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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合村并点与美好乡村建设

2014-04-11周家华周思山

宿州学院学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建设

周家华,周思山,周 冲

宿州学院皖北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心,安徽宿州,234000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合村并点与美好乡村建设

周家华,周思山,周 冲

宿州学院皖北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心,安徽宿州,234000

在分析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动因的基础上,归纳出了合村并点的四种有代表性的模式:合村并组、撤村并点、迁村并点、合村并点。基于城乡一体化相关理论,指出了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从土地政策、社会保障、农民就业和建设资金四个方面对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工作提出具体看法,认为在我国农村地区实行合村并点是构建新型城镇化和美好村级建设的一种尝试和创新,可以破解土地、社会保障、就业、融资、农村产业发展等难题,对于转移农业过剩人口,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合农村资源,加强城市功能建设,提高农村社会发展生产力,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城乡一体化;合村并点;美好乡村

城镇化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是社会学、区域经济学、生产力布局学等各学科的研究重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学界对城镇化的概念、特征、起源与发展、方针与道路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此外,对城镇化与非农化、城镇化与人口流动、城镇化与现代化、城镇化与经济发展、城镇化与城市规划、城镇化与城乡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

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9月,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新时期,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破解农业可持续发展难题,完善农村征地政策,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建设美好乡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问题日益暴露,主要是由于行政村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选人难、投入难、发展难、行政管理成本高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农村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对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的动因

根据有关世界城镇化理论,在影响城镇化发展的诸多因素中,产业结构的非农化转移、经济要素的流动是两个对城镇化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而产业结构的非农化转换是城镇化的动力机制[1]。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土地是改造农村面貌的最大资本,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农村土地资源,提高空置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在保证“18亿亩”农耕用地前提下,以耕种土地一级市场为基础,促进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繁荣和增值,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情况,应从我国当前城乡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要通过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改变传统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并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收归国有,改变其用途,为加快城镇化建设创造条件。新时期,进行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的动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需要。应该看到,当前阶段村级建制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分布也较为零散,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果要推广到全部村落相对困难,同时乡村内部中心村和其他村子的自然条件以及经济条件差异性明显。

第二,打破农村生产要素分散局面的需要。正如上文中所说,由于建制村规模的局限,正常的土地流转往往涉及多个村落,因此,在土地的第二、三级市场的构建过程中困难重重,与此同时,这种情况的客观存在,也导致了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后继乏力。

第三,弥补农村基层管理方面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的不足。现在的农村因为涉及拆迁、征地、补偿等利益关系,一旦当选为村干部,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各方面容易获得好处,村委选举竞争性大。但当选的往往是在村里宗族关系庞大的人,不一定是能力、素质各方面条件最好的人。因此,合村并点的方式,可以弥补美好乡村建设基层管理方面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的不足。

第四,普及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对于集中供暖系统的构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建设,大范围推广难度较高。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合村并点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基础设施的作用。同时可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为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来,极大地提升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第五,扎实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城镇化的发展在不同的阶段都有着自身的独有的规律,一般来说,可以根据其具体表现的不同,划分为初级阶段、快速发展阶段以及发展后期阶段三个主要阶段[2]。从对浙江、山东、江西等城镇化实践调研结果分析来看,农村城镇的框架已经搭起,但实质内容不多,其中初级阶段和发展后期阶段之间的区分主要是以30%城镇率为标准划分的,人口、产业积聚等功能也不完善,形成了城市和乡村的脱节。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构建一个多方面协调发展的区域,以农村为载体,对土地流转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促进经济的整体发展,最终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体系,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六,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居住环境中,房屋对农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往往大半生的积蓄都投入到住宅建设中。由于涉及拆迁,不允许乱建乱盖,导致违法建筑丛生,而在后续管理过程中,重复的拆建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尤其是破旧危房,因为政策不允许,无法翻新重建,导致想改善居住环境的不能盖,房子好几套的还偷着到处盖,村民对此极为不满,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2 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的几种模式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在一些农村地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合村并点”,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而且对建立具有一定规模、构成合理的美好乡村村镇体系,加速我国城镇化建设,都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合村并组

合村并组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它的起因是税费改革。这次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提留等,使得村级组织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养不起太多的村组干部,必须节减管理支出。由减事、减支而必须“减人”这一逻辑转变为“合村并组”这一具体行动。根据相关数据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试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村级收入普遍减少。为了破解经费减少后村级组织运作的困境,合村并组作为一个配套措施被提了出来,其直接目的就是减少农村干部队伍数量,减少支出。从近10年左右的实践来看,合村并组是有一定成效的。

2.2 撤村并点

撤村并点实际上是一种对一些过于分散、布局不合理的村庄进行重组,以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加强村民生活质量的系统化过程[3]。部分专家学者通过对我国当前的城镇化进程进行深入分析指出,撤村并点的基础工作就是合理确定未来村庄的个数和位置,即保留村庄的选择。而在此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来选择保留村庄的,基本的考虑因素包括人口、基建水平、交通条件以及自然资源等。具体来说,对村庄的保留与否的判定主要经过如下流程:第一,选择较小规模的村(即低于国家、省市等制定的基层村人口标准的村庄),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不适合居住的村庄;第二,需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对居住人口、配套设施和经济辐射能力等指标进行集中审核,从而确定保留村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保留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好、人口较多的村庄[4]。

2.3 迁村并点

迁村并点实际上是取消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减少居住人口的村庄,推动中心村人口集中的过程[5]。迁村并点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是乡村城市化的必由之路[6]。必须认识到,在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国农村人口的大量减少,迁村并点不仅能有效地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而且也能有效地提升村庄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设施的配置效益,促进农业用地的规模经营,但不能急功近利、大拆大建,应充分考虑村民的切身利益,采取村民自愿的方式,不宜采取强制性措施[7]。在此项工作实践过程中,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是保证土地资源、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根本前提。只有形成了较大人口规模的中心村,才能够保证村办企业保持一个相对集中的发展态势,从而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2.4 合村并点

合村并点,虽然和以上三个说法有相似之处,但内涵不一样。合村并点,亦称“合村并居”,是根据一定地区内现有村庄的发展现状,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重新规划选址,将临近的几个村庄合并成一个大的美好乡村,小村向大村集中、交通不便利村向交通便利的村集中、弱村向强村集中。具体操作是把原有的小型村落拆除,建成更大规模的村庄合并。合村并点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农村资源优势,发展农村生产力;可以最大可能地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化成果;可以最有效地克服和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合村并点,关键在于让群众满意,不能单凭政府行政力量强制进行,要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听民声、体民情、取民意,切实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各种问题。

3 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在农村地区进行适当的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有利于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和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农村资源,更好地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特色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构成合理的村镇体系,加速我国城镇化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3.1 完善政策,加强宣传

作为一项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的系统性工程,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具有非常强的政策性和广泛性,因此群众的满意度是评价此项工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多渠道、立体化、深层次地进行大量的调研、试点,摸索出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配套政策。与此同时,在开展宣传工作过程中,应采用多种渠道向村民解释政策、介绍优点,从真正意义上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3.2 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各自然村、行政村进行统一规划,聘请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在征求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以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标准对美好乡村进行规划设计。水、电、路、绿地、通讯等配套要齐全,并从提高村民幸福感角度出发,一次性完成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必须制定完善的招标规划,保障施工质量。

3.3 广开思路,筹措资金

美好乡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可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特别是引导和鼓励本地先行富裕起来的企业家进行公益设施的投资;二是可以土地开发收益,对村点集中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土地加以正规流转,为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可以通过与建筑企业合作、群众预交部分房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四是可以对土地抵押贷款,得到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

3.4 妥善拆迁安置,保证群众利益

坚持社会的发展必须让广大人民受益的原则,为群众切身利益的保护提供坚决支持。一是高标准补偿,为新村建设吸引力的提升提供支持。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应坚持先建后拆原则,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为拆迁居民提供合理的补偿,并结合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补偿方案,尽可能地满足群众合理的拆迁补偿。从真正意义上保障美好乡村建设成为惠民便民的事业,对主动接受拆迁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房屋分配方面给予一定的利好政策,加速旧房拆迁。二是合理妥善安置。旧房改造工程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整体居住环境,提升其幸福指数,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为了保证建设过程公开、透明,各村应成立村民建设安置委员会,对建设和安置进行监督,并对安置情况及时予以公示。三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逐步完善保障机制。在村民入住之后,必然产生大量的就业需求,为了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质量,可以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和学习,并与乡镇企业合作,扩展就业渠道。规划过程中,对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应提供足够的便利条件,以美好乡村规划建设目标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居民发展第三产业预留好房屋,并引导村民科学合理地支配补偿款项,将资金转化为资本,进行第三产业的生产和经营。同时,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完善的养老保险社会体系,为居民解决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

4 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的几点思考

合村并点进行美好乡村建设的目的是适应城镇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将分散、落后的农村村落进行优化整合,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受到土地、户口、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制约,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施起来难度大。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利用、社会保障、就业、融资、产业支撑是必须重点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4.1 土地政策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农民惜地如命,土地问题在当前非常敏感。在我国,中央政府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农村土地的利用问题已作出详细的论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建设用地的规划,必须首先将农业用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才可实行。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由于我国当前农业用地紧张,紧守“18亿亩”红线不动摇的基本土地使用政策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我国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针对农用土地流转作出的具体论述可以发现,各级政府有义务从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田数量不变,保证后备耕地数量始终保持在规模以上水平。土地规划不调整,基本农田保护不突破,就无法实现土地流转。按照我国政府的一贯政策,中小型城镇的发展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统一规划,集中用地,集约化发展,以保护农用耕地。对分散的小型乡村的土地进行整合,应从当地的具体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因素出发,重点对所辖分散的村庄按照自愿原则对其进行调整和合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生活和生产。基于上述情况,对于合村并点地区,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合并之后产生的大量闲置土地,有必要给予更为宽松的政策支持,将农耕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并允许其在保证“占补平衡”的大前提下,在转让金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在保障土地使用方向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当地经济的发展。

4.2 社会保障

随着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一部分农民住上楼房,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创业的同时,还有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脱离了出来,但并没有掌握除了种地谋生之外的其他生产技能。因此,为避免西方式的“圈地运动”,构建一套覆盖全体乡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体系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农村改革过程中顺利实现的重要前提。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出发,笔者认为,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来提升居民的社会保险意识水平,并通过实际的案例来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具体来说,可以选择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说唱、小品等文艺演出形式,让群众明白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树立“基本生活靠统筹,生活改善靠账户”的先进理念,从而提高群众的社会保险意识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自觉性。其次要采取措施,弥补社会救助的不足。在具体工作中,应从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出发,为合村并点之前的农村居民提供保障。在土地未实际使用前,政府对生活困难家庭要严格按照救助保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不同程度、不同重点的救助服务,救助资金由所在地区政府和街道共同承担。土地实际使用后,完全按照本地城镇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办理。要明确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将农转非安置补偿费集体缴纳城镇社会保险,但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社会救助,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次要调整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议调整现行政策,允许其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适当地放宽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在缴纳保险金的过程中,同样也应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部分情况特殊的群众可以为其提供分期分批付款服务。

4.3 农民就业

合村并点建设美好乡村的根本出发点应建立在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这一重要基础上,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引导农民转变观念,使其自觉成为城镇化建设和美好乡村发展的主体。第一,加强对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农村中青年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技能单一。因此,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不间断的、系列化的、有针对性的免费教育培训,促使其由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要以青年和中老年就业困难者为重点,加大现代择业观教育。新闻媒体、政府部门、人民团体要多形式地宣传自强不息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从真正意义上形成劳动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与此同时,要为合村并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需要就业的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有关部门要联动推进,畅通培训渠道,确保取得实效。第二,发展经济,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经济的发展是保障就业的根本性前提,通过招商引资等办法,进一步推动本地经济发展,能够为本地劳动力的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为思想先进的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创业政策保障,并鼓励他们走出去。而针对一些公益岗位的就业条件,可以适当地向就业困难人员倾斜,如新建美好乡村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为就业困难者提供援助。第三,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劳务输出是扩大非农就业最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各种途径拓展现有的劳务输出渠道,提高境外输出和跨地域输出的比重,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居民走出去,在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可在经济发达、对劳动力需求量大的国家设立劳务输出办事处,为保障外出务工、劳务派遣人员的正当权益提供支持。

4.4 配套资金

根据我国其他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乡村建设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具体来说,客观上存在资源利用不合理和建设经费短缺的问题。实际上,合并村点工作的开展,必然产生大量可以更改用途的土地,这是保证美好乡村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重要优势,必须给予合理的运用。第一,构建完善的政府主导机制。国内外的成功案例已经充分说明,以政府托底的形式来保障建设资金的供给机制是保证美好乡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关键。国外发达国家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投入一般占到50%以上。美好乡村建设的公共性、公益性客观上决定了建设过程中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积极主动地发挥政策指引和公共服务职能。第二,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将资本投入到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事业中。政府应提供合理的服务价格和多种投资模式,为美好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支持。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尝试当下新出现的融资方式,如开发负债经营机制等。在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银行融资,并以合并村庄过程中出现的土地为抵押物获得信用抵押。在民间资金的利用方面,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肯定,吸收闲散资金用于美好乡村建设,从真正意义上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4.5 产业支撑

当前,农村经济在整体上还远远达不到质变的水平,因此经济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经济结构的转换过程。结构差异的调整,是协调各地经济发展差异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在农村地区,则集中体现为合村并点。工业在合村并点过程中,一方面能够吸收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地为村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开展合村并点建美好乡村工作,资金需求的财政压力和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等离不开产业支撑。调整经济结构,壮大产业支撑,是美好乡村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当务之急。第一,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尽快拉长工业短腿,壮大工业经济实力。二是充分利用城市近郊的优势,构建一批高科技示范园区,通过工业反哺农业的方式,促进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同时也可以同第三产业相结合,以旅游农业和观光农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发展观光型等高新农业,通过工业对农业的改造,农业与第三产业的结合,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三是要着力培育房地产、旅游和商贸物流业,提高第三产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第二,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基础设施构建等,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一是落实责任。二是发展重点产业。三是立足骨干企业。四是依托园区载体。五是优化服务保招商。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招商办一心一意搞服务,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支过硬的招商队伍和健全的招商网络。强化配套服务,积极营造安全、干净、纯洁的投资环境。第三,要营造人才集聚机制。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人才的大量涌现,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运用人才的发展机制。对产业而言,就是要建立自身的“企业家”成长机制,让他们去开拓市场、提高工业化水平、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形成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使人才既能引得进也能留得住、发展得好,把最旺盛的精力、最有价值的成果用于美好乡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5 结 语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如何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社会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进行合村并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种尝试和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8]。这种模式依靠政府和农民自己的力量,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通过美好乡村建设,整合农村土地、人力等资源,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城市性功能,加快第三产业高度化的进程,就地消化农业过剩人口,形成日趋现代化的城镇化美好乡村体系,使城市现代化与乡村城镇化同时并举,进而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中国梦”的宏伟目标。

[1]辜胜阻、刘传江.人口流动和农村城镇化战略管理[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05-110[2]高佩义.世界城市化的一般规律与中国的城市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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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大贵,杨山.村庄合并规划研究:以南京市郊县冶山镇为例[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2(6):21-23

[5]刘琳,刘长滨.论“迁村并点”规划思想的实施: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J].城市规划,2002(5):8-12

[6]张军民.“迁村并点”的调查与分析:以山东省兖州市新兖镇寨子片区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3(8):25-27

[7]陆希刚.从农村居民意愿看“迁村并点”中的利益博弈[J].城市规划学刊,2008(2):19-22

[8]毕于建,姜继玉,吕庆建.合村并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利益博弈[J]. 安徽农业科学,2012(27):13628-13631,13637

(责任编辑:刘小阳)

2014-06-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新一轮土地流转过程中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12BJY040);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皖北地区‘城乡对接合作,建设美好乡村’路径研究”(SK2014A120)

周家华(1976-),安徽巢湖人,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0.3969/j.issn.1673-2006.2014.09.002

F299.21

A

1673-2006(2014)09-0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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