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响施工工期因素的分析探讨
2014-04-15李新祥宋永安
李新祥,宋永安
(北京市1711信箱, 北京 100017)
关于影响施工工期因素的分析探讨
李新祥,宋永安
(北京市1711信箱, 北京 100017)
影响工程施工工期的因素很多,需要对其进行认真梳理,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施工工期;影响因素;分析探讨
0 引 言
施工工期是发承包人重点控制的要素之一。部分商业工程对施工工期更为重视、要求更为迫切。招标文件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投标文件在投标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等方面,均需重点阐述并以此作为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工期管理,承包人按拟定施工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尽可能使工程按期竣工。但在施工过程中,有些不确定情况,仍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工期的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 发包人方面影响工期的因素
1.1 开工准备不足
(1)发包人没有按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拆迁没有完成;或虽已完成拆迁,但还存在经济或邻里纠纷没有解决,还不能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三通”没有完成。发包人没有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约定地点;或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没有开通,施工合同约定的主要道路,还不能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水电用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由于施工水电供应量有限,一旦承包人全面展开施工,其负荷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部分城市水电供应紧张,为保民生,还可能采取拉闸限电、临时停水、停电措施等,造成停工、窝工,致使工期受到影响。
1.2 变更建设标准
(1)扩大建设规模。一方面发包人利用自身所处的优势地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变更设计,甚至变更规划设计,增加建筑物层数或调大建筑物的外围尺寸。另一方面,维修改造项目突破拟定施工范围,施工内容越干越多,工程量越做越大。
(2)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建筑物内的设施,提高装修档次,改变装饰建材;将普通装修改为高级装修,将一般地砖地面改为花岗岩或木地面。其施工精细度提高,引起人工增加,工期后延。
1.3 质量控制目标提高
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顾工程规模大小或工程实际需求,为宣传或政绩需要,提出新的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在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基础上,增加了结构工程质量创“长城杯”或工程质量获“市优”、“鲁班奖”等奖项。发包人改变原定质量控制目标,势必造成承包人投入过多的资源、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监理人也加大质量检查验收力度,影响承包人的施工工序及正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滞后。
1.4 资金到位率低
一方面资金筹措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有的工程项目的发包甚至以承包人垫资施工为条件,一旦出现资金链断
裂,工程建设无后续资金,工程可能被迫停工,工期将被延误。另一方面不能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或施工进度向承包人拨款,承包人也无法向材料供应商付款等,甚至连劳务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引起材料供应商拒绝供应材料,劳务人员消极怠工甚至停工,影响施工工效与施工进度。
1.5 改变工期计划
发包人根据需要或为了搞“献礼”工程,在施工期间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承包人为赶工程工期,不切工程实际,不计工程成本,违反工程施工规律,盲目加快施工进度,以实现工程的提前竣工,给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
2 承包人方面影响工期的因素
2.1 计划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
(1)承包人施工计划不周。没有系统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流水施工节点不连续,工程施工因多方面原因前松后紧,施工时间分布不均匀,没有考虑工程可能出现的影响工期的特殊情况。
(2)承包人内部协调不力。因工程施工管理复杂,参与施工的单位多、人员杂,工程建设的主体施工之间、本专业之间、各个专业之间、各个施工过程之间在交接和配合上发生矛盾,施工相互脱节、扯皮,甚至窝工、返工。
2.2 施工力量的调配不合理
(1)劳务用工紧张。目前,建筑行业面临很多实际问题,部分承包人虽有自己的基本劳务队伍,但部分劳务人员受劳务工资或暂时休工的影响,不断跳槽。加上现在专业分工较细,专业工种之间不能互补,造成施工没有足够的劳务力量可供使用,劳务用工与实际施工需求量不适应。
(2)劳务人员的配合不默契。劳务人员临时拚凑,互不了解,或专业之间的劳务人员搭配不合适,不能形成合理的施工力量并高效地运转,完成任务拖拉,延误施工进度。
2.3 施工方案不合理,延长了施工时间
(1)在技术资料比较准确的情况下,承包人为了增加工程造价或其他原因,选用保守的施工方案,既费时间,也提高了工程造价,还可能把握不好质量。如基槽土方施工,边坡支护本可以钢筋混凝土锚网喷,而实际施工却选用钢筋混凝土护坡桩,桩的施工难度大,还容易产生位移。
(2)颠倒施工工序。随着技术的进步,专业人员的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分包工程越来越多。在部分专业分包工程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而进行下一道工序,工序相互交叉,施工相互影响,需要协调、扯皮的事增多,影响了施工进度。
2.4 应用的技术不够成熟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不可靠的施工技术,甚至有些新技术还处于试用阶段,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而施工采用这些不成熟的技术,加上施工人员掌握技术还不熟练,不仅费工费时,而且施工质量还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甚至导致返工等。
2.5 安全措施不到位
承包人为节省资金,节约成本,对安全形势估计不足,在安全方面的投入少,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要求停工整顿。部分专业施工中,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更为重要。由于职能管理部门管理更加严格,停工整顿时常发生。
3 勘察、设计方面影响工期的因素
3.1 勘查资料不准确
没有准确探明施工的地质情况,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可能造成基础处理与结构设计偏向保守。如地质资料显示基槽下有地下水,需要进行降水施工。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地下水是自来水管破裂形成,既浪费资源又耽误了施工时间。有时没有探明地下障碍物,基槽开挖过程中发现了埋藏的文物或市政管线,需要文物保护部门或市政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并妥善处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由于处理过程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影响了施工工序与施工进程。
3.2 设计内容不完善
(1)设计人员规范应用得不恰当,或违背设计规范,存在设计缺陷,尤其不能满足强制性的规范要求,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也有个别设计人员以满足规范要求为由,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生搬硬套规范,导致设计过于保守。
(2)设计内容细化不够,设计图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在施工过程中用洽商变更完善。有的设计人员把部分装饰内容留给发包人确定;施工期间发包人还得委托设计或签订变更资料对施工图加以补充,影响了承包人按计划施工。
(3)设计人员缺乏整体意识。本专业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设计相互矛盾,尺寸标不清,相互不能对接,需要在施工时修改设计或变更施工方法。
3.3 设计与施工脱节
部分设计没有考虑施工的可行性与施工难度,把构造
复杂甚至还没有应用过的结构引入工程。为了美观与造型需要,把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为曲线型、弧型及其他异型组合,施工配模与钢筋下料十分复杂,混凝土浇筑困难。还有的设计人员把处于试验阶段尚未广泛应用的结构处理方法运用到施工中。其技术质量不稳定、不可靠,也没有安全感,影响了正常施工。
3.4 施工图跟不上施工进度
设计人员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图。除发包人准备仓促或设计方案确定较晚以外,设计人员工作量大,不能按约定及时完成设计任务,造成了移交施工图的延迟。有时设计人员提交施工图不全,发包人为了提前开工,要求设计人员赶进度,同意设计人员先提交部分施工图供承包人使用,造成施工图不配套、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较大的差错和矛盾,还影响了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4 自然环境影响工期的因素
4.1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部分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工程施工经常遇到塌方、滑坡、地基下陷、软地基等不明的地质条件。特别是部分工程的地理位置特殊(山区较多),地质条件复杂,给工程施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施工时需要不断修改设计、加固结构和基础处理。还有部分工程所处的周围环境复杂,工程周围已布满各类建筑,施工时既要考虑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也要考虑已有建筑对工程的影响,并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2 不利于工程建设的水文气象条件
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施工工期,特殊的气象条件给工程带来许多麻烦。长时间的雨雪天气给工程防水、结构施工、回填土带来许多不便。恶劣的天气甚至导致停止结构施工,影响施工进度。另外,提前到来的气象条件也影响施工。在拟定施工计划时,虽已考虑冬季及异常气候的因素影响,但由于冬季和雨季的提前到来以及气象条件的异常,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许多项目需要停止施工;或虽然能施工却不得不采取特别的施工方法,采取更为严密的施工措施。不仅降低工效,而且增加投资,还影响施工进度。
4.3 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情况
地震具有突然性,预先设防难度大。地震一旦发生,即使建筑物本身没有损坏,也需要进行安全检测,对工程总体质量进行综合评估,需要较长时间恢复施工。台风在沿海地带频繁发生,有的施工合同不把其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台风可提前预测,也可提前采取部分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对工程的影响。但鉴于其对工程影响的不确定性,需要安排必要时间做出应对。洪水虽然有时可预测,部分危害可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但对工程的破坏及影响不可低估,极容易产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对较为困难。因此,一旦出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事件,必然会影响工期。
5 社会环境影响工期的因素
5.1 工程相邻单位干扰施工
发包人在开工前没有处理完相邻关系,邻里界限不清或因遮挡、施工扰民、扰民补助、影响居民正常出入与居民休息等因素没有妥善处理,相关邻里以各种理由干扰甚至阻挠施工。还有部分承包人违反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没有控制好噪声污染和渣土遗撒,为了赶进度,置施工扰民的实际情况于不顾,施工至深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引起住户不满而阻挠施工。
5.2 政府管理部门的限制
(1)安全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强化安全工作,在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需要发承包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整顿与改造。
(2)重要时间。在节假日、重要活动、中高考及临时交通管制时,限制施工时间,甚至停止施工。此外,市容部门在遇到大风或空气质量恶劣时,施工扬尘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由此引起市容管理部门限制部分项目施工,直至停止施工。
5.3 其他不可控因素
工程施工中常见的法律和制度变化,工程项目所在地受到经济制裁、战争、骚乱、罢工、企业倒闭以及不当的法律诉讼等社会动荡不安定的情况,会引起人心浮动,劳务人员难寻。企业破产、倒闭、被查封也会引起资金链断裂,无法进行工程施工。以上各种情况的发生都可能造成停工,影响施工工期。
6 材料、设备采购影响工期的因素
6.1 发包人原因
建筑材料(设备)是施工不可缺少的元素,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建材采购是工程施工需要把握的重要环节。发包人忽视建材采购的重要性,不注重建材市场调研,决策迟缓,采购计划不细。其供应的建材在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方面不能满足施工合同及工程的需要,在供货交接和质量检验方面相互扯皮,甚至造成退货或返工。
6.2 承包人原因
承包人建材采购计划不周,没有留足富余量,施工时部分建材数量不够;或是承包人没有提前计划采购建材,临时动议,市场不能满足需求;还有资金与建材价格原因,造成没有及时采购建材,影响了施工进度。承包人不熟悉建材市场行情,不了解建材特性。当急需采购时,目标性不强,不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还有的承包人没有专职建材采购人员,或者采购人员工作能力不强,采购建材产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对发包人没有及时提出建材需求计划,导致材料供应滞后。
6.3 监理人原因
监理人没有一套完整的建材采购管理的规定。对厂家的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建材性能、价格及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明确,省略本应进行的建材考察程序,影响建材采购质量;有时没能及时发现建材存在的问题,建材的进场和检验控制不严格,没有严格落实相关的制度规定;需要送检的材料没有提前提出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怀疑或发现建材质量问题,才重新送检,影响施工工期。
6.4 设计人原因
施工图设计采用了市场上稀有或奇缺的建材产品,普通市场不易采购。尤其部分建材需要进口,并且加工时间长,运输困难,还伴有许多不确定情况的风险。个别施工图设计了部分异型建材,样式不明确,甚至仅有一个鸟瞰图,没有具体施工图样,无法加工,难以及时供应。再加上建材价格上升,承包人需要市场询价,甚至要与建材供应商讨价还价,耽误了工期。
7 其他方面影响工期的因素
7.1 监管方面的原因
(1)监理人协调不力。在执行监理工作时,监理人与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配合不够,没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工程隐蔽和中间验收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甚至要重新检验。
(2)监理质量不高。因监理素质能力、管控水平及工作责任心的影响,造成工程质量监理时松时紧,工程质量时高时低,施工质量瑕疵不能及时发现或质量管控不严,甚至需要返工才能达到质量控制目标。
(3)监理权威不够。监理工程师处于特殊地位,施工合同虽赋予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监理权,但监理人的权力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承包人经常挑战监理权力,对监理提出的要求、监理要点并不重视,影响了工期目标的实现。
7.2 项目取得政府的支持不够
项目没有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发承包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不够。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没有办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手续,没有被批准或批准被推迟,施工时遭到执法部门阻止或处罚。还有违反有关施工环境管理规定,没有认真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受到环境卫生、渣土管制影响,甚至被有关部门限制施工。
7.3 特种行业施工受到限制
项目实施爆破作业以及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由专业分包人施工;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并且需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部分项目还需相应职能部门批准。如果发包人或承包人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就不能进行施工。还有受工程保密的影响,特别是军队工程建设因有保密要求,部分劳务人员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部分建材采购受到影响,施工还有不同要求,影响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8 结 语
综上所述,影响施工工期的因素很多,需要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相关责任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预留一定时间的施工工期。特别是要针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施工地点特殊、基础设施差等特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早计划、早安排,尽可能减少各种不利的因素影响,制定稳妥的施工计划,稳步推进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按计划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的工期目标。
F407.9
B
1007-4104(2014)05-0025-04
2014-04-02
李新祥(1961—),男,高级工程师,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招投标研究:宋永安(1961—),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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