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保险业改革创新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
2014-04-10
深化保险业改革创新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
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梁涛主席助理出席座谈会并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梁涛指出,保监会党委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保监会从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两方面入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一些短期见效、长期管用的工作,效果良好。消费者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必须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树立保险业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使保险真正成为老百姓深化保障的重要选择。
梁涛强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保险产品开发、销售、理赔、投诉处理及消费者教育等环节,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同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具有顽固性、多变性和反复性,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也会伴随出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种新问题。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运动式的,需要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
梁涛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必须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使监管政策意图能够传达顺畅,监管政策措施能够落实到位。二是必须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从规范保险公司各项经营行为入手,保护好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必须重视透明度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对涉及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力度,公布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必须建立借力监管机制。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监管机关做好工作之外,还需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发挥好有关部门的协同作用,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并借助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
梁涛表示,希望专家学者今后能继续为保监会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推动保险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摘自中国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