英语学习给予高度重视的态度,致使形成考生将过多时间投入到英语学习中的过度学习现象。这显然有悖于基础教育素质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因此有必要对高考英语进行改革,调整高考英语的考试方式,引导基础教育朝正确的轨道发展。
(二)不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人才
为高校选拔合适的人才是高考存在的合理性基础,离开了为高校选拔人才,高考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高考选拔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起点,选拔出来的人才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高校对人才的需要,对于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英语能够帮助学生了解世界学术发展的动态,是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但除了英语以及相关语言类专业之外,英语学习与大多数学生的专业学习关联度不大。相比较而言,物理、化学、历史等科目与考生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更加密切相关,广博而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潜质显然对于学生的大学学习更为重要。当前我国高考英语所占权重较大,对于考生能否进入高校的影响力远超过上述科目。学生进入高校主要进行的是专业性的学习,但现有的高考选拔方式却将很多具有专业潜质的考生挡在了大学校门之外。另外,当前的高考英语评价方式忽略了大学的自主性,并非对于所有的大学来说英语成绩都是“多多益善”的,大学缺乏按照专业需要对考生的英语水平进行自主选择的权力。
(三)“一考定终身”的考核方式不合理
我国现有的高考模式是通过一次考试的成绩决定考生能否录取,即所谓的“一考定终身”。考生一旦临场发挥不好,就意味着可能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或是需要来年再考,这无疑会对考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在高考中,时常可以看见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考生发挥失常,其高考成绩难以体现考生真实的水平,影响考试的效度。还有一些考生因为生病等意外情况,影响了其正常水平的发挥,而现有一年一次的高考对这些发挥失常的考生没有提供补救的机会,这就显得缺乏人本关怀。
(四)扩大了城乡之间的教育机会差异
考试公平是高考的生命力所在。公正是“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相同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社会出身的影响。”〔5〕真正公平的高考应当使考生能够凭借自己的禀赋和后天的努力获得进入高等学府的机会,而不是凭借他们的出身地位。城乡之间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先天条件上已将农村考生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高考改革应当对这种不利进行补偿而非加剧不公平。相比于农村考生,城市考生拥有更多英语学习的优势资源,他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到种类繁多的英文读物、资料,而处于落后乡村地区的考生则很难接触到教材之外的英文材料。英语听力的练习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这显然对经济条件更好的城市考生有利。城市家庭对于英语更为重视,能够为子女营造更好的学习英语的氛围,城市考生在生活中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英语。城市学校的英语课程比农村学校更早开设,一些发达地区的学校在小学二三年级甚至更早就开设了英语课程,而一些乡村学校到了小学高年级才开设英语课程,而且因为难以招到具有水平的英语老师,英语教学难以保证。基于上述原因,城市学生往往比乡村考生更容易在高考英语中取得更好的成绩,而这种优势的取得并非完全来自考生后天的努力,更多的是源于考生出生和接受教育的区域优势。
三、高考英语改革建议
(一)增加每年高考英语考试的次数
为克服“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应当适当增加考试次数,以减小一次考试的偶然性,使英语水平高的考生真正能脱颖而出,为一次考试发挥失常或遭遇偶然事故的考生提供补救的机会,减小考生的考试心理压力。那么,考试次数以多少为宜呢?每年过多的考试次数同样会增加考生的压力,过少的考试次数则不足以克服考试的偶然性等弊端,笔者认为将考试次数设置为4-6次是合理的。考虑到高考成绩对考生的巨大影响,建议将考试时间定在学校的放假时间,从考生高二学期结束至高三毕业期间的假期时间选取4至6个月份,每个月份进行一次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参加其中的一次或几次考试。
(二)改革高考英语的评价方式
增加考试次数是高考英语改革的合理方向。但高考是高利害的考试,考生对成绩的要求是越高越好,多数考生会选择参加多次甚至是全部次数的考试。这样不仅会增加考生的学习压力,并且对考生的精力也是一种浪费。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源是当前英语以分数为标准的评分方式,每一分都对考生的前途命运影响巨大,因此需要对这种评价方式进行改革。英语是可以丰富学生思想的符号文化和帮助学生与世界沟通的工具,高考英语改革应以此为出发点。从符号文化的角度考虑,高考英语以能够促进考生的学习即可。从沟通工具的角度出发,则要求考生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因此,笔者建议采取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制,将考试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不公布考生具体成绩,仅给出取得的等级,不同等级作为考生进入不同层次高校的限制标准。
(三)增加高校在选择新生时的话语权
以等级评价方式取代百分制评价方式,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进入不同高校的不同专业所需要的英语等级由谁来决定。不同高校、不同专业对考生的英语水平的要求差异明显。就学校而言,国际交流广泛的大学对于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要更高些,而一般地方性本科院校则达到基本的英语水平即可。就专业而言,英语类专业对于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更高,而中文专业对于英语的要求就可以降低,其他不同专业根据各自特点对于英语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高考英语改革应当增加高校的话语权,让高校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学校开设专业特点,在英语考试的难度以及分数上有更多选择权,由高校自行决定进入本校需要达到的英语等级。
(四)社会专业考试机构实施高考英语测试
由专业机构进行命题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高考”的一种值得借鉴的经验,美国的SAT考试与ACT考试主要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ECT)和美国大专院校测试中心(American College Testing,ACT)两个机构负责。英国的A-level考试也由专门社会机构负责招生、认证以及具体实施等工作。我国高考是一种典型的“举国大考”,关系到的利益主体有中央及地方政府、高校以及考生,各方利益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命题能够更好地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相比于欧美国家,我国社会诚信体系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直接将考试全权交予社会机构负责,容易导致受人情关系影响,影响考试公平,试题保密将成为制约由社会机构组织命题的重要因素。同时,高考对于试题的命制要求严格,社会机构命题的权威性与国家统一命题的权威性进行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实现高考全部科目由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还有一定难度。社会专业机构组织高考命题是一个改革的方向,必须要打破目前这种由国家进行统一命题的格局,具体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仍由国家组织高考英语的命题,社会专业机构对命题进行监督;第二阶段是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英语题库试题的命制,国家监督命题过程,对题库进行统一管理并从中选取考题;第三阶段是由社会专业机构组织高考英语命题,国家负责管理监督。
〔1〕哈佛委员会,著.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M〕.李曼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97.
〔2〕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2.
〔3〕〔4〕阿特巴赫.比较高等教育:知识、大学与发展〔M〕.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室,译.2001:4-5.
〔5〕〔美〕罗尔斯,著.何怀宏,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