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动物产地检疫现状及对策
2014-04-14梁食四川省平昌县畜牧食品局
文│梁食(四川省平昌县畜牧食品局)
产地检疫是有效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通过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动物疫病,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有效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食品安全。但是笔者在四川省平昌县农村考察的情况表明,农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普遍存在检疫难度大、检疫不规范、检疫费收缴难等问题,产地检疫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
一、现状及原因
1.农村检疫工作条件较差。平昌县是典型的山区畜牧业大县,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63.5%,全县从事养殖的农户约60万余户,占农户总数的70.6%。其中散养户几乎占到70%以上。农村产地检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面宽量大,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定点屠宰检疫场所,开展检疫工作时东奔西跑,疲于应付,而乡镇检疫人员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甚至只有一个。同时,他们承担着动物疫病防治、养殖技术指导、投入品监管等工作,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逃避检疫的现象时有发生。
2.检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首先,业务素质不高。该县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兽医专业学习和培训,对现代畜牧兽医技术掌握较少,难以适应动物检疫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需要,专业知识更新迫在眉睫。其次,文化水平不高。据调查:基层检疫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27%,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49%,高中以下学历占24%,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再次,基层待遇较差。由于一直以来人们对畜牧行业的偏见,许多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畜牧系统从事工作。加之乡镇站工作人员高级职称评定较难,优秀的专业人才发展受到约束,人才难留。致使基层检疫人员队伍青黄不接、人才匮缺。
3.申报检疫的意识淡薄。农村部分养殖户(业主)认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收取检疫费,既费时费力,又会增加他们的养殖成本,对产地检疫工作的真正目的和重要作用根本不理解。加之动物养殖的方式多样,既有规模化的养殖,又有农户散养,并且由于养殖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出栏时间不统一等原因,导致产地检疫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难度。
同时,我国的产地检疫工作多数实行报检制度,但大部分养殖户法制意识不强,畜禽出栏大多不在本地销售,往往在销售或上市前不报检,甚至想方设法逃避检疫。此外,一些商贩采取上门收购的方式,买卖双方私自成交;还有一些农民将自家养的猪牛羊等自行屠宰,拉到集市上出售。另一方面,在消费者图新鲜和价格便宜,甚至还有消费者认为肉食品加盖的检疫验乞印章不易洗掉等诸多因素下,无意中给不法经营者逃避检疫提供了可乘之机。
4.检疫工作方式落后。在农村或者山区,市场胴体检疫基本上就靠“一把刀、一个钩、两只眼”开展工作,如此落后的手段也是导致部分养殖户和农民拒绝检验检疫和拒绝交付检验检疫费用的原因之一。在实际的检疫工作中,检疫员仅凭肉眼对活畜禽进行感官检疫,无法进行常规检查,大多没有专门的化验室进行专业的检验。虽然部分基层屠宰场设有化验室,也很少开展化验工作,并且可以检测的项目也十分有限,再加上业务操作不熟,导致化验室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检疫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真实性。
5.检疫执法力量薄弱。乡镇站的官方兽医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当遇到检疫违法行为时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加上行政执法程序相对繁琐,而检疫人员本身对检疫执法程序又不熟悉,于是在心理上造成检疫人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则,由于乡镇与乡镇之间检疫执法工作脱节,有些乡镇不管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只管收费,不管检疫,致使检疫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二、对策建议
1.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悬挂宣传标语、向村民发放宣传单、在村民集中的位置开办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检疫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在农闲季节向农民和养殖户讲解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在饲养较为集中的地方,乡镇产品交易场所和重点村户、地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履行防疫检疫义务和抵制私屠乱宰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全力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肉食品安全,使农村检疫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议各级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基础设施投入,以乡镇为重点,规范建立畜禽定点屠宰场,添置必要的动物检疫设备,改进检疫手段,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同时,提高对农村动物疫情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标准,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死亡补助经费能及时兑现给养殖户,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户损失,使农村产地检疫工作真正步入一个良性轨道。
3.切实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农村检疫工作人员是我国动物防疫网络的基础力量,他们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动物检疫水平和食品安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文化、技术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将动物卫生监督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新材料应用到动物卫生监督中去,使队伍检疫执法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具有公信力。二是理顺管理体制。针对山区农村检疫工作的特殊性,建议乡镇适当增加财政编制,按一类乡5名,二类乡3名、三类乡2名配备专职检疫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检疫协检员。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加大对基层检疫工作经费投入,并将乡镇动物检疫员列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最大限度地减少动物卫生监督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在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充分调动广大检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切实加大动物检疫执法力度。动物检疫工作不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执法部门的工作信任度,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逃脱检疫的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案件要及时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立案查处。
5.探索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新机制。一是强化报检工作,巩固报检成果。面对农村产地检疫工作人少、面广、线长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协检员的作用,切实增加其待遇,以提高报检率和受检率。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资格认证。建立和完善《村级协检员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村级协检人员的资质认证考核,定期开展检疫规程和技术培训,提高检疫水平。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经贸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