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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汇》讹误类析

2014-04-10周艳红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梅氏字书字头

周艳红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字汇》讹误类析

周艳红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字汇》对后世字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也有字头字形错误或重出、反切用字与被切字相同或叶音与本音反切用字全同、释义不明或错误、异体关系失于沟通或不合体例等不足。

《字汇》;体例;失误;反切

一、引言

梅膺祚所撰 《字汇》①明代梅膺祚《字汇》,《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下文所引条目均出于此,不再一一另注。成书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其首创214部检字法,体例完备,正俗字兼收,并成熟运用部首笔画检字法编排字形,因其通俗实用,其成书后不久便风靡一时。然而因其自身又有很多讹误缺漏之处,从明代开始,人们就不断对其进行校订、增广,补正其疏失之处,并进行翻刻,亦有专著对其进行校订,如《字汇补》等。其中张自烈的《正字通》(原名《字汇辨》)在对《字汇》进行纠谬补正方面用力最勤,但由于《正字通》与《字汇》文字观念的不同,有些纠正有失偏颇。近人张涌泉在《论梅膺祚的〈字汇〉》也举例性地指出了《字汇》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就《字汇》一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考辨,并分析了造成这些讹误的原因。

二、《字汇》讹误考证与原因分析

(一)收字失误

字书的首要任务是收字,中国古代字书,特别是大型字书,多具有累积性。在收字上,一方面转录前代字书中已收字形,另一方面又从文献文本中摘取字形,既包括从文献中摘录当时通行的汉字,又包括从出土文献中转录隶定楷化的古文字字形。由于不同的编纂者编纂整理目的不同,收字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因此,我们不讨论作者收字原则的得失,仅讨论作者已收录的字形中存在的问题。

1.字头字形讹误

《字汇》是在《玉篇》《四声篇海》《洪武正韵》等字书、韵书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剔汰了部分生僻字,增收了部分新字形,因此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但其中有部分字头为讹误字形,如:《亠部》:“,周宣王《石鼓文》:其来。薛作首,郑作。即直字。”今按:,字来源于对《石鼓文》文字的隶定。《正字通》:“,旧注《石鼓文》:‘其来’,嶭作首,郑作,卽字。”将“其来”后改为了迭音字。查《石鼓文》各篇,“其来”后为迭音字的有两处,分别作“其来趩趩”和“其来”,均出自《车工》篇。“趩”“”字形分别作“”“”[1]58-60,然而此二字与梅书所载“”“首”“”“直”“”等形相差较远。“”当另有所据。宋代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收有《石鼓文》的摹写本,《车工》篇“其来”两个字下的字形分别作“”“”,且字下均无重文符号[2]93,此处字形正当为“”,与“”相距甚远。由此可以确定,梅膺祚是将“”隶定为“”,进而将“”和“直”视为异体。薛尚功《法帖》中所收录的摹写本已失真,《字汇》作者依据错误的字形进行隶定,并加以沟通,更是错上加错,这是由于当时作者受时代局限,所见材料不足造成的。《字汇》字头讹误的例子还有“”“”等多例,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详释。

2.字头重出

字头重出,是指形体、意义完全相同的字,在字书不同的位置同时出现。常见的字头重出有同部重出和异部重出两种情况。在以部首笔画排字法的字典中,字头重出是一种失误。据笔者初步统计,《字汇》中字头重出者共有10组,其中同部重出者2组,异部重出者8组。

(1)同部重出者。《字汇》中字头同部重出者仅有2组,分别为:

《女部》五画:“妴,于袁切,音渊。婉也。……妴,同婉。”两个字头中间隔47个字头。

前者中间隔47个字头,盖因该笔画下收字较多且两字相距较远,梅氏没有发现而致重出;后者中间仅隔10个字头,盖梅氏因其释义相差较远而未合并,但字书是以字本位的,不辨同形字,虽然释义相差较远,亦当合并。又《集韵》《四声篇海》均沟通“”“”为异体关系,“,同腌”条“腌”当做“”。

(2)异部重出者。《字汇》中字头异部重出类有以下8组:

訇:《勹》:“訇,呼宏切,音轰。匉訇,大声也。〇又胡涓切,音玄。地名,汉西域有訇乡。”又《言部》:“訇,呼宏切,音薨。砰訇,大声。《说文》:骇言声。韩愈《华山女》诗:‘訇然振动如雷霆。’李白《梁父吟》:‘雷公砰訇震天鼓。’又姓。《蜀录》关中流人訇踦訇广。”

字头重出现象在古代字书中是普遍存在的,《说文》《玉篇》中已有这种现象。如据何瑞《宋本〈玉篇〉重出字调查》,今所见《宋本玉篇》中有重出字284组之多。汇纂各类字书、韵书而成的篇海类字书更有大量的重出字头。篇海类字书是梅氏收字的重要依据之一,梅氏在编撰《字汇》时已发现了篇海类字书中的这种失误,并有意识地进行了删并,但亦有10组左右删并未尽的情况。梅氏凭一己之力编撰《字汇》这样收字量3万多的大型字书,10组量已经很小,较之《玉篇》《四声篇海》而言是一种进步,但也是其瑕疵之一。

(二)注音失误

1.反切用字与被切字相同

反切是古代重要的注音方式,反切原理是用两个字音拼合另一个字的读音,反切上字与被切字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被切字的韵和调相同。但如果反切用字与被切字相同,则起不到注音的效果。由于古代字书编纂的疏失,在韵书、字书中存在一些这样的情况。《洪武正韵》多有这种情况,如《铣韵》“阮”小韵“阮”字下反切为“五远切”,此小韵下又收“远”字,造成“远,五远切”,被切字与切下字相同。同样情况还有“位,于位切”“赡,疏赡切”“涉,失涉切”“直,直双切”等。《字汇》反切的主要来源是《洪武正韵》,梅氏编撰《字汇》时对这类情况多数进行了改订,如“远”字反切改为“鱼犬切”“位,于贵切”“赡,时念切”“涉,实聂切”“直,逐力切”,但仍有改之未尽的情况。如:(1)反切上字与被切字相同例。《人部》:“侧:侧格切。”按:《洪武正韵》“侧”在《陌韵》“窄”小韵下,“窄”字下反切即为“侧格切”,是《洪武正韵》编纂中的疏失[3]54。又《一部》“丘”字叶“丘於切”,亦为反切上字与被切字相同。(2)反切下字与被切字相同例。《土部》:“壞……又古壞切。”按:《洪武正韵》“壞”于《泰韵》“怪”小韵“怪”字反切为“古壞切”。

2.叶音与本音反切用字全同

叶音是南北朝以后的人读周秦两汉的韵文感到不押韵,就临时改变其中一个或几个押韵字的读音,使韵脚和谐。故叶音不是当时汉字的实际读音。因此,叶音反切与该字的本音反切应当有所不同,但《字汇》中有叶音与本音反切用字完全相同的例子,使叶音失去了意义。如:《刀部》:“劘……又眉波切,音磨。削也,剴也,切也。又叶眉波切,音摩。王褒《九怀》:‘蹇驴服驾兮,无用日多;修洁处幽兮,贵宠沙劘。’”按:本音与叶音均注“眉波切”,使得读音前后矛盾,盖因本音与叶音注音材料来源不同所致,本音反切当源于《洪武正韵》,而叶音源于《韵补》,梅氏汇纂后未能详审,使得该字下注音出现失误。

(三)释义失误

准确释义是对字书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字书编纂得失的重要标准。字书中的释义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利用前代字书、韵书的研究成果,一是吸收当时社会产生的新词、新义。《字汇》大量收录了见于前代字书的通行字,又增收了不见于前代字书的新词、新义等,这体现了《字汇》科学的编纂理念和方法。但《字汇》中存在为吸收前代字书的研究成果和误解前代注释而出现的释义失误之处。

1.释义不明

《字汇·囗部》:“囫,呼骨切,音忽。囫圇。……圇,龍春切,音倫。囫圇。”

按:《字汇》在两个字头下均注释有“囫囵”一词。“囫囵”一词,在《字汇》之前仅有《改并四声篇海》收录,其当为宋明时期出现的新词,《字汇》能够收录,体现了它进步的一面,但梅氏未给予明确的释义,又是其缺失之一。《改并四声篇海·勿部》:“囫,俗谓囫囵,不破也。”韩孝彦、韩道昭父子的释义较梅膺祚的释义更加准确,《字汇》收此词却未能吸收韩氏父子的成果,当属于其失误之一,盖因作者疏忽而致。

2.释义错误

《人部》:“伎,又渠宜切,音奇。 与跂同,足多指也。又舒散也,《诗·小雅》:‘维足伎伎。’”

按:按照《字汇》的体例,此处当理解为记录“足多指也”义时,既可用“伎”也可用“跂”。然而在“足多指也”义上二者并不通用。考其来源,《洪武正韵·奇韵》:“伎,同跂,《诗》:‘维足伎伎。’又舒散也。”《字汇》“伎,与跂同”的沟通当传抄《洪武正韵》而来,《洪武正韵》亦当是传抄前代的《增修互注礼部韵略》《古今韵会举要》而来。其源头当是训诂学家对《毛诗》的训释,《诗经·小雅·小弁》:“鹿斯之奔,维足伎伎。”《毛传》:“伎伎,舒貌。谓鹿之奔走,其足伎伎然舒也。”陆德明《音义》:“伎,本亦作跂。其冝反。”[4]422由此可见,“伎”与“跂”本是《诗经》的异文,记录迭音词“伎伎”,由于迭音词书写形式不固定,故可能存在异文“跂跂”。《洪武正韵》等前代字书沟通“伎”与“跂”时均引《诗经》为例证,是可以的。跂,《说文·足部》:“跂,足多指也。 ”[5]48《字汇》误将“伎”“跂”的异文关系理解为异体字关系,遂在“伎”下增加了“跂”的“足多指”义,这是梅氏自身的认知失误所造成的。

(四)字际关系沟通失误

沟通字际关系是古代字书注释中的重要内容,常见的沟通字际关系的术语有“古文”“俗作”“讹字”“某与某同”。《字汇》凡例中规定了其沟通字际关系用语,如《字汇·凡例》:“字有画异而音义同者,于本字下切之释之,而以同音同义之字列于下,注曰‘同上’,如:‘刏、’‘似、佀’之类是也。 至音义同矣,而画有多寡不一者,仍属于各部之中。注曰‘同某’,如‘胄、伷’‘僢、舛’之类是也。”这一条例一方面用于沟通异体字的字际关系,并利互见的方式指出异体字的“本字”(即正字),另一方面互见方式的利用也可大大减少字书的篇幅,便于查检利用。然而梅氏在实际说解中却没有完全贯彻其制定的体例,而致在字际关系沟通中出现失误。

1.异体关系失于沟通

对于字形笔画微异而音义全同的,《字汇》“本字”下详细释义而在别体下注曰“同某”,这样既指出了两个字的异体关系,又可以大大减省字书的篇幅。然而《字汇》中有许多音义完全相同的异体字,作者并未贯彻这一体例,如:《口部·十二画》:“,於禁切,音廕。声也。”《口部·十四画》:“噾,於禁切,音蔭。声也。”今按:二者是音义全同,据其体例当于其中一字下注为“同某”,此条则与其体例相悖。

有些字的注释内容表面上看不尽相同,实为详略的不同,仍属于音义全同类,梅氏也没有对其进行沟通和合并。如:《马部·五画》:“駓,铺杯切,音丕。马黄白杂色。《诗·鲁颂》:‘有骓有駓。’”《马部·六画》:“,蒲杯切,音坯。黄白杂毛。今桃花马是也。”今按:在《字汇》的语音系统中,“丕”“坯”同音。 《一部》:“丕,铺杯切。”《土部》:“坯,同坏。”“坏,铺杯切,音丕。”故二者读音完全相同,释义也相同。本应用“同某”沟通,而失于沟通。

用“同上”或“同某”沟通字际关系,体现了作者对整部字书所收字的系统整理,但是由于作者疏忽或整理不彻底,造成了大量明显的异体字未能沟通,也使得整部书显得臃肿,不便于使用。

2.字际关系沟通不合全书体例

按:《字汇》用“同”沟通字际关系,同时也可指出“本字”(即详细释音释义之字),然而,此处“”字既已详细释音释义,又作了沟通,已不合全书体例;同时,“”下也作了沟通,这样反而使得“本字”不明确了。

除以上几种沟通失误外,更有字头重出而前后沟通不一的情况,如,《人部》:“,同僛。”又见于《页部》:“,牵奚切,音欺。方相也。”字头重出已是失误,而且两处说解不同,一处沟通相关联两个字的关系,另一处却失于沟通。

三、结语

舛讹甚多是《字汇》常常被前人诟病的原因,我们认为《字汇》虽然在收字、注音、释义及字际关系沟通中存在诸多讹误或缺失,但整体来看,作者在有意识地避免这些疏漏,虽有字头重出现象,但与《玉篇》《四声篇海》相比,重出量已经减少了很多;虽有承袭《洪武正韵》造成的切语不当之处,但已经订正了《洪武正韵》的许多疏失之处。梅膺祚以一己之力,编纂成这样一部体例完备,便于查检的字书,有缺失之处也是难免的。这部字书不能因这些讹误就降低了其价值,更不能忽略了其在字书发展史上的地位。

从造成这些缺失的原因看,既有因作者的疏漏,导致违反全书体例而误,又有因承袭前代字书,缺少必要的考证而误,盖受限于作者的学识水平。这两种情形在古代字书中是普遍存在的,这也与古代字书编纂过程中重纂集而轻考证的风气有关。因此,我们在参考征引《字汇》时,必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必要的辨析。

[1]郭沫若.石鼓文研究[M]//郭沫若全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2]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甯忌浮.《洪武正韵》研究[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4]孔颖达.毛诗正义 [M]//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

[5]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责任编辑 周亚红)

Comments on Errors in Zihui

ZHOU Yan-hong
(School of Arts,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Zihui(字汇)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later dictionaries.However,wrong or repeated characters occasionally appear;some tangential characters are the same as annotated characters;some tangential characters in Xieyin(叶音)and Benyin(本音)are the same;the interpretations are indistinct or inaccurate;the relationship among characters is not linked,or out of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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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国家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版刻楷体字书文字整理项目”(0610-1041BJNF2328/11)

周艳红(1986-),女,河北赞皇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汉字学、辞书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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